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受 損 賠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俞百羽寫的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折衝:理論與實務 和石坂典子的 由我來改變!:全球企業爭相效法!谷底翻身的女社長痛哭戰記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被損害名譽,可不可以求償? - 永然文化也說明: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方智所出版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胡心蘭所指導 劉瑋真的 同人漫畫於著作權法下之定義與定位──以原作與同人作品間之交互影響為主 (2019),提出名譽受 損 賠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同人誌、衍生著作、合理使用、角色著作權、仿冒的悖論。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姜世明所指導 徐啓惟的 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訴訟之研究-以實體要件與舉證責任為中心 (2016),提出因為有 名譽權、言論自由、合理查證、舉證責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名譽受 損 賠償的解答。
最後網站損害公司名譽,會成立誹謗罪嗎? - 天秤座法律網則補充:無法請求慰撫金賠償. 法人僅其社會價值與自然人相同而已,其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可言,登報道歉已足以回復其名譽,自無以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慰藉金之 ...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折衝:理論與實務
為了解決名譽受 損 賠償 的問題,作者俞百羽 這樣論述:
「言論自由」這個詞彙,在台灣已被廣泛濫用!「言論自由」是憲法位階的權利,代表舉證責任的減輕,此乃為促進動態民主,不得不然的選擇,然非任何言論皆具憲法保障的價值。言論自由與名譽權間這條線,應要有清楚分際,此即本書論述主軸。 釋字第509號對言論自由之保障有其貢獻,然對言論自由及名譽權間之劃界卻有未盡其功之憾,本書嘗試對相關爭點進行釐清: 1.「真正惡意原則」與「合理查證原則」,何者於我國法制上始為正解? 2. 民、刑事「實體法」與「訴訟法」之基本結構不同,在實務操作上如何能達到追求言論自由且兼顧名譽權保障之目的? 3. 本書嘗試對言論自由及名譽權勾勒出
清楚之界線,並對相關案件擬定類型化之操作方式。
名譽受 損 賠償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自從去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之後,在推特、臉書和YouTube上都發生了一些管制言論的措施而引發爭議,一時之間網路社群平台到底有沒有管制言論的權力這個問題,突然開始被大家所重視和討論。而最近我們台灣的最高法院,竟然做出了一個判決,認證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不只有管制言論的權力,而且還有義務要去管制言論,否則的話,如果這些言論涉及妨害他人名譽的問題時,網路平台消極不去管制言論的行為,足以構成不作為的侵權行為,而必須對名譽遭受破壞的人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喔!
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會讓最高法院有這種破天荒的見解呢?快來看看律師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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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漫畫於著作權法下之定義與定位──以原作與同人作品間之交互影響為主
為了解決名譽受 損 賠償 的問題,作者劉瑋真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進步,休閒娛樂的種類在近年愈加多變,人們對於創作的熱情也跟著水漲船高,智慧財產權法的保護同時給了社會進步與創新的嶄新機會。近年來,日本動漫產業興起,日本漫畫的成功透過全球化的腳步,慢慢蠶食與融合著其他國家的動漫文化,在吸取經驗的同時改進自己,同人文化的出現,也興起一股新的潮流,同時帶動動漫產業的產值。然而,同人漫畫這樣的創作形式實則建立在別人的原創作品之上,同人誌在法律上的地位長年亦處於灰色地帶,多年下來也有一些同人創作者因原作採取法律手段而受到懲罰,這些問題的出現,表示同人創作確實存在一些負面影響。至於在著作權法上究竟有哪些問題?以下將分成兩個部分做介紹:一為「故事」,二為「故事角
色」,兩者各代表著同人創作者對於同人創作所追求的兩種形式。「故事」中的問題較為傳統,以下分成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與合理使用三個部分做敘述;至於「故事角色」的部分則是透過比較我國、美國與日本三處對故事角色的判斷標準為主,從學說、實務中之見解,結合實際案例,最後合併現今很常見的「角色商品化權」之問題,簡單探討現在商品化如此興盛的狀況下,在著作權法下可能會生之問題。再者,便是本論文所觀察到的一個有趣的現象:許多粉絲可能會因為先接觸到了同人作品、因為被其中的角色或故事吸引,爾後回過頭去閱讀原作。這種現象究竟對原作來說是好是壞?同人創作的興盛對於原作來說,會產生一個值得肯定的正面效果,抑或是無法容忍的
侵害?由於這些問題沒有實際的理論支持,故而透過時尚產業中已有的「仿冒的悖論」作為切入點,輔以自行設計之問卷調查,來驗證本論文作者所觀察到之現象是正確或是謬誤。隨後將動漫產業與時尚產業相互比較,找尋是否可以參考借鑑之處,並提出自己的論點與看法。同人產業的發達與動漫產業內裡無法脫開關係,從現在的狀況來看,兩者間相互拉扯、相互影響的狀況層出不窮,我們應該用完善的法律來保護創作的同時,維持住同人創作與原作兩者間良好的影響,使得兩者皆能永續經營、持續發展。
由我來改變!:全球企業爭相效法!谷底翻身的女社長痛哭戰記
為了解決名譽受 損 賠償 的問題,作者石坂典子 這樣論述:
別人視為低下的行業,她卻看見了價值與對環境的尊重, 不僅做到將廢棄物近乎100%回收再利用, 更把80%占地,變成螢火蟲飛舞的寶山,以及日本小學生校外教學聖地! 將當地人嫌棄抗議的企業,變成世界一流公司爭相造訪的永續經營模範! ★《商業周刊》1468期選書 一個原本夢想成為美甲師的弱女子,含淚接手父親瀕臨倒閉的廢棄物處理廠, 以款待員工、客戶、地方民眾和大自然的心, 成就了這個讓媒體、經營者、行銷大師、民眾都讚譽的改造奇蹟! 一個「收垃圾的女兒」,如何讓日本最優企業豐田、全日空都敬佩仿效? 拚死也要把公司變成全日本人都愛的企業,她的故事,你怎能
