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爭議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勵馨基金會爭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聖華寫的 莫愁 和MichaelJ.Sandel的 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暢銷十萬冊典藏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熱門文章X NGOs 經營管理必看X 主編推薦| NPOst公益交流站也說明:今年伊甸基金會大臺北地區的復康巴士司機罷工爭議並非特例,早在2016 年,獨立記者 ... 「社會影響力評估永遠不該灌水」/2018 NPOst 年會後報導(楊家彥X 勵馨基金會).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小兵 和先覺所出版 。

世新大學 性別研究所 羅燦煐所指導 郭宇欣的 神聖的背叛:基督教會性暴力事件處理之建制民族誌研究 (2021),提出勵馨基金會爭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父權體制、性暴力、家族主義、教權主義、基督教會、機構背叛。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書楷所指導 林宜瑩的 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交罪之研究 -以未成年性交同意的有效性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強制性交、性自主、未成年、違反被害人意願的重點而找出了 勵馨基金會爭議的解答。

最後網站傑尼斯又出事了藝人娃娃「2點+生殖器」設計再爆爭議| TVBS則補充:... 爭議也被日媒翻出; ... 基金會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勵馨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勵馨基金會爭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莫愁

為了解決勵馨基金會爭議的問題,作者蔡聖華 這樣論述:

生命苦楚的一頁,絶非撕掉、揉碎即可抹去, 謹以本書獻給每一個勇闖困境的孩子。   看似幸福美滿的家庭,就一定不會發生暴力或侵害事件嗎?看完《莫愁》的故事,也許有很多人覺得哀傷、誇張、震驚且很遙遠。但其實,這樣的事件就發生在我們周遭,層出不窮。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是那個被傷害的人,也都有可能,是那個潛在的傷害者,更有可能,是那個潛在的幫助者。生命苦楚的一頁,絶非撕掉、揉碎即可抹去。謹以本書獻給每一個勇闖困境的孩子,即使面前是一條坎坷的路,也要留下堅定的腳印。勇敢照見自己內心的需要,去翻轉、去爭取、去創造,勇敢做自己。  

勵馨基金會爭議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藝人隋棠15號在臉書發文,揭露他到屏東偏鄉小學擔任「蝴蝶朵朵」繪本講師時,遇到女孩遭叔姪侵犯的親身經歷,引起社會廣大的關注。許多人這次才驚覺,原來台灣平均每37分鐘就有一件性侵案件,其中六成受害者是兒童,而且在兒童性侵案件中,9成的加害者都是熟人,而且這個數據還是有通報的案件。

那首先跟大家介紹蝴蝶朵朵是什麼?「蝴蝶朵朵」是台灣第一本以「熟人性侵」作為題材的兒童繪本,也是2019年獲得第43屆金鼎獎特別貢獻獎的幸佳慧的遺作。為了讓這本繪本發會更大效益,幸佳慧除了繪本以外,更和蝴蝶朵朵的繪者、勵馨基金會和家扶基金會一起編了一本使用手冊。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更在去年發起「蝴蝶朵朵 傳愛偏鄉」的計畫。目前已經培訓了250名種籽講師,到偏鄉社區與校園推廣,防制兒童性侵。隋棠也是在去年成為「蝴蝶朵朵種籽講師」,甚至在今年初帶著全家一起搬到恆春半島,到各偏鄉學校教孩子保護自己。其實去年隋棠也有po過有遇到小男孩在他服務的時候告訴她自己也遭遇過跟朵朵一樣的事,但這次主要的爭議是,隋棠po文後,屏東縣政府因為接到許多民眾關切電話,於是在17號發了新聞稿,指稱隋棠發文是不實的指控,「應為強制性猥褻」而且「非數次」。

但是不管幾次這種事情都不應該發生!所以發出新聞稿的屏東縣政府就被網友罵翻了,隋棠也表示為了保護當事人,資料都有經過適當修改以避免被辨識。所以後來屏東縣長潘孟安就有出來發聲明說之前措辭不當,並且感謝隋棠以及所有的吹哨者。

我們今天特別邀請到了人本基金會的執行長馮喬蘭,來加入我們的討論,要如何幫助受侵犯孩童?以及如何拒絕「蝴蝶朵朵」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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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背叛:基督教會性暴力事件處理之建制民族誌研究

