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細則位階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施行細則位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強登寫的 【地政新法+全新解題】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強登金榜寶典」土地稅法規 和江峰的 202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焦點複習講義:掌握最新命題趨勢(8版)(農會考試)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淺釋我國法律之定義與定名 - 工程資訊也說明:... 條例」,雖有條例之名,但僅為地方立法機關所制定,其位階在法律甚至 ... 例如技師法施行細則、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勞動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千華數位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東大學 進修部暑期課程與教學碩專班 王前龍所指導 葉峻瑋的 原漢通婚家庭幼兒原住民身分取得與就學經驗之研究 (2021),提出施行細則位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原漢通婚家庭幼兒、原住民身分認定、原住民幼兒就學經驗。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戰略研究所 袁力強所指導 朱志浩的 提升「全民防衛動員機制」- 兼論「整體防衛構想」 (2021),提出因為有 防衛動員、全民國防、整體防衛構想的重點而找出了 施行細則位階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則補充: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 附錄2-臺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施行細則.pdf · 附錄3-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施行細則位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地政新法+全新解題】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強登金榜寶典」土地稅法規

為了解決施行細則位階的問題,作者強登 這樣論述:

  ★2023全新改版!全系列均由強登老師鉅細靡遺、親自將全書課文/解析內容修訂至「對應最新修法」,再搭配「超棒的重點整理及立即的考題練習」,讓讀者們上了考場能自信下筆,寫出讓閱卷老師眼睛一亮、大方給分的精彩論述!★      本版修法重點: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10.4.26修正)。     ★人人都能讀懂的地政士考試書:跟著地政士/不動產天王名師「強登」,用最好懂的方式輕鬆考取地政士證照。★      本書涵蓋地政士考試《土地稅法規》此一科目中所有會出題的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      在「土地法」之規定中,第四編的內容所規範的便是

「土地稅」,由於土地法中相關的條文除不合時宜之外,要能對該需求完整規定亦力有未逮,因此特別 制定土地稅法,來符合所需。 在土地稅法之規定中,總共包含三種土地之稅賦,即「地價稅」、「田賦」及「土地增值稅」三種,由於「田賦」目前在「停徵」之狀態,因此在命題時,僅有部分觀念成為考題而已。換句話說,「地價稅」以及「土地增值稅」才是命題重點之所在,在您研讀之後,會發現內容不多。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土地稅法」相提並論,而且就歷屆考題來看,出現的次數並不多,而且多半與「數字」有

關,有潛力成為申論題的,當屬第57條的「農業用地」。掌握上述的原則,要在這邊獲得滿意的成績,就變得很容易了。     《遺產及贈與稅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在地政士考試的「土地稅法規」之科目中,占著極為重要的 角色,因為統計歷屆命題資訊,本法的地位還真的受到高度的重視,僅次於根本 大法(土地稅)而已。當然遺產及贈與稅法命題率那麼高,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許多的條文都容易命題。既然如此,請好好研究本法,因為它將帶給您驚喜。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遺產及

贈與稅法」相提並論,除了重要性不高之外,不好命題也是原因。但兵不厭詐,當命題委員想降低錄取率時,從這邊下手,就極為漂亮了。別擔心,強登老師給您最強的讀本,讓您過關斬將,輕鬆取得證照,用心研讀,便之筆者所言不虛。     《契稅》      契稅是房屋買賣的重要稅賦之一,其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房屋的移轉】。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契稅條例和房屋稅條例類似,都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數並不多,也正因為如此,並不像其他的法律會去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契稅卻完全沒有這種分別。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契稅條例看起來似乎沒考很多,但仔細看,您會發現某些法條廣受青睞,其歷屆試題著實不少。正

因為這樣,建議您用點心思在這邊,因為容易抓到題目,只要命題,投資報酬率很高,而且可以說是「土地稅法」這個科目的大補丸。     《房屋稅條例》      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房屋稅條例可以算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相對較少的一項法律,正因為如此,其他的法律都有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房屋稅卻沒有。所謂的:「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房屋稅條例雖然不是廣受青睞,然而可以成為題目的關鍵考點卻相當醒目,所以容易作答與得分。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是各種稅捐的「基本法」,也就是各種稅捐是補充本法的不足,這在第一條的規定條文,便可見端倪。

在地政士的考試上,經過統計之後,我們可以知道稅捐稽徵法並不是每年都會出現題目,因此略顯次要。然而在地政士的實務上,「稅捐稽徵法」是您非懂不可的專業規定,因為這是面對客戶相當重要的實力法律,因此請多用心了解,奠定未來幸福快樂的根基。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是財政部為了補充母法的不足,而頒布的行政命令,在位階上,法律當然優於行政命令,在考試的運用上也是一樣,因此在研讀時,您會發現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的 題目相對少了很多。當然,這就是盲點所在,若命題委員想要刁您一下時,從行政命令出題,不僅師出有名,而且達到制衡錄取率的效果。     《所得稅法》(不動產交易部分

)【房地合一稅】     所謂的:「房地合一稅」,在法律的事實上是【所得稅法】增修部分條文,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亦因此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房屋、土地等原屬特種貨物者自104年6月24日增訂之第6-1條公布起,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107年2月修訂逾期繳納之罰則規定。     之所以會取個這樣的名稱,您也不用覺得摸不著頭緒,這是施政上的「包裝」,除了達到「師出有名」的效果之外,更可避免一項政策在還沒實施前,就胎死腹中的窘境,這樣的情形,「史有前例」,見怪不怪。     也因為如此,考試院之命題大綱於105年2月5日公告修正「土地稅法規」此科目之命題大綱,【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