不看? 感動無數讀者,比任何企管理論都真實有用! 一個宛如小說般的真實故事,能為你帶來行動的勇氣! 她接手前,公司是: *被誤認為汙染元凶,當地人要他們滾出去! *周遭是無人維護、焚化爐聳立、任人非法棄置垃圾的雜木林。 *員工紀律散漫、不服領導,休息室滿是黃色書刊和裸女海報。 *同業競爭激烈,陷入價格戰。 她接手後,公司變成: *地方民眾把他們當成好鄰居,覺得「這家公司真了不起」! *周遭的雜木林變成螢火蟲飛舞、復育數百種瀕危動植物的寶山,全日本、乃至全世界許多人爭相去參觀。 *員工懂得自主思考與行動,公司在一年內通過品質、環境和職業安全衛生
三項管理系統認證。 *在紅海中找到藍海,掌握價格主導權,並讓業界風氣從價格導向,轉為價值導向。 雖然這期間,老員工當著她的面摔安全帽,四成的人離職,合作廠商也紛紛斷絕往來,公司內憂外患,困難重重…… 最後,她不但讓公司浴火重生,也改變了企業形象,藉由復育山林讓當地人親近大自然,因而成為日本大企業也佩服的永續經營典範! ★讀者五顆星好評! ◎真實的奮鬥記,比起空談的企業管理理論更能打動、振奮人心。 ◎看到作者讓公司在那樣的絕境下逆轉勝,就覺得自己現在的煩惱根本不算什麼。 ◎想讓正在求職的兒子也看看這本書,讓他知道工作、人生的真正意義。 ◎只要領導人有夠強的
信念,什麼難關都可以克服。 ◎從創業者和第二代社長的角色來看,也很有趣。 ◆各界推薦 吳界欣(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重利(台南企業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黃煥彰(地球公民基金會監事∕看守台灣協會理事)、汪文豪(上下游新聞市集記者暨共同創辦人) 激賞推薦! 第一代vs.第二代、回收處理vs.資源化再生、破壞環境vs.友善環境、封閉vs.開放、營利企業vs.社會企業……種種對應性及對立性的問題,是身為資源回收產業第二代負責人的我,在接棒過程中面臨的重大挑戰! 在社會大眾普遍對環保處理業者存在負面刻板印象時,身為日本廢棄物處理業者第二代接棒人的本書作者石坂小姐
不僅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女性,更是讓我尊敬的同業! 面對繼承家業與經營環境中天不時、地不利且人更不和的情況,石坂小姐選擇正向面對所有問題,一一處理,使得石坂產業轉型成功,跨入藍海市場。也因著她的努力及堅持,終能顛覆產業形象,為公司、為股東、為員工找出永續經營的大道! 讀到石坂小姐與父親對話那段情境時,我回想起我與父親也有過相似的對話。身處相同的年代、相似的家庭背景,同樣面臨現有環境的巨變,也只能一路摸石過河,努力並堅持地走下去!我們相信十年磨一劍,而企業的發展也要隨時調整,努力創造股東及員工最大利益,才能淬鍊出經營者與時俱進、永續發展的自我價值!——吳界欣(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於民國91年7月3日公布實施,從此開啟了台灣的再生產業。與資源再生產業相關的廠家,由91年305家,擴增到103年1614家。然而在真實的台灣土地上,我們看到農地、魚塭、河流邊與水質水量保護區被埋入各種以再利用為名的事業廢棄物,土壤不再單純,這難道是號稱福爾摩沙的台灣該玩的野蠻遊戲嗎? 這本書的故事敘述一家廢棄物處理公司,搖身變成一家結合生態款待式經營的企業,在其生態的寶山中,保留了500種瀕臨絕種的動植物。石坂產業公司重視環保、企業社會責任和永續經營的理念,正是台灣再生產業最需要學習的典範。——黃煥彰(地球公民基金會監事∕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這個好故事,對環保
與企管領域都值得參考。——汪文豪(上下游新聞市集記者暨共同創辦人) 作者簡介 石坂典子 1972年生,東京人,美國短期留學後,進入父親創立的公司就職,現擔任事業廢棄物處理公司「石坂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兼社長。 1999年,因為一篇戴奧辛汙染的烏龍報導,致使外人對該公司無的放矢地批判攻擊,她遂與父親直接談判,主張:「由我來改變公司!」 2002年,就任第二代社長。以打造一家「員工想讓孩子也來此工作」的企業為目標,在傾頹的作業現場,接二連三進行各種員工教育。四成員工因而離去,員工平均年齡從55降至35歲,她仍堅持執行到底。結果,公司從危急存亡的走投無路狀態,一躍而成年
收超過41億日圓的企業。 2012年,以「擺脫廢棄物處理商形象」為目標,致力於淺山保育,打造螢火蟲與瀕臨絕種的日本蜂飛舞的森林,因此取得日本生態系協會的JHEP(棲息環境評價認證制度)「AAA」最高評級(日本僅兩家公司取得)。 2013年,獲日本經濟產業省(相當於台灣的經濟部)選為「款待式經營企業」。同年,父親將代表權移交給她,就任董事長兼社長。同年12月,受邀至首相官邸。 2014年,同時獲頒日本掃除協會主辦的「掃除大獎」及「文部科學大臣獎」。 豐田汽車、全日本航空、日本經營合理化協會、各中小企業、政府機關首長、地方首長、大學教授、藝人、暢銷書作家、小學生,甚至中南美
十多國的大使,絡繹不絕前往該公司參觀。 經營事蹟被日本電視節目《撼動人心!前輩ROCK YOU》《夢之扉+》介紹,獲得熱烈回響,報紙和雜誌等平面媒體也爭相報導。 譯者簡介 李璦祺 輔大翻譯所碩士課程修畢,現為專職日文譯者。興趣廣泛,尤其酷愛文字、貓咪與知識。視翻譯為天職,期許自己用文字打開疆界,連結作者與讀者的世界。譯有《由我來改變!:全球企業爭相效法!谷底翻身的女社長痛哭戰記》等書。 〈前言〉谷底翻身的十年之戰 烏龍報導掀起的抗議風暴 廢棄物處理商為何養得出螢火蟲? 谷底翻身,從窮途末路到備受讚譽 懊悔與感動交織的第二代女社長十年之戰 活用手頭既有的事物,就能夠改變
第一章 捨我其誰!三十歲的我決定扛下社長一職 抗議運動讓我們丟了生意 聽到父親真正的想法,感受到重量 捨我其誰!三十歲的我決定扛下社長一職 小時候在學校被當作黑道老大的女兒 原本想經營指甲彩繪沙龍 感受到廢棄物處理工作的社會價值 「垃圾場的女兒」決心擺脫廢棄物處理商形象 決心廢止價值十五億日圓的焚化爐 從父親身上繼承三大經營理念 反應不合理的事,天天打小報告 社長試用期一年,交不出成果立刻解職 走遍全日本尋找廢棄物處理承包商 在政府機關感受到行業歧視 即使要從「負一萬」起步,也絕不放棄 奇蹟似地取得新型設備工廠開發許可 「試用社長」終於獲得父親讚美 活用父親打造的事物 訓練自己每天在固定時間
用十五分鐘說完重要的事 終於接下董事長兼社長之職 第二章 大破大立,決心讓公司浴火重生 從「人」開始進行改革 「教官」與「五十歲高中小混混」之間的戰爭 徹底執行「理所當然之事」 員工當著我的面摔安全帽 半年員工少四成,以不妥協的決心注入新血 設定在一年內取得三項ISO認證的目標 找對講師,提升員工的學習動力 同時導入3S管理和ISO是成功祕訣 父親不惜讓工廠停工的驚人執行力 每天兩次巡視作業現場,看到讓人頭痛的景象 希望將公司變成人人都能自己思考的組織 培養員工自行覺察的能力 員工教育是必要的 強人經營無法讓企業永續發展 員工透過資訊共享而能自行思考 不要讓員工配合工作,要讓工作配合員工
持之以恆的改革,因獲獎而被肯定 養成愛惜物品的習慣 第三章 打造款待員工、客戶和地方民眾的企業 被社長的重擔逼到極限,身心俱疲 對孩子怒吼讓我陷入自我厭惡的情緒 在哈雷機車上感受到四季變化與空氣的味道 藉由擺飾感受季節之美,取得喘息空間 所謂款待,就是建立信賴關係 為公司架構完善制度的時機到了 把「休有薪假」視為員工義務 「淺山再生」是我們款待地方民眾的方式 獲選為「款待式經營企業」 第四章 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創造品牌力 以成為受本地人喜愛與信賴的廢棄物處理商為目標 希望讓工廠成為環境教育據點,扭轉負面形象 人心無法在一夕之間改變 廢棄物處理業者受到的抨擊,來自對「未知」的不安 將荒廢
