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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哈林文化出版社所出版 。

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懿云所指導 丁敦毅的 從我國影音OTT服務發展與困境-論封鎖境外侵權之可能與立法 (2019),提出扶養費一定要給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著作權、境外侵權網站、封網、影音服務、網際網路、公開傳輸、電子商務指令、社會資訊指令、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非訟事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林秀雄、許政賢所指導 吳昭誼的 論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 以民法第一一一八條之一之適用及其於公法和私法上之影響為中心 (2018),提出因為有 民法第1118條之1、民法第一一一八條之一、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相對化、老人福利法第41條的重點而找出了 扶養費一定要給嗎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扶養費一定要給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好看!四等總複習:2022司法特考

為了解決扶養費一定要給嗎的問題,作者讀享編輯團隊 這樣論述:

  四等版好齊╳好多   好評不斷!一次給你所有重點   程穎╳周易╳薏偉╳莫莉╳磯貓人╳莉安   別本沒買這本一定要買

從我國影音OTT服務發展與困境-論封鎖境外侵權之可能與立法

為了解決扶養費一定要給嗎的問題,作者丁敦毅 這樣論述:

隨著數位化與網路使用的普及化,改變了現行人們的生活習慣,其中影音OTT服務(over the top)即是其中一種新興的網路應用服務。影音OTT服務主要的特色在於不受限於一定時間、空間即可觀看,這對觀賞者而言具有極大的便利性及吸引力。然而數位化與網路的普及並非完全沒有其缺點,自從網路使用以來,雖然帶給我們生活上的便利,但也造成其他的問題,其中以網路盜版最為嚴重。網路盜版之所以嚴重在於,盜版網站常利用網路具有快速、即時、跨國界的特性,將其網站架設於權利人所在地之境外,進而產生相關資料不易取得,無法確認實際經營者身份等困境致權利無法受到保護。近年來,各國發展出不同的打擊網路盜版的方法,其中最直接

的方法,包含令連線服務提供者阻止網路使用者連上境外侵權網站,也就是所謂的封網。然而封網非無爭議,其中更涉及權利人與連線服務提供者、網路使用者三者間基本權利之限制及利益衡量的問題。雖已有若干國家建立封網之制度,我國也曾多次試圖建立相關配套,然而最後卻皆因社會大眾之反對並未成功立法。本文將介紹影音OTT產業及服務的特性及所面臨的網路盜版侵權問題,再者從美國、歐盟、英國、德國等國家對於封網制度之取捨考量,以及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最後對於我國是否須仿效建立相關封網制度提出具體建議。

婚姻教戰:我是你「老婆」,不是你「老媽」、圓滿離婚完全指南(2冊一套)

為了解決扶養費一定要給嗎的問題,作者宇津﨑友見,原口未緒 這樣論述:

Amazon甜蜜推薦 「永遠不知道老婆在氣什麼」& 「希望老公像歐巴一樣暖心」的夫妻必讀!  全彩精緻插畫+幽默獨白,秒懂夫妻間沒說出口的小劇場!     .獻給「還在為了生活小事不斷小吵」的你,能夠理解枕邊人的想法,改善你們溝通的方式。   .獻給「認為這段婚姻已經無藥可救」的你,專業法條協助,瀟灑分手也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說不挑食卻把討厭的蔥剩下   .老愛在密閉空間偷放屁   .襪子永遠隨便亂丟……   婚後才發現老公的真實樣貌,究竟能讓老婆多驚訝?(請見本書P.154-155)   妳的枕邊人又有多寶呢?歡迎一起來抱怨(口誤~是討論討論)     .要你收衣服,就

不會順便摺好嗎?   .又忘記關燈、關水,很浪費耶!   .說什麼「幫我的忙」,家事你也有份!   所有人都聽到老婆的怒吼了,為何只有老公狀況外?   更糟糕的是,不管臭臉或抓狂,他都不知道妳在氣什麼,   到頭來甚至還嫌棄:真囉嗦,怎麼像我家老媽一樣!   啊~這怎麼能讓人不生氣?     等等,不是妳家老公太笨(嗯~或許是有點),問題出在妳!   記得~當老婆的絕不能變成「老公的媽」,   但卻要把老公當作「兒子」教!      所有婚姻中的大事,都是由雞毛蒜皮的小事累積起來的,有時會讓夫妻懷疑當初真的有相愛嗎?到底幹嘛要結婚?其實沒這麼悲觀,戀愛之情轉淡很正常,只要喚起值得感謝的片段回憶

,再花點小巧思好好經營,就能和因愛而結婚的另一半永遠和樂相處。      外遇、家暴、熟年離婚……,   當一段關係走不下去,強求絕不會幸福!   你得學著將傷害降到最低、更珍愛自己,   「好散」收場,才能真的重生!   該怎麼做?       沒有不受傷的分手,   但有期待未來更美好的具體實踐。      ◎先檢視一下,你是否曾這麼想:   “先說分手的人,就要付給對方贍養費。”   “還敢提離婚,那孩子怎麼辦?”   “我不會放過小三,得狠狠敲她一筆。"   “誰賺得比較多,子女親權就歸誰。”      小心,這些錯誤觀念讓你陷入歹戲拖棚的僵局了!   時間是治療傷痛的良藥,但絕對是處

