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也說明:新北市, 變更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新莊主要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 住宅區及公園用地)(安泰段634 地號等. 18 筆土地)案. 變更都市計畫法令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 楊松齡所指導 陳佳聰的 都市更新永續性績效評估指標之建立與應用 (2021),提出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永續都市更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江嘉琪所指導 曾昱瑄的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國土計畫法、工廠管理輔導法、土地使用管制、未登記工廠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的解答。

最後網站附錄六:都市更新相關回饋及義務檢核表則補充:A. 都市計畫變更回饋| B.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C.新北市都市計劃變更後申請辦理都市更D. 新北市都市更新劃定基E. 申請容積移轉之週邊環境友. 新之處理原則.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秘書處(4/19)】

#第二行政園區

上個會期總質詢時,鄭市長提到第二行政園區的規劃有三個考慮方案,分別是:

一、鐵路地下化後的中路車站附近
二、捷運綠線G12站,為藝文園區站下一站
三、中壢青埔高鐵特區站前

三個方案各有優缺點,以及實務與行政程序上的問題,請問目前有最新的進度了嗎?

秘書處則答覆,目前優先推動中繼方案,因長期規劃牽涉都市計畫變更、軌道計畫進程等,可能趕不及市民需求。

中繼方案則是先將環保局與稽查大隊的員額,移至司法園區,智翔也提醒,若之後還有需搬遷的局處與單位,需考慮業務上能否與環保局來配合,提升業務上的配合度,也方便市民洽公。

另秘書處長也說明,移出的空間,也能讓市府大樓的局處重新調整,例如社會局、教育局的單位可整合至單一樓層。

#公文無紙化

公文無紙化議題在桃園倡議多時,以雙北為例,台北市公務員可利用「台北通」APP作為開會簽到的工具,台北市政府內部的公文電子化比例也高達99.7%;新北市則可達到100%公文線上化,另外會議也善用視訊方式進行,落實防疫、樽節又環保。

而智翔本身為市議員,也常常煩惱公文該如何收納、整理,尤其辦公空間也有限,無法長期儲放。其次,許多局處在答覆質詢內容時,彙覆表常常漏題、答非所問,或直接把該天所有議員的問題流水帳一番,對於智翔來說無疑是廢紙一張。

對於桃園市公文無紙化的進度,智翔認為,以技術層面而言,桃園市資科局應有相對應的技術,不至於會落後於雙北市,也期許秘書處可多參考其作法,讓公文無紙化早日實現。

#市府活動場館開放借用

智翔長期追蹤桃園市的場地租借系統,去年也曾詢問秘書處,有無可能將市府的場地,包括活動場地、會議室等,來與租借系統整合,開放給市民租借。

今天也從工商活動的需求角度切入,桃園的工商活動發達,加上許多企業在政府發展的區域中,有許多與市府溝通開會的機會,桃園辦公空間不足,卻存在許多發展機會與可能性,釋出市府的空間,辦公之餘可以來幫助更多民間業者,對桃園的發展是一大助力。

都市更新永續性績效評估指標之建立與應用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的問題,作者陳佳聰 這樣論述:

都市是一個複雜具動態的系統,也是影響國家經濟、社會文化與自然環境變化的主要因素,在發展過程中應需考量各個層面的課題,不能任由都市自然發展,而此也提供了政府干預都市發展的理由。都市更新是 1980 年代以後政府介入都市發展過程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通常被用來應對不斷變化的都市環境所導致的都市衰敗問題,為達到各種經濟、環境和社會文化目標,其應更與永續發展結合。但儘管如此,由於都市更新過程涉及各種複雜規劃問題和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實現都市更新與永續發展間的聯繫並非容易,然而一直以來以財產權為主導實施的都市更新加劇社會空間不平衡,同時產生了一個不利於實施永續都市更新的管理障礙。為實現兼顧經濟、環境和社會

平等關係的永續都市更新(Sustainable Urban Renewal)理念,因此本研究提出一個都市更新永續性績效的評估模式。本研究在回顧國內外相關文獻後,依據永續發展理論構建一個具有 3 個維度及涵蓋 14 個指標的永續性績效評估架構,結合三種多屬性決策方法建立評估模式。在完成專家問卷後,首先結合模糊專家決策室實驗室法(FDEMATEL)用以釐清維度與指標的相互影響關係及屬性定位,即因果關係;接著將獲取的影響關係利用基於模糊決策室實驗室法的分析網絡法(FDANP)求取維度與指標的的真實權重,並識別都市更新永續性評估的關鍵核心;最後基於修正後的折衷排序法(VIKOR)對測試對象進行績效評估

。在識別現況與理想值的渴望差距後,判讀維度/指標影響關係與屬性定位,進而得出測試對象提昇永續性的未來改進方向、項目與排序。儘管一些研究指出過去我國的都市更新實踐過份強調經濟維度,忽視環境和社會與文化層面,然而本研究結果仍然支持結合經濟為發展導向的永續都市更新模式。而評估測試對象為新北市新店區行政生活園區之公辦都更案,經評估其開發後永續性績效,發現指標績效值與理想值差距較大(即績效有待提升者)的前 5 項指標中,有 4 項指標屬於社會與文化維度的指標,顯示本案在開發後其社會與文化永續性的現況仍有很大進步空間,隱含開發前期規劃對提升社會與文化永續性的項目尚有思慮不周的問題,建議主辦的政府部門於前期

規劃階段,就應將促進社會與文化永續性的項目納入考量,以增加公辦都更案的公益性,符合永續都市更新的政策目標。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的問題,作者曾昱瑄 這樣論述:

本論文題目為「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未來我國之土地使用管制將依國土計畫法為之,待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布後,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首先本文將對國土計畫法之目的、定位、種類及土地使用管制等進行分析,並著重在農業發展地區。國土計畫法下之土地使用管制與現行法制有所不同,須將各該土地進行評估劃設其所屬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且所為之土地使用需與其所屬分區分類之土地使用原則相符,再區分是否為都市土地而依不同法規進行管制。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以下所建構之特定登記制度,若為2016年5月19日以前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於符合要件下可申請納管、進行工廠改善,並繳交納管輔導金以取得特定工廠

登記,再繳交營運管理金至變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成為合法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可免除土地及建築物管理等規定之罰則,亦不可有違反該法第28條之9之情事。特定登記制度之本旨在於平衡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農地上未登記工廠可透過此制度完成土地劃(編)定之變更,然此制度將持續至2040年3月19日,於國土計畫法取代區域計畫法後,如何進行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變更,其規範是否完善,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規劃為何,若否準或核准變更土地劃(編)定,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是否可提起訴訟、應如何進行救濟,皆為本文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