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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青森文化 和大是文化所出版 。

國立陽明大學 心智哲學研究所 洪裕宏所指導 陳安瑾的 存有宇宙靈論與心靈邊界 (2020),提出停止條件解除條件例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泛靈論、宇宙靈論、心靈哲學、心靈邊界、意識研究、量子意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蔡宗珍所指導 蔡惠方的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2013),提出因為有 文化資產保存法、遺址保存的重點而找出了 停止條件解除條件例子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停止條件解除條件例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順勢療法

為了解決停止條件解除條件例子的問題,作者PeterAdams 這樣論述:

  ★ 運用諸多實際案例,展現順勢療法的可行性,闡述順勢療法與科學進展並無抵觸,而是科學的一部分。   ★ 本書經由香港順勢療法醫學會著手翻譯工作,並反覆校譯與修訂,譯稿的專業質素得到保證。     順勢療法之所以具有爭議性,是由於它的作用機理尚未被完全理解,然而當中的部分原則已被知悉。有關順勢療法的科學證據經已存在,一種符合科學的解釋正在嶄露,順勢療法是醫學上的一個新領域。《順勢療法:可靠的科學》正要向公眾揭示順勢療法的科學。     作者彼得.亞當斯(Peter Adams)完成倫敦順勢療法學院(College of Homeopathy)專業訓練,於1985年開設自己的診所,執業至今

超過30年。本書運用了諸多實際案例,將嘗試展現順勢療法的可行性,抱開明態度就能看清這些證據。隨著科學的轉變,順勢療法也變得合乎科學。順勢療法與科學進展並無抵觸,它是科學的一部分。     順勢療法具有三大特性:加能法(Potentisation)、相似定律(Law of similarity)及整體論(Holism),這些特性通通受到科技新進展支持。首先,對「水的性質」之最新理解(第五章),展示當一物質被加能,就會在水中產生一個新的分子結構。此外,相似定律也受到多項科學引證確認(第六章)。以整體方式去看待人類有機體、健康和疾病,更與新科學的複雜系統完全一致(第七章及以後章節)。整體論說明了「整

體大於其各部分之總和」——錯綜複雜的科學解釋了當中原因。   聯合推薦     「彼得.亞當斯所著的《順勢療法:可靠的科學》,對圍繞著順勢療法的科學爭議提供了一個獨到的概述。」──彼得.費沙 皇家倫敦綜合醫學醫院研究總監     「這本著作為這主題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概述,十分適合正在試圖了解順勢療法的讀者,這樣的參考書對學生們和外行人都非常有用。」──亞歷山大.圖尼爾(Alexander Tournier) 順勢療法研究院行政總監     「此書給了「順勢療法並不科學」這不實說法一記狠狠的耳光。」──杜家麟 香港順勢療法醫學會會長     「科學研究是在不斷挑戰人類的認知,也是不斷接近真理的過程

。近年來順勢療法的科研領域正高速發展,讀者們可以從彼得•亞當斯的這本著作中開拓思路,對這熱門話題作一個綜合的瞭解。」──方逵 中華運動康復教育學院常務委員、原廣東省體育運動技術學院體育醫院院長     「認識順勢療法,因杜家麟教授。順勢療法除注重物質層面,更重視非物質層面。性格、良知、懦弱、固執、喜惡、怨恨等就是無可否認的非物質元素。對順勢療法把人性壓力點跟身軀問題一併治療的做法,我深感認同。」──陳德森 金像獎最佳導演     「儘管順勢療法在科學界經常引起爭議和疑慮,但順勢療法在歐美國家卻是頗常見的替代療法。順勢療法強調治療的整體性:我們不是跟症狀搏鬥對抗,而是給身體一把攜帶訊息的鑰匙,開

啟身體回復健康平衡的自癒機制。」──司徒玉蓮 《紅塵誤.悟紅塵》作者、司徒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存有宇宙靈論與心靈邊界

為了解決停止條件解除條件例子的問題,作者陳安瑾 這樣論述:

物質腦如何形成非物質的意識經驗?這其中有歷時許久無法彌合的解釋差距,在唯心論、物理論、二元論都無法給出令人滿意的解釋的時候,各種形式的泛靈論(panpsychism)的討論也參與其中,相關學者們試圖衝撞各種學說的限制,並找出各種接近終點的可能性,哪怕在解決問題上只前進一點點,令人欽佩。本論文也致力於參與這個行列,在屏除前述主張的情境之下,透過大量地整理與分析泛靈論相關文獻,希望發展出一點在解釋意識和主體性的本質具有參考價值和時代意義的論據,是為本論文的研究動機,雖然泛靈論是本論文研究的出發點與基礎,但是合併問題使得泛靈論的可能性受到強烈的質疑,因而轉向整體論的宇宙靈論(cosmopsychi

sm),並且分析比較優先宇宙靈論(priority cosmopsychism)與存有宇宙靈論(existence cosmopsychism)之後,存有宇宙靈論是本論文的主張與結論。泛靈論可以被理解為一個認為基本的物理事物具有心靈狀態的理論,換句話說,物理性的終極事物能實例化出現象性質,也就是說,微觀的物理性事物具有意識。泛靈論在這基本定義之下多有變化,包括建構式泛靈論 (constitutive panpsychism)與非建構式泛靈論 (non-constitutive panpsychism)。在非建構式泛靈論的說法下,巨觀現象性質(或經驗)並不奠基於微觀現象性質而產生,成為典型的突現

