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職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檢察官職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鴻巍寫的 美國檢察制度研究(第三版) 和法務部檢察司的 檢察故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哪些單位有權進行刑事偵訊? - 法律知識庫 ...也說明:第二百二十九條「左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一警政署署長、警政廳廳長、警察局局長或警察總隊總隊長。二憲兵隊長官。前項司法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法律 和法務部檢察司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徐育安所指導 張聖堃的 論擴大利得沒收 (2021),提出檢察官職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犯罪所得沒收、一般利得沒收、擴大利得沒收、財產權、罪刑法定、無罪推定。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冠佑所指導 馬玉珊的 兩岸跨境取證規範之檢討-以訴訟權保障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刑事境外取證、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刑事被告人權、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重點而找出了 檢察官職權的解答。

最後網站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制度之法制研析則補充:四、 建議事項依司法院釋字第13、325號等解釋及法官法第86條之立法意旨,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與法官相同享有身分保障。一二審輪調並不會涉及妨害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及影響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檢察官職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美國檢察制度研究(第三版)

為了解決檢察官職權的問題,作者張鴻巍 這樣論述:

在二版簡明詮釋的基礎上,《美國檢察制度研究》(第三版)全面修訂體例結構,透過全新英文文獻資料、判例與法律及行業規範,圍繞美國檢察制度核心問題進行系統而細緻的研究。第三版既有深層次的理論分析,亦有豐富的判例總結,對美國檢察制度起源及發展、美國檢察院組織架構與設置、美國刑事檢察制度、美國社區檢察制度、美國未成年人檢察制度、美國檢察官職權與民刑事風險、美國檢察官職業操守與法定義務、美國檢察官制度以及美國民事檢察等重要內容進行了較為全面、詳盡及客觀的分析研究。全書參考文獻齊全,結構嚴謹,闡述準確,行文流暢,不僅詳盡介紹了美國聯邦與地方檢察制度、訴訟程序及行業規範,而且注重反映美國檢察改革動向,尤其是未

成年人檢察與社區檢察等方面的全新動態,供讀者比較研判,為完善我國檢察制度提供了難得的域外借鑒與思路。 張鴻巍,安徽合肥人,暨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Sam Houston State University刑事司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學士。現兼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SSCI)編委、Journal of Family Violence (SSCI)編委,亞洲犯罪學學會主席團成員,亞洲藥物濫用研究會理事,中國犯罪學學會副秘書長,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國務院婦兒工委辦

公室智庫專家、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顧問,中國致公黨中央法治建設委員會委員,廣東省青聯委員、珠海市政協委員等。 研究旨趣為少年及家事法、比較刑事司法及法律實證等。主持國家社科基金、省部級及國際合作課題研究十余項,于Justice Quarterly(SSCI)、Journal of Research in Crime and Delinquency (SSCI)、Police Quarterly(SSCI)、Policing: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ce Strategies & Management (SSCI)、Crime,Law a

nd Social Change(SSCI)、Criminal Justice and Behavior(SSCI)、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riminal Justice(SSCI)、Deviant Behavior (SSCI)等中外學術期刊發表中英文論文七十余篇,在《法制日報》《檢察日報》《法學家茶座》等發表法學隨筆七十余篇,出版學術獨著四部、隨筆集三部,主編國家級「十一五規劃」教材一部。入選省部級人才項目,獲省部級社科成果二等獎一項、三等獎兩項,暨南大學本科教學校長獎,被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評為 「優秀診所課程教師」,獲Sam Houston State Uni

versity刑事司法學院「傑出校友獎」。

檢察官職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06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BcCFMhexZ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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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上周宣布制裁國際刑事法院(ICC)檢察官本蘇達以及ICC的部門負責人莫喬喬科,原因是ICC展開調查美軍在阿富汗犯下的戰爭罪行。早在兩年前ICC醞釀對美軍相關罪行調查之時,美國就提出了威脅,現在美方一意孤行,將制裁進行到底,清楚暴露了特朗普政府的「美國優先」政策,實質上是「美國至上」的霸權思維,在當今全球無任何力量可以制衡美國的為所欲為,華府儼如黑幫老大,世界彷彿又重陷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國際刑事法院是依據聯合國1998年通過的《羅馬規約》,2002年7月於荷蘭海牙正式成立,專責就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和戰爭罪等罪行做獨立公正的調查和起訴,屬於聯合國系統的國際司法體系組成部分。美國時任總統克林頓2000年底離任前曾有保留地簽署了《羅馬規約》,但小布殊政府上台後,立即正式通知聯合國,美國的簽署「失效」。

