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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献進寫的 都市更新條例要義 和林育智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都市計畫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也說明:四、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土地使用之配置。 五、名勝、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築。 六、主要道路及其他公眾運輸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一品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邊泰明所指導 何婕寧的 未登記工廠空間群聚與土地使用管理之研究 -以臺中市為例 (2021),提出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未登記工廠、制度經濟學、制度變遷、空間自相關。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 邱英浩所指導 陳錫洺的 以公平正義原則探討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回饋之研究-以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變更回饋、公平正義、深度訪談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北市區域計畫政策評估說明書(定稿本) - 環保署則補充:與大型工業區、社區開發、捷運系統等大 ... 一、為落實新北市空間土地利用指導原則,宜 ... 二、 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區內降低之農業用地.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條例要義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的問題,作者許献進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條例涉及許多相關領域知識,包括法律、建築、地政及估價等,而法律部分則涉及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頗多,更同時兼具公法及私法領域專業,與一般傳統之法律科目並不相同。本書首先以「導讀」介紹都市更新條例常見的名詞及程序,讓法律人、都更從業人或一般民眾可以短時間即瞭解都市更新條例之名詞及程序梗概,再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法條之順序,分成「更新地區之劃定」、「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更新事業實施方式」及「附論」四章,分析都市更新條例之內容,並提出部分重要法條之實務上爭點,佐以行政機關之解釋或法院之判決,以資讀者參酌。

未登記工廠空間群聚與土地使用管理之研究 -以臺中市為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的問題,作者何婕寧 這樣論述:

長期以來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情形嚴重,根據民國109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國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成果」統計,位於農業使用土地的工廠面積合計已超過20,651公頃。全國國土計畫已於民國105年1 月正式立法通過,後續制定有關違反土地使用管制情形輔導合法化原則,明定輔導及清除原則,迄今全台各縣市政府為了處理未登記工廠而劃設城2-3使用面積共計有9,208公頃。本研究在制度經濟學理論基礎下提出內湖科技園區個案說明制度變遷的過程以借鑑未登記工廠對於制度變遷之影響,並提出地理區位上的群聚情況,研究方法使用地理資訊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 空間自相關分析(Lo

cal Indicators of Association,LISA ),釐清並匡列適當地為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研究發現「未登記工廠對制度變遷影響」管制規則可能無法達到市場需求產生制度僵化,引發制度變遷及影響。「制度運行結果與法令因應修改」歸納結果係工廠輔導法的出現是為補救違規情形且執法效果與集體行為的走向影響換證機制;工廠經營對地方政府的影響受到利己行為與尋租行為所致;未登記工廠帶來外部效果導致公共財損失,綜合以上產生集體行為造成違規使用的擴張與就地合法期待效果。空間自相關實證結果提出「空間自相關實證與觀察個案指認群聚熱區」指認面積達臺中市未登記工廠總面積約2,694.6公頃之10%,其中烏

日區及大里、清水區、神岡區、豐原區、潭子區、大雅區、北屯區毗鄰處有顯著群聚關係。「未登記工廠申請使用許可之開發指導原則建議」結論為群聚熱區HH範圍劃設輔導為登記工廠地區用地並規劃公共設施;HL範圍劃設以輔導遷廠為主,遷移至群聚熱區範圍;LL或LH範圍,應以滾動式每五年定期通盤檢討及輔導轉型或個別合法。「使用許可訂定原則建議」應避免產生外部性影響導致土地使用零碎、空間發展紊亂,應優先實施整體規劃。本研究希冀透過制度經濟學與空間自相關分析了解農業用地上的未登記工廠制度變遷過程與空間特性,提出相關劃設與使用管制作為政策參考之可能性。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以公平正義原則探討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回饋之研究-以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為例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原則的問題,作者陳錫洺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的演進,都市內的產業型態亦不斷的在改變,而產業外移後,土地所有權人為尋求土地最大最有效利用,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其中又以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及商業區為大宗;但土地使用強度變高,便會增加周邊公共設施及交通的負擔,而申請人的變更利得,政府要如何課以回饋,方能符合符合公平正義、達到地利共享的目標?乃是本研究的動機及目的。本研究透過文獻及法令分析、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案例分析,並深度訪談了12位產、官、學界及都市計畫委員,彙整出具共識的幾點結論:一、不動產估價技術及公開透明的土地開發財務計畫是討論回饋的基礎。二、儘量以土地、興建後建物之樓地板或代金等實質回饋。三、工變案的回饋標準應

因地制宜,可由中央訂回饋原則,地方政府依自擬的產業發展政策及各都市計畫區(或行政區)發展程度劃分回饋比例及等級。四、為避免工業區土地變更浮濫,並兼顧產業土地供需與儲備,建議後續由地方政府成立媒合平台,在申請變更前之土地必須強制先放到該平台媒合是否有適當買家。五、工業區變更是否須訂最小申請規模,建議由各地方政府參酌當地產業及都市發展政策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