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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戲劇學系表演藝術碩士班 趙玉玲所指導 吳雅涵的 臺灣沉浸式劇場初探 (2021),提出古蹟日 2020 台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臺灣沉浸式劇場、沉浸式、沉浸式劇場、跨領域。

而第二篇論文吳鳳科技大學 消防系 黃奕豪所指導 周義翔的 歷史建築消防安全設備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周義翔的重點而找出了 古蹟日 2020 台北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古蹟日 2020 台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沉浸式劇場初探

為了解決古蹟日 2020 台北的問題,作者吳雅涵 這樣論述:

本研究探索「沉浸式劇場」在臺灣的發展,由歷史與劇場生態角度進行研究。首先、藉由「檔案資料分析法」廣納有關臺灣「沉浸式」演出的戲劇、舞蹈、音樂作品之「文字資料」、「視覺資料」、「聲音資料」以及跨領域理論。參考檔案資料分析法挑選出有助於個案研究之資料。最後、以「質量分析方法」從質性與量化的資料,呈現生態特色,萃取出不同類別之比較,從中看出「沉浸式劇場」在臺灣發展的特質與趨勢。研究者針對「沉浸」理論找出能構成「沉浸式劇場」之要素概念,製作「2000–2020 年臺灣沉浸式劇場節目年表」之分類與評判元素。依照「學者定義」的四大型態(「探索劇場」、「導引經驗」、「互動世界」、「遊戲劇場」)進行四大類的

加總統計,分析「沉浸式劇場」在臺灣如何發展與各個團隊使用手法及元素運用與其關聯性及分析作品特質。從一個質性描述的「年表」作宏觀分析,七個「量」的統計圖表作微觀分析,從中看出「臺灣沉浸式劇場」生態的變化。研究者從「2000–2020 年臺灣沉浸式劇場節目年表」,探討「臺灣沉浸式劇場」特質。分析「戲劇」、「舞蹈(含馬戲)」、「音樂」、「其他」類別呈現出的狀態與趨勢,深入探討跨領域之沉浸式劇場在臺灣的發展。透過七個統計圖發現「臺灣沉浸式劇場」趨勢,發現21 年間一共有57 檔,其中「戲劇類」超過一半,「舞蹈含馬戲類」近四分之一,「其他類」低於九分之一,「音樂類」只有1 檔。「臺灣沉浸式劇場」之發展可

以分為三階段:「萌芽期」2000-2008 年、「探索期」2009-2016年、「發展期」2017-2020 年。後者共有48 檔,接近總數的84%,以「導引經驗」、「互動世界」表演型態一向為大宗,以「戲劇類」為多,接著是「舞蹈含馬戲類」與新興的「其他類」。

歷史建築消防安全設備之研究

為了解決古蹟日 2020 台北的問題,作者周義翔 這樣論述:

摘要一、 研究起始: 研究建築物消防防災有關歷史建物留給下一代記憶空間文化傳承是非常有價值且重要的,因歷史建築有其稀少性特殊性並且保有其文化價值。舉凡建築物內部陳設或裝置藝術、書畫壁畫、空間內隔間或擺設之文物更是不可複製的無形財產,更是探究當時社會時空背景及政經、文藝、信仰的寶貴資料。惟我國古蹟、歷史建築之防火法規準則與管理制度均有待研究探討與建立價值,由於古蹟、歷史建築於構造型式、材料及使用行為皆與現代建築不同,因此在防火性能上自然不能依照現代建築物之防火標準來要求,且在不能破壞古蹟及歷史建築、影響其歷史文化意象下,只能靠防火管理制度及簡易消防器具來防範。歷史建築物的防火安全問題實為現今

歷史建築保存工作上的隱憂。二、 研究方法和過程:撲滅歷史建物火災目是以最大量能保護古蹟、減少文物損失為主要目的。對於歷史建築火災安全先予進行評估,找出適用並適宜方法加以防護,在不影響即破壞原有歷史建築的樣貌,又能符合建築及消防安全規範規定,是本次研究方法找出問題所在。三、重點發現:歷史建築本身內部樣態老舊;評估可能火災風險後,再經由國內學者專家或業管機關、及最重要現嘗場基層營運或管理者等討論後從而可以擬訂正確改善方法。四、主要建議事項:因此本次研究歷史建築物會針對個案設計並進行研究相關法令後,使歷史建築物改善更符合現代化法令規定及安全需求,以確保歷史建築物永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