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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鼎文 和三采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法思齊所指導 董子涵的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刑事責任 —以網路服務提供者為中心 (2021),提出七大罪評價ptt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復仇式色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隱私權、被遺忘權、網路服務提供者、通知∕移除義務、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王紀軒所指導 侯懿純的 網路霸凌犯罪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網路、霸凌、網路霸凌、網路犯罪、防治網路霸凌的重點而找出了 七大罪評價ptt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七大罪評價ptt,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國營事業「搶分系列」【法學緒論(含法律常識)】(PTT上榜考生強力推薦!最新試題精準解析)(11版)

為了解決七大罪評價ptt的問題,作者胡劭安 這樣論述: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ha○○○○○○○n (○○我老公)   看板>Gov_owned   標題>[心得] 109職員企管自讀上榜心得與資料分享   法學緒論(含法律常識)(鼎文公職)★★★★★ 強推!   法學緒論是我非常不擅長的部分,因此特別注重參考書的內容,而我手邊至少有四本法緒參考書,其中最推薦鼎文公職的法緒,內容最符合國營事業範圍、排版解析清楚,我的做法是讀熟這本然後搭配阿摩做題,並整理比較相似的概念,每天至少做50~100題法緒,以題海戰術讓自己更熟悉內容。   ※ 本書架構與特色說明 ※   【內容精要】   本書融合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甄試公告之的命

題大綱及近3年其他公民營機構考試所命題的範圍,精心編製而成。全書架構完整,囊括歷年該科重要考點。大量圖表說明,強化讀者記憶。   【觀念達陣】   本書參酌歷年命題要點及趨勢,特別增闢「觀念達陣」一欄。其功能除可就已學習之相關重要制度、概念,強化其理解的深度及廣度,更可避免遭受命題老師的突襲,擴大應考的防禦能力,以減少失分。   【實戰演練】   本書將歷年相關考古題,擇其重要且具代表性者,轉換成模擬考題,編排在相對應內文之後,方便讀者在研習相關內容後,能立刻觀摩及演練,加深研習的記憶!   【歷屆試題與解析】   本書彙整蒐集105年至110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自來水公司評價人員、台

電公司新進僱員等考試考古題。特別以題答分離的方式編排,並佐以最新法規的精準解析,提供讀者考前自我評量、演練的機會。   ※ 應試要領 ※   建議讀者在研讀本書之策略如下:   1.全力攻讀本書「第一部份 重點整理」,並於各章內容學習後,務必即時作「實戰演練」之練習。   2.在完成前揭學習步驟後,讀者實已取得達九成分數之實力。此時建議讀者於考前一星期,務必勤做「第二部分 歷屆試題與解析」,其好處如下:   i.強化學後內容之記憶。   ii.確實掌握命題趨勢。   iii.確認須加以補強之部分。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刑事責任 —以網路服務提供者為中心

為了解決七大罪評價ptt的問題,作者董子涵 這樣論述:

隨著網路資訊普及化以及網路平台串流軟體的發達,「復仇式色情」的犯罪型態逐漸受到重視,但法律的發展卻遠遠跟不上現實被害人受保護的需求。 第二章中主要探討「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犯罪是否有必要以刑事制裁之方式限制「影像散布者」來達成保護被害人的目的,如是,則保護法益與立法之正當性為何?參考比較法上之法展,我國現行刑法是否能夠充分評價此一種犯罪行為,亦或有必要另行立法補足漏洞?立法又應該如何執行與設計,可能面臨之法律解釋與爭議問題有哪些?皆於本文第二章中詳細討論。 如確立了「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有必要以刑罰方式為限制「影像散布者」後,第三章從網路環境的角度觀察,最有效率能夠防止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或是降低損害的風險的角色,可能不是扮演直接行為人的影像散布者,而是屬於第三方,控制網路平台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基於此,僅僅要求立法處罰直接行為人的影像散布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可能不足以解決復仇式色情的犯罪社會問題,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網路資訊內容管控義務,或許是更有效率的做法。本文即基於此,探討如要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於法理基礎及比較法上,是否有足夠的正當性。 本文最後心儀的結論認為,處罰影像散布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已成為當代的立法趨勢,但針對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網路資訊內容管控義務尚在發展階段,筆者基於建立被害人的「

被遺忘權」請求權基礎出發,導出有必要建立網路服務提供者應負「實質內容提供者」與「違反網路服務提供者義務」責任之制度性保障,而後者目前較有共識的義務標準為「接受被害人之通知後立即移除」之被動消極管控義務。目前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中「處罰幫助犯」以及「處罰未遂犯」之規定,應能將之作為支持「違反網路服務提供者義務責任」與「實質網路內容提供者責任」的處罰正當依據。

刺蝟女孩:為什麼痛的是我?

