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副總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中油副總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和張文隆的 賦權:當責式管理的延伸實踐(修訂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中油董座李順欽真除、總經理方振仁接任 - 工商時報也說明:中油 前董事長歐家瑞請辭後,董事長一職一直由總經理李順欽代理,8日終於敲定由李順欽接任,總經理則由副總方振仁接任。 新任董事長李順欽過去歷任副總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久石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黃俊杰所指導 郭雅雯的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行政制裁之研究 (2018),提出中油副總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行政制裁。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鄧學良所指導 陳智暄的 臺灣地區行政監督法制之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評鑑、監督、資訊公開、審計、廉政、權力分立、監察、調查局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油副總的解答。

最後網站七十年來之中油公司則補充:書名:七十年來之中油公司,GPN:1010500490. ... 之措施第三節勞資關係附錄一、中油公司歷任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名冊二、中油公司歷年竹銘獎章得獎人名單三、中油公司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油副總,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中油副總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中油副總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註:影片中出現的中油副總經理,是方振仁,誤標為黃仁弘,非常抱歉,特此更正。

1. 2018年台灣中油公司招考錄取率僅4.25%,許多憑實力辛苦考進國營事業的年輕人,每天在基層競競業業工作。然而,卻有許多憑藉政治關係直接空降的高薪肥貓,領著一般員工奮鬥十幾年都未必可以領到的薪酬。

2.前台灣中油陳金德董事長就任時,以「專門技術人員」方式聘用數位約聘人員進入董事長室。以陳金德的好友、前宜蘭縣議員張漢東為例,2017年1月被陳金德找來當董事長秘書,陳金德離任時,張漢東沒有隨同離職,反而直接空降轉任油品行銷事業部、月薪高達8萬7千元。

依照《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第18條規定:「各機構董事會得派用機要人員一人,董事長離職時應隨同離職」。我要求經濟部必須調查:張漢東人事任用案是否以「專門技術人員」方式,開特權後門規避上開規定?中油過去聘用多以醫師等專業人員為主,該人事案究竟有何專業技術性?當初是否符合公開招募的要求?

3.敗壞中油人事制度不止一例,繼任的戴謙董事長,也以相同方式聘用自己人進入董事長室。戴謙已在今年3月去職,董事長室秘書卻直接轉任油品行銷事業部。難道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專門在收空降肥貓嗎?

4.我多次質詢揭露,高捷大寮機廠水上樂園開發案,高捷公司淪為慶富詐貸洗錢犯陳偉志、李維峰洗錢工具。高捷董事長郝建生參與其中、必須負責,卻躲避至今、不願出來面對。

今日最新進度是:高捷終於準備要解約了。然而,對於當初違法亂搞的人,我也要求經濟部必須徹底究責。

附註:
2018-3-4 年輕人在乎的公平正義
https://reurl.cc/oR3Zj

2019-3-4 可以不要再把國營事業董事當成政治酬庸的工具嗎?
https://reurl.cc/Zeoda

2018-11-1 高捷高層可以有點羞恥嗎?
https://ppt.cc/f8Jk3x

2018-10-31 經濟委員會:經濟部國營事業為何掩飾犯罪洗錢?
https://ppt.cc/fk9xox

2018-10-25 財政委員會:慶富高捷水上樂園弊案 包庇洗錢犯罪集團
https://ppt.cc/fvGEgx

2018-10-17 財政、社福衛環聯席會議:電動機車補助 淪為奸商違法詐財弊案
https://ppt.cc/fJJjkx

2018-10-15 財政委員會:慶富詐貸贓款洗入高捷水上樂園開發案
https://ppt.cc/fsNUux

2018-10-11 經濟委員會:高雄水上樂園弊案及如興弊案
https://ppt.cc/f6aVEx

2018-10-8 「慶富弊案、官商勾結 誰在協助包庇詐欺洗錢犯?」記者會
https://ppt.cc/foWXGx

2018-10-5 賴清德內閣施政總質詢:臭不可聞的慶富弊案
https://ppt.cc/fKQyAx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行政制裁之研究

