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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歷史研究所 汪榮祖所指導 張孟珠的 清代庶民社會「一妻多夫」現象之研究 (2010),提出彭婉如命案2年後教授丈夫再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典雇妻妾、買休賣休、性別、縱容妻妾與人通姦、一妻多夫、刑科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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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彭婉如命案2年後教授丈夫再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清代庶民社會「一妻多夫」現象之研究

為了解決彭婉如命案2年後教授丈夫再娶的問題,作者張孟珠 這樣論述:

明清時期不僅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社會風氣、文化現象更是變化萬千,多元而複雜。就婦女史範疇而論,多數研究者同意當代社會對女性貞節的要求比之前代更為加強。但在這同時,社會當中又充斥著多種違犯貞節觀的風俗,此處提及的妻子買賣,即為顯例。清代司法檔案、審判紀錄、風俗調查揭示中下社會所謂「典、賣妻、招夫養夫」等等,將己之妻典、賣與他人為妻、妾,顯與官方所力倡的貞節價值背道而馳。貧窮所趨,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丈夫典、賣妻子,或讓妻子與另一名男子通姦得銀以舒緩經濟窘境,實際是一種策略性選擇。諸如此類或暫或久地出讓妻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縱容髮妻通姦,構成了底層貧窮家庭中的一妻多夫關係。小民婦女在丈夫的消極默

許或有意撮合之下,與他的幫養人維持一種非正規的、處在貞節規範之外的性結合。同一時空脈絡裡,存在兩種完全逆反(貞節vs. 不貞)的現象,固然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然而,道德價值做為探討的對象,若將之納入法律、社會、經濟等更大的脈絡,仍可望窺其內部的運作邏輯。清代社會驟增的人口,及日益艱鉅的生存環境,使得妻子的出典、嫁賣成為貧困窘境下,不得不然的生存策略。於此同時,典、賣妻、縱姦/幫養協議,在士人世界裡卻評之以「傷風敗俗」、「敗倫傷教」。階級、身分、社會角色的不同,左右了人們對這類交易的思考與觀感。在正統文獻所彰顯的精英觀點之外,清代刑科檔案則開啟一扇不盡相同的另類視野。本論文旨在以顯微鏡的角度,

細緻考究每一樁貨妻糾紛的情節內容,從習俗作法、律例的規範與運作,以及審判記錄的文本性等面向,觀察貨妻交易中各方人等的所思所想,同時檢視小民階層在生存窘境、婚姻、嗣續、榮譽與典賣妻、招夫幫養之間的互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