為了解決七大罪評價ptt的問題,作者張閔筑 這樣論述:

  「我愛妳」這句話,有多少魔力?   讓女孩願意獻出一切……   繼《別再叫我加油,好嗎?》   —暗黑療癒系作家 張閔筑,再次直觸議題!—   「那時她還不知道,自己將有一部分遺落在那個房間。」——詩人 徐珮芬   將全部的自己,交付於名為戀愛的賭注。   為什麼沒人說過?   偶像劇的夢幻愛情進入現實,竟是傷痕累累……   ※※※小心!本書不含粉紅泡泡!只有赤裸愛情真相※※※   平凡如其外表的女大學生李翊姍,曾經也是嚮往愛情的單純女孩。經歷了第一次的愛與性,來不及體驗歡愉,痛苦隨之而來。到底要多愛,才能交出全部?往前踏一步,連自尊都可以捨棄嗎?   ▍我以為,我們之間

是愛。    ▍如果不是,那體液和汗水交織出了什麼?   「……李翊姍是個騷貨。」   「……李翊姍很easy。很好上。」   「……我才花三周的時間,就把李翊姍搞上床了,是不是很屌?」——我想到「那個人」可能會跟朋友這樣描述我,腦袋便轟轟作響。   渴望愛的人,究竟做錯了什麼?   能不能,按下刪除鍵,讓這一切就此消失。   ▍多數時候,我們抓不準的,   ▍不是身體的距離,是情感的界線。   若這不過是場一夜情,為什麼會痛苦?覺得恐懼?難道一切真的是自作自受嗎?無法言說的痛苦,該放置到哪呢?——我擔心「那個人」會四處張揚我們之間的事情。   把心攤開,是不是同時也得把身體攤開?

  被傷了心,是否只要身體假裝無所謂,就不會痛苦了?   是不是,不再渴望愛與被愛,   就不會害怕寂寞,也就不會被傷害了?   ▍唯有徹底宣洩痛苦,   ▍才能從中痊癒。   [我是想要幸福的撒旦/我是想要和平的路西法/我是想要保持童真的妓女/我是想立牌坊的婊子/我是想要殺人的醫生/我是想要引爆核彈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我可以刨掉爛掉的梨子、切下瘀傷的蓮霧,卻沒辦法切除「壞掉的自己」。   若說人人生而平等,那為什麼在愛情裡,我始終是賤民?   什麼是愛?   我真的有資格被好好對待嗎? 本書特色   ──寫給每一位刺蝟女孩,妳的傷痛,有人懂。   ◎親愛的,不原諒傷害妳的人,

並不是罪惡。   →這是一本小說,書寫了妳可能不知道的愛之樣貌,書中融入心理學理論,在黑暗中宛如一道光,微弱但堅定地指出復原之路。   ◎致,每道逐漸癒合的傷痕,妳有能力拯救自己。   →站在青少女的第一手視角,解讀大人不懂的愛情小心思。   【15~29歲青少年55%為情所困】~主計總處2016年調查   【17歲以下青少年自殺原因,高達82.8%因「感情或人際關係因素」導致】~台北市衛生局2014年統計   「如果,在尋找愛與療傷的過程中太過難熬,希望這本書能讓妳稍微舒緩疼痛、度過那些寂寞難耐的夜晚。」——張閔筑 震撼推薦   王曉丹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徐珮芬 詩人   留佩萱

 美國心理諮商師   蔡皓曦 文字創作者    

網路霸凌犯罪之研究

為了解決七大罪評價ptt的問題,作者侯懿純 這樣論述:

隨著網路與人類社會愈發緊密,任何事情都可能透過網路進行,其中也包含了在網路上實施惡意的攻擊行為,一般將此一新型態的偏差行為,稱之為「網路霸凌」。鑑於網路的迅速發展,令使用者隨時隨地都能利用網路從事類此惡意行為,促使網路霸凌成為最熱門的話題之一。由於網路的特性,以及網路霸凌與傳統霸凌本質上存在著差異,致使網路霸凌被害者較傳統霸凌被害者更難以獲得協助,成為當代難以解決的人際關係問題。有鑒於此,近年來多有呼籲管制類此不當的網路行為聲浪,希冀透過法制規範保障網路使用者的權益,同時也維護網路使用環境的安全。網路霸凌除了屬於單純的反社會行為外,部分的網路霸凌行為也涉及了犯罪。本篇論文將常見的網路霸凌,以

各網路霸凌行為所侵害之法益類型作為分類,分別探討其所涉犯之犯罪,進一步反思現行法不足以評價網路霸凌行為之處。此外,鑒於網路霸凌事件之頻傳,防治網路霸凌工作至關重要,然而透過定立專法、實施網路實名制之法,又有箝制言論自由之可能,因此本篇論文試就防治網路霸凌提出建議,期能有效地於事前降低網路霸凌事件,事後提供網路霸凌被害人協助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