為了解決中油副總的問題,作者郭雅雯 這樣論述: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建立於人民對於清廉政府之期望中,有其重大之公益性,期許得透過明文規定使公職人員財產得以揭露於公眾眼前,讓人民發揮其監督政府之權利,更是希望透過人民眼光之注目,如同陽光般直接照射著,避免黑暗中不法行為之發生。 挾帶著人民的期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在時代背景的眾所矚目下產出,內容除了規範擔任特定職務之公職人員必須將其財產狀況主動申報的義務外,更有將該等資料揭露以為公眾監督之明文;而對於違反此一申報義務者,尚訂有相關行政制裁,做為維持財產申報制度、建立公務員清廉作為之行政目的之方式。然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對於申報義務人違反申報義務之行政制裁,尚存有未充分考量申報

義務人履行申報義務之可能,忽略必須一併申報另一人格主體所擁有之財產的困難,亦即對於申報義務人之配偶財產資料的正確申報,有其現實上無法達成之可能性存在,蓋申報義務人並無因此一制度而獲得查調他人財產資料之權限,惟該法卻未有相對應排除申報義務人據實申報責任之規定,恐有要求申報義務人負擔據實申報財產義務過苛之疑慮。再者,當裁罰機關對於違反財產申報義務之申報義務人,處以之行政制裁時,雖其負有維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依法行政之使命,然卻仍見有於個案中未落實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而發生裁量瑕疵或過度裁罰等,導致恐有個案不正義之情形。 鑒於上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範以及裁罰機關行使裁量權等尚存有不完

善之處,是以,本文將以法律原則為始,討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行政制裁,期能於人民對於清廉政府之期望及法規範對於申報義務人之權益保護中權衡思考,以兼顧端正政風之目的追求與個案正義之實現。

賦權:當責式管理的延伸實踐(修訂版)

為了解決中油副總的問題,作者張文隆 這樣論述:

  解析「責、權、能」的撲朔迷離   釋放「分層當責、充分賦權」的潛力   從負責到《當責》,從授權到《賦權》   榮獲經濟部金書獎   榮獲國家文官學院推薦書 本書特色   以「創新、成事、成長,自立立人、自達達人」自勉的現代與未來領導人,做到「分層當責,充分賦權」!   作者博覽群書,學貫中西,試圖把西方的管理架構和理論融合東方的文化和思想,再結合管理實務經驗,從中找出企業組織無法提升績效的原因。經過多年探索,作者發展出一套「當責式管理」,自成一家學問,並著書立說向外推廣,致力幫助企業組織文化塑造與經營,以利永續經營。   在本書中,作者指出管理界推動「分層負責,充分授權」已經

數十年,但成效有限;最根本原因是,其中缺少了「當責」的基本概念與實質應用。因此作者提出「分層當責,充分賦權」的概念,以幫助管理界改善現在、走入未來──走入一個更深、更遠的未來!   本書闡述的內容,不但是作者另一本書《當責》的引申,更是一種結合,因為「賦權」的基礎在於「當責」。「賦權」的意義,領導者除了要賦予部屬執行任務的權力外,更須激發部屬發揮內在的天賦潛力,以展示解決問題和承擔責任的能力。賦權是比授權更高一層的有效管理,超越一道命令、一個動作或一次啟發,其核心要素是「當責」,領導者與部屬是共同承擔責任,共同享受工作成果,因此「當責」與「賦權」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賦權」是一個重