則(不動產交易部分)】現已成為確定命題,所幸「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自103年之修正後,迄今尚未進行任何修正,故亦未有針對「所得稅法」【房地合一稅】之因應修正,所以請您務必完全聚焦在「所得稅法」相關條文上,況且,這部分已然在105年之「土地稅法規」之第2題成為命題主體,故此要請考生不只要加以了解,更要相當精熟,雖然這是地政士國家考試初次設立的命題範圍,但可以確信未來必定是不少於1題的出現次數,千萬不可掉以輕忽。     至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奢侈稅)部分因已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且已自命題大綱中剔除,本書為免造成考生之負擔,故已將相關之內容悉數移除。

原漢通婚家庭幼兒原住民身分取得與就學經驗之研究

為了解決施行細則位階的問題,作者葉峻瑋 這樣論述:

近年來,原漢通婚頗為常見,原住民幼齡期人口增加受登記原住民身分人數的影響,也使原住民幼生佔全國幼生人數的比例4.0%,高於原住民人口佔比的2.45%。其中,原妻漢夫家庭子女依法定的「從姓原則」,可從母姓而取得原住民身分,並享有原住民族教育權利保障。本研究旨在探討原妻漢夫通婚家庭幼兒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過程,瞭解這些原住民幼兒的就學經驗與就學保障,及其在家庭與學校環境中所形成的族群認同。 本研究採個案研究法,以居住於同一部落的四個原妻漢夫家庭為研究對象,並為了瞭解四個家庭幼兒的就學狀況,另外增加一位幼兒園教師,透過半結構式訪談來蒐集資料,並從中分析研究參與者的想法與經驗。 本研究發現:

原妻漢夫家庭會考量原住民托教補助與未來教育權利而使幼兒從母姓而取得原住民身分,其過程需與夫家長輩溝通且徵得同意;原妻漢夫家庭幼兒取得原住民身分與托教補助,可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且在都會區享有優先進入公立幼兒園之權利,返回部落生活則就讀當地國小附設幼兒園,及早融入族語文化環境;在部落生活的原住民幼兒能透過學校教育認識原住民文化並發展族群認同。

202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焦點複習講義:掌握最新命題趨勢(8版)(農會考試)

為了解決施行細則位階的問題,作者江峰 這樣論述: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農會各項考試必備的專業科目。本書以最少的時間換取最大的利益為編排方針,對農會相關法規作全方位的整理及歸納,是最佳之參考書籍!   本書詳盡蒐羅農會各種相關法規,對於農會的相關事務有更詳盡的了解,並收錄歷屆試題和難題解析,並針對法規修訂同步更新解析內容,藉由考古題的練習,抓住出題的要領。相信只要勤加研讀,並多注意社會重要時勢,必能在考場中連連得利,金榜題名! 本書特色     ◎圖表概念解說   ◎分篇體系統整   ◎掌握試題趨勢   ◎法規QR Code   有疑問想要諮詢嗎?歡迎在「LINE首頁」搜尋「千華」官方帳號,並按下加入好友,無論是考

試日期、教材推薦、解題疑問等,都能得到滿意的服務。我們提供專人諮詢互動,更能時時掌握考訊及優惠活動!

提升「全民防衛動員機制」- 兼論「整體防衛構想」

為了解決施行細則位階的問題,作者朱志浩 這樣論述:

「全民防衛動員署」即將在111年1月1日正式成立,代表我國的「防衛動員機制」即將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回顧2021年,中共軍機對我防空識別區不斷襲擾,雖使我國空軍部隊疲於奔命,但也讓國人意識到「威脅」的升高。中共始終不願意承諾放棄武力犯臺,因此,我國的建軍備戰沒有鬆懈的機會,必須持續不斷提升自己的軍事實力,以肆應可能發生的戰爭。我國的「防衛動員機制」具備有相當程度的法源依據,並且施行多年,然而,其成效卻始終不彰,究其原因,除了制度上的不完備外,國人薄弱的敵情意識也加劇了「防衛動員機制」的崩壞。所幸,政府在中共的襲擾與美方的壓力之下,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因而催生了「全民防衛後備動員署」。就在兩

岸軍力失衡程度不斷加劇的情況下,前參謀總長李喜民上將提出了「整體防衛構想」,期望透過「不對稱作戰」與建立「國土防衛部隊」,來對抗中國可能的軍事入侵。無論是「全民防衛動員署」的成立,或是「整體防衛構想」的執行,最關鍵的成功因素就在於「全民國防」的推動與教育。如果兩岸不幸發生戰事,由於臺灣幅員狹小、人口集中,戰爭所產生的嚴重後果,將會波及每一位中華民國人民,任誰都無法置身事外。唯有提高全民的抗敵意識,徹底將臺灣武裝起來,讓中共看見國人守護臺灣的決心,以及侵略臺灣所必須付出的慘痛代價,才能夠真正地拒敵於彼岸、捍衛中華民國主權。關鍵詞:防衛動員、全民國防、整體防衛構想、國土防衛、國土防衛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