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低收入戶租屋補助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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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社會福利研究所 王舒芸所指導 石宜婷的 魚與熊掌,能兼得? 育有未滿3歲之經濟弱勢母親育兒安排 (2021),提出新北市低收入戶租屋補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經濟弱勢母親、經濟弱勢家庭、育兒安排。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工作研究所 蔡培元所指導 張淯婷的 我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規劃與執行落差 (2018),提出因為有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社會租賃政策、租屋歧視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低收入戶租屋補助的解答。

最後網站【理財專知】2022租屋補助怎申請?補助可以領多少?懶人包 ...則補充:而且要注意的是比起第一次的10萬人,第二次的租屋補助申請名額只有2萬人, ... 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低收入戶租屋補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魚與熊掌,能兼得? 育有未滿3歲之經濟弱勢母親育兒安排

為了解決新北市低收入戶租屋補助的問題,作者石宜婷 這樣論述:

現今因經濟需求,女性須進入職場分攤經濟責任。家庭結構也從大家庭轉變為小家庭、單親…等型態,故此形成產業結構與家庭型態變遷的照顧空缺。國家透過將照顧工作外部及有酬化因應照顧議題,然未滿3歲幼兒仍以父母親與親屬照顧居多,且主要照顧者以女性為主,女性在照顧有酬化下仍背負多數照顧責任。選擇父母親自照顧者以低收家庭為最多,反觀高收家庭在育兒安排上最能彈性及多樣選擇。梳理文獻發現經濟弱勢家庭特殊性:1. 較少論述談論弱勢家庭其面臨經濟與照顧困境間交織 2. 較少針對其「就業樣貌」進行研究。故此,本研究目的有三:1. 探討經濟弱勢家庭經濟與照顧困境 2. 分析其育兒安排 3. 探究現行政策回應其困

境程度。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針對6位對象進行深度訪談。研究發現經濟弱勢家庭過著「身不由己的生活」,家庭所面臨最大的風險和威脅是「錢從哪裡來」再者為「照顧去哪裡」。他們「經濟安全的攻防戰」因應的策略包含三大類:「困住:走在鋼索上的經濟安全」、「防守:節流是美德,還是必須?」與「迎戰:擴張經濟資本換得自由,還是枷鎖?」;再者,「單打獨鬥的育兒日記」分為「先天不足」無富爸媽或富公婆;同時「後天失調」配偶臨陣脫逃不在少數,他們孤立無援、一肩「扛起擔子」,「被迫成為身兼多職的強人」。接著,家庭展演「百花齊放的育兒安排」,從微觀到巨觀層次分析不同層面資源進駐後,產生的作用為何?從「狹縫求生:『我』或

『家庭』的單選題」、「彈性調整:擁有『神隊友』的複選題」乃至「擁有選擇:善用『資源』的多選題」處處無不展現家庭的能動性;然而,政府的角色在哪裡?政府角色的現身,對家庭而言是雪中送炭,抑或是提油救火?受訪者反應政策無法回應其實際需求,其經歷「不給入籍的租屋、申請不到的津貼」、「各樣補助僅能塞牙縫」、「育兒津貼追不上漲價速度、政策朝令夕改」、「親子館規畫不周」,種種因素導致家長對政策的不信任。最後政策中看似「亡羊補牢的補救措施」,卻也發揮及時雨的功能,使家戶在困境中能往前一步。 魚(經濟)與熊掌(照顧)能否兼得?本研究認為經濟弱勢母親困於三層「經濟弱勢循環圈」:貧窮動態之「人口事件」與「支出

事件」、靠自身與資源撐起「各憑本事的育兒安排」,最後在政府失能之下家庭仍是「孤軍奮戰的經濟和育兒」。於此同時,希望藉由「經濟保衛戰:放寬福利審核標準、鬆綁『親屬責任』於福利制度上的意義」、「責無旁貸:國家開辦全面公共托育服務」、「服務從切割到整合:建立整合觀點與家庭為中心的服務計畫」,上述建議冀望政策有機會使經濟弱勢家庭與母親面對各樣困境交織下,能夠真正擇其所愛、擇其所需的育兒安排,魚與熊掌,終能兼得。

我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規劃與執行落差

為了解決新北市低收入戶租屋補助的問題,作者張淯婷 這樣論述:

近年來,高房價、高空屋率、高租屋人口等居住議題越來越受重視,為了保障人民居住的權利,政府提出「興辦社會住宅」的計畫,且為解決大量興建社會住宅速度緩不濟急之情況,將包租代管增列為興辦社會住宅的方式之一,以確保弱勢民眾的權益在現階段的空窗期同樣能獲得保障。爰此,「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畫」應運而生。為使我國日後住宅政策規劃與執行更臻健全,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第一線政策執行者的觀點與看法,以了解實務上主管機關承辦人員及業者在推動計畫時,在相關人員參與意願、租屋歧視及社福措施等議題上的推動方式、可能面臨的困境與限制及未來的建議。經過分析訪談資料後,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發現如下:一、除了稅負優惠以

外,租金金額、對弱勢者的刻板印象、對於政府及政策的信任感、計畫的宣傳效果、行政流程效率等因素均可能對於房東的參與意願造成影響。二、包租代管試辦計畫確實能夠舒緩部分弱勢者在一般租賃市場中難以租屋的困境,但本研究同樣發現,精神障礙者或獨居老人等弱勢族群仍可能被排除在此計畫外,亦即表示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仍無法完全解決我國的租屋歧視狀況。三、對比國外社會租賃政策的執行經驗,本研究發現業者為房客轉介社會福利資源的頻率不高、業者難以為欠租房客尋求資源,且經常面臨社政單位回應不積極等現象,可見我國的包租代管試辦計畫與社會福利服務有連結度不足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