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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二度就業兼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上野千鶴子寫的 妳想活出怎樣的人生?:東大教授寫給女孩與女人的性別入門讀本 和蕭培的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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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這邊出版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健行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碩士班 王啟秀、羅行文所指導 朱鎂棋的 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之工作壓力與休閒參與對工作滿意度之影響-以臺北市國小為例 (2021),提出婦女二度就業兼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民小學兼任行政教師、教師工作壓力、休閒參與、工作滿意度。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性別研究所 李淑菁所指導 何挺嫣的 遊園擎夢:一位多元性別「教師」被邊緣化歷程之敘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多元性別、非二元教師、邊緣教師、敘事研究的重點而找出了 婦女二度就業兼職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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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婦女二度就業兼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妳想活出怎樣的人生?:東大教授寫給女孩與女人的性別入門讀本

為了解決婦女二度就業兼職的問題,作者上野千鶴子 這樣論述:

Girls, be ambitious!  從家庭、校園、感情、職場到社會, 無處不在、無所不包性別議題,妳意識到了嗎?   性別的刻板印象是怎麼形成的? 想當全職主婦難道不行嗎? 所謂的「女子力」其實是一種詛咒!? 錯的明明是色狼,為何受害的女性還會被譴責? 女性專用車廂算是一種逆向歧視嗎? 身為女兒就應該負責照護年老的父母? 女性求職路上陷阱一籮筐!? 性別歧視是不是沒有終止的一天?     ‧東大名譽教授、《厭女》作者上野千鶴子最新力作   ‧完整收錄2019年度東京大學開學典禮致詞     書中內容大大突破性別分野,我認為不分性別的青少年都該閱讀,若有父母因為沒有養育女兒就錯過這本

書,那就太可惜了。……我們一定要相信自己擁有「覺得不對勁」的權利,而且不分性別,每個人都可以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自由選擇,過得自由自在。──諶淑婷(文字工作者/性平教育講師)     這是一本為女孩而寫的書,家長、老師也應該看一看,沒有集合全宇宙的力量,要達成性別平權的目標,仍會走得跌跌撞撞。……上野教授以女性主義者及教育者的角度,為女孩寫下此書,社會不動,女孩自己動,一代一代地接力打造一個「任何人都不拘泥性別的社會」。──謝美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     身而為人,人人都擁有特定的一套生理條件,也必然會發展出與他人相同又不同的生命經驗──真正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問清楚自己想要活出

怎樣的人生?無論那是什麼色彩的人生,只要是全力以赴,必然光彩奪目,也必然會為其他女性帶來光芒,為年輕女孩的未來照見新的道路。──許菁芳(作家)     2019年,日本東京大學名譽教授、女性主義者暨知名作家上野千鶴子以性別為切入點,在東大的開學典禮上向新生致詞,開頭便提及前一年(2018)東京醫科大學入學考試不公的醜聞──校方為了壓低女學生的錄取率,長期透過人為手法操縱分數使女考生落榜,消息曝光後,頓時輿論譁然。而這樣的歧視與不公平,正是日本女學生所置身的現實。     至於貴為日本最高學府的東京大學,即便沒有這類性別歧視的黑箱作業,隱形的歧視仍舊無所不在。突破重重「男」關、考上東大的女學生比

例出乎意料地只有兩成,東大男學生還會忌憚和自己一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優秀女生,只願意找崇拜東大生的外校女子大學生聯誼。在致詞中,上野教授更一針見血地指出,等在所有學生面前的,是「就算努力也得不到公正回報的社會」,不僅努力無法獲得回報,還有更多人(尤其是女性)會在發憤努力之前就被周遭的人潑冷水澆熄了志向。這番振聾發聵的致詞發表後,不僅立刻在日本國內引發諸多迴響,也獲得海外各國的廣大共鳴。     另一個鄰近的亞洲國家南韓,儘管握有先進國家的資源,性別意識卻仍落於人後,不只有82年生的金智英暴露出傳統與保守的側面,性別爭議更在2022年的總統大選中成為關鍵因素,由於性別政策而引起撻伐的尹錫悅