的淺山變成寶山 以恢復本地原有的生物多樣性為目標復育淺山 特地選擇養殖快要絕跡的日本蜂 打造合格的環境教育場所,設立專屬部門 對這塊土地有執著,希望扎根於此 前人用愛經營的淺山,因農業式微而荒廢 從多種角度復育寶山 舉辦夏日慶典的費用不是開銷,是對未來的投資 開設店鋪與本地農家交流,並讓訪客透過五官感受 希望透過社會高度評價,提升品牌力 第五章 即使跌到谷底也能創造利潤的祕密 在紅海中找到藍海,從谷底爬上來 開發獨創技術,獲得雙向收入 公司小卻掌握價格主導權的祕訣 百分之九十五的回收再利用率,既增加利潤,又造福社會 以自家公司為實例,改變業界既有觀念與形象 將業界風氣從價格導向,轉為價值導
向 良性循環經營的祕密 〈後記〉邁向永續經營的路 前言 谷底翻身的十年之戰 「改造『廢棄物銀座』的所澤女人。」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日本經濟新聞》電子報中出現了一則以此為標題的報導,引起各式各樣的回響。 大家稱我為「所澤的聖女貞德」。 然而,十幾年前,我的公司曾經跌落谷底,隨時可能吹起熄燈號。 烏龍報導掀起的抗議風暴 「所澤產的蔬菜被驗出含有戴奧辛。」 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朝日電視台某個新聞節目播放了一集名為〈土地汙染的煩惱——農作物安全嗎?〉的特別報導。該報導根據民間環境檢測顧問公司的檢測數據,指出位於日本關東地區的埼玉縣所澤市出產的菠
菜等「葉菜類蔬菜」含有高濃度戴奧辛。 這瞬間,在所澤引起強烈的人心震盪。 這裡原本就有一片占地橫跨數個城市與鄉鎮、被稱為「橡樹山」的雜木林,當時這片雜木林有「廢棄物銀座」之稱,因為處理事業廢棄物的小型焚化爐和中間處理場都集中於此。 大家原本就擔心,廢棄物處理設施排放出的濃煙和焚化後的灰燼,會不會含有戴奧辛,進而造成環境汙染。所以報導一出,「所澤的蔬菜已受到戴奧辛汙染」這樣的訊息一口氣渲染開來。 結果,食品超市等零售業者自動停止販賣所澤、甚至埼玉縣產的農作物,因此引起軒然大波。 後來才證實,驗出戴奧辛的不是蔬菜,而是煎茶的茶葉,但為時已晚! 雖然朝日電視台承認
「煎茶中的戴奧辛濃度也未達影響健康的標準,當時的報導有誤」,但騷動完全沒有平息的跡象。 所澤周邊的超市雖然開始重新販售當地蔬菜,但關東近郊地區的超市仍然不賣所澤產的蔬菜。 各農家都因名譽受損,成了受害者,於是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以集體訴訟方式,向朝日電視台請求損害賠償,事情演變成民事案件。 不過,騷動爆發之初,身為當地居民的我只覺得「事情鬧得真大」,卻連做夢也沒想到,這件事竟會影響到自己的人生。 因為,接下來這句話讓整件事出現急遽轉變: 「就是因為有那些排放戴奧辛的廢棄物處理商,我們才會被搞得這麼慘!」 居民帶著熊熊怒火,將矛頭指向我們這些事業廢棄物處理業者,強
烈抨擊。 抗議運動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愈演愈烈,我們受到的抨擊也與日俱增。 就在這種情況下,某一天,父親和我兩人單獨對話。 父親顯得十分憔悴,有一部分是騷動所致。 平常他和我是「社長」與「業務總經理」(當時)的關係,但這一天,我們是「父親」和「女兒」。 詳細的對話內容會在之後的章節描述,但我就在這個瞬間浮現一種感覺: 「只能由我來繼承這家公司了!」 經歷了與父親之間的種種爭執與對立後,二○○二年,我帶著「將公司變成永續經營企業」這項任務,當上了第二代社長。 我擔任「董事兼社長」,而父親擔任「董事長兼會長」,立場十分微妙。 這一年,我三十歲。
工廠周圍到處掛著顯眼的布條,上面寫著: 「反對石坂產業!」 「石坂快從這座城鎮滾出去!」 工廠煙囪只要稍微排出煙霧,就會被人用手指著拍下照片。 公司內的氣氛則像校園劇裡的男生宿舍一樣,黃色書刊丟滿地,牆上貼著裸女海報,員工穿著涼鞋又不戴安全帽,嘴裡叼著菸進進出出。 後來,我一動手改革,就有人抱怨「誰幹得下去」,四成的員工因此離去。 因為一場胡亂爆料的報導,讓我們被地方民眾嫌棄;又因進行改革,有四成員工逃離公司。 我完全是在「窮途末路」的情況下,掌起公司的舵。 廢棄物處理商為何養得出螢火蟲? 之後,經過了十二年的歲月。 我們公司和十
二年前一樣,位在同一個地方,做的同樣是事業廢棄物的回收再利用。 只不過,有兩項重大改變: 一、工廠裡已經沒有排放廢氣的煙囪。 二、工廠周圍有一片遼闊的淺山。 目前,公司管理的占地面積約十六公頃,其中八成是淺山(森林),兩成是工廠。 這是我為了達成「打造永續經營企業」這項任務,而致力於「淺山復育」和「地方共生」的結果。 淺山復育是我們公司的一項大型計畫,目的是將工廠周圍的雜木林,重整成可供人們進出的淺山。 曾經像叢林般連白天都昏暗不明的雜木林,在我們的重整下,變成一片明亮的樹林。 名為「橡樹森林 花木園」的公園中,既有「源氏螢」又有「日本蜂」,前者是
只能在乾淨水域生息的螢火蟲,後者是瀕臨絕種的蜜蜂。 其中,日本蜂的蜂蜜讓前來採訪的知名主播瀧川克莉絲汀女士愛不釋手,現已成為每年九月一推出就銷售一空的熱銷商品。 為什麼廢棄物處理商養得出螢火蟲和日本蜂? 為什麼廢棄物處理商的社長是第二代女社長? 日本各地有許多經營者、藝人、政治家、暢銷書作家、地方民眾,甚至小學生,都抱著這樣的疑問,不遠千里來到這個偏僻的地方。 我們的目標是「擺脫廢棄物處理商形象」,成為一家「不像廢棄物處理商的廢棄物處理商」。 這樣的說法是不是頗新穎? 最近常常有電視節目或雜誌到我們公司採訪,這是我們十二年前站在廢墟一般的工廠時,絕對想像
不到的景象。 這樣的廢棄物處理公司,找遍全世界一定僅此一家吧。 我套用藻谷浩介的書《淺山資本主義》的說法,將這一連串活動稱為「新淺山資本主義」。 藻谷先生所謂的「淺山資本主義」,是指將生活據點附近的淺山視為資本,一邊細心呵護,使資本不斷循環,一邊盡量使用可以使用的東西。不是什麼都用買的就好,可以在淺山培育生活必需品,並採集回來使用,或者透過以物易物的方式取得。 將淺山視為資本加以活用,這一點和我們的想法相同。 我們復育已經荒廢的淺山,並活用這塊地方,在提高公司利潤的同時,也以「款待」的精神服務社區,並將此地當作環境教育的據點。 我們的目標是像這樣藉由成為一家
吸引全日本、甚至全世界的人前來的公司,建立自己的品牌,並成為地方需要的企業。 谷底翻身,從窮途末路到備受讚譽 三十歲時,父親把公司交給我,當時雖然處於窮途末路的狀況,但如今我們公司的營業額不斷提高,已達四十一億三千萬日圓(二○一四年八月份)。 我們一邊確實提高利潤,並回饋給員工與地方,一邊持續實踐「新淺山資本主義」,以建立淺山復育及地方共生的品牌。這樣的努力終於獲得肯定,二○一二年,我們取得日本生態系協會「JHEP認證」的最高評級(AAA),在日本只有我們和另一家公司獲此殊榮。 二○一三年,我們獲經濟產業省選為「款待式經營企業」,其獲選條件是該企業必須將員工的企圖心與能
力提升至最大,重視與地方的互動,並提供顧客高附加價值的服務。 二○一四年,則同時獲頒日本掃除協會主辦的「掃除大獎」和「文部科學大臣獎」。 此外,我們的種種事業活動也上了電視;二○一四年冬季開始,我則成為明治大學經營學院的講師,站上講台與學生交流。 ◆結了婚、有家庭的第二代女社長,如何在育兒的精神壓力中,讓公司從谷底爬起? ◆當初被掛上「石坂產業滾出去!」的布條,現在為何能動員當地高達七百位民眾,參加該公司主辦的夏日慶典? ◆有四成員工離開,平均年齡從五十五歲降到三十五歲,為何能繼續改革? ◆為什麼可以讓全日本、乃至全球各地的人絡繹不絕來造訪這座偏僻的淺山? ◆
