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資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國立臺北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胡中宜所指導 郭育伶的 地方政府結合非營利組織推動社會福利之協力經驗 (2019),提出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資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地方政府、非營利組織、公私協力、社會福利、方案委託。

而第二篇論文元智大學 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 謝登旺所指導 林昕暐的 托育人員專業知能培育之探討:以桃園市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職能培訓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資格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資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地方政府結合非營利組織推動社會福利之協力經驗

為了解決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資格的問題,作者郭育伶 這樣論述:

因應各項福利服務急速擴張、市民對社會福利之高度期待,在政府部門人力編制未能同步擴增下,結合非營利組織引進民間資源投入社會福利,遂成為擴大服務量能與彌補福利缺口之具體解方,然實務中各地方政府公私協力發展情形態樣多元,部分縣市亦面臨社會福利供應者不足困境,本研究嘗試以T市地方政府推動社會福利公私協力經驗為主體,透過文獻分析及深度訪談8位公部門及11位非營利組織業務主管及工作同仁,從而瞭解該市公私協力參與情形、協力過程挑戰與困境,並尋求強化協力誘因之具體策略,期能逐步建立友善協力合作環境。茲將本次研究發現摘述如下:(一)公私協力影響因素:地方政府係衡酌是否涉及公權力行使、業務風險程度高低、例行業務

或創新業務、委託經費及人力成本,作為是否委託民間辦理之考量。而非營利組織則以組織理念與未來發展性為最主要評估因素,其次為委託經費及委託條件。(二)公私協力挑戰與困境:首先對政府部門而言,資源建置面臨合適受託者匱乏、預算有限、缺乏合適公有館舍及民間團體服務量能不均;管理作為則面臨部分方案推動成效有限、執行理念分歧、經費核銷不實、勞權意識提升等議題;而對非營利組織而言,在資源建置面,又以專業人力招募困難為協力過程最大瓶頸,其他面向包含委託經費不足、跨單位協調聯繫缺乏整合、承辦更迭頻繁、授權空間有限、行政程序繁瑣、資訊落差斷層及執行認知落差等推動困境。(三)強化公私協力之具體策略:在資源建置面,可藉

由分級培力輔導措施、放寬專業人力聘用資格、提供適足委辦經費、強化資訊公開透明、擴大資源連結與跨域整合;管理作為透過提升公部門承辦行政支援、增進服務過程友善性、研訂共通性準則及標準化程序、調整標案作法與成效評估模式、研訂勞動制度變革配套措施等,皆能提高非營利組織參與誘因。研究建議方面,建議政府部門可著力於增加民間團體人才招募誘因與利基、持續強化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功能、逐年檢視委託經費合理性、穩定現有協力團體合作關係、提高新團體合作意願、簡化行政流程與文書作業。針對非營利組織方面,建議可逐步建立組織內部育才留才措施、落實組織內部財務控管機制以及持續提升組織專業服務量能等面向著手。

托育人員專業知能培育之探討:以桃園市為例

為了解決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資格的問題,作者林昕暐 這樣論述:

本論文是以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的專業知能培育為其研究目的,進而扣緊培育訓練、兩軌制以及在職訓練和職能培訓,作為三大關注的焦點,對此,本論文採取多面向的訪談運作模式,藉由個別性質的深入訪談以及團體性質的集體施測,以歸納得出對於政策、法令、制度以及托育服務等方面的具體建議,這其中包括:對於托嬰中心的人流投資和人力資源管理,應該是要針對不同專業涵養和背景屬性的托育人員,以規劃涵蓋薪資水準、福利待遇、情緒支持、專業培力、職涯規劃、退休給付等積極性保障的制度設計;現行18小時及其9大課程類別的「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是有進行結構性調整的必要;42小時的轉職培能計畫,無論是課程的類別、科目或時數等質和量,

也要有通盤的規劃檢討;以及攸關到托育人員身心靈的全人發展和自我成長,這也會是托育專業工程所要面對的一項嚴肅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