甚至選上了總統。至於台灣,我們有民選的女總統,更有許多女性議員與立法委員,但在乍看女力當道的表象下,卻動輒必須承受針對女性身分的歧視發言與不理性的人身攻擊,甚或淪為家暴受害人。在標榜性別平權的現代社會,隱而未顯的刻板印象和明目張膽的厭女言論卻仍無所不在,不只流露在個人的言行舉止間,也反映在社會風氣與大環境裡。     上野千鶴子教授長年投身性別研究與女性運動,在本書中,她著眼於家庭、校園、感情、職場與社會等面向,透過淺顯易懂的筆法,以一問一答的QA形式回答44道乍看單純卻十分值得深入討論的性別議題,囊括女孩子在成長路上與出社會之際會面臨的各種困境,令人對性別意識有更多的認識和啟發,既是一冊性別

教育的入門讀本,也可以視為一門女性主義的先修課,從學生、教師到家長,人人必修的性別學分。   專文推薦     許菁芳|作家   諶淑婷|文字工作者/性平教育講師   謝美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    誠摯推薦     王如玄|財團法人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   王婉諭|立法委員   李屏瑤|作家   杜瑛秋|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律師娘林靜如   烏烏醫師|禾馨婦產科醫師   陳怡嘉|作家/教師/學習策略專家   陳珊妮|音樂創作人   張美蘭(小熊媽)|親職作家/閱讀推廣人   張婉昀|Womany女人迷主任製作人   郭葉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副教授   覃玉蓉|財團

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   番紅花|作家   黃越綏|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   鄧惠文|精神科醫師/作家   羅怡君|親職溝通作家與講師   (依首字筆畫排序)   日本亞馬遜網路書店5星好評     上野教授以女性主義的觀點痛快地一刀砍向男性社會的荒謬!採用一問一答的QA形式,讓讀者不管從哪一篇開始都可以輕鬆地閱讀,此外書中還收錄了備受好評的東大開學典禮致詞,希望接下來要思考未來方向的中學生與高中生都能讀到這份熱切的訊息。──瑪蒂達圓舞(マチルダ円舞)     我前陣子正在煩惱自己到底算不算是女性主義者,但讀了這本書之後,我可以肯定地說自己就是一名女性主義者,這本書給了我這

樣的鼓舞。因為是由上野教授以一問一答的方式回答學生的問題,所以不論從哪一題開始讀、想讀幾遍都可以!而且這本書真的很老少咸宜,不僅是青少年,希望大人也可以讀讀看,而且不管是什麼性別都好,真希望那些既得利益者也都能一讀。──松本美優(松本ミユ)  

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之工作壓力與休閒參與對工作滿意度之影響-以臺北市國小為例

為了解決婦女二度就業兼職的問題,作者朱鎂棋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之工作壓力與休閒參與對工作滿意度之影響。以臺北市國民小學 110 學年度兼任行政教師為研究對象,以問卷調查法,瞭解國小兼任行政工作教師工作壓力與休閒參與情形、分析不同背景變項透過休閒活動參與後對工作滿意度差異情形。資料整理歸納出臺北市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在任教年資較低且多變的教育政策下,感受較大的壓力,而在多方的休閒活動參與後,較能以正向態度去化解工作壓力,以促使工作滿意度增加。教師若能有效降低工作壓力,並持續維持休閒好習慣,相信在教職上能保有相對的熱忱及良好的身心狀態,對於學生而言也是一大福祉呢!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

為了解決婦女二度就業兼職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好好讀憲法~突破解憲!!法條簡單化,深入法律核心!考前大量演練本書收錄之試題,再善用「主題式」題題詳解,就能精準鎖定各章弱點、加強學習。讀者如能循此方法、堅定執行,必可於憲法一科拿到讓自己滿意的高分!★     壹、前言     憲法為公務人員及專技考試之共同科目,除司律等少數類科外,多採選擇題模式出題,鑒於近來考題有越趨靈活、刁鑽之趨勢,因此讀者除應熟讀憲法條文、相關組織法規、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外,更應深入理解憲法之基本原理原則,並多練習考古題,如此方能從容地面對各種進階題型。本書以歷年高普考、司法考試考古題為範疇,彙整憲法本文、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司