為何不只是小公司的經營者,連豐田汽車、全日空航空公司、日本經營合理化協會等團體都派人前來參觀? ◆一個手下只有一百三十五名員工、名不見經傳的社長,為何會在二○一三年年底受邀前去日本首相官邸? 這是我第一次寫書,書中將毫不保留地公開以上問題的答案。 懊悔與感動交織的第二代女社長十年之戰 我們的訪客一定都親身體驗到,敝公司真的位在非常偏僻的地方。從最近的火車站過來只能搭計程車,而且要花大約十五分鐘。 雖然交通很不方便,但全日本各地都有人組成觀光團,搭遊覽車前來。就連藝人、新聞主播、政府官員都曾來訪。 此外,還有來自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大學生,以及中南美洲十個國家的大使
,到我們公司參觀。 據說,十個國家聯合組成外交團造訪一家民間企業,是十分罕見的情況。 我心目中的「新淺山資本主義」是: 成為一家受地方民眾真心喜愛,又能確實提高利潤,並持續向政府納稅的「永續經營企業」。 連我們這種遠離大都會、位在偏僻地區的公司都能辦到,希望大家能因此被激勵,將這個「無論都市或鄉下、無論任何行業都能實踐,打造看不見的品牌」的方法活用在自己的企業中。 只不過,這背後充滿懊悔的淚水。我突然成為第二代社長,與父親、員工、地方民眾、客戶、政府機關行政人員正面碰撞,火花四濺,糾葛長達十年之久。數不清有多少個夜晚,我難以成眠。 對我而言,這正是「第二代女
社長的十年之戰」。 每天都得在作業現場親自面對大小事務,在我看來,作業現場的種種狀況比電視劇還要高潮迭起。 一名三十歲的年輕女性,還是個外行人,進入父親創立、以男性員工為主、平均年齡五十五歲的公司,然後有一天突然向眾人宣布:「我將成為社長。」 ◆「三十歲的試用社長」,限期一年,交不出成果立刻解職! ◆每天早上八點三十分開始的「十五分鐘儀式」,在父親的怒罵聲中持續十年,不曾間斷。 ◆即使四成員工離開,十二年來也未曾中斷,每天都寫下「巡視報告書」。 ◆有薪假取得率上升至四成以上的歷程。 ◆即使被大罵是「垃圾場的女兒」,也要向客戶提高價格。 ◆與縣政府「不成功便
成仁」的直接談判,從「負一萬」爬升至「零」的挑戰。 ◆經過三十五到三十七歲的「地獄三年」,騎上哈雷機車時,「在風中學到的事」。 各種事件不斷發生,再寫下去恐怕沒完沒了。 活用手頭既有的事物 同時獲頒「掃除大獎」和「文部科學大臣獎」時,幾名員工流著淚,微笑地朝我走來,對我說: 「社長,我們好開心!」 沒有任何一刻比這一瞬間更令我感覺到一切辛苦付出都值得了。 但是,我們公司至今仍在努力發展的途中,依然有許多尚未解決的問題。 我之所以提筆寫下這本書,是希望我的經驗能給經營者、公司幹部、一般員工、兼職打工者、跌落人生谷底的失意者,或是抱著難以忍受的煩惱的人
一些參考。 我只是將自己公司裡既有的東西活用、活用、再活用。 活用家父建立的公司,活用員工,活用公司周邊的荒廢淺山,於是有了現在的我們。 我相信,無論現狀如何嚴峻,都「一定有辦法活用既有的東西」。而關於這個辦法的提示,或許就藏在書中。 請你從中找到屬於自己的提示,並活用身邊既有的事物。我相信,任何人一定都能從中找出活路。 走筆至此,從我位於六樓的辦公室眺望出去,窗外是一片遼闊的淺山。 第二章 大破大立,決心讓公司浴火重生從「人」開始進行改革要成功擺脫廢棄物處理商形象,就必須對「人」進行改革。而改革「人」,最重要的當然是員工教育。剛成為試用社長時,員工非常討厭我,
因為原本只做過行政和業務的社長女兒,竟然在一場抗議騷動中突然成了社長。「那丫頭哪懂作業現場的事?」他們的話語間充滿不滿與不信任。剛當上社長,我車子的擋風玻璃就被砸得粉碎。「一定是不小心被飛來的小石子砸碎的……」雖然我一直這麼告訴自己,但內心總有另一個聲音在說:「該不會是哪個員工拿什麼東西敲碎的吧?」心裡的不安怎麼也無法消除。當時我徹底陷入四面楚歌的狀態,不得不這麼懷疑。不過,我的工作不是討好員工,而是:就算與所有員工為敵,也不能讓公司倒閉。那時我根本不會想著「要讓大夥兒理解我的想法」「要跟大家一團和氣地進行改革」。我想的是,如果有一項改革能達成「擺脫廢棄物處理商形象」的目的,就算會引起員工反感
,我也會義無反顧地進行。其中最讓員工火大的,莫過於廢除休息室。當時,設備工廠周圍一共有六座活動臨時屋,供員工休息之用。問題就出在──每次我巡視作業現場,一來到休息室,就會發現裡頭到處都是漫畫、裸體寫真集,還有滿地的菸蒂。「你們在搞什麼!快點打掃乾淨!」即使我這麼說了,也沒人要整理。所以每次巡視時,我都在清理漫畫、裸體寫真集,撿拾散落滿地的垃圾。「教官」與「五十歲高中小混混」之間的戰爭在活動臨時屋中,家電、冷氣、微波爐、電視機等生活必需品一應俱全,這些全是從堆放廢棄物的垃圾山撿回來的,休息室就像一座祕密基地。上班時間明明是到傍晚六點,但五點左右,休息室的燈就亮了。當我一邊想著「唉,又來了」,一邊
使勁打開門時,一進去就發現有五、六個人已經待在休息室裡,一臉放鬆地邊抽菸邊看電視。「你們在幹麼?六點之前還是上班時間!」可是,沒有任何人面露慚愧之色,他們的表情反而像是在說:「搞什麼!又跑來巡視,真煩人……」互瞪一會兒之後,員工才慢條斯理地捻熄香菸的火,一語不發地慢慢走回工廠。簡直就像高中小混混和教官之間的互動,只不過我是三十歲,偷懶的員工是四、五十歲。
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訴訟之研究-以實體要件與舉證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名譽受 損 賠償 的問題,作者徐啓惟 這樣論述:
言論自由為我國憲法第11條所明文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之一,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名譽權和言論自由經常處於此消彼長的衝突狀態,對於此等基本權的衝突應該如何調和,實屬一大難題。本論文將從我國憲法出發,就言論自由及名譽權保障的憲法基礎予以闡釋,並進一步的說明當基本權發生衝突時,應該如何解釋與調和較為妥當。然而,憲法乃最上位的抽象法規範,憲法價值必須要透過其下位的具體法規範加以展現。基於法秩序的統一性以及基本權利價值體系的第三人效力,在解
釋和適用民法條文時,必須考慮到引導解釋的相關基本權,使基本權之價值內涵能夠在適用法律的層面獲得保障。就此種將憲法精神融入私法的解釋與適用之情形,學說上稱為「私法的憲法化」(Constitutionalization of Private Law)。其中,特別就侵權行為法的部分,在當代歐洲,侵權行為法越來越被看作是憲法上個人自由權利的展現。因此,學者認為,侵權行為的成立要件及法律效果在適用上應作符合憲法的解釋,亦即必須要參照憲法上的判斷基準來調和人格權保護與言論自由,使二者能獲實踐和諧,本論文在介紹完憲法相關規定與解釋後,接著即會進入本文的第一個重點,亦即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實體要件的解釋
與說明。不過,實體法僅係就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作出適當地安排,倘若個人實體法上權利遭受到侵害而無法自行妥適解決時,現行文明社會的法律制度既然不許私人自力救濟 強行解決,即必須要透過訴訟程序,尋求法院利用國家權力加以排解。在我國現行制度下,個人若認為其名譽受到侵害,不僅可以訴諸刑事訴訟 ,請求國家給予制裁,亦得透過民事訴訟尋求救濟。而一國訴訟制度的安排,同樣涉及憲法價值的展現。訴訟的過程中,舉證責任將扮演憲法、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的溝通橋樑。舉證責任的分配,具有實現實質正義,保障當事人之財產權、自由權、名譽權等基本權之意義。正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舉證責任的分配往往會影響最終的訴訟結果,進