泛靈論 (emergent panpsychism),而且是備受挑戰的強突現,缺乏自然法則的支持,所以也承接了二元論解釋上的問題。建構式泛靈論則認為至少有一些巨觀現象性質是建基於微觀現象性質而產生,David Chalmers甚至加上了quiddities的觀念稱之為羅素派泛靈論 (Russellian panpsychism)。Quiddities指的是微觀物理結構背後的微觀現象性質,在發揮微觀物理性質的同時也扮演了建構巨觀現象性質的角色。這就是Chalmers所主張的建構式羅素派泛靈論 (constitutive Russellian panpsychism)。由於微觀經驗與巨觀經驗的關係

並不明朗,也許有人認為另一個泛靈論的版本更具說服力,稱為原型泛靈論 (panprotopsychism)。原型泛靈論者主張基本的物理事物具有原型意識,而這特殊的原型現象性質雖然尚未形成現象,但只要在正確的結構之下集合起來就能形成現象性質。也就是說,原型泛靈論是一種認為至少有一些基本物理事物具備原型現象性質的看法。總之,Chalmers認為羅素派一元論(Russellian monism)是泛靈論或原型泛靈論的交集,主張物理事物的結構性質無法建構意識,是由quiddities建構出意識,而且這是符合物理法則的,都屬於廣義的物理論。只要一說到泛靈論,合併問題(combination problem

)就會隨之而來。看來有人並沒有因為賦予了quiddities什麼角色而被說服,所以,合併問題問的是”微觀經驗如何合併以產生巨觀經驗”,或是” 一個統合的意識經驗如何由低階物質(例如原子或粒子)的心靈性質形成,並且與其組成物的經驗有所不同”。從合併問題出發衍生出主體合併、感質合併與結構合併等細節問題,泛靈論的回應似乎並沒有解決太多。首先,對於此問題的存在與否,泛靈論分為兩派,第一派根本否認巨觀經驗從微觀經驗合併而來,所以也拒絕了合併問題的存在,例如突現泛靈論或等同泛靈論。第二派承認了合併問題的存在,有三個回應的策略,第一,直接否認了所有經驗主體的存在,但這個策略直接否認了整個泛靈論。第二,認為高

階主體由低階主體融合而來,但這個策略無法說明主體的結構,以及不同的主體如何融合。第三,採用了現象黏著關係(phenomenal bonding relation)來解釋,但這個策略無法說明這其中因果關係,也看不出黏著的媒介是什麼。說來說去,還是結構的問題,這個問題如果真的無解,我們似乎要重新思考真的有合併問題的存在嗎?如果合併問題不存在,泛靈論還有效嗎?假設我們不死心,再來分析更多形式的泛靈論,包括中立一元論與唯心論形式的泛靈論。中立一元論說的是建構世界的終極組成物只有一種,既不是物質的也不是心靈的,而是介於其中的中立狀態,世界中的非終極事物,無論是物理的或心靈的都是由中立的終極事物建構而成。

這種說法讓人把焦點放在對中立事物的困惑上,那是什麼?有人說是資訊(information),有人說一般狀況是事件(event)、特殊狀況是知覺(perception),這個說法實在令人難以下嚥,首先事件與知覺本身並不基本也不終極,另外,事件如何變成知覺?兩個狀態的關係是什麼?說到底,中立事物到底是什麼?在時空延展開來之前的實相到底是什麼?這說法的幫助並不大。唯心論形式的泛靈論其實已經不是純粹的泛靈論了,因為其主張者Uwe Meixner 建議我們放棄每個經驗一定要有特定主體的想法,反而應該接受每個經驗都有一個先驗主體(transcendental subject),”我”是這個先驗主體的顯化,

也是這個先驗主體的當地投射,然而,雖然你的經驗和我的經驗的顯化主體不相同,但是你的經驗和我的經驗的先驗主體卻是相同的,事實上,你我的經驗會統合成為一個經驗,不屬於你、我,而是屬於先驗主體的。這樣一來,唯心論形式的泛靈論已經擺脫原子論,而走向整體論了,而我認為這是個很創新、有建設性的思考方向,但是你我的經驗統合成一個經驗這個說法仍然遭遇到問題。最後,來看看印度哲學怎麼說。在印度哲學體系(Advaita意識理論)中,意識不再是主體的屬性或性質,而是有其形上學的立足點,是可以單獨存在的一元終極實相,不僅沒有所謂的獨立於心靈之外的特殊個體,也沒有真實存有的主體。純意識(pure consciousne

ss)具備其自有的先驗主體,不依賴任何個別主體來顯化,因此個別主體只是錯覺(illusion)罷了。我們可以看出,印度哲學也站在整體論的立場,以傾向取消個別主體性的說法,甚至完全擺脫合併問題的糾纏。在整體論的啟發之下,讓我們端出本論文的主角宇宙靈論(Cosmopsychism)。在那之前,我們先來談一些宇宙靈論的形上學定位,包括整體論(holism)、奠基關係(Grounding relation),以及一元論(monism)。整體論者相信全部(whole)在本質上並不因著部分(part)而決定,這說法又細分為好幾種,不多說其他的,宇宙靈論屬於本體一元論(ontological holism)