蘋果頭條
去年11月中旬,反修例衝突演變成大學攻防戰,其中理工大學更變成戰場,警方當時重兵包圍理大,更揚言要以暴動罪拘捕大學內的所有人。原來學生被圍捕當日,已移民到加拿大的雷有曜(Albert)亦剛好身處香港,他在接受鄭敬基的訪問時,更分享當晚自己與太太在酒店中目睹的一切。Albert透露當時自己正住在油麻地一間酒店,而窗外正可清楚地看到彌敦道:「我哋望落去,抗爭者喺右邊,左邊一排防暴已經佈防,我哋睇咗一陣就聽到已經開始發催淚彈,不停嘅,Boom Boom Boom,好多,跟住啲細路梗係走啦,有啲散咗去內街,即刻睇到右邊防暴包抄,衝入內街截停抗爭者,我哋當時嘅感受係好慘,我太太已經不停喊,佢話:『我哋需要聯絡加拿大呢邊有關人士,睇吓有乜嘢可以幫到。』」Albert謂當刻與太太即時各自打電話回加拿大:「牧師又好、一啲組織嘅人又好,都話畀佢哋聽我哋而家呢刻喺香港發生嘅事,問佢哋有乜可以做到、我哋有乜可以做到?佢哋話已經做緊,牧師有牧師嘅祈禱,另一啲人就話盡辦法睇吓可以聯絡到啲乜人,又叫我哋聯絡溫哥華領事。」

東方正論
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三權分立最近激起爭議,特首林鄭月娥斬釘截鐵指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持正反意見的政客隨即撲出來表態,吹皺了一池春水。其實,最應該闡釋香港三權關係的,必然是掌管本港法律部門的律政司司長,惟鄭若驊一直潛水,懶理爭議持續發酵,直到昨日才透過網誌欲言而止,結果愈描愈黑,無濟於事。三權分立的爭議由教育局揭開,事緣當局修訂通識科教材,將三權分立的內容刪去,局長楊潤雄繼而發表「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論,林鄭加入聲援卻又畫蛇添足,指三權各司其職,可以互相配合,也可以互相制衡,前後矛盾的言論激起更大爭議。鄭若驊隨即透過網誌為上司解畫,聲稱應從《基本法》條文解釋憲制秩序,不應着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又強調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根據《基本法》在行政主導下各司其職、相輔相成,目的是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行政長官作為雙首長,《基本法》第四十八條清晰指出職權是領導香港特區政府、簽署法案、決定政府政策等,展現特區架構是以行政為主導;而公眾必須明白,香港特區和特區政府是全國人大根據《憲法》作出設立香港特區和《基本法》的決定,並最終獲表決通過而成立。

星島社論
「普及社區檢測計畫」昨日踏入第六日,大批市民趁周末假期到各個檢測站採樣。截至昨晚八時,累計有一百零五萬八千名市民預約檢測,合共約八十四萬七千人已到各檢測中心進行檢測,應約率逾九成,當中約一成八是現場登記檢測,亦已完成約四十三萬九千個樣本化驗。在各個測試樣本中,昨日再發現多兩宗呈陽性個案,包括一名元朗菲傭平時假期會與同鄉聚會,以及一名曾發燒居於亞皆老街的水電工,二人亦已確診。當局前日公布延長一百二十二個檢測中心的服務至星期五,昨日起接受預約,有多個檢測中心反應熱烈。大批市民趁周末假期前往各個檢測站進行檢測,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昨早表示,截至昨早十一時半,有超過一百萬人網上預約登記檢測,他提醒市民昨日上網可以預約九月八日至十一日的新增時段。

論擴大利得沒收

為了解決檢察官職權的問題,作者張聖堃 這樣論述:

當犯罪成為社會上獲取經濟利益之方式時,各個國家無不想盡辦法透過制度之訂定,期待藉此有效剝奪犯罪所得,達到預防犯罪之目的。而我國在西元2016年7月正式將原先以刑罰型態呈現之一般利得沒收規範,以全新之「準不當得利衡平措施」作為制度基礎,在刑法體系中賦予其獨立之地位。於2017年及2020年,針對特定犯罪類型,立法者更在特別刑法中引進了擴大利得沒收規範,期待能夠更全面性地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社會秩序。 本論文以特別刑法之擴大利得沒收作為研究主軸,並一併檢討2016年修法之爭議問題。在研究脈絡上,首先從我國犯罪所得沒收制度出發,探討一般利得沒收與擴大利得沒收之修正與實務運作情形。其後以

