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婉如基金會解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日本NHK特別採訪小組(NHK「女性の貧困」取材班)寫的 女性貧困:負貸、漂流、未婚單親,陷入惡性循環的貧困女子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淡江大學 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博士班 施正權所指導 曾明斌的 臺灣海事軟實力之建構與運用---以海巡署為例的分析 (2021),提出彭婉如基金會解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軟實力、海洋治理、海洋政策、海巡外交。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李沛蓉的 工程契約之情事變更—從近年來實務爭議案例觀察締約基礎事實概念之演變 (2021),提出因為有 工程承攬契約、締約基礎事實、情事變更原則、誠實信用原則、風險分配、時效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彭婉如基金會解約的解答。
女性貧困:負貸、漂流、未婚單親,陷入惡性循環的貧困女子
為了解決彭婉如基金會解約 的問題,作者日本NHK特別採訪小組(NHK「女性の貧困」取材班) 這樣論述:
「我哪裡還有什麼理想啊……」 ──一個19歲女孩的心聲。 (父歿、母病,她打零工養活一家四口,借貸上學……) 大學一畢業,便負債二十年的學貸女孩; 深夜拖著行李箱,茫然無依的漂流少女; 半坪小窩,蝸居逾兩年,母女三人同為網咖難民; 單親媽媽最後的生存希望,是附設免費托兒的酒店…… 這個社會,給了她們什麼樣的明天? [缺乏家庭支持、缺少穩定工作、缺席的社會支援] 她們在人生起點就被剝奪了希望。 →「貧困」,不僅是沒有錢,更是指壓榨、漠視、孤立,以及教育、資訊等各項資源的匱乏──她們身處社會底層,儘管奮力掙扎,仍難以脫困。 這些女性,可能化妝精緻,或是
穿著普通學生服,不符一般對於貧窮的想像,但其實光是最低限度地「正常」活著,便耗盡力氣。然而,她們的聲音被僵固高牆隔絕,外界聽不到,便不去看見。 ‧十六歲的漂流少女:「能活到三十歲就知足了。」(遭繼父性虐待,離家後,以援交為生。) ‧十九歲的網咖難民女孩:「無論對人生還是社會,我早已什麼也不期待了。」(母親離婚後崩潰,靠她打工養家,和同樣中輟的妹妹一天只吃一餐,寄居網咖。) ‧二十七歲的八大女子:「店裡的人和客人,像家人一樣地關心我。」(國中畢業後離家,與再婚的母親從此失聯。) ‧四十歲的單親媽媽:「我只能拿比自己慘的人來自我安慰。」(離開了家暴丈夫,獨力扶養兩個孩子,英語能力
強,卻只找得到約聘工作。) 日本平均每三名單身女性,就有一人深陷貧困。而在臺灣,女性戶長的「家戶貧窮率」高於男性戶長,女性的平均薪資卻只有男性的八成六。 這是沒有終點的惡性連鎖:家庭關係斷裂、社會資源潰敗、穩定工作無望,年輕的單親媽媽孤立無援,或是投靠更邊緣的性產業;而她們的小孩長大之後,又繼承新的貧困家庭…… 我們真的可以將所有責任都推卸給 這些默默努力的人嗎? ◎【鏡頭之外,報導團隊的嘆息】 (摘自《女性貧困》內文) ‧單親媽媽在經濟支援不足的情況下,會將貧困傳給下一代。貧困出身的孩子剛踏入社會,就已經輸在人生的起點,所以有人無論如何掙扎,也擺脫不了窮
困。──戶來久雄(NHK報導局科學文化部副部長) ‧原本應該是最發光的年紀,卻在人生的起點,就已被剝奪了「夢想」與「希望」。──三村忠史(NHK報導局社會節目部總製片人) ‧家庭不穩定的女性容易早婚、早生小孩,而且早婚的人離婚率很高。她們缺乏在社會上通用的技能,要找工作也更困難。──村石多佳子(記者) ‧大街上隨處可見拖著行李箱的少女,背後竟是貧困的淒慘現實。她們奮力想掙脫,然而垂死掙扎的結果,卻是「漂流」在這社會上。──板倉弘政(記者) ‧單親媽媽的存在,正是女性貧困的象徵。──丸山健司(導播) ‧我無法對一個已經非常努力的人說加油。我甚至想說「你已經不用再努力
了」。──宮崎亮希(導播) 本書特色 ◎社會記者第一手深度採訪紀實,日本亞馬遜網路書店4.5星讀者淚評。 ◎貧困不只是沒有錢,更是教育、資訊等資源的匱乏。 ◎王玥好(勵馨基金會執行長):「《女性貧困》書中採訪報導的內容,不僅在日本,臺灣其實也真實發生著,是勵馨無數服務對象的寫照。」 ◎林立青(《做工的人》作者‧工地監工):「看完這本書以後,令我更加難過的是這本書完成於二○一四年,卻完全可以預言到臺灣現在的二○二一。」 ◎張烽益(臺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臺灣也需要一本臺灣版的《女性貧困》,來引發社會輿論的重視,這樣對於陷入貧窮流沙的女性,才會有重見希望與光明