的說法,量子力學的學者也屬於這一類,著名的宇宙靈論者Itay Shani也特別喜歡這說法, 宇宙靈論與量子場理論有著基本上抱持著相同的整體論定位。對於奠基關係這件事,可被定義為非因果但具有解釋力的關係。但是大家看法卻是眾說紛紜,有的學者根本不認為有這種關係存在,有些學者認為這種關係根本無法分析,有些學者甚至抱持中立態度,不置可否。但Pillip Goff顯然沒這麼悲觀,他認為兩者之間如果有奠基關係,代表其間有中立、不具有任何意圖、然而緊密卻的關聯與解釋關係。Goff提出兩種奠基關係,第一種稱為”奠基於事實要素”(grounding by truthmaking),意思是如果事實F是命題P的事實

要素,那麼F為P奠基。支持者認為事實要素法主張非基本事物並不存在,例如,實相(reality)裡根本沒有桌子,只有”一堆原子進行了桌子般的排列”。事實要素法融合了形上學的菁英主義(elitism),說明並非所有事物或性質的地位都相等,有一些享有形上學的特權。Goff提出的第二種奠基關係是”奠基於包容性”(grounding by subsumption),意思是如果Y是X的一部分,若此唯若,X為Y奠基。這個時候可以說,包容法認為全部經驗比部分經驗基本,並包含部分經驗。包容法也可以用來說實體與性質之間的關係,在最基本的層次裡,實體與性質不是”黏合”在一起的,而是”某客體─擁有─某性質”。最後,也

可以說全部的時空比任合區域性的時空基本。Goff主張”奠基於包容性”的奠基關係,因此,這也影響到他主張的宇宙靈論的版本。他認為宇宙靈論認為能將現象性質實例化的物理性的終極事物就是宇宙,而具有心靈狀態的個別主體最終都是奠基於這個到處充斥的宇宙意識。接下來,我們談談一元論。所有版本的一元論都強調同一性(oneness),唯物論、唯心論與中立一元論,都屬於一元論,因為他們都同意只有一種最高形式,只不過他們心目中的最高形式不同罷了。如果我們應用這個公式,”存在一元論”(existence monism)的意思就是任何具體標的物都在那”一個”最高實體之下,”優先一元論”(priority monism)

則說任何具體標的物都在那”一個基本”最高實體之下。更詳細地說,優先一元論認為全部優先於部分,”優先”或”基本”二詞明示了這裡的實相觀是層級式的實相觀,衍生物都奠基於基礎。這種說法雖然符合直覺,但容易落入強突現論或衍生問題(或分解問題)的困境中。根據分析,這些困境都源自於它的層級式結構的特性,不管有幾層。存在一元論則相反,它取消了所謂的優先性與層級結構,因為除了那”唯一”的存在以外,其他都不存在,也就是其他等同於那唯一。這很違反直覺,但它的確採取了最簡潔的形上學立場,不需要預設太多假設,拒絕了本體論上的灰色地帶,許多困境或難題也因此消失。回到宇宙靈論,在宇宙靈論發展過程中,首先出現的是非建構式與

建構式宇宙靈論的討論。非建構式宇宙靈論(non-constitutive cosmopsychism)認為宇宙意識與巨觀心靈(macro mind)不存在建構關係,但因為也落入強突現論的困境而比較不受歡迎。建構式宇宙靈論(Constitutive cosmopsychism)則被定義為巨觀主體 (Macrosubject)以及他們的心靈狀態在形上學上奠基於宇宙主體與其心靈狀態。Chamlers為了回應分解問題(decombination problem),他說,建構式宇宙靈論又分為等同宇宙靈論(identity cosmopsychism)與非等同宇宙靈論(non-identity cosmo

psychism)。等同宇宙靈論說巨觀主體等同於宇宙主體,這種說法是為了避免巨觀主體不等同於宇宙主體所引發的困境,但是反對者仍不同意,因為宇宙經驗應該比巨觀主體擁有更多經驗。非等同宇宙靈論則認為有許多巨觀主體,而且其存在與經驗則奠基於宇宙主體之上。雖然符合直覺,但Chalmers並不同意,原因是,如果巨觀主體的經驗奠基於宇宙主體的經驗之上,代表巨觀主體經驗是宇宙主體經驗的部分,但是”部分經驗”通常指的是個別主體的視覺經驗或聽覺經驗,所以這巨觀主體不可能是分離、個別存在的個別主體。因此,Chalmers說到底是支持等同宇宙靈論的,他用等同宇宙靈論來回應分解問題。但是,記得嗎?Goff主張的”奠基