為了解決勵馨基金會爭議的問題,作者郭宇欣 這樣論述:

廣義的基督宗教(天主教與基督新教)性暴力問題經各國媒體陸續揭露後漸漸浮上檯面,動輒百千的加害者與受害者數字揭示此現象亟待關注。相關研究報告顯示教會通常缺乏處理法規與問責機制,使受害者在內部求助時遭遇二度傷害,事件也大半被隱匿或不了了之。重視仁愛與道德操守是教會的特色,且性暴力防治在大部分社會中已為共識,除了缺乏防治機制之外,有哪些既有的結構成為受害者求助的重重阻礙?本研究採用基進女性主義視角,援引教權主義(clericalism)、家族主義和機構背叛理論,針對台灣某教會資深牧師猥褻事件之處理過程進行建制民族誌研究,研究材料包括教會網站公布之事件說明文件,以及針對部分事件處理者、教會同工、受害

者與陪伴者等共19人之深入訪談。本研究發現:受害者與教會及行為人有信仰層面的牧養與信任關係,受害者向教會求助過程中經歷無法被保護、機構不當回應等機構背叛歷程。而性別主義、教權主義以及家族主義與父權交織共構成影響性暴力事件處理的統治文本,是造成機構背叛的系統性原因。性別主義影響教會漠視性騷擾,並存在寬容男性行為人的性騷擾論述;教權主義體制使神職人員難以究責,教會也有維護神聖形象的生存壓力;在家族文本中,家庭化制度和家父治理權力架構使教會傾向照顧特權家人並將性暴力事件視為家事處理。統治文本解釋教會在處理性暴力事件時如何傾向「個人化」、「體制外」處理,並呈現「偏袒行為人」、「弱化受害者」的現象,而受

害者只能透過「自我現身」、「聯盟施壓」或「向外求援」的方式抵抗支配,但要付出極大代價。此外,教會對世俗法律的消極態度、自身不明確的決策機制,以及另類家人關係和背叛創傷均是影響事件處理且不利受害者求助的因素。本研究揭露基督教會多重父權壓迫體制,建議教會性暴力防治策略需正視此壓迫結構並因應組織封閉性、人治與特權等權力架構,並從外部建制對受害者友善的申訴處理機制。

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暢銷十萬冊典藏版】

為了解決勵馨基金會爭議的問題,作者MichaelJ.Sandel 這樣論述:

全世界最有影響力的政治哲學家 《正義》哈佛教授桑德爾必讀經典 全新軟精裝典藏版,桑德爾燙金簽名書封   如果《正義》鍛鍊了你的思辨能力,   那麼,《錢買不到的東西》將讓你拉高格局、釐清問題、正確決策,   徹底理解金錢的意義,以正確的方式對待你所珍愛的事物。   ★台灣暢銷十萬冊,榮登博客來、誠品書店、金石堂排行榜冠軍   ★金石堂年度十大影響力好書   ★《金融時報》年度最佳商業圖書大獎決選   ★台灣閱讀節「名家推薦百大好書」   ★科技部人文司主辦「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書單   「錢」,是我們不可或缺的。   學習、工作、財務分配、健保、教育、競選支票、媒體真假訊息、人

際關係……全都離不開「錢」。   該如何思考金錢與價值,才能看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   在這個「錢」能買到一切的世界,   我們面對的,不只是財富的分配不公,   而是必須去思考金錢的本質,以及我們要選擇怎樣的人生!   你想過嗎?   政治人物付錢給網紅,就能為自己打造全新形象;   病患只要多付費,可以獲得醫師的手機號碼,全年無休醫療諮詢;   役男不想當兵,政府可以花錢請外國傭兵去打仗;   以獎金激勵閱讀,竟會逐漸侵蝕孩子的內在動力;   棒球選手奔回本壘,是一件可以收錢接受企業贊助的事……   從健康醫療、教育、法律、政治到人際關係,金錢交易的市場機制,已經滲透到生活的各面向。

