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另外網站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函也說明:另本年度藥癮醫療業務之. 執行,得不受「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第2點第2項規. 定及「鴉片類物質成癮替代治療作業基準」第2點第2項規定. 之限制,惟原非屬藥癮治療人員 ...

臺北醫學大學 藥學系(碩博士班) 鄭慧文所指導 余萬能的 台灣管制藥品使用之管理政策法規整合研究-以麻黃素類製劑及醫源性濫用為例 (2017),提出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管制藥品、藥物濫用、醫源性濫用、不當連續就醫、麻黃素類製劑、苯二氮平類藥物、氟硝西泮。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 莊富源所指導 王耀庭的 毒品防制作為軍訓教官校園安全工作之研究─以彰化縣高中職校的分析為例 (2013),提出因為有 校園安全、毒品防制、政策、執行、評估的重點而找出了 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的解答。

最後網站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則補充:修正「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各 ... (六) 針對輔導無效或較嚴重個案,經評估得轉介藥癮戒治或心理諮商機構,進行戒治。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管制藥品使用之管理政策法規整合研究-以麻黃素類製劑及醫源性濫用為例

為了解決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的問題,作者余萬能 這樣論述:

我國管制藥品管理,配合聯合國1961年「麻醉藥品單一公約」、1971年「影響精神物質公約」及1988年「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物質公約」,綜整我國藥品管理、管制藥品濫用防治及毒品防制之法律體系,修正《藥事法》、《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三法,因各法皆有其立法目的及規範對象,構成要件亦非相同,因此常造成法條之間多有扞格,適用上亦生困境,致有麻黃素製劑流為製造安非他命之問題,以及醫源性成癮等之管制藥品濫用等問題。麻黃素類製劑醫療常用為治療感冒、咳嗽或過敏,取得容易,因其成分結構與安非他命相近,化學反應相對簡單,多以含量60mg之單方或複方,流為製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原料來源

。國際間多採取限量包裝、限量供應、藥品不得開架陳列及設簿冊登載購買者相關資料等防制措施加以管制,我國則以限制包裝為鋁箔盒裝,以及以成人七日用量為限之管制方式加強管理,並就可能流用之各種通路規範相關責任。醫源性濫用管制藥品,其態樣包括不當連續就醫(doctor shopping)、偽造處方及偷盜醫院藥局之藥品:常見被濫用之管制藥品,多為鴉片類鎮痛劑,以及安眠鎮靜類之精神治療劑「苯二氮平類藥物」(BZD),包括「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或稱FM2)。國際間除針對管制藥品以法規嚴予規範外,另多以建立指引等方式,嚴予規範臨床醫師處方使用管制藥品,並由病人端之關懷照護系統,減少藥物濫用需

求,例如美國以「監控處方計畫」(PDMPs),輔以資訊系統之勾稽方式,強化管理,減低醫源性成癮之機會。我國為防制醫源性濫用管制藥品,採取與美國及日本相同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勾稽策略,惟因我國對於管制藥品之管轄組織,不若美國及日本之衛生及司法機關明確分工,共同合作防制不當處方使用管制藥品之行為,無法成就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之有用性。又司法實務上對於管制藥品「正當醫療目的使用」如何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認定基礎有不同見解,亦造成查緝不法之難度。本文乃試由各法律之目的及適用結果之差異,探討三法可能之問題所在,重新審視管制藥品管理相關法規政策與組織結構,研擬健全管制藥品及麻黃素

類製劑之管理制度,以及強化法規實務管理機制,防杜醫源性濫用成癮,並以組織重構及法條修正為方法,達到提升管制藥品管理相關法規及政策品質之目的。就評估分析結果,擬議「醫療使用麻黃素類製劑之防制及管理機制」三階段政策,建議制定《製造販賣麻黃素類製劑業者檢查辦法》,並研擬「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查核麻黃素類製劑之作業程序及處置方式」及「衛生司法機關防制麻黃素類製劑流為製造毒品之協調查處作業流程」,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條文,建議使用執照納入第四級管制藥品並建立繼續教育訓練控管機制,提出管制藥品使用、監測與醫療資訊整合之政策建議,納入健保卡電子資料智慧型處理功能機制,限制開立管制藥品給予自己或直系親屬,

整合醫療資訊以監測管制藥品之處方行為,修正《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條文。並建議衛生福利部依據《藥事法》第6-1條之規定,公告麻黃素類製劑為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參考美國DEA或日本麻藥取締官之司法體系介入專責管理毒品危害防制業務,事權統一,加速進行組織再造,以全面落實執行我國醫療使用流通管制藥品之管理,澈底防制管制藥品濫用,畢其功於一役。

毒品防制作為軍訓教官校園安全工作之研究─以彰化縣高中職校的分析為例

為了解決指定藥癮戒治機構作業要點的問題,作者王耀庭 這樣論述:

防制毒品入侵校園為教育部「春暉專案」重點工作之一,源起於1990年為防範安非他命入侵校園,期藉由軍訓人員於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時,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但依近年來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料顯示,學生施用毒品人數有逐年增加之趨勢。 為此,本研究旨在探討軍訓教官依據毒品防制三級預防策略-教育宣導、清查輔導、矯正戒治,期能早期發現藥物濫用偏差行為並積極介入輔導與協助,促使學生藥物濫用之比例逐年降低。以政策、執行、評估等三個面向,採質性研究深度訪談法,對彰化縣高中職校行政主管、軍訓教官及在學學生進行訪談。 透過訪談資料整理及分析發現,軍訓教官在校園中推動毒品防制工作:(一)在政

策規劃面,仍有亟待上級教育主管機關法令補強。(二)在工作執行面,會因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家長支持與認同度等層面影響。(三)在成效評估面,會受上級政策指導、學校內部統整、校外資源整合等層面影響。 依據研究發現,提出建議如下:(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辦理防制藥物濫用法規研習、研發並提供多元宣導教材。(二)高中職校:強化校內相關單位功能並落實反毒工作推動、辦理親師座談暨結合社區推動防制藥物濫用宣導、營造健康的友善校園。(三)軍訓教官:充實個人防制藥物濫用知能、強化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法律知識。另防制校園暴力、防制幫派入侵校園,亦可結合毒品防制,值得作為後續研究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