於包容性”認為許多主體是宇宙主體經驗的部分,因此被宇宙經驗所包容。這裡的全部經驗與部分經驗的定義與Chalmers的定義非常不同,不過,這樣的討論卻引發真正的核心問題,就是宇宙靈論之下的主體性(subjectivity)問題,有三個策略來因應這個問題。第一,是Chalmers的策略,他認為在終極實相中巨觀主體奠基於無主體參與(non-subject-involving)的宇宙經驗,這很明顯採取了很極端的取消說法,甚至比印度的Advaita理論更極端,但是這種說法直接不僅不符合宇宙靈論的定義,對於主體性最終的不可化約性也進行了顛覆。第二,是Goff的主張,他為宇宙與有機個體如你我都保留了主體性,

他也同意巨觀意識(macro consciousness)是宇宙意識的一個構面,這說法全部與它的構面同時存在並沒有不一致。當然,他的說法肯定與”奠基於包容性”以及優先宇宙靈論都是相容的。第三,保留宇宙主體,對巨觀主體採取了取消策略,認為他們是錯覺,這符合了”奠基於事實要素”以及存有宇宙靈論,同意這唯一基本事物在形上學上的特權,也成為其他事物的事實要素。如果我們更進一步分析第二個與第三個策略,假設巨觀主體是相互分離的,然而我們有得知宇宙經驗是基本的、在其自身之內因果封閉(causally closed),在現象上是統合且綑綁的。而現象上的綑綁性並不會在已經統合的現象場域之中發生,因此,巨觀主體的

經驗不可能與宇宙經驗分離,也因此巨觀經驗主體是錯覺。這樣的分析支持了第三個策略,也就是存有宇宙靈論。此外,如同優先一元論、非等同宇宙靈論一樣,優先宇宙靈論仍然得面對難解的分解問題。值得一提的是,存有宇宙靈論與絕對一心論(absolute monopsychism)雖然相似但並不相同。絕對一心論主張只有一個非物理性的意識是唯一的存在,這個獨特的非物理意識提供了個別自我或物理性的複數個體的誤謬的外表的基礎。這種說法又稱為絕對唯心論(absolute idealism),也對巨觀主體採取了取消主義,非常類似我們之前提到過的印度的Advaita理論,和存有宇宙靈論不同點在於後者堅持終極事物是物理性的宇

宙。那存有宇宙靈論如何回答分解問題呢?這必須回到它如何定位巨觀主體的說法。存有宇宙靈論說巨觀主體只是錯覺外表(illusionary appearance)或是幻象(figment),它發生於宇宙意識之內,而不是新的創造物,每個巨觀主體是宇宙意識本身的部分外表,我們可以大膽地說,在Gregg Rosenberg的因果顯著理論之下,它也只是宇宙主體的各種潛在因素通過了顯著性門檻而顯化出來的,也就是”果”的狀態的外表呈現,從無法被經驗到可以被經驗的狀態改變,或是說從未決定的潛在到已決定的狀態罷了,這就是所謂對錯覺的解釋。也因為這樣,存有宇宙靈論不再受到分解問題的糾纏,但是卻走進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

,本質上是錯覺的主體是如何被顯化出來的?受到Galen Strawson的啟發,讓我們得到一些繼續研究的線索,那就是宇宙中的能量場與時空,以及把分解問題用心靈的邊界問題的角度來思考。另外,既然存有宇宙靈論與Daniel Dennett的意識錯覺論是同樣的東西嗎?Dennett因為從巨觀個體的大腦之內找不到意識的發生原因,因此認為你我意識是錯覺,但是存有宇宙靈論則是在巨觀個體大腦、身體、甚至意識之外尋找意識的本源,然而哲學上卻在巨觀個體之外找到了終極的意識主體。相同的結論來自於不同的方法,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除了哲學之外,我們來看看科學怎麼說。在經過許多年以牛頓力學為主的古典物理學對世界的理解

之後,我們對意識的發生一籌莫展,好消息是現代量子物理學為我們開啟了新的一扇希望之窗,讓我們可以突破古典物理學的瓶頸一門深入繼續追尋意識的本源,甚至往無所不在的宇宙裡追尋。為什麼量子物理學可以帶來這個契機?這與量子力學的特性有關,所以讓我們先很快地了解量子理論的故事。從光粒子的能量因著波的頻率而定開始,我們在1920年代開始了對量子特性的了解,除了光的波─粒子二元特性(wave-particle duality)之外,Heisenberg的不確定原則(uncertainty principle)說明了量子無法同時被正確測量其位置與動能的特性,Bohr稱這種與生俱來的含糊現象為一種量子現象,無法被

進一步分解或分析,是一種全部性(wholeness),這在位能與動能互補的古典物理是很難被理解的。1935年,Schrödinger將我們的注意力引到了量子力學的整體特性,兩個系統的粒子相互分離,竟然彼此互動並相互影響,稱之為量子糾纏(quantum entanglement),兩個系統之間不需要任何接觸的媒介體,具有”非局域性”( non-locality)。Bohr提出這樣的量子理論對了解生物系統,甚至了解心靈,可能有很大的攸關性。到了1955年,Von Neumann找到了個古典世界與量子世界如何交互的看法,他認為這交互來自於從有許多可能的疊加世界的量子狀態透過崩現(collapse)形

