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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大學 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李明玉所指導 張絮筑的 有證照在宅保母從事給薪兒童照顧工作經驗之探索 (2013),提出國 科 會大專生 研究 計 畫 申請 時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有證照在宅保母、給薪兒童照顧工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洪致文所指導 陳韋宏的 臺北市之聯營公車客運版圖分布 (2011),提出因為有 臺北市聯營公車、空間分布、空間重組、分區管制、地理資訊系統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 科 會大專生 研究 計 畫 申請 時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 科 會大專生 研究 計 畫 申請 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有證照在宅保母從事給薪兒童照顧工作經驗之探索

為了解決國 科 會大專生 研究 計 畫 申請 時的問題,作者張絮筑 這樣論述:

本研究焦點主要透過有證照在宅保母從事給薪兒童照顧工作之觀點及其所處的社會脈絡,來建構本研究主要論述,故研究目的如下:(一)探索有證照在宅保母從事給薪兒童照顧工作的經驗;(二)瞭解有證照在宅保母從事給薪兒童照顧工作樣貌與困境,(三)並期望本研究能提供政府參考,並能嚴肅地正視有證照在宅保母相關議題,特別是有證照在宅保母從事給薪兒童照顧工作之需求與福祉,以提升有證照在宅保母之福利,以促進兒童照顧之品質與福祉,並透過有證照在宅之保母福祉的改善進而能間接提升就業婦女的工作權益及國家兒童照顧政策之品質。 本研究採取質性之途徑,以立意取樣並經由新北市幼兒托育職業工會引薦,獲得八位願意參與本研究且符合本研

究邀請研究參與者之準則,並於2012年9月至10月期間採用深度訪談方法來蒐集資料,且將訪談內容轉化為逐字搞,經持續性的分析、歸納,以建構本研究的論述。 研究結果發現,從事有證照在宅保母給薪兒童照顧之婦女大多都為再就業之婦女,她們都經歷考取證照之過程,目的在於能轉業進入有證照在宅保母給薪兒童照顧工作,過程雖如此,但也有不同性。除此之外,本研究也發現有證照在宅保母給薪兒童照顧工作時間冗長、所照顧兒主要來源雖多元但仍掛心其穩定性、薪資低寡,且因以家庭為中心之工作場域的限制,她們易陷入其孤立之情境。 本研究發現之結論如下:(一)有證照在宅保母提供已婚婦女結合給薪、無給薪之照顧工作;(二)「保母證照

」使已婚婦女強化自信及持續就業與學習之機會;(三)有證照在宅保母的照顧工作模糊公私界線,其福祉難受保障,故本研究提出相關實務及政策建議如下:(一)有證照在宅保母工作時間應有上限之規定;(二)建構完善保障有證照在宅保母之薪資制度;(三)政府應改善有證照在宅保母的相關福利措施,包含研討延長兒童照顧之收費標準,建議政府補助各地區保母協會舉辦聯誼活動,並研擬政策使有證照在宅保母無薪資時能減輕勞健保費用之負擔。關鍵字:有證照在宅保母、給薪兒童照顧工作

臺北市之聯營公車客運版圖分布

為了解決國 科 會大專生 研究 計 畫 申請 時的問題,作者陳韋宏 這樣論述:

  臺北市為全臺灣最早發展公車運輸之城市,於日本統治時代已初具規模,戰後初期受法規限制僅由臺北市公共汽車處行駛市區路線,至1969年才開放市區公車路線民營,並實施「分區營運管制規則」,限制各業者的營運區域,1977年實施「聯營制度」,取消分區營運管制統一路線編碼與票證,並逐步擴張至今共由14家客運業者所組成的聯營公車體系。本研究利用1977年、1998年,以及2011年臺北市之聯營公車路線班次加權統計,以空間分析方法剖析臺北市之聯營公車各家客運業者,由1977年至今的路網分布情形。透過公車路線與班次資料庫建立及統計分析,得知各家客運業者的版圖範圍,從聯營制度實施後至今雖有擴大,但仍保有當初分

區營運管制規則的影子,且班次密度最高的地方多為臺北市內主要幹道,或各家客運公司由新北市進入臺北市後的折返集結點。但是,在路權受政府管制且站場儲車用地的限制情況下,致使各家客運公司的主要營運區域並無變動,因此若欲拓展更大的營運範圍,最快的方法就是合併或收購,集團式客運公司因應而生。臺北市聯營公車目前已形成「臺北首都集團」與「中興大業巴士集團」,集團車輛數及班次數超過臺北市聯營公車的五成。依照本研究空間分析的結果,發現臺北首都集團下的首都客運補足臺北客運東西向及南京東路以北之路網,而臺北客運則補足首都客運於臺北市西南區一帶空缺;中興大業巴士集團下的淡水客運集中關渡地區,光華巴士集中士林、天母一帶,

新北客運位於南港地區,中興巴士聚集士林、公館附近,指南客運則以木柵地區為主。依此可知集團式客運公司,旗下各業者主要營運區域有空間互補關係,並且重新劃分與組合公車路網分布,藉此打破固有營運區域,擴大營運版圖,致使路線彈性增加,提升營收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