《正義》課程點擊率創紀錄的哈佛大學教授桑德爾,花了15年蒐集各界案例,引導讀者層層拆解經濟制度、各種行為背後蘊含的意義,提醒我們反思:世上有什麼東西是無論如何都不該用錢去買的?當一切都被標上價格,事物的價值難道也跟著變質了?當每樣東西都能買賣,是否有錢就有了天壤之別?   在金錢掛帥的世界裡,我們必須理解錢的本質與市場經濟的極限,才能做出正確決策,活出理想中的美好人生!   無論你是想迎合市場卻害怕違背本心的商業決策者、期許自己鍛鍊邏輯思考的學生、盼能啟發深度反思的教育者、為金錢苦惱的平凡人,都能透過桑德爾教授的引導,開啟一場精采的思辨之旅,建立起坦然面對「錢」的堅定態度。 各界推薦

  評論家 南方朔   台灣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 馮勃翰   全新文化媒體《VERSE》創辦人暨總編輯 張鐵志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板主 蔡依橙   前香港眾志祕書長 黃之鋒   Dcard創辦人暨執行長 林裕欽   作家/台中惠文高中圖書館主任 蔡淇華   《世界是平的》作者 佛里曼   律師 賴芳玉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 孫友聯   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 張金鶚   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峰正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許澤天   勵馨基金會執行顧問 紀惠容 好評迴響   桑德爾很適合啟發年輕人、給予思辨,也很適合在社會產生重大事件時,以「良心學者」角度給社會提醒,是很棒的社會

議題思考啟發導師。本書也是一本鍛鍊思辨社會議題的好書。──「蔡依橙的閱讀筆記」板主 蔡依橙   為美好事物標價的,不只是市場,亦包括當權者對多元聲音的限縮。面對威權的經濟施壓,我們現有的人權、民主、自由與既有的生活方式,又能否仍是錢買不到的東西呢?」──前香港眾志祕書長 黃之鋒   本書是一堂「市場正義思辨之旅」,這樣的思辨教材,非常適合以思辨為核心的108課綱,非常推薦國人重讀這本曾在台暢銷十萬冊的經典之作!──作家、台中惠文高中圖書館主任 蔡淇華   市場機制已然無所不在,很多事物及價值都被商品化;媒體出賣原有的專業與倫理,以換取收視的廣告收益,公共政策隨著媒體搖擺,每個角落似乎都在

媚俗化,讓正義與市場機制的界線變得如此模糊。這正是本書所提醒,什麼是錢都無法交換的價值。誠心推薦。──律師 賴芳玉   某大樓的出租看板曾打著「只要出錢,鹿可以說是馬」的廣告。在經濟霸權主導下,台灣正充斥著「有錢,說什麼都對」的主流價值。從金錢與正義的攻防思辨中,台灣社會應該停下腳步思考,我們想要什麼樣的未來?──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 孫友聯   哪些是「錢買不到的東西」?面對當前日益盛行的「商品化」台灣社會,道德與正義不斷受到市場與金錢的侵蝕,此書的思辨的確令人深省!「居住正義」只是選舉口號,可以被出賣?還是台灣社會全體的價值觀?居住應有「市場」價值,但也還有「道德」價值,透過此書,何嘗不

是我們該面對思考此居住議題!讀完此書,強烈感受到「市場」與「道德」都應受到尊重,兩者也均有其極限,這本書讓我重新思考這兩者並存的價值!值得推薦的一本好書!──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 張金鶚   管理社會及公民生活的價值是什麼?作者邁可.桑德爾教授在書中提到,當一切皆可待價而沽時,我們要徹底思考這個問題。台灣許多非政府組織能創造影響力,最重要的是堅持使命,勵馨正是一個秉持公義與愛,致力於社會改造的社福機構。我相信,脫貧、脫困、脫罪、實現社會正義之路,絕非靠財富,而是靠十字架的精神。──勵馨基金會執行顧問 紀惠容   市場已侵蝕(或美言:活化)了許多傳統的法律原則或理念,絕大多數的法律人卻對此缺乏