成我們習慣的古典狀態,但是,是什麼引發了崩現仍然不清楚,這就是量子理論的觀測問題(measurement problem)。引發崩現的原因目前有兩派主流說法。第一派是Neumann 自己與 Winger 在1961年提出波函數的崩現來自於非物理性的意識,這樣的說法雖然有趣,但也引發了兩個問題,第一,又回到二元論的老路上了,第二,這樣的說法仍必須預設意識的存在,而這不就是問題的核心嗎?於是,到了1989年,Roger Penrose與Stuart Hameroff提出了量子崩現對形成意識經驗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諸多疊加世界的量子狀態因著物理性的時空差異而崩現,加上生物演化形成的量子大腦對崩現

出的世界的信息進行處理形成心靈狀態,這個說法的被接受程度與發展遠高於1961年的說法 。簡而言之,近代量子力學因其具備整體特性而與宇宙靈論的相容程度令人驚喜,在哲學界或科學界都有人發現這一點,於是攜手生物學家三方努力朝著這個方向繼續探索。再回到Penrose與Hameroff的研究,首先,要先記得的是Penrose為了避免掉入心物二元論的泥淖,他必須回答一個問題,是什麼樣的物理性過程導致了量子狀態的崩現(collapse)或消減(reduction)?而這種量子態的崩現或消失就是從波函數連貫(coherence)到不連貫(decoherence)的過程。他認為這個過程有幾個特性,第一,並非由心

靈引發的的隨機特性,第二,無法計算,無法被演算法所描述,第三,由重力引發的,雖然重力因素在量子理論中尚未被考慮。他稱之為orchestrated objective reduction,簡稱Orch OR,這OR也是連接量子世界與古典世界的橋梁。好那問題來了,那大腦中哪裡有這樣的地方能夠產生這種連貫並且調維持一段夠長的時間來保護這個過程一直到產生意識為止?Penrose警覺到,一定有某個地方能對活躍的細胞產生震動,產生生物性的量子連貫現象。這時候,他找到了Hameroff,也找到了他心目中的答案。Hameroff從1982年開始就發現神經細胞中的微小管(microtubules)因著它獨特的蛋

白偶極子的構象狀態,以及蛋白形狀的機械性改變能夠負責處理信息,也就是說,這些微小管的信息處理機制能夠”讀出”信息以便影響大腦神經與網絡活動。它們二位的合作提出了意識的Orch OR理論,一個變動量子腦的學說(quantum brain dynamics),到了2014年,這理論越臻完整,對於意識,他們提出解釋”每一次的策劃的量子計算性過程都是被OR終結掉的,OR是一個根源於時空幾何結構的量子層面的行動,而這個終結會伴隨著大腦神經中的微小管而發生 ”。讓我們從Penrose版本的OR(從波方程式”崩現”或量子態的”消減”)多了解這個過程。從在不同時空向度的疊加量子世界中,因著重力性的自我能量(g

ravitational self-energy)造成兩個不同世界的時空差異而崩現出一個世界。這差異怎麼來的?在原點,時空是黏著在一起的,並未分離,但隨著離開原點,時間參與進來,時空曲度也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而產生差異而分離 。這個分離並不與整個環境脫離,而且仍然與環境中的物質產生糾纏現象。OR結果從疊加狀態消減轉變成一定節奏的頻率振動,這節奏是由兩個原本疊加世界的能量交互影響的結果,而當振動頻率同步約在40 Hz gamma 時就會進入意識狀態。在更深入地問,難道OR是個不可控的狀態嗎?正常狀況而言,在當環境與這疊加世界糾纏,而且當包含主導環境的隨機因素的時空參數被決定的時候,OR就會發生。

這個時候的主觀經驗仍然處於渾沌、無認知、不明確或原型意識的狀態,因為在這個時候的OR經驗是缺乏信息與意義的。但是根據Orch OR理論,生物演化提供了腦微小管,也就是OR事件被編排的地方,微小管蛋白發揮了量子計算功能。Penrose 與Hameroff認為,隨著演化的發展,生物因素能夠編排並進一步孤立微小管的量子計算場域,這時,不需要環境中的隨機性就能產生重力性的自我能量,而此時的OR能因著非計算性的”willed”的影響,提供豐富的認知主觀經驗、控制意識行為。那感質(qualia)怎麼來的?在Orch OR理論提到,尚未編排的OR事件會有初始主觀經驗,渾沌並缺乏認知,為OR後續過程出現的感質

提供了素材。Orch OR理論與宇宙靈論中相通之處其實很明顯。都屬於物理論、都屬於整體論、主張宇宙內在本質存在現象性質、能在某些機制之下實例化意識。要介紹的另一組人馬是Joachim Keppler與Itay Shani。Keppler在2018年借用”量子場理論”(quantum field theory,QFT)中解釋量子理學背後機制的”隨機電子變動” 架構(stochastic electrodynamics,SED)來解釋與意識有關的神經科學發現。他說SED的建立是基於整個宇宙被一種普遍存在的電磁場所滲透,稱之”零點場域”(zero-point field,ZPF)的概念。他說,ZPF