而體現憲法價值的抉擇。例如美國在1964年的蘇利文案中,由於將「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的舉證責任交由原告負擔,最終使被告紐約時報獲得勝訴的結果,展現出該國在名譽權和言論自由的衝突上,選擇對於言論自由給予較多保障的憲法價值抉擇。本論文將於比較英國及美國法後,分析歸納我國之實務見解,並且參酌我國目前已經發表之各種學說見解,嘗試就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訴訟之舉證責任及其減輕之方式提出適當的類型化架構,俾使實務在操作上有足以遵循的規則,讓裁判更具有可預測性,而使人民對於我國司法能夠有更多的信賴。
名譽受 損 賠償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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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損害名譽權怎麼賠償? - 名譽毀謗知識- 普法知識館
(二)財產損害賠償:. 1、名譽權是人身權利,一般不會有財產利益,但名譽權會直接影響權利人的財產獲得,因此名譽受損也會造成財產損失。 於 pfzsg.com -
#2.侵權行為,民法將添懲罰賠償條款
在《民法》的「損害賠償」制度中,增訂「懲罰性賠償」條款,使惡意侵害他人權利者 ... 新法條施行後,「因黑心食品、偷竊、車禍肇事、醫療過失等因素受損. 於 www.fsc.gov.tw -
#3.被損害名譽,可不可以求償? - 永然文化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 ... 於 booklaw119.pixnet.net -
#4.損害公司名譽,會成立誹謗罪嗎? - 天秤座法律網
無法請求慰撫金賠償. 法人僅其社會價值與自然人相同而已,其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可言,登報道歉已足以回復其名譽,自無以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慰藉金之 ... 於 www.justlaw.com.tw -
#5.『民事』「館長」行情!辱美女法官「毒瘤」 鄰判賠25萬
誹謗的賠償,在法院的判決中,隨著誹謗的手段,例如透過網路還是透過媒體 ... 跟其他名譽受損的案件相比,馮光遠罵金溥聰「法院認證的性工作者」, ... 於 www.taipeilaw.com -
#6.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註釋-人格權受損之精神上損害賠償
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 於 shuofeng.com.tw -
#7.罵人會被判賠多少錢?
公然侮辱或誹謗會構成刑事責任,民事會有賠償責任。一般來講,「公然侮辱」造成他人名譽受損,法院判賠金額會是多少錢呢?我們先瞭解法規的規定, ... 於 sunrisetaipei.pixnet.net -
#8.新聞學研究• 第五十一集- - 民84年7月頁187-206 - 政治大學
雖然美國法院通常允許公司名譽受損時,提出誹謗控訴。但有時遭受誹謗的對象 ... 人的名譽,使名譽受損的人獲得適當賠償,因爲在提出誹謗控訴時,原告除了必須證. 於 nccur.lib.nccu.edu.tw -
#9.吳子毅/遭網路公審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嗎| ETtoday法律新聞
要回答名譽權是否受到損害前,我們須先理解什麼是名譽權。名譽權,是指個人在社會上對其品德、聲望或信譽所享有的評價,因此名譽有無受損,應該要以 ... 於 www.ettoday.net -
#10.名譽受損定義 - DJGH
... 造成妳名譽受損,侵害妳的人格權,妳可依民法第195條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即俗稱 ... 23/12/2010 · 以侮辱字眼罵受害者(如三字經),造成受害者的名譽受損即為構成 ... 於 www.fauxfinazine.me -
#11.妨害名譽---誹謗? 公然侮辱? 網路瘋傳「罵人價目表」
二)若是因他人的謾罵造成自己精神上的痛苦及傷害,均可算是人格權的受損,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主張侵權行為請求賠償。 在妨害名譽的案件中, ... 於 www.thelawyer.tw -
#12.智財情報∣ 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依據本項受侵害人得於人格權受侵害時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 2.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 於 www.taie.com.tw -
#13.名譽權賠償標準是什麼 - 壹讀
名譽權是人身權利,一般不會有財產利益,但名譽權會直接影響權利人的財產獲得,因此名譽受損也會造成財產損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譽的毀損而喪失某種工作 ... 於 read01.com -
#14.名譽權 - MBA智库百科
名譽 權(Right Of Fame)名譽權是指特定的民事主體享有的要求社會對其給予公正的社會 ...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損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當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 ... 於 wiki.mbalib.com -
#15.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及強制登報道歉的合憲性
消極義務,此即防禦請求權(Abwehransprüche);在後者,藉助於損害賠償的積. * 司法院大法官、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 ... 受害人因名譽受損而可能遭受之精神上損害。 於 www.rootlaw.com.tw -
#16.「慰撫金」與「非財產上損害,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有何不同?
損害賠償,有財產上和非財產上兩種,財產上損害係指具體財產或利益的損失,例如車撞車輛受損、受傷治療的醫療費;而非財產的損害,例如名譽遭受損害的 ... 於 www.lawyerli.tw -
#17.論名譽權保護與言論自由保護的衡平與衝撞
於侵害名譽權之討論範疇中,被侵害名譽權人在請求損害賠償時,不須 ... 係法律構成要件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後半段(負損. 害賠償責任)則係法律效果 ... 於 lawjournal.nuk.edu.tw -
#18.網路不當言語霸凌的代價—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與回復名譽之處分
又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 ... 於 www.ucipt.tw -
#19.「法人」是創造出來的法律人格,所以罵法人會成立誹謗罪嗎?
