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陳敦源所指導 林淑芬的 新制度主義觀點分析我國彈性用人制度變遷-以勞動派遣管理制度為例 (2021),提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制度變遷、新制度主義、歷史制度主義、路徑依賴、勞動派遣。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公共事務研究所 趙永茂所指導 陳博揚的 地方稅法通則實踐案例分析:以花蓮縣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地方稅法通則、地方財政、地方財政自主、稅課收入、地方稅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制度主義觀點分析我國彈性用人制度變遷-以勞動派遣管理制度為例

為了解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的問題,作者林淑芬 這樣論述:

近幾十年來,「勞動派遣」為我國政府機關及民間企業常見之彈性用人類型之一,1990年代我國開始推動政府改造相關措施,期能透過組織、員額精簡,解決財政困窘問題,朝「小而美」政府目標邁進,1999年「政府採購法」施行,政府開始推動業務委外化,運用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等委外人力。之後,政府持續推動各項人力替代措施,以撙節人事成本。然而,勞動派遣有別於傳統勞雇關係,在立法尚未完備情況下,勞資爭議頻頻,成為民意機關及相關勞工團體多年來持續關注的議題,我國政府亦持續訂定勞動派遣相關規範。為瞭解我國勞動派遣管理制度變遷,本研究選擇同樣於1980年代興起之「新制度主義」為理論基礎,研究焦點著重於「制度變遷因素」

,嘗試以「新制度主義」三大學派,即「理性選擇制度主義」、「社會學制度主義」及「歷史制度主義」之不同觀點,詮釋制度變遷過程。接著,綜合三大學派觀點再作整合性歸納,採計量制度變遷因素比重方式,作為比較各學派之重要指標,從而得知「歷史制度主義」強調制度變遷之核心概念,較能概括「新制度主義」詮釋制度變遷之觀點。另透過縱貫分析整體制度變遷模式,亦發現與「歷史制度主義」之「路徑依賴」理論觀點相異之「斷續均衡」模式。然而,本研究採用之研究方法亦有其限制,將制度變遷因素作為量化指標,似有爭議。最後,由本研究之結果發現,建議賡續探討未來政府機關重新運用勞動派遣,以及持續推動勞動派遣法制化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地方稅法通則實踐案例分析:以花蓮縣為例

為了解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的問題,作者陳博揚 這樣論述:

地方稅法通則於民國91年施行以來,對整體地方財政助益相當有限,但花蓮縣自105年提高特別稅提高後,稅收大幅增加,財政情況獲得改善,是成效最顯著之案例。本文以花蓮縣為例,探討地方稅法通則施行情形,望能作為學界與實務界之參考。本文有以下主要研究發現:一、花蓮縣成功加稅因素有三:地方首長勇於運用行政手段消彌反對加稅之聲浪,府會關係運作良好,以及相關產業為少數且毫無遷移可能。二、兩項特別稅提高稅率後,成本效益巨大,大幅改善花蓮縣政府財政狀況,同時引進集中支付制度,落實量入為出之預算籌編,達到預算平衡。增加之稅收優先爭取中央計畫補助款,歲出規模大幅增加。三、稅課施行影響方面,由於市場結構限制,土石稅主

要由疏濬主管機關承擔;礦石稅則由採礦業者承擔。四、未來開徵新稅或提高稅率不易,首先財政改善弱化了動機;其次是府會關係因選舉換屆,難謂如過去穩定;第三則是預期開徵新稅成本效益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