理離婚的毒藥,   只要碰到「錢與情」,過程就容易糾纏不清,愈演愈烈,   甚至會演變成:     .惡意謠言滿天飛,影響人際關係。   .撕破臉、對簿公堂,讓孩子好為難。   .花在官司訴訟上的時間和費用,快要吃不消。   .愈拖愈久、招數用盡,最好只好接受對方開的條件。   .深陷離婚憂鬱,一輩子走不出來……     只要做到好散收場,這些狀況都可以避免,請掌握一個大原則:   思考「怎麼做,對自己離婚後的生活最理想」!      ◎牽手是兩個人的事,放手也是。破損關係中沒人能全身而退,但如果想圓滿離婚,九成得靠心態調整,一成仰賴法律協助。只要這樣想,一定能迎向更幸福的未來:      .

強調「我訊息」(I message),以自己為思考主軸   「他一點都不珍惜這個家」、「不知道他會給我多少錢」……,如果對另一半還有說不完的怨言,不斷地說著「你訊息」(You message),就代表對他還有很深的執著。請試著以自己為主語,才能思考離婚後真正想做的事。   》》同場加映:如何具體思考離婚後的生活?有小孩的情況下離婚該注意哪3件事?      .「100%都是誰的錯!」沒有這回事   另一半離家出走、小三懷孕、拖欠扶養費……,現實中的荒腔走板,永遠比戲劇精彩。但嚴格說起來,一段關係總是互相羈絆,只有不認為原因100%出在對方身上,才能跳脫「受害者意識」,客觀做出判斷。   》》同

場加映:慰撫金的「行情」是多少?      .爭取慰撫金、財產分配不是為了懲罰對方   不要把婚姻的價值商品化了,與其怨嘆家庭被破壞了才值這些錢,不妨將離婚後爭取的金額,當作邁向下段新人生的「準備金」。如果抱持拿到「期望八成」的心態,反而容易得到好結果。   》》同場加映:哪些項目可以列入財產分配?精神上的家暴如何提出有力證據?      .去驗傷,然後報警,發生家暴先逃出來就對了   當另一半對你拳腳相向時,千萬別掉入「都是我不好」的漩渦,家暴被害人的特徵,通常是離不開加害人,或擔心遭受報復而又回到家庭。家暴案件是否能離婚成功,關鍵就在於當事人能否斬斷這種「共依附關係」。   》》同場加映:

安全逃離家暴該做好那些準備?因家暴而分居時如何確保自身安全?       【專業審訂】   六合法律事務所/蔡育霖律師、戴竹吟律師   名人推薦     那對夫妻(張品筠Nico、林京燁Kim)/超紅夫妻檔   暢銷作家/律師娘(林靜如)   立法委員/尤美女   心曦心理諮商所所長/周慕姿   知名作家、精神科醫師/王浩威

論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 以民法第一一一八條之一之適用及其於公法和私法上之影響為中心

為了解決扶養費一定要給嗎的問題,作者吳昭誼 這樣論述:

  扶養法制設計往往為一國文化之展現,西方扶養法制以維護下一代為優先,而我國扶養規範則處處可見傳統孝悌文化之痕跡,直系血親卑親屬縱使不能維持生活,倘扶養權利人為尊親屬時,僅能減輕而不得免除扶養義務。惟考量自幼遭受遺棄、虐待之子女,成年後仍須奉養父母實有不公,故民國99年,我國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若可歸責於扶養權利人時,扶養義務人得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本條增訂迄今已屆8年,除了在立法上撼動孝悌文化與扶養理論基礎外,於適用上,關於適用要件、權利性質、裁判效力之解釋亦待討論。更重要者係,扶養義務減免後於私法和公法上均會產生影響,如何在不同法規範間進行合理之解釋,實賴進一步之考究。  

因此,本文將以民法第1118條之1之適用及其於公法和私法上之影響為研究中心,試圖透過學說見解、實務案件之考察以及比較法之參照,對該等議題進行通盤性的檢驗。第一章為緒論,旨在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範圍、研究方法以及論文架構。第二章為我國扶養法制之介紹,包括我國扶養法制之歷史沿革、現行民法關於扶養之規範,並將我國扶養法制與德國扶養法制進行比較。第三章即係民法第1118條之1之規範探析,首先,介紹民法第1118條之1之立法歷程、立法理由以及立法評釋,再來,仔細分析其之適用要件並歸納實務上之操作情形,再者,進行權利性質之爭議討論,最末,則就裁判效力之問題加以釐清。第四章乃扶養義務減輕或免除後於私法上

之影響,即處理經減免之扶養義務是否轉嫁同或後順位扶養義務人,以及扶養義務免除與裁定確定前代墊費用償還之問題。第五章為扶養義務減輕或免除後於公法上之影響,自老人福利法第41條保護安置措施之介紹為始,復討論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3項費用償還請求權之權利性質,接著進入民法第1118條之1與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3項之適用爭議,於後再說明扶養義務免除與裁定確定前安置費用償還之疑問。第六章結論,本文將統合上開研究成果,提出最終之研究結論並敘明研究展望,希冀對此議題能生拋磚引玉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