有法院判決認為,刑法誹謗罪要保護的是被害人的名譽,而名譽是指社會客觀 ... 損失的賠償責任的案例(最高法院104 年台上字第599 號民事判決參照)。 於 www.thenewslens.com -
#20.國賠Q&A-國家賠償 -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所謂以回復原狀為適當,例如名譽受侵害的情形,可以請求採取使名譽回復的適當 ... 以違規為由拖吊至保管場,但領車時發現車子因拖吊不當受損,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嗎? 於 law.kcg.gov.tw -
#21.法人人格權之限制 - 【高點法律專班】
並得請求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一)如自然人對法人之言論行為,非有公益之目的,亦非因捍衛其個人重要權利. 之所需,相較法人之名譽受損,難謂法益衡平。 於 lawyer.get.com.tw -
#22.強尼戴普法庭「超幽默」亮點全紀錄!安柏赫德被逗笑 - Elle
... 長時間的審判,法官最終認為,關於強尼戴普的14項家暴證據中,有12項是「基本正確」的,正式裁決強尼戴普「敗訴」,並拒絕其賠償受損名譽的要求。 於 www.elle.com -
#23.妨礙名譽賠多少?出示精神賠償正名成功率會比較高嗎?
如當事人提告民事賠償,需對方有故意或過失的侵害行為,導致被害人名譽受損,可依據民法195條第1項來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 此金額屬於非財產上的精神賠償,沒有固定的妨礙 ... 於 www.howlawyer.com.tw -
#24.妨害名譽賠償金額 - Unsereins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您好:日前因在下被告妨害名譽公然污辱乙案於上月開庭後暫以和解裁定,昨日與原告於調解委員會,原告一口氣就要求30萬和解金,後經極度低姿極損 ... 於 www.wonassoc.me -
#25.錯誤的法律觀念(五) 王麗能律師
正確觀念:網路上發言宜謹慎,以免觸犯妨害名譽罪。 ... 下,齊英樹看在上司的面子就不告了,但為了給何文達一個教訓,他要求何文達要賠償他數萬元作為名譽受損的賠償 ... 於 dzlaw.com.tw -
#26.談被遺忘的因專利侵權而致業務上信譽減損之賠償金請求權
當時刪除業務上信譽受損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理由包括:(1)專利權人得根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而「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或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2) ... 於 www.naipo.com -
#27.禁止營業誹謗之研究 - 公平交易委員會
違反本款之法律效果,有侵害制止請求權(同法第3 條)、損害賠償 ... 之誹謗罪,則是為了保護個人在社會上之名譽,避免在不當的言論下,受名譽損. 於 www.ftc.gov.tw -
#28.公司商譽權受損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爭議
公司為依法組織之法人,其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可言,不得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非財產上損害(參照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599號民事判決)。職是,商譽為信用 ... 於 jwlaw.com.tw -
#29.名譽受損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已經使我名譽受損,我是否可以提告名譽受損、毀謗罪,謝謝。 ... 同時,可以主張名譽權受到侵害為由,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 於 law.moeasmea.gov.tw -
#30.名譽受損求償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
臺中市林新醫院耳薛姓鼻喉科醫師,林男因有損機車行形象被拔掉店長,受評論的當事人以名譽受損為由提告求償。2014年7月,今年初,均屬損害賠償的範圍。 於 www.perigonelon.me -
#31.名譽權侵害損害賠償責任之認定 - 首頁
名譽 權侵害損害賠償責任之認定,智丞法律事務所,桃園多年律師經驗,廣受推薦的律師, ... 申言之,行為人之言論雖損及他人名譽,惟其言論屬陳述事實時,如能證明其為 ... 於 m.attorneytsai.com -
#32.標題「佛手」商標之損害賠償上訴事件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三、按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譽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 未證明商譽受損,被告又無侵權行為,原告此部分主張亦無從准許。 於 topic.tipo.gov.tw -
#33.求償金額多少才合理? - 八斗子商圈聯盟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民法第 ... 於 www.badouzi.com.tw -
#34.匯出WORD檔 - 法源法律網
按侵害名譽權損害賠償,須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貶損他人之社會評價,而不法侵害他人之 ... 倘行為人所述有損公眾人物之名譽,且不能證明其所述屬實,復未於陳述前經合理 ... 於 www.lawbank.com.tw -
#35.我被告妨礙名譽了 - 心情板 | Dcard
3.若不和解,被法官判決妨礙名譽罪的話,對我的未來會有很大的影響嗎? 4.不和解他還是能對我提出民事上的賠償嗎?為什麼可以? 我不懂法律,對這次的事情 ... 於 www.dcard.tw -
#36.第299期:正忠排骨飯,有錯嗎?商譽損失可求償 ... - 隨意窩
公司名譽(商譽)受損,可以請求賠償嗎? ... 此乃因最高法院62年台上字第2806號判例關於法人之名譽遭受侵害時,明確表示「公司係依法組織之法人,其 ... 於 blog.xuite.net -
#37.辱罵對方4次「俗辣」...一次要賠一萬元 - 聯合報
法官審酌兩造雙方名下財產、學經歷、社會地位、經濟狀況與實際加害情形、張男名譽受損程度,認為張請求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應以4萬元較適當, ... 於 udn.com -
#38.民事損害賠償法上慰撫金數額算定標準之研究
肯認基於名譽受侵害致生之非財產上損害,得經由「回復原狀」之方法加以平復。 ... 為免法益持續受損,課予加害人高於損害範圍之懲罰性賠償金數額,以 ... 於 www.rchss.sinica.edu.tw -
#39.侵權行為法之法社會學研究
計民事侵權行為案件的案件類型與損害賠償範圍。 ... 對於名譽權加以重視外,名譽受損,主要為請求慰撫金之損害賠償,與其他案件,. 除慰撫金賠償外,尚有其他財產上損害之 ... 於 ntur.lib.ntu.edu.tw -
#40.言論自由與言論責任當公眾人物的名譽權遇上言論自由
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以致須為民事賠償,仍然值得一問。 ... 為品位不佳、人品不良者,而遭致人格貶低的社會評價,如此所謂「名譽」受損者,豈非提起告訴 ... 於 www.leeandli.com -
#41.法操》被拖累而遭親友指責「辦事不力」,可以主張人格權受損 ...