像是一個極大的能量海,充滿同質性、等方性(isotropic)、無差別向量。場域呈現不相關(uncorrelated)的狀態,並擁有獨特的密度 。我們看到的任何個別事物,其系統都是與這個擁有全光譜的ZPF相對應,並且從其中擷選出某個獨特組合的場域模態(modes),只要該系統振動要素與這相關模態之間的互動夠強,該系統與ZPF之間能量交換就能達到動態平衡,達到所謂”階段鎖定場域模態” (phase-locked field modes),展現出量子行為包括量子配對(coupling)、量子糾纏以及相互之間產生遠距連貫性(distance coherence)。所以,ZPF扮演了量子現象發生的根本

原因以及信息載體(carrier)的角色,在”階段鎖定場域模態”的ZFP與相關參數展現出一個” 局域”(local)的信息場,信息內容更為豐富,也提供了意識系統中的現象品質。而複雜的量子系統如人腦,當然會產生廣泛的意識經驗。Keppler強調這個說法保留了因果封閉原則以及簡約原則,也符合宇宙中整個量子體系同一機制同時包含物理性質與現象性質的想法,也就是宇宙靈論。Shani在2020年接著Keppler的說法,提出了”無所不在的意識場”( ubiquitous field of consciousness,UFC)說法,作為ZPF的哲學用語,Shani將UFC設定為宇宙雙重構面的基礎要素,包括自

然中的物理性樣貌以及內在現象的顯化,並做出一個與Orch OR理論非常類似的結論, UFC負責編排神經活動的連貫模式,我們的意識神經網絡(NCC)擔負了認知的責任,讓大腦產生個別意識流,也不停地更新UFC。這些科學家的發現的確令人耳目一新,進而支持的宇宙靈論者的看法。但是,這也引發了幾個問題值得思考。第一,巨觀意識系統既然是一組特定參數下的”階段鎖定場域模態”,也就是說,該系統的要素僅是暫時的狀態,這符合了前面對於巨觀主體性的第三個策略,巨觀主體並不存在,至少不是連續存在,認為它持續存在其實是個錯覺。但奇怪的是,面對如此,Shani卻堅持其存在,並支持優先宇宙靈論。第二,能量與意識的”原始”(

primordiality)概念釐清。在ZPF或疊加的量子世界中提到的原始性,也都用原型(proto)字眼來表達意識的原始狀態,但是這與Chamlers提出的原型泛靈論中用的原型的涵義卻截然不同。前者原型的涵意是渾沌、缺乏向量、尚未有時空因素介入的狀態,沒有層級觀念。後者說的原型則有層級的概念在其中,是用來說明較為基礎、即將被建構出上一層級的概念。這是泛靈論與宇宙靈論相當大的差別之處,也是為什麼宇宙靈論無須面對合併、分解相關問題的原因。第三,所謂的”階段鎖定場域模態”有可能讓人直接認為每一次暫時性的連貫狀態與環境都是獨立開來的。其實不然。首先,每一次暫時性的連貫事件與狀態仍然都與ZPF相呼應並

配對糾纏,並非全然孤力無關。再者,每一個潛在的連貫事件的起因都動態地影響、限制著彼此,為什麼呢?根據Rosenberg的因果顯著理論,這整個世界是處於一個連動的限制狀態,世界中的一部分的狀態都限制著其他狀態。所以,我們可以合理地推論在這個宇宙的基礎場域中發生的每一個連貫事件都並非獨立事件。第四,心靈對物質的因果力(mental causation)在這裡怎麼解釋?既然宇宙的整體實相(holistic realism)是我們的世界中的” 局域”實相(local realism)的來源與動因,然而整體實相對我們而言是無意識的部分,但是卻是這個部分顯化我們的意識與物質,我們的意識對物質的因果力必須回

到無意識的整體,並非由我們的意識直接顯化物質。宇宙靈論,尤其是存有宇宙靈論,這種不直接探討我們心靈的學說,是否影響了我們理解心靈邊界這個議題?我們先回顧一下在這之前大家怎麼看。20世紀到21世紀初的許多哲學家逐漸擺脫笛卡兒心靈不出大腦的說法,用各種論證轉向外部論(externalism)或反個別論 (anti- individualism)來說明心靈的邊界問題,尤其是自然論(naturalism)派。宇宙靈論對心靈邊界問題有什麼相關說法嗎?有的。第一,就是Schaffer的同質異質三部曲 說法,解釋了個別心靈如何從宇宙的心靈中個別化,邊界於是出現。第二,Orch OR理論提到意識的升起與暫時性

地從量子場域分離,就在那瞬間當下邊界出現。第三,Shani一直主張巨觀主體是宇宙意識的”分割” (segment” 或 “partition”),巨觀意識由宇宙意識衍生出來,形成一個” 局域”模式(local pattern),這個當地模式有其邊界。針對這些說法,本論文提出兩點看法,一,這個邊界是條件性地、不連續地出現,這個邊界在不同時間段之間並不等同(identical)。二、一定有一個所謂的動能(momentum)在干擾ZFP把這個原本無差別的場域發展出某些特殊性,在時空幾何裡發展個別性。Penrose與Hameroff認為這個動能是計算性的”重力性自我能量”(gravitational

self-energy)以及非計算性的生物演化共同形成這動能。Bernardo Kastrup則提出宇宙意識中有自我激化(self-excitation)的傾向,而經驗就是宇宙意識自我激化的結果,特定經驗與宇宙意識自我基化的特定模式相呼應,然而經驗在本體論上與宇宙意識沒有區別就像舞蹈與舞者本身無法區分一樣,這也就是存有宇宙靈論。在Kastrup的說法之下,就更沒有巨觀主體的衍生問題的容身之處了,因為根本沒有任何東西被衍生出來。天啊!這種說法完全脫離原本心靈邊界的外部論等等說法了,巨觀主體如你我,根本是神經網絡系統與這無所不在的宇宙現象性質短暫交互的結果,站在巨觀主體的角度從內向外看,心靈的邊界