足夠的省思能力,本該致力於實現正義的法庭,經常淪為喊價的場所。本書正可彌補一般法學教育的缺陷,是每個有志追求良善社會的人,都應詳加閱讀的作品。──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許澤天   民主深化不可或缺的要素是具批判意識的現代公民。這本書無疑是最好的訓練教材,它教你如何思辨!──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峰正   研讀哈佛教授桑德爾的新書……我一邊翻頁一邊不斷驚嘆:「我從來不知道有這種事!」我不知道在二○○○年,「一具俄國火箭上畫著巨大的『必勝客披薩』商標,把廣告帶進了外太空」;二○○一年,英國小說家菲.維爾登在義大利珠寶公司寶格麗付錢委託下寫了一本書。我曾聽說體育館會把命名權賣給企業,但我不

曉得「就連滑進本壘也成了企業贊助的事件」……我更不知道,二○○一年紐澤西州的某所小學是全美第一個將命名權賣給企業的公立學校!──《世界是平的》作者 湯馬斯.佛里曼   《錢買不到的東西》書中列舉了多則案例,告訴我們事實上錢可以買到什麼⋯⋯桑德爾用極為聰明的方式向我們展現,為什麼這樣的變化是如此要緊。──英國《金融時報》   桑德爾先生沒提供我們逆轉現勢的處方。他提出溫和的批判,只要求我們睜大眼睛把事情看個清楚……雖然如此,本書說得很明白,市場道德其實異乎尋常的脆弱。──《華爾街日報》   挑戰人心又啟迪智性⋯⋯本書的研究基礎豐厚,論述明確清晰。它是一部重量級之作,也是一記警醒世人的當頭棒

喝,指出我們有多迫切地需要重新找出論述人文思想的明智之道。──英國《展望》雜誌   精采絕倫卻又深具可讀性,優雅的闡述之餘又不失諧趣⋯⋯這是一本令人愛不釋手的書。──英國《泰晤士報》   桑德爾可說是當今世上最引領風騷的哲學家,這要歸功於他在哈佛大學講授的深受歡迎的「正義」課程……桑德爾重視實務,他針對日常生活的各面向進行論述,並對我們提出強有力的叩問:在伊拉克及阿富汗境內,拿薪水的外國傭兵人數其實多於美軍人數;移民美國的權利變成了一種可以拿錢來兌換的商品,這些做法是否減損了公民的價值?──《新聞周刊》   如何保守共同利益以及建立有利眾人的堅實社群,是我們眼前所面對最根本的事。桑德爾的

書,是開啟這場對話的最佳起點。──《西雅圖時報》

刑法第227條準強制性交罪之研究 -以未成年性交同意的有效性為中心-

為了解決勵馨基金會爭議的問題,作者林宜瑩 這樣論述:

民國88年刑法大修第16章將原本「妨害風化罪章」改為「妨害性自主罪章」,並將「至使不能抗拒」法條用語修改為「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原本立法美意是將性自主法益提升至個人層次,卻也引發出許多爭議,其間學說與實務間見解歧異,其中,第227條準強制性交罪保護法益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主要考量其心智尚未成熟,為加強保護兒童立法意旨,立法者將其準罪化,一直到民國99年最高法院做出第七次刑事庭決議,將第222條和第227條做出適用區分,套用民法行為能力概念,認為七歲以下無法做出有效合意能力,因此行為人一律適用第222條第一項第2款加重強制性交罪,而7歲以上14歲以下之男女尚需經其有效合意,始可適用第2

27條論處,最高法院決議在此新增法所無明文的限制,有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原則之虞。除此之外,未成年子女的認知能力及同意有效性因人而異,立法者在年齡規範上是否符合時宜,都是必須討論的課題。 本文先從立法規範為開端探討第16章的保護法益,探討強制性交罪立法模式,並說明我國現行法問題,學者有哪些建議評論,再從比較法觀察美國、德國、日本妨害性自主罪章相關規範,探討與我國刑法有何差異。另外,從學說和實務分別探討未成年人性交合意內涵,分析我國現行準強制性交罪的修法脈絡以及有哪些利弊缺失,最後,透過觀察最高法院99年第七次刑事庭決議的結論歸納,說明第222條第一項第2款以及第227條兩者之間適用關係,希望透過

此次研究,可以提供幾點未來強制性交罪章的修法建議與方向,以強化未成年人性自主保護的立法目的,促進其身心得以健全發展,保障未成年能有一個安心成長環境。關鍵詞:強制性交、性自主、未成年、違反被害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