要的概念/方法論、重要流程/系統,也是關鍵性成功要素,本書一開始會先帶領讀者複習「當責」的內容,再逐章深入淺出地指引讀者該如何在企業組織實踐「賦權」的管理概念。   「賦權」為英文 Empowerment之中譯,含義有二。其一:上階者賦予下階者「權」,或強勢者賦予弱勢者「權」──此時之「權」偏向「權柄」(Authority)。而Empowerment中,Em字首偏向put onto,是「外加」的意思。其二:上天已賦予我「權」,自我應發揚我「權」──此時之「權」偏向「權力」(Power)。而Empowerment中,Em字首偏向within,是「內含」的意思。企業界真正的「賦權」(「有效授權」

或「成功授權」),必須同時兼具並遂行上述兩種內涵;如果偏廢其一(事實上已經也仍將在許多企業裡繼續存在著),都將平添「有效」或「成功」授權的諸多障礙與困擾。   本書是為解決現代與未來有關「賦權」的困境而作,目標在提振整個組織與團隊,乃至員工個人具備:   ◆創新(Innovation)的能力   ◆成事(Get things done)的能耐   ◆放手與成長(Let go and grow)的信心   ◆自立立人,自達達人的堅持 名人推薦   各界一致好評   方素惠,《EMBA》雜誌總編輯   何大安,工研院人資處處長   何其安,大東樹脂研發中心前執行長   何飛鵬,城邦出版集團首

席執行長   張東隆,世界先進前全球業務及規劃副總   梁明成,京元電子前總經理   許 芳,中國TCL集團TCL大學執行校長   陳鴻基,台灣大學EMBA前執行長   (排名按筆劃順序)   媒體推薦   《經理人月刊》   管理學者、專家一致好評(排名按筆劃順序)   公司沒有更早充分賦權,因此沒有足夠的人才或戰將可以獨當一面,以致公司的腳步無法全速前進。從這個角度來看,賦權已經不只是一個個別主管的事情,它是影響一個公司在企業戰場上競爭的重要關鍵。——方素惠,《EMBA》雜誌總編輯   擔任領導工作時,我要求分層當責,也讓他人擁有充分的權;並透過對工作意義的充分瞭解,提升主管的判斷力

與領導力,更激勵他們自我成就的實現。   最近我用在疫後院內建立「在家辦公」的task force機制上,還引起許多同仁的稱讚,覺得我們在管理上有了國際格局的機制。   感謝張老師關於賦權領導的課與書,開啟了我的領導學習之路,一步步走來,十分有收穫,我很喜歡推薦這本書給您。——何大安,工研院人資處處長   要談賦權,首要是當責;不論是賦權者或被賦權者均然。本書中所述ARIA及MICS讓我們能很清楚檢視何者不足,應該補足。所以,我極力推薦本書。——何其安,大東樹脂研發中心前執行長   當責是果,賦權是因,要經過加持,才有可能改變,當責才能內化為組織的文化。張文隆是台灣「當責」推動大師,他的新

書《賦權》是最佳當責管理推動實務。——何飛鵬,城邦出版集團首席執行長   產業環境變遷快速,我一直認為領導人應該做好充分授權才能即時反應——還需不斷改進,才能做得更好。   聽了Wayne的課和讀了他的書後,發現做好ARIA與MICS後,就可很容易把授權提升到賦權(Empowerment)了。   賦權領導能夠激發團隊潛能,在賦權高效的管理中,更容易在價值共創的時代加速交出成果。   我也認為領導人應更謙虛——連美國四處征戰的將領們,也多秉持謙虛自持的胸襟培育部屬。有了謙虛的心,更能做好與部屬在MICS上的溝通與實踐。我極力推薦Wayne這本很實用的改版新書。——張東隆,清華EMBA校友會創