當名譽權受到不法侵害時,被害人所請求的損害賠償也就是一般所稱的「精神慰撫金」,法院會依照人格權的侵害程度、雙方的身分地位、年齡及經濟狀況等等 ... 於 talk.ltn.com.tw -
#42.專欄-企業與法令 - 台糖公司
本件妨害名譽罪,立委擬修法除罪化。綜上報載案例,刑事成立犯罪或民事負賠償責任者,所言用語多為惡意指摘、謾罵,依一般社會觀念係貶抑之詞,有損他人人格和社會評價 ... 於 www.taisugar.com.tw -
#43.反制網路侵害名譽隱私誹謗與妨害秘密二大法門 - 網管人
他人所為言論所指涉之事實如非真實,當事人得以名譽受損為由控告誹謗。 ...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構成侵權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於 www.netadmin.com.tw -
#44.精神賠償怎麼算?3點揭法官判慰撫金的重要關鍵! - 法律010
如果是名譽被侵害的被害人,能以「回復名譽」名義請求法官做出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能讓與或繼承給他人。但如果金額賠償的請求權已經依照契約承諾好 ... 於 laws010.com -
#45.名譽權受侵害關於損害賠償之實務案例陳信瑩律師 - YouTube
被害人如何請求排除侵害、損害 賠償 ,乃至於非財產上損害的慰撫金?當 名譽 權保障與言論自由或新聞媒體報導自由衝突時,司法如何權衡解決?法院就慰撫金之酌 ... 於 www.youtube.com -
#46.名譽權與人性尊嚴的衝突--判決命登報道歉- 月旦知識庫
月旦法學教室編輯部,良心自由,不表意自由,誹謗罪,道歉聲明,人民名譽權, ... 深感名譽受損,要求新新聞道歉未果,於同年十二月提出妨害名譽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 於 lawdata.com.tw -
#47.檢查賄選監聽掛錯線里長獲國賠10 萬
法院判決地檢署應賠償10萬元。 ... 公務機關如違反監聽規定致他人權益受有損害時,須依國家賠償 ... 在程序上有如此重大疏失,導致政府機關名譽受損,浪費警力. 於 www-ws.gov.taipei -
#48.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第1 條為處理二二八事件(以下簡稱本事件)賠償事宜,落實歷史教育,釐清相關 ... 第6 條受難者及受難者家屬名譽受損者,得申請回復之;其戶籍失實者,得申請更正之。 於 glrs.moi.gov.tw -
#49.【民事法】妨害名譽的精神賠償有多少?亂罵小三、狐狸精篇。
也有些人擔心因為一時失慮罵人小三,可能被求償高額精神賠償或被獅子大開口 ... 名譽人格法益受侵害時,依民法規定,被害人便可以請求精神賠償或精神 ... 於 joelindex0208.pixnet.net -
#50.妨害名譽提告時效-有多久? 【律師聯合 - 580法律網
要提出告訴後,才能符合追訴的條件,換句話說,在「告訴乃論」的罪名中,如傷害(被人故意打傷)、過失傷害(車禍,被人不小心給弄傷了)、公然侮辱(被人罵侮辱字眼)等 ... 於 www.law580.com.tw -
#51.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087號民事判決 - 维基文库
認被告應賠償之精神慰撫金為99,000元,並於臉書網站上被告帳號以道歉啟事 ... 並未造成原告名譽受損, 原告工作態度不佳,與同事相處原即不睦,於103 ... 於 zh.m.wikisource.org -
#52.賠償金審定案件公告 -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 ... 受傷或失能、遭受羈押、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於 228.org.tw -
#53.若遭侮辱或誹謗,要如何捍衛個人名譽/公司商譽? - 寰瀛法律 ...
(一) 並不是只要有貶損他人價值的發言,或是與事實不符的陳述,就一定會成立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例如,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如果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 於 www.fblaw.com.tw -
#54.在網路上留言意淫騷擾文字,是否涉及刑事犯罪責任?
... 侮辱等口吻留下意淫騷擾文字,讓受害人感到人格尊嚴受損及名聲受損。 ... 刑法上關於個人名聲的保護,主要規範在妨害名譽罪章,包括公然侮辱罪( ... 於 mll.tw -
#55.侵害名譽權的侵權行為被發現之後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 法律案例
(二)財產損害賠償:. 1、名譽權是人身權利,一般不會有財產利益,但名譽權會直接影響權利人的財產獲得,因此名譽受損也會造成財產損失。 於 flzsb.com -
#56.車禍賠償二 - 謝心味律師法律服務網
問五、車禍就車輛受損可請求賠償的範圍如何計算? ... 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 ... 於 www.swlaw.com.tw -
#57.【散布「假訊息」的刑法責任】 - 聲威法律事務所
被害人另得請求「侵害名譽權」之民事損害賠償;但刑法的誹謗罪與侵害名譽權之民事 ... 公司的產品下架;甲寄發存函的行為即可認為已構成乙公司名譽受損,除得成立刑法 ... 於 www.shengwui.com.tw -
#58.大陸名譽權判決之評析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大陸之損害賠償方法,未如我國民法之規定,係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而是視其為何種權利受損,就具體情形判斷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各方式之間並無適用上的 ... 於 ndltd.ncl.edu.tw -
#59.一次搞懂罵人的代價
俗稱的「妨害名譽」,在民事上屬於侵權行為,主要以「金錢賠償」為訴訟目的,而刑事則可能涉及告訴乃論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將會被判「有期徒刑」或「易 ... 於 www.tandemlaw.com.tw -
#60.【誹謗/妨礙名譽】未求證之不實報導雜誌社被求償 - 聯晟法網
該教授看了報導,認為名譽受損,決定對雜誌社及撰稿記者,提出訴訟,請求名譽之損害賠償。聯晟律師群經分析案情,並廣泛蒐集資料,綜合研判後,歸納 ... 於 www.rclaw.com.tw -
#61.妨害名譽的刑法與民法 - 被貓撿到的幸福
依民法規定,因名譽權受侵害而得請求賠償者,以相當金額為限。 ... 原委或登載於報紙,指稱事發當時其並未在場,而是某乙在場,使某乙之名譽受損者。 於 maybird.pixnet.net -
#62.再談侵害名譽權事件@談醫學法律|PChome 個人新聞台
依民法規定,因名譽權受侵害而得請求賠償者,以相當金額為限。 ... 原委或登載於報紙,指稱事發當時其並未在場,而是某乙在場,使某乙之名譽受損者。 於 mypaper.pchome.com.tw -
#63.名譽權侵害與合理查證義務-簡評107台上985民事判決 - 保成
司法官/律師||法律新訊即時報|池錚|名譽權侵害與合理查證義務-簡 ... 遭到貶損,名譽受損,應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及為回復名譽之必要處分等情。 於 www.eyebook.com.tw -
#64.侵犯名譽權如何賠償?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 每日頭條
名譽權被侵犯,通常指的是被誹謗、被造謠導致自己的名譽受損。一般情況下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恢復名譽,公開道歉。嚴重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自己 ... 於 kknews.cc -
#65.刑法應用於網路誹謗案例之分析*
是要透過損害賠償來恢復原告的名譽,刑事誹謗的首要功能則是社會. 秩序的控制,因此,刑事誹謗常常 ... Gertz 不甘名譽受損遂提起訴訟,此案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並. 於 ir.nctu.edu.tw -
#66.工程資訊
最高法院民事庭曾針對名譽權作出判例供各級法院引用,此判例指出,若行為造成他人之社會評價因而受損,則不論是過失或故意都構成侵權;不僅如此,縱然相關言論未散佈於 ... 於 www.twce.org.tw -
#67.妨害名譽民事賠償的評價費用和推薦,EDU.TW、DCARD
原來民事法院認為,郎姓男子所說,並非憑空捏造,也是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決不用賠償。 於www.justlaw.com.tw. #9. 妨害名譽---誹謗? 公然侮辱? 網路瘋傳「罵人價目 ... 於 edu.mediatagtw.com -
#68.損失及賠償- 誹謗
在誹謗案中,法庭一般會就補償原告人的損害(包括原告人所承受的任何損失和痛苦)去頒令賠償,而不是為了懲罰做錯的一方。賠償之目的,是希望以金錢所 ... 於 www.clic.org.hk -
#69.被拖累而遭親友指責「辦事不力」,可以主張人格權受損嗎?