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家賠償法、地方制度法、公民投票法等重要法規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逐題逐項詳載法源依據、解釋令號次及相關判解函釋,並依主題進行編排,期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對於考情趨勢及命題焦點有所認識,並在實作過程中發掘不懂之處及導正錯誤的觀念。     貳、憲法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布之命題大綱如下:   一、 憲法基本原理原則。   二、 憲法本文。   三、 憲法增修條文。   四、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五、 總統府及五院組織法。   六、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七、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八、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九、 監察法。   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包括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十一、 國家賠償法。   十二、 地方制度法。   十三、 公民投票法。     參、重點整理及考情分析   本書將憲法分為基礎憲政理論、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憲法之基本人權、憲法之政府體制、憲法之國家體制、憲法之基本國策及兩岸關係等7 章,茲將各章重點要述如下:     一、基礎憲政理論   (一)憲法之基本概念:憲法乃國家實定法規範中位階最高者,從而其法效力優於其他法規範,具有拘束包含立法機關在內之全國各級機關及人民之效力。本節重點包括憲法之緣起、形式及實質意義之憲法、憲法之地位、種類等,考生稍加理解即可。     (二)法位階理論:

憲法、法律、命令構成一國內之法律體系。按純粹法學派學者Hans Kelsen 之說法,動態之法律秩序,係由諸多不同等級之規範結合而成,而前開規範,以基本規範為最高、一般規範其次、個別規範最低。我國憲法第171 條、第172 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即為法位階理論之明文。法位階理論不僅為憲法命題焦點,亦為法學緒論、行政法等類科之重要考點。      (三)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本節應特別注意最新修正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並熟記違憲審查制度( 集中型、分散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之申請主體( 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標的( 法律命令、

判例、法院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函釋、公懲會選輯案例等,憲法訴訟法修正後則包括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不予審查事項( 固有疆域、議會自律事項、統治行為)、審查密度( 嚴格、普通、寬鬆)、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類型(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四)大法官使用之主要憲法原則:較為重要者有比例原則(釋字第476號、第436 號解釋)、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 號、第717 號解釋)、法律明確性原則(釋字第432 號、第603 號解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釋字第384 號、第396 號解釋)、正

當行政程序原則(釋字第709 號解釋)等。     二、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   (一) 憲法之歷史:本節重點包括憲法制定機關(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依據(孫中山遺教,包括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權能區分、均權理論)、制定目的(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期望(頒行全國,永矢咸遵)及憲法修正案之提案、審議及複決機關等。      (二) 憲法總綱:本節重點包括我國之國體(共和國體)、政體(民主政體)、五大原則(共和國、民主國、法治國、社會國、分權制衡)、主權(國民主權)、國籍(折衷主義,屬地為主、屬人為輔)、領土(領土範圍屬政治問題,非司法審查範圍、領土變更程序)、民族(民

族平等、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及國旗。     三、 憲法的基本人權   (一) 基本權總論:本節重點包括基本權之功能(防禦功能、給付功能保護義務功能、制度性保障功能、程序保障功能)、保護主體(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效力範圍(國家行為、私人行為)、限制(合目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基本權競合等。     (二) 基本權各論:本節重點包括平等權(男女平等、宗教平等、種族平等、階級平等、黨派平等)、自由權(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講學自由、著作出版自由、通訊自由、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受益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教育權)、參政權(選舉權、

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應考試服公職權)、義務(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概括基本權(人格權、隱私權、名譽權、姓名權、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契約自由、一般行為自由、性行為自由、婚姻自由、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新型態權利(環境權、日照權)等。     四、憲法之政府體制   (一) 總統:本節重點包括中央體制(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總統之特權(刑事豁免權、國家機密特權)、戒嚴與緊急命令、大赦與特赦、國家安全會議、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任期、彈劾、罷免、缺位處理,以及總統府所屬機關(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另應注意總統並無「法律提案權」,此外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

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二) 行政院:本節重點包括行政院之組織(14 部、9 會、3 獨立機關、1 行、1 院、2 個總處)、權責( 法律提案權、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責)、行政院正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之產生方式、任期、行政院會議( 組織類型、出席及列席人員、議決事項)、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協調處理、參謀總長應否出席院會接受質詢或備詢、覆議案及不信任案之相關規定。     (三) 立法院:本節重點包括立法院之組織、職權(立法權、財政權、質詢權、人事權、議決重要事項權、緊急命令追認權、調解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權、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提出不信任案之權、總統副總統彈劾權、調查權)、正副院長之產生方式、立法委員之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人數比例、婦女保障名額)、罷免、任期、特權(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權)、兼職及立法院會議(常會、臨時會)。     (四) 司法院:本節重點包括司法院之組織( 大法官、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職權( 解釋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事項權、審判權、懲戒權、法律提案權)、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之產生方式、任期,違憲審查之主體、客體、司法獨立( 審判獨立、司法概算獨立編列、法官身分保障) 及司法行政監督。另應注