遠遠脫離大腦、意向性或功能工具的說法,我稱之為”激進外部論”(radical externalism)。 Kastrup提出一個”解離”(dissociation)的概念來更好地形容宇宙與巨觀層次的意識之間的關係,當一個”黏著”在一起的現象內容被自我激化的動能所干擾,就會出現所謂的解離現象,”解離性身分疾患”(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 DID)是個適當的比喻,巨觀主體是宇宙意識主體的”變型” (alters),每一個變型都呼應這整體心靈空間的特定場域,呈現出其私有的質化現象場,用”分離”(separation)來說並不恰當,或者應該說”分離”是一種錯覺。

如果心靈的邊界採用了激進外部論,為什麼我無法閱讀你的心靈,從而知道你在想什麼?為什麼在這私有的現象場之外我是盲目的?這聽起來很矛盾。根據Freya Matthews 的說法,身體是現象場與解離性的邊界的外觀顯現,活著的有機體因著身體表現出宇宙意識的變型,是一種客觀的決定;Kastrup則提出很好理由說明新陳代謝對解離的現象場的維持是本質性的關鍵,當新陳代謝變慢或停止,解離的邊界就變的消融。即便有個外觀的邊界,使得我無法讀你的心,但不可忽視的,每一個解離的變型都能夠相互影響,但是從心理學的行為報告裡,都發現有一個現象上的撞擊(phenomenal impingement)穿越每一個解離的變型的

邊界,變型的邊界使得從邊界之外而來的撞擊產生經驗知覺變得可能。既然現象內容自宇宙意識自我激化的特定模式,這撞擊可以被視為對解離的邊界的干擾(interference pattern),而我們稱之為知覺 (perception),相同地,變型也可能自內而外產生撞擊進而影響四周的宇宙意識的現象活動。在存有宇宙靈論的脈絡之下,在加上 Donald Hoffman借用電腦做為比喻來解釋原本無法被知覺的現象經驗如何轉化成各種不同品質的豐富經驗。他說終極實相其實只是矽晶片,而每個變型的豐富質化經驗是Orch OR程序將結果表徵(represent)出來,有如從屏幕投放出來一樣。根據知覺的表徵理論,感質是表

徵的性質,一個表徵理論有名的例子,當我幻想一堵白牆時,那”白色的感覺”(whiteness)是我的經驗中的非物質性質罷了,這表徵客體的表徵性質有一種現象學上知覺透明(transparent)的特性。這時候,我有一種直覺,想取消人類在意識產生問題的特權,人類與周圍的世界對意識的產生的貢獻一樣大,因為在人類與周圍世界之間的”撞擊”,就是意識流之所在。這樣的狀況如何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舉例而言,有一個變型A(簡稱 A),一個變型B (簡稱B),A 被現象內容包圍並引發A的知覺。而B也是包圍著A的現象內容的一部分,因此B的內在經驗也間接地透過共同的現象環境撞擊、刺激A的邊界而引發A的知覺。這時候,在大

腦功能與內在經驗之間形成了一個新的關聯關係。簡單說兩個結論,第一,大腦產生經驗的連結範圍已經超越變型個體之內,這連結範圍包括與宇宙經驗與其他變型的經驗的因果鏈。第二,如果沒有其他變型,大腦功能與內在經驗間的關聯關係無法被促動。沒有他者的經驗,將沒有內容可已被表徵出來成為你的知覺經驗。因此,我可以大膽地說,如果沒有他者的心靈,我就沒有心靈。最後總結一下感想。首先,本論文諸多論證支持存有宇宙靈論。許多激進的理論不應該只是違反直覺就被放棄,畢竟我們常常被直覺欺騙。第二,想提醒優先宇宙靈論與存有宇宙靈論乍聽之下僅是版本上的小小差異,但其實其內涵有非常大的不同,原因不再贅述,存有宇宙靈論讓我們重新深刻檢

視看待世界的眼光、人生價值觀,更將我們引進跨領域的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與社會科學中。在存有宇宙靈論的描述下,世界的實相投射出我們眼前的世界,就像星球發出的無數星光,同時間向外投射,但也閃爍不定。第三,論文寫到此,最後一哩路的方向似乎指向意識的原始性(primordiality),也就是無意識的部分。雖然是最後一哩路,我們人類也許要走很久,也許永遠走不到,但我相信,與宇宙意識一體的我們,仍然會勇敢的走下去,因為,那畢竟是內建的想望。第四,整篇論文的重點,將心物問題化約到宇宙意識,宇宙意識使意識成為可能。宇宙之內包括所有心靈,如果沒有宇宙中的其他心靈,就沒有心靈成為可能,沒有心靈能獨立存在,“全

部是一; 一是全部”(All is one; one is all),我很抱歉用如此感性詩意的一句話做為一篇分析哲學論文的結論,但這是我由衷所想要表達的。

盡情煩惱吧,人生這樣思辨才有答案!:每個人內心的正義,答案都不一樣,怎麼做才能無悔也無愧?

