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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財務報表對法令遵循之考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信夫,林惠雪,黃惠君,郭博文寫的 審計學原理(六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劉連煜所指導 陳芊妤的 以比較法觀點論私部門吹哨者保護與通報機制之建構 (2020),提出查核財務報表對法令遵循之考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吹哨者保護、反報復保障措施、內部通報機制、吹哨誘因、檢舉獎金制度、企業舞弊、公司治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查核財務報表對法令遵循之考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審計學原理(六版)

為了解決查核財務報表對法令遵循之考量的問題,作者蔡信夫,林惠雪,黃惠君,郭博文 這樣論述:

  本次改版重點有四:其一,參照新發布公報更新內容;其二,調整章節架構及文字以使更具可讀性;其三,更新及增補我國政府審計之相關內容;其四,增錄近期相關國家考試試題。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自民國108年至民國109年,陸續發布審計準則公報第71號「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取代第20號)、第72號「查核財務報表對法令遵循之考量」(取代第29號)、第73號「採用內部稽核人員之工作」(取代第25號)及第74號「查核財務報表對舞弊之責任」(取代第43號),本次改版依照前述新公報修訂相關章節內容。此外,舊版對於第54號「集團財務報表查核之特別考量」著墨較少,考量隨著

經濟環境的改變,集團企業日益發展、重要,集團查核已是不容忽視的議題,故於相關章節新增此號公報重點內容。   全書章節架構重新編排,以期協助讀者更系統性地掌握主題;通篇文字斟酌調整表達,以期協助讀者更清晰理解內容。本書係以審計學核心概念為骨幹,再將我國審計專業準則及法令相關規定融入,力求簡潔易懂與明辨。  

以比較法觀點論私部門吹哨者保護與通報機制之建構

為了解決查核財務報表對法令遵循之考量的問題,作者陳芊妤 這樣論述:

企業舞弊事件頻繁發生反映出公司治理缺失與內部控制失靈等嚴重問題,透過吹哨者揭發不法既普遍作為偵測潛在舞弊行為之方式,應得有效遏止與減輕其造成的危害。一般而言,吹哨制度須涵蓋企業內部通報機制與吹哨者保護,因通報途徑若不受吹哨者信賴或缺乏保障措施,於揭弊風險過高而誘因不足時,將難以促進通報機制之利用,且當企業無視通報案件或阻撓員工對外吹哨,亦無從發揮示警效果。我國目前尚未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而停留在草案階段,企業內部人揭弊不僅未獲正面肯定更可能遭追究責任,又受限於既有規範的不足,其處境艱難卻無法獲得充分有效救濟,顯見吹哨者保護之立法已是刻不容緩。關於吹哨者保護制度之具體內涵,本文係以吹哨者身分保密、

禁止報復、匿名通報與吹哨行為責任減免等層面,分析美國、英國與澳洲吹哨者保護法制之規範重點與實際運作狀況,釐清如何提供積極保障以降低吹哨風險。另為在吹哨者保護與企業利益間取得平衡,探討通報範圍、通報程序優先性與應具備的各項要件,而為鼓勵吹哨則進一步思考於證券不法事件引入美國檢舉獎金制度之必要性。現行法未強制所有類型之企業建立內部通報機制,將來如僅以公開發行公司作為規範對象,其架構設計應考量如何落實吹哨者保護並切合監管需求。對此議題,本文擬就受理單位之獨立性、保密義務與通報案件處理流程為基礎進行討論,並借鏡國外法制經驗提出完善內部通報機制之要素,期能確保通報機制運作效率,進而強化公司治理及形塑提倡

揭弊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