的一天。」 名人推薦 20位重量發聲,齊心推薦 ──別以為「與我無關」,社會是相通相連的 (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專文推薦】 王玥好(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林立青(《做工的人》作者‧工地監工) 張烽益(臺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強力推薦】 大師兄(《比句點更悲傷》作者) 王婉諭(立法委員) 王順民(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王慧珠(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朱剛勇(人生百味共同創辦人) 何素秋(家扶基金會執行長) 呂秋遠(律師) 李佳庭(芒草心慈善協會社工) 杜瑛秋(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
基金會執行長) 范國勇(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 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 賀照緹(導演) 馮燕(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黃克先(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鄭國威(NPOst公益交流站共同創辦人) 鄭麗珍(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臺灣海事軟實力之建構與運用---以海巡署為例的分析
為了解決彭婉如基金會解約 的問題,作者曾明斌 這樣論述:
總統蔡英文女士於2019年3月21日至26日率領內閣成員至南太平洋邦交國進行國是訪問,並將此行取名為「海洋民主之旅」,以海洋與民主為主軸,拜訪大洋洲的友邦帛琉、諾魯及馬紹爾等國,以實際行動穩固邦交,並與前揭國家簽訂《海巡合作協定》(Coast Guard Agreement)。海巡署近年展現的海上執法與救難成果似乎正幫國家開啟另一扇大門,吸引其他國家的交流與合作,海巡外交(Coast Guard Diplomacy)也成為臺灣新的對外交流模式。海巡署對外所展現的吸引力,似乎與約瑟夫.奈伊(Joseph S. Nye Jr.)在80年代提出的軟實力(Soft Power)概念相契合,強調國家除
了能運用軍事與經濟等硬實力外,仍有其他能力足以影響其他國家決策,不論是議程的設定或國際建制的建立,藉由彼此均認同的價值與系統,達到權力運用的效果與影響力。在奈伊的研究中,認為軟實力主要源於文化、政治價值與外交政策,惟本研究認為除了前揭三種來源以外,隨著非傳統安全與全球治理的議題逐漸被國際社會重視,國家在海洋事務各種層面的卓越表現,將成為新的軟實力來源,本研究將其稱之為「海事軟實力」。本研究將以奈伊所建立的「軟實力」理論為基礎,輔以海洋意識與行動等要素,結合權力分析的概念,進行理論推導與修正,建立「海事軟實力」概念架構,並分析「海事軟實力」可能的權力資源與行動,建立相關的評估指標與方法,並以海巡
署為例進行實際操作。
工程契約之情事變更—從近年來實務爭議案例觀察締約基礎事實概念之演變
為了解決彭婉如基金會解約 的問題,作者李沛蓉 這樣論述:
工程契約原則上應定性為民法上之承攬契約,惟基於工程之履約期長、造價龐大及高風險之特質,工程契約之締約基礎事實於嗣後經常產生相當之變動,如遭逢異常天候、傳染性疾病、物價變動、界面廠商遲延或異常工地狀況等,惟民法承攬編之規定或當事人契約之內容卻往往不足以解決、消弭工程紛爭。有鑑於此,針對工程締約基礎事實之變動,承商往往援引「情事變更原則」作為請求權基礎以茲救濟。然因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對於私法自治、法律安定性均將產生一定之影響,故法院實務對於系爭原則之構成要件解釋甚為嚴謹。爰此,情事變更原則於工程契約中應如何解釋與運用,以實踐契約正義與公平誠信,即為本文所欲研究之課題。實際上,情事變更原則之核心概
念在於風險之分配,亦即應由法律關係之何方當事人承擔對於一定締約事實期待而加以同意之風險,又工程契約亦具有風險與機會並存之特質,故本文彙整國內外相關之立法、學說及法院實務見解,提筆自工程契約之性質及風險分配之角度出發,並針對情事變更原則之發展定義、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為具體化之分析,另就常見工程契約締約基礎變動之類型加以探討,再則針對情事變更原則之訴訟類型及時效期間為研究討論,末者並嘗試提出對於我國法規範之建議與展望,俾為立法、實務發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