為了解決停止條件解除條件例子的問題,作者押谷由夫 這樣論述:

  ◎你覺得校規不合理時,會漠視違反?還是乖乖遵守?   ◎我想當電競選手,但爸媽希望我考公務員;選擇職業時,我該聽從父母的話嗎?   ◎一定要讓位給老人嗎?當你內心開始為此煩惱時,你會怎麼辦?   ◎「罪犯也擁有基本人權」vs「必須用死刑以牙還牙」,關於廢除死刑你怎麼想?   這些常發生於現代社會的問題、議題,你多半怎麼思考?   是不是常認為:「(我覺得)明明這是正確的觀念,為何他人不肯接受?」   因為隨著立場不同,人們對一件事的意見也跟著不同,   所以我們要學會「思辨」──幫助我們清晰表達自己的想法,   也明白他人的意見背後,有一個對方看重的價值觀。   

本書為日本教育學者押谷由夫執筆,以校園、家庭與社區、社會、生命為例,   以兩難的形式,用精簡有效率的方式帶領讀者思考問題。   因為,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最需要的能力之一,即為「思辨」:   ◎校園裡的正義,如何思辨:   ‧不合理的規定,你會遵守、或是漠視?   學校提倡科技應融入教育,卻禁止學生帶手機,這樣的校規是否合理?   如果你是學生,你會乖乖遵守校規,還是反抗到底?   ‧老是要少數服從多數,意見常常居少數不就被邊緣了?   班上決定大小事時,完全服從多數決是最好的方法嗎?你主張   「最高票未超過全體半數,並非大家認可的結果,所以要再聆聽少數意見」或是   「因為是經過多數

決選出來的結果,所以應該尊重。」?   ◎家庭和社區裡的難題,如何思辨解答?   ‧對於前途抉擇,我要聽從父母的話嗎?   「父母有豐富的人生經驗,孩子聽父母的話,就能平安長大。」   「人生是自己的,所以想追尋自己的夢想。」   當自己與父母的意見相左時,你會選擇聽話還是堅持自己想法?   ‧鄰居違反社區規定,我該加以糾正嗎?   「指出鄰居違規,很可能會產生嫌隙,所以不出言制止。」   「不遵守規定會造成大家的困擾,所以要清楚指出鄰居犯的錯。」   如果你發現鄰居違反社區規定,會怎麼做?   ◎社會正義的思辨:   ‧一定要讓座嗎?   道德感使我們讓座給老弱婦孺,但如果身體不舒服也

必須讓座嗎?   不讓座不只會產生罪惡感,也不好意思告訴他人不讓座的正當理由。   當你內心開始這麼煩惱時,怎麼辦?   ‧性別友善廁所,是善意還是引起歧視?   性別友善廁所立意良善,但是否導致跨性別者強制公開自己的性向?   你覺得設置性別友善廁所是否尊重多樣性?   你的意見,是你思辨之後陳述的價值觀嗎?   當我們可以包容世界上各式各樣的人、文化和習慣、了解各自差異時,   就能引導出獲得幸福的方法。 各界推薦   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助理教授/洪菁勵   哲學雞蛋糕腦闆/朱家安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為了解決停止條件解除條件例子的問題,作者蔡惠方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遺址保存法制化為中心,在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體系之下,討論遺址保存的法制架構,以及現行文資法施行以來,遺址保存規制的實踐現況。有鑑於遺址在我國法定文化資產項目中,是較不為人所熟悉的一項,因此,在本文的第一章與第二章之中,對於遺址的意涵做基本解說,包括其內容、價值、做為文化資產的意義、與其他文化資產的差異特質以及保存規範應注意的重點。在對遺址有初步了解的基礎之上,再繼續探討遺址的法制化過程。第三章則自文資保存的憲法依據出發,簡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整體架構,接著試以釋義學的方法,解析文資法中遺址保存法制之架構,尤其針對遺址保存之規範內涵,從法定遺址本身、遺址因定著於土地的特質,而法制規範如

何安排遺址之保存權利與土地權能者之間的衝突。在解構法制體系之後,藉由因遺址而生爭議的案例,從法定遺址的認定、遺址與其所定著土地之間所生的權利紛爭,包括遺址發掘致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土地之權能者對於遺址的破壞,以及對應此破壞的公權力行使方式,透過案例更具體化遺址法制保存的特質。遺址保存最佳的方式就是現地保存,但是在與土地開發權能有所衝突時,於衡量輕重後,遺址保存不得不讓步之下,尚有發掘記錄的保存方式,然而遺址發掘卻又致使土地權能人支出額外的成本。參考日本及法國的法制安排後,毋寧還是從考古發掘著手,解決方式乃是將考古發掘國家化,亦即由國家擔負遺址發掘工作,使土地所有權人受到遺址保存土地管制之最小衝

擊,而遺址仍能得到最底線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