徐男認為禮車公司害他名譽受損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法院是怎麼認定的? ... 時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於 follaw.tw -
#70.登報道歉回復名譽損害賠償 - 國鼎事務所
民法第195條第1項(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 強制道歉手段限於「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始屬合憲。 於 www.guotiing.com.tw -
#71.回主頁 -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11月4日言詞辯論 ... 法人台灣高雄縣私立普門高級中學、該校董事會及董事名譽受損,特此登報 ... 於 www.keu.org.tw -
#72.「商譽」受到損害時的請求 - 台灣法律網
最高法院四十七年台上字第一二二一號判例著有「名譽被侵害者,關於非財產上之損害,加害人雖亦負賠償責任,但以相當之金額為限,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所謂 ... 於 www.lawtw.com -
#73.假他人之名創作之法律責任 - 著作權筆記
是被告縱因一己單方之熱心代為投書之舉不見原告之許讚,亦不能認為原告所作關於名譽權部分之損害賠償請求為有理由。原告稱學人形象與清譽受損,惟由前 ... 於 www.copyrightnote.org -
#74.丁威中律師- 妨害名譽罪(毀謗罪 - Facebook
妨害名譽罪(毀謗罪、公然侮辱罪) 跟你想像的不一樣這幾年開庭下來發現被告毀謗 ... 丁律師您好,前幾個月到警局提告妨害名譽,警察問我是否附帶民事賠償,我回答是。 於 zh-tw.facebook.com -
#75.新聞稿-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211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
名譽受 他人不法侵害者,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即精神慰撫金外,並得請求回復 ... 者,法院可否選用命加害人撤回其先前發表有損被害人名譽之語言文字或舉措一節。 於 tps.judicial.gov.tw -
#76.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 法律百科
當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個人在精神上會感到沈重的壓力與痛苦,為彌補、賠償這種精神上的痛苦,民法特別在第18條第2項及第195條第1項明白規定,名譽權遭不法侵害時,被害人可 ... 於 www.legis-pedia.com -
#77.名譽權之保護——公然侮辱罪與損害賠償責任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二、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 ... 除了可以向花花提起公然侮辱罪之告訴外,也可以向花花請求賠償名譽受損之 ... 於 www.legal.taichung.gov.tw -
#78.侵害商號名譽之慰撫金請求? - 元照
關鍵詞: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名譽權,請求慰撫金. ... 即認:「非法人團體或獨資商號並非自然人,其名譽受損,亦應無精神上痛苦之問題,本件被告登報之 ... 於 www.angle.com.tw -
#79.證明書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年度訴字第號民事判決評析
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醫院亦無庸連 ... 縱認確有名譽權受損情形,診斷證明書乃甲自 ... 侵害甲之名譽,請求乙賠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 於 www.tma.org.tw -
#80.冤枉好人應該賠償名譽損害
政府有鑑於此,於民國六十九年制訂了國家賠償法,經由法院判決原承辦機關給予被害人若干金錢賠償,此雖不能完全彌補其名譽受損,但對被害人來說也可得到些安慰。 於 www.kdais.gov.tw -
#81.查詢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上本公司網站 - 南山產物
賠償 請求僅限第三人於保險期間內初次對被保險人提出,且依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通知期限及方 ... 護或違反資料安全而導致被保險公司名譽受損之情形,向獨立專業的. 於 www.nanshangeneral.com.tw -
#82.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法律知识大全 - 律图
一、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 ... 於 m.64365.com -
#83.以民事懲罰攻訐他人名譽者 - Yahoo奇摩新聞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司改會議分組討論昨決議妨害名譽除罪化, ... 民事部分,自認名譽受損之人可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要求對方賠償 ... 於 tw.news.yahoo.com -
#84.【損害賠償案勝訴】遭指控妨害名譽提告求償
... 密醫(詳如附表編號2所示),原告名譽實有受損,被告即應賠償原告所損害,乃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等語,並聲明:被告應賠償原告新臺幣(下同)10萬元整。 於 www.lyhattorneys.com.tw -
#85.名譽受損賠償金額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 - Vmcff
名譽受損賠償 金額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法律百科. 賠償這種精神上的痛苦,講好付款時間還不付錢」,假如是非財產上損害, 國家賠償事件 ... 於 www.lysc1e.me -
#86.【社群】私訊挨罵,可提告什麼? - 律師真心話
毀謗罪、妨害名譽、公然侮辱,那能提告的是哪一種? ... 上受到痛苦、傷害,這是屬於人格權受損的一環,依然可以主張侵權行為,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於 chehan0310.pixnet.net -
#87.民法總則授課大綱(8) -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A) 可以向法院請求除去其侵害,並向甲請求精神痛苦的損害賠償。 ... (二) A 認為B 造謠使其名譽受損,且國小未再續聘,使其無工作,乃提. 出刑事妨害名譽之告訴,並 ... 於 www.ouk.edu.tw -
#88.一、人格權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
八條)所謂法律規定(民法)如下:. 1.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侵害,並得請求. 損害賠償。(民法第十九條). 2.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者,被害人. 於 www.cgh.org.tw -
#89.法律常識-刑事「誹謗罪」與民事「名譽權侵害」 - 張思涵律師
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的「名譽權侵害」與刑法誹謗罪並非相同的,名譽為人格之社會評價,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貶損害,不論其行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 ... 於 www.chaohsin.com -
#90.案例(2 )網路上不得誹謗他人名譽 - 教育部
所以,侵害他人名譽的言論,不但不受到憲法上言論自由的保障,我國刑法基於對於個人名譽的重視,明定 ... 起訴請求宋小文與轉寄誹謗文章之人,賠償其名譽所受之損害。 於 depart.moe.edu.tw -
#91.名譽權侵權受損可以要求賠償嗎? - 名譽毀謗- 法律科普站
2021年1月19日 — 名譽權侵權受損可以要求賠償,對於受害人名譽利益損害可以透過判令侵權人採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適當措施予以救濟,但當採取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復受害 ... 於 flkpz.com -
#92.網路上彼此看不到罵人不需負責?
刑法上妨害名譽的犯罪共有兩種: 一是公然侮辱罪,一是誹謗罪,所謂公然侮辱罪,係 ... 已對當事人之名譽產生受損的情況,因此老李可能成立以文字之方法指摘妨害名譽的 ... 於 www.vac.gov.tw -
#93.亂告人要怎麼處理?可以告誣告嗎?亂告要賠償嗎?
刷臉書刷到館長的抱怨直播,說自己被聚眾恐嚇在先,把證據po出來,卻被告妨害名譽跟加重誹謗,實在沒辦法諒解台灣的法律。 如果是我碰到一樣的事情,我想我也會滿肚子 ... 於 law.medpartner.club -
#94.丁特被告了!遊戲橘子的指控合理嗎? ∣ 誹謗罪?侵害名譽?
... 貶損,就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要件較為寬鬆,所以遊戲橘子以丁特之言論造成其公司名譽受損之由,主張丁特需負損害賠償責任,此成立機率確實較高。 於 www.angelalai.com.tw -
#95.侵權行為法(大綱)
B、損害賠償請求權人:被害人本人不能因自己生命權被侵害而取得損害賠償請求權。 ... 得以影射為之,即以間接方法,藉著字裡行間的意義或脤絡,使他人的名譽受損。 於 scholar.fju.edu.tw -
#96.最高法院: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之不作為侵權責任
... 造成伊名譽受損,嗣Y接手經營系爭網站,經X要求移除系爭留言,仍未予置理。 ... 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法院判決命Y給付新臺幣10萬元之損害賠償及除去系爭留言。 於 www.saint-island.com.tw -
#97.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法律百科…
[判決筆記]著作人格權的損賠金額Author 吳尚昆律師/ Posted on 2019-04-01 Leave a comment 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格權受損害,可請求金錢賠償,但原告請求金額與法院的判決 ... 於 www.oopsc.me -
#98.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損害額」是否包括「非財產上損害」?(下)
(不知道節目通告費會不會調高?)」等語、馬英九名譽受損情形及精神痛苦之程度等一切情狀…」。 [7]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400號民事裁定:「…上訴人所 ... 於 talk.superbox.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