意,公務員懲戒法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另建立一級二審制度,賦予當事人救濟之機會。而憲法訴訟法也在108年 1月4日修正公布,於111年1月4日始正式施行。     (五) 考試院:本節重點包括考試院之組織(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職權( 1.考試、2.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3.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4.法律提案權)、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及考試制度。另應注意,考試院組織法於109 年1 月8 日修正公布後,考試委員名額自19人減少為7 人至9 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

委員之任期亦從6 年改為4 年。     (六) 監察院:本節重點包括監察院之組織、職權(彈劾權、糾正權、糾舉權、調查權、審計權、巡察權、監試權、法律提案權)、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審計長之職權、產生方式、任期。     五、憲法之國家體制   (一)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本節重點包括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方式、內容、爭議處理及均權制度,尤應注意憲法第111 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地方制度

法第77 條:「I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II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等規定。     (二) 地方制度:本節重點包括地方自治之層級(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省為中央派出單位,非地方自治團體)、組織、監督(適法性監督、適當性監督),以及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自律規則之內涵及其運用。     六、憲法之基本國策   (一) 基本

國策之意涵:本節應注意憲法條文之性質,究係方針條款( 如憲法第146 條發展農業)、憲法委託( 如憲法第153 條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制度性保障( 如憲法第155 條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抑或屬人民公法上之權利( 如憲法第160 條落實基本教育及補習教育)。並應注意,基本國策中除可視為公法上之權利者外,其餘條款皆不得作為訴訟上請求救濟之依據。。     (二) 基本國策之內容:我國基本國策規範於憲法第137 條至第169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內容包括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邊疆地區。其中應特別注意:?國家應優先編列之經費:教育、科學、文化經費、國民教育經費、社會

救助及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保障政治參與之族群:原住民族、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僑居國外國民。     七、兩岸關係   (一) 兩岸政治:本節重要性較低,稍微瞭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 條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採許可制,以及同法第14 條限期離境及強制出境之規定即可。      (二) 兩岸法規:本節重要性較低,但應注意司法院大法官第618 號解釋(有關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籍滿10 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規定,尚無違反憲法第7 條平等原則及第23 條比例原則之意旨)、第710 號解釋(有關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未予申辯機會之規定,違反正

當法律程序,不符憲法第10 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     肆、結語   邇來司法解釋數量不斷增加,司法院大法官106 年作成16 號解釋(第744 號至第759 號)、107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60 號至第773 號)、108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74 號至第787 號)、109 年至今作成5 號解釋( 第788 號至第792 號)。在為數眾多之釋字中,如何運用最短之時間內獲取最高之投報率,即成為考生上榜首要之務。在此,筆者建議應將重點放在與時事有關或具突破性見解之司法解釋,諸如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案( 釋字第791 號解釋)、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 釋字第782 號解釋)、

同性婚姻自由案( 釋字第748 號解釋)、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案( 釋字第744 號解釋)、政黨比例代表選舉案( 釋字第721 號解釋)、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 釋字第718 號解釋)、藥師執業處所限制案( 釋字第711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釋字第708 號解釋) 等,以上皆有可能成為國家考試之命題焦點。最後,希冀本書之出版,能幫助各位在考場上獲取佳績,最終金榜題名、夢想成真!

遊園擎夢:一位多元性別「教師」被邊緣化歷程之敘事研究

為了解決婦女二度就業兼職的問題,作者何挺嫣 這樣論述:

自臺灣社會解嚴以來,社會急速變遷,性別意象也漸趨多元。然而,校園中具備多元性別形象之教師仍如鳳毛麟角。據此,本研究欲探究教育體制中是否存有使得多元性別教師難以進入教育場域的體制性困境,由個人時代背景及教育現場經驗出發,採敘事研究法,自批判教育學及後結構女性主義視角,觀看一位多元性別邊緣教師之生命敘事。試圖藉由性別及教師身分交織的視角切入,透過與理論的對話,挑戰現行教育的既有框架。 從非性別二元認同的邊緣教師小凱之敘事中發現:性別框架潛藏於教師身分符號之中,而受到威權知識體制的把持,形塑了以專業為尊的教師文化。這個教師文化,不但蔓延在學校教育當中,更向上滲透至學術研究與行政機構,

形塑了牢不可破的「教師文化霸權」。困住小凱的不僅是Tā非主流的性別特質及經驗,而是由內到外層層包裹於「傳統性別框架」、「教師身分符號」及「教師文化」的封閉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