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秀玲寫的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修訂二版) 和廖毅的 廖毅老師開講-保險法-國考各類科皆適用(保成)(七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Re: [小萌] 台灣法律管不到小萌馬娘 - PTT推薦也說明:第二十六條、準據法因本合約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誠二所指導 黃玄東的 論自駕車之侵權責任兼論產品責任 (2021),提出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工智慧、自駕車、侵權行為、侵權責任、產品責任、商品製造人責任、消費者保護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許政賢所指導 陳俊宏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懲罰性賠償金之研究—以消費者死亡之案例類型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懲罰性賠償金、損害額、與有過失、消費者死亡、間接被害人的重點而找出了 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釋字第402 - 大法官解釋_相關資料則補充:3 本件解釋應有拘束行政法院八十三年度判字第二一七七號判決之效力,聲請人得依行政訴訟法關於再審之規定聲請再審,以資救濟。 二、事實經過:. 1 財政部於八十一年十月十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醫護健保與長照法規(修訂二版)

為了解決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的問題,作者吳秀玲 這樣論述:

  本書以根植法治觀念為先,回顧法律ABC基本概念,針對醫事人員的專業法規、醫療與護理機構的法規範、健保體制與困境、長照法律問題、傳染病和愛滋防治、器官移植、安寧緩和醫療議題等,加以介紹分析。第2版新增禍害全球的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022年醫療爭議新法、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憲法法庭判決等,增修幅度逾二分之一。   全書分十章:總論、醫療法與行政管制、醫師法與醫學倫理、護理人員法與專科護理師、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與醫療訴訟、全民健康保險法與健保財務平衡策略、長期照顧服務法與日本介護保險制度之借鏡、傳染病防治法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

染防治、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最後探討病人自主權利法和安樂死合法化。本書側重於前開醫護健保長照管制法規、實務運作之論述,並檢討現行法規之缺失、法執行偏差,提出修法建議,以維民眾醫療權益。

論自駕車之侵權責任兼論產品責任

為了解決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的問題,作者黃玄東 這樣論述:

  人工智慧技術的進步在各個領域都引起廣泛的討論,同時也正在改變人類現有的產業以及生活方式,包括金融產業、醫療產業、法律產業等等;汽車產業也正在面臨人工智慧技術所帶來的產業革命,其中的自駕車就是人工智慧技術的產物,自駕車為人類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將對現行的法律制度帶來一定程度的衝擊。  美國汽車工程師學會(SAE)依照自駕車的自動化程度將自駕車分為Level 0到Level 5共6個等級,這其中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分別為「無自動駕駛」、「部分自動駕駛」以及「完全自動駕駛」;然而各個不同自動化程度的車輛在發生事故時所要究責的對象也應有所不同,在完全自動駕駛的類型由於是由人工智慧系統進行車輛的操作,

故車內甚至沒有實際的駕駛人,這類情況應如何究責即有爭議,又自駕車的製造極其複雜,當車輛因產品有瑕疵所導致事故時又應如何究責,此即為本文所欲研究的內容。  本文將先介紹人工智慧技術與自駕車技術的發展以及其對法制的衝擊,再介紹德國近年對自駕車的立法政策;接著再聚焦於自駕車的侵權責任以及產品責任,分別探討責任主體以及自駕車在侵權行為法的各種適用可能,並且將自駕車在各個環節與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包括製造商、零件商、進口商甚至零件故障所導致事故的產品責任類型一一列出討論,最後再綜合結論與建議。  本文希望可以透過上述的研究為自駕車的法律問題找到一個系統性的應對辦法,在尚未有專門針對人工智慧或自駕車的專門立

法時,得出一個可以透過現行法律的解決之道。

廖毅老師開講-保險法-國考各類科皆適用(保成)(七版)

為了解決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的問題,作者廖毅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想要參加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保險所的學(考)生。   2.想要迅速掌握保險法重點的學(考)生。   3.想要全面提昇保險法的實力的學(考)生。     使用功效   1.深入淺出,量身打造,學習保險法的最佳書籍。   2.解題技巧更精進、答題更快速。   3.針對保險法一網打盡,更結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與民法綜合說明。     改版差異   依最新法規修正內容、新增試題、實務見解、案例及解析   本書特色     ◎還在為保險法煩惱嗎?   專為想要參加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保險所的學(考)生量身打造,如果你不是上述之一,只是想要迅速掌握保險法的重點,也

絕對不能夠錯過此書,本書讓讀者在應付考試之餘,全面提昇保險法的實力。      ◎還在害怕一進考場就遭到突襲嗎?   內容羅列蒐集最新期刊論文、各家學說以及實務見解,以最淺顯的文字,闡述最艱澀的法律爭點,讓讀者再也不須擔心近年命題趨勢之重點無法掌握,在考場下筆絕對行雲流水、言之有物、層次分明,在考場上再也不用擔心被保險法攻其不備,任何題型更是攻無不克,迅速攻占審題老師的心,高分自然手到擒來。      ◎單念保險法一科就入場考試足夠嗎?   準備考試的學生都知道,保險法牽涉領域廣泛,本書不只對保險法有深入淺出、抽絲剝繭的講解,更結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與民法綜合說明,準備考試全方位,不遺漏任何高

分機會!

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懲罰性賠償金之研究—以消費者死亡之案例類型為中心

為了解決依保險法第八條之一規定的問題,作者陳俊宏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進步,人類社會生活所必需之物品均有賴企業經營者提供,然而企業經營者可能為追逐利益而罔顧消費者權益,放任商品或服務所潛藏之風險侵害消費者之人身安全。針對此問題,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於制定時,參考美國法並引進懲罰性賠償金制度,但在我國民法主要繼受自大陸法系之情況下,應如何解釋適用消保法之懲罰性賠償金,在學說及實務上衍生不少爭議。尤其近年來重大消費爭議頻傳,對消費者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之案件亦所在多有,其中導致消費者死亡之案例,究應如何解釋適用懲罰性賠償金,似將顯得更為困難。本文透過實務判決之整理與分析,輔以國內學說之研究,並參考美國法之規範,檢討我國消保法之懲罰性賠償金相關爭議問題。首先,針

對懲罰性賠償金制度之目的、性質與發展歷史,以及懲罰性賠償金判決得否於大陸法系承認與執行等方面進行研究,瞭解其制度背景與理論基礎,為後續分析討論奠定基礎。其次,就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之爭議問題進行探討,釐清其法律定位及法律結構,再聚焦「適用客體範圍」、「請求權主體」、「責任主體」與「數額計算」之問題,透過分析大量實務及學說見解,歸納出我國適用懲罰性賠償金呈現寬嚴不一之樣貌,並試圖描繪出懲罰性賠償金所應有之圖像。最後,從比較法之角度觀察我國民法生命權侵害之立法抉擇,對消費者死亡之懲罰性賠償金所造成之影響,並參考美國法之規範,建構出消費者死亡仍得請求懲罰性賠償金之規範模式。而關於消費者死亡時之懲罰性賠

償數額計算,則透過實務案例之分析,比較人身損害案件之相關數額,據以檢討現行實務輕重失衡與數額偏低之情形,並嘗試發展可能之解釋途徑與提出立法建議,希冀使懲罰性賠償金之運用更臻完善,及提供實務適用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