會會長、世界先進前全球業務及規劃副總   張文隆先生巧妙的將當責與賦權連貫在一起,提供讀者一個如何向上管理的思考方向。——梁明成,京元電子前總經理   從負責到《當責》,從授權到《賦權》。改變不僅僅是用詞,更在於認知與結果。在我們公司組織的內訓中,有幸聆聽張文隆老師對此的深度剖析,讓我們清晰認知《當責》重在交付結果,並能超出預期;《賦權》不僅是權力的暫時讓渡,旨在讓授權具有激勵性,即能夠激發出下屬的「MICS」——完成一項工作或任務時能清晰其意義或價值(Meaning),瞭解影響(Impact),具備勝任力(Competence)以及擁有自主決斷力(Self-determination)。

推薦此書,希望越來越多的企業能夠湧現出當責的員工與賦權的領導。——許芳,中國TCL集團TCL大學執行校長   本書引用許多古今東西的例子,運用實例說明將抽象概念生動化。雖然東西方個案在文化背景上有差異,但文隆將重要觀念和相關管理議題生活化,也賦予新的「詮釋」和實踐手法,對你我助益良多。——陳鴻基,台灣大學EMBA前執行長  

臺灣地區行政監督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中油副總的問題,作者陳智暄 這樣論述:

為防止行政權的獨大與腐化,組織體皆成立行政監督制度,以監督、控制行政機關。台灣地區(我國)現行體制,得區分外部監督及內部監督之行政監督機制,外部監督體系包括監察、立法、司法、考試權甚至公私協力下之媒體監督、群眾監督等相關主體;而政風體系、廉政署、檢察體系、調查局等,本研究認為上述為行政機關內部組織,從社會現象觀察根本毫無監督能力,而內部監督係在特定情況,常態具有外部性的監督主體短期進入到行政領域進行監督而言,社會面方法論上,針對2010年起,台鐵承辦5工程案,爆發副局長帶隊喝花酒致國庫損失3億元,學者陳耀祥認為組織內指揮管理為貪腐主因,須透過外部監督與內部稽查力量,此與本文見解一致令人雀躍,

此外本研究也進一步以學說與事實區分「行政監督」與「行政指揮管理」,匡正組織隱蔽性與人情主義下,卻普遍認為組織層級節制能夠自我監督之錯誤立法與盲點,嘗試於行政法體系之既有體系,歸納抽離出「行政監督總論」,並建立「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學理與實務基礎之原則性「內、外部監督總論」,並在「各論」中闡述各種監督態。完整將臺灣地區行政法賦予監督第五架構,進行學說系統化與實務問題之解決。 為監督行政機關之治權角色,政府於訂定各種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規範,於健全、堅實國家財務制度方面,審計部已研訂《審計制度改革方案》。惟臺灣地區監督實務上仍有眾多尚待檢討之處,就如社會面上從中央到地方貪腐不斷;關於大型

工程招標案之弊案層出不窮,現行監督制衡顯然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此外政府與檢調、政風體系對於腐敗案件的事前預防及事後追究的權責劃分問題、監察權行使之界限,與行政權之自主性與其反饋效果的發揮,以及監察權與其組織如何與地方制度為最適調整等問題,均須體系性、系統性檢討,並研訂監督政策與立法方向。 雖然臺灣地區與內閣制或專制國體制大相逕庭,以致行政監察的設計和組織體系具有相當差異,不過行政監察制度之建置在於監督行政權運作的合理正當之「監督理想原貌」,則屬一致,故行政監督之研究,在國際比較甚為重要。爰此,筆者分別探討我國行政監察體系之現況、各國行政監察制度之特質。包括與學者鄧學良共同研究之香港申訴專員

、新加坡反貪腐總局、北歐監察使等監督組織,並加以生態性地截長補短。 如何增強組織外部行政監督制度,並將行政法五大架構運用於研究,點出行政監督之優缺點,並提出適切之建議,譬如比較大陸地區紀委、檢察部、反貪局、預防腐敗局、檢察院,看似完備卻貪腐不斷,與「大部制」理想相悖,本研究將從社會面、經濟面、政治面及法制面從新檢視建構原理,並「組織最適誡命」等學說綜合觀察,提出單一整合並強化之最高監察組織─監察院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