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住宅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都市計畫住宅區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和李文勝的 建築統合與基地分析相關法規彙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當地土地使用管制 - 相關法規也說明:(一)套繪都市計書資料:將都市計畫套繪圖資料套繪於地籍圖上,既成公共設施用地用實線, ... 丙、住宅區臨十一公尺寬以上道路,且地價有顯著較高部分,宜單獨劃分區段。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黃靖媛所指導 謝佳勳的 公寓大廈日租套房管理機制之研究 (2021),提出都市計畫住宅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日租套房、共享經濟、公寓大廈、規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屏東大學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呂宗盈所指導 柯宏運的 危險老舊房屋重建之研究-以高雄市三民區義民段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老屋重建、容積獎勵、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重點而找出了 都市計畫住宅區的解答。

最後網站淺談土地分區、容積與建蔽率(一) - 居台易則補充:各縣市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的土地類別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林口特定區之住宅 ... 各縣市都市計劃內分區土地類別的容積率與建蔽率,亦可能有所不同。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都市計畫住宅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住宅區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101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都市計畫住宅區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陳麗娜總質詢時率先針對旗津發展問題指出,國有財產署土地應考慮釋出給居民承購買回,對外交通的第二過港隧道及旗津捷運要全力推動,道路、觀光等基礎建設更要加強。副市長葉匡時答復指出,土地問題會與國產署溝通,輕軌是整體捷運規畫的中後期計畫,第二過港隧道確實有需要、應盡早處理,觀光道路等建設則應立即強化。

陳麗娜表示,旗津只有9.83%是私有土地,國有財產署手中更掌握了70%,絕大多數是因為64年居民未辦理土地登記,土地便成國產署所有,居民則變成了佔用戶。就因為居民不具土地所有權,缺乏誘因之下,居民不願意花前做建物修繕改良,使旗津街景樣貌顯得老舊零亂,雖是第二觀光景點,旗津卻發展不起來。她希望都市計畫住宅區內土地能讓居民買回,實現旗津的土地正義。

陳麗娜指出,旗津最缺的是交通建設,長期只能靠過港隧道與渡輪進出。規畫中的旗津輕軌線是透過新闢建的南北兩條過港隧道,南端採車子與輕軌共行,她希望北端也能比照辦理。

此外,過港隧道只剩10幾年使用期,台灣港務公司啟動的「過港隧道延壽計畫」完工後將額外延長10多年使用壽命。但延壽並非長久之計,且過港隧道畢竟以港口運輸為主,交通事故頻傳,應另闢一條以「客運」為主的第二過港隧道連結旗津的出入口,讓居民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有感於旗津停車空間不足,陳麗娜認為觀光局在旗後原旗津醫院舊址的土地想做飯店卻多次流標,附近居住密集,在標出前應闢為臨時停車場。

公寓大廈日租套房管理機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住宅區的問題,作者謝佳勳 這樣論述:

近年來,旅遊業興旺發達,即使現在面臨新冠疫情肆虐之下的景氣不好的現況,但相信在後疫情的時代,旅館、民宿數量仍不斷增加,以便宜為號召的「日租套房」迅速崛起,但因其多未通過建築、消防、衛生、公共安全等檢查,旅客入住即具有相當的風險,一旦發生事故也無法獲得保障。 依照現行法規來看,日租套房屬違法旅館,這種違法經營的短期出租套房多隱身集合住宅之中,台灣集合住宅多以公寓大廈居多,因此公寓大廈之管理又顯得尤為重要。要制止違法出租之行為除依靠檢舉或觀光局人員的稽查開罰外,公寓大廈的管理自治規約也能適度的起到規範作用,但在規約規範之下住戶權利行使亦受到限制。本論文擬先從探討日租套房在我國現今之

困境,由於日本與我國之住宅規模較為相像,因此借鑑日本2018年最新立的民泊新法,對於住宅區公寓大廈的出租規範,再逐步聚焦到台灣在公寓大廈中從事此種行為時應怎麼去管制的問題探討。 經研究日租套房與旅館民宿是有區別的,日租套房更著重於閒置空間的利用,並非專門的業者;而對此行為在各大樓之允許或禁止都有,允許的則多以增收管理費來管理,皆須納入規約之中才有效,但缺乏一個整體性的規範,所以長遠之計還是建議能擬定專法管制。

建築統合與基地分析相關法規彙編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住宅區的問題,作者李文勝 這樣論述:

  全書共十一章,一百餘種相關法規,主要內容:法規定義、建築管理、大廈管理及建築使用、土地使用管制、都市土地使用審議、基地分析-禁限建、基地與道路關係、畸零地、基地綠化、高度比、院落深度、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

危險老舊房屋重建之研究-以高雄市三民區義民段為例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住宅區的問題,作者柯宏運 這樣論述:

臺灣位處地震帶,全省30年以上老舊房屋已近450萬戶,大約超過50%比例。難道只能等損毀再來重建房屋?如果民眾想老屋重建只能依據「都市更新條例」?如果民眾想透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重建老舊建築,該如何操作?老屋重建方式不外乎自己拆除重建,或配合中央的法令以「都市更新條例」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爭取容積獎勵辦理重建。但以「都市更新條例」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推動重建,往往因為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對申請法令的不熟悉,而無法自行整合或提出申請。本研究即以老屋重建為動機,討論「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兩者之差異,另

以高雄市三民區義民段之老舊透天房屋做為案例,讓實際需要老屋重建的人,知悉如何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符合老屋重建條件、申請重建流程、撰寫重建計畫書、爭取容積獎勵與辦理老屋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