歐盟公約及德國法作為比較法研究對象,觀察制度繼受來源國之發展趨勢,並以此檢視我國法爭議及優勢與不足之處。最後,基於現行擴大利得沒收規範與適用存在違憲疑義之立場,本論文提出相關因應辦法與修法建議,期待能夠在追求公共利益之同時,亦確保人民權利受到足夠之保障。

檢察故事

為了解決檢察官職權的問題,作者法務部檢察司 這樣論述:

  你或許以為,你能夠輕易的了解什麼是黑,什麼是白  你或許以為,你能夠迅速的判斷什麼是公平正義   檢察官的工作,常是國外電影、戲劇、小說的重要來源,但在國內一直缺乏這方面有系統的創作,因此法務部特定籌劃編印有關檢察官的故事,希望讓外界了解,一件社會注目的案件,檢察官是如何從無到有、拼湊出事件的原貌,中間會經歷那些挑戰與瓶頸、執法者又如何與可能違法者鬥智、鬥法。檢察官並非一味的追求訴訟上的勝利,而係透過公正執法程序釐清事實,使犯罪者得到應有之懲罰,使無辜者不受冤屈。對於犯罪者是否開啟審判程序,檢察官握有決定權,決定之結果對於被告有深遠的影響,因此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更須力求慎重,並可透過職權

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及附條件緩刑制度,使有悔悟及改過遷善之被告得以有自新之機會,讓司法資源獲得更合理之分配。特過本書可使社會大眾對於檢察官工作有更近一步認識,其中有檢察官對於犯罪偵辦之執著與堅持,並在抽絲剝繭、鍥而不捨查證後,使犯罪者受到應有之制裁;甚至在挺身捍衛公益時,生命遭受威脅,即使面臨如此試煉,依然無怨無悔;有檢察官為被害人之權益持續不懈努力,有檢察官充分了解犯罪之成因、犯罪者相關背景,運用相關制度而為妥適之處遇,在在均彰顯檢察官在工作崗位上的認真、熱情、細膩及使命感,除了鋼鐵般的意志與作為以外,更有敦厚的心思與體貼。   從本書的各篇故事中,可輕易發現檢察官的各項工作,從相驗、偵查

、緩起訴、起訴、到法庭公訴、執行,每個階段都有機會見識到人生百態,也都有機會協助、甚至改變當事人的一生,除了將為非作歹者繩之以法外,檢察官更是唯一能幫死者、被害人及家屬發聲者;檢察官不但能摘奸發伏,只要辦案時夠細心,還能為受冤屈或代人頂罪者平反。   傳統民間中不乏有人仍對檢察官懷抱有如「包青天」為百姓鏟奸除惡務盡的期盼,有人愛形容檢察官是國家的「白血球」,檢察官協會則將檢察官職權定位為「法治國的守護者」,不管社會怎麼變,檢察官都是高度受注目的職位,需要具有高度使命感才能承擔檢查工作的重責大任。   這幾年,「檢察官」是社會上常引起注意、討論的角色,肯定、批評的聲音都有,可惜的是,社會上或許不

是每個人都清楚明白檢察官的職權,藉由這本書的出版,相信可以讓更多人認識檢察官的生活。

兩岸跨境取證規範之檢討-以訴訟權保障為中心

為了解決檢察官職權的問題,作者馬玉珊 這樣論述:

隨著兩岸跨境犯罪越發嚴重,兩岸自1990年起啟動協商、對話機制,陸續簽訂「金門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可見兩岸政府為共同打擊犯罪做出相當努力,然而兩岸長期分治,各自發展不同的法制,互不承認對方主權,導致兩岸共同執行打擊犯罪之成效有限。 在兩岸跨境犯罪中,因行為人或其犯罪行為跨越國境,若欲追訴犯罪需自境外取得證據,然而兩岸間因刑事訴訟法制差異,經由司法互助取得之供述證據是否得於兩岸法院使用也是兩岸目前面臨的一大課題,大陸地區刑事訴訟法歷經多次修改後,使兩岸刑事訴訟制度表現出更多的共通性,惟在某些方面仍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尤其是保障刑事

被告人權保障部分,仍有很大改善的空間。 本研究希能透過比較兩岸訴訟法制之差異,就兩岸跨境犯罪調查取證之現況,分析兩岸執法機關在適用協議及兩岸刑事訴訟法所面臨的困境,尤其是在涉及人民訴訟權保障與打擊犯罪時,要如何評價境外取證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境外證言在適用台灣地區刑事訴訟法傳聞例外規範時所面臨證據能力評價之困境,被告詰問權應如何保障,希冀能提出建議以作為日後實務運作及修法之參考,期盼兩岸在共同打擊跨境犯罪之刑事司法互助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