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公務人員不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檢舉公務人員不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子雲寫的 大數據考點直擊-行政法(申論題)-2022高考.三等特考(保成) 和周凌,周董的 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8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查處業務 -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也說明:審核陳情檢舉內容,研判案情是否疑涉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員之貪瀆不法情事,協請陳情(檢舉)人提供具體不法事證或查證路線,俾便本處及所屬政風單位辦理後續查察作為。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法律研究所 鄭文中所指導 劉美玲的 吹哨者保護法制之研究 (2021),提出檢舉公務人員不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吹哨者、職業舞弊、揭弊者保護法、公益揭露法、公益通報者保護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犯罪學研究所 周愫嫻博士所指導 江靜慈的 107年「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法後行政爭訟之分析 (2020),提出因為有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行政爭訟的重點而找出了 檢舉公務人員不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民眾可以利用何種方式向政府機關檢舉公務員貪瀆不法?則補充:民眾可以利用何種方式向政府機關檢舉公務員貪瀆不法? ... 眾可利用各檢察機關,法務部調查局暨其所屬各調查處.站.機動組及各機關政風機構所置之專用檢舉信箱.電話與傳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檢舉公務人員不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大數據考點直擊-行政法(申論題)-2022高考.三等特考(保成)

為了解決檢舉公務人員不法的問題,作者子雲 這樣論述:

  使用功效   本書以爭點分類,共分成104個爭點,讓同學以題目搭配爭點的方式練習,並統計各種爭點出題頻率,以最少時間掌握得分最高題目,讀書效率事半功倍     改版差異   新增110年考題分析   修正錯字   本書特色     本書的定位為一本「爭點」+「解題書」,具有以下六大特色:   1.收錄題型最完整   本書收錄103-110年,司律考試以外的所有二、三、四等考試的行政法申論題,並統計出題頻率的大數據。     2.爭點整理最完整   本書以爭點分類,共分成104個爭點,讓同學以題目搭配爭點的方式練習,培養在考場上看題目找爭點的能力。     3.實務收錄最完整   本書於

每個爭點,除了觀念提醒外,也整理重要的實務見解給同學參考複習,提升實力。     4.答題架構最完整   本書的答題架構均採取法學「三段論法」,讓同學在閱讀的同時可以無形中固定自己的正確答題架構。     5.事實涵攝最完整   本書每一題的參考擬答,均會「針對題目問題回答」,每一題實例題均有筆者自己寫的「事實涵攝」供同學參考。     6.字數控制最完整   本書一題擬答的字數原則上都控制在800-1200字內,是考場上同學可以來得及寫完的字數。

吹哨者保護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檢舉公務人員不法的問題,作者劉美玲 這樣論述:

近十年來,全球對於舉報人保護制度之革新,部分國家以強化保護吹哨者角度,增、修原有法制規範,並激勵揭弊者對舉報公司內部弊端之作用。為了能事先預防並避免因舞弊行為造成掏空公司及投資大眾權益受損,甚至國家經濟上之重大損失,除了積極興利,讓公司治理資訊公開透明外,經由透過消極除弊之方式,利用鼓勵吹哨制度之手段進行揭弊,使得內部組織性犯罪的非法情事經由揭弊之方式,或能有效地將不法情事予以揭發。根據國外全球職業舞弊歷年研究報告顯示,世界各國已制定吹哨保護制度者皆已收揭弊之成效,以統計檢舉不法情事次數分析,全球職業舞弊總財物損失數字急遽下降,確有達成鼓勵揭弊之目的。首先,本文介紹美國「沙賓法案」及「陶德法

案」、英國「公益揭露法」、日本「公益通報者保護法」,了解各國吹哨制度形成之背景及規範內容。其次,我國關於吹哨制度,尚無整體法制規劃,分散於各相關法規及行政命令中,再者,近年來食安問題頻傳、勞資爭議事件不斷、多起違反環保法規之污染檢舉案件及金融相關行業內控機制屢見重大疏失等,皆由內部人員勇於檢舉不法行為,然現行吹哨制度缺乏完整揭弊者保護措施,對於避免舉報者身分的(不當)曝光、如何於舉發後防止可能遭到報復,以及來自受雇單位之相關不利措施等方面,缺乏完善保護性機制,對於鼓勵吹哨者勇於揭弊實難發揮其成效,本文檢視並分析現行相關吹哨法制未盡周延之處。目前我國主管機關法務部已草擬有關舉報者之保護法案,借鏡

美英日等三國相關吹哨保護法制及經驗,如能制定專一法規,並且對於適用範圍、保護及獎勵措施等提供更完整之規定,鼓勵舉報者勇於揭弊,同時有利民眾瞭解相關吹哨法制,本文試圖就本草案提出建議,冀對我國制定吹哨保護法制有所助益。

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8版)

為了解決檢舉公務人員不法的問題,作者周凌,周董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筆者延續《行政法題型破解》的成功經驗,瞭解到當初把該書類型設定於律師司法官的讀者,對於要準備高考三四等、司法特考三四等、警察特考及地方特考的讀者,使用上都有所顧慮及畏懼,所以在此除了特別蒐集司法三四等(不含司律法研所)以外,還納入地方特考、警察特考及高考三四等考題,讓準備上開類別國家考試的讀者,能透過此書的反覆練習,增加對於行政法解題的信心。而如果使用完本書仍想多看看一些較為深入的考題,歡迎讀者多加參考筆者《行政法題型破解》一書!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助大家快速上榜!  

107年「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法後行政爭訟之分析

為了解決檢舉公務人員不法的問題,作者江靜慈 這樣論述:

民國89年以專法建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下簡稱本法)可為政府決策過程提供第一部明確「強迫自律」的基礎。本法自民國89年施行以來,第一次修法為103年公布第15條修正條文(增訂交易金額對應之罰鍰級距),第二次則是107年大幅修正了總計20條條文,項目包含適用對象修正、增訂例 外得為交易或補助的情形等。本文研究目的是分析107年修法施行後至今2年,裁罰金額適度調降、更明確定義違法態樣及鬆綁關係人交易、補助行為等爭議修正的前提下,人民或公職人員若仍有因本法提起行政爭訟之理由為何?以及該行政爭訟之結果暨理由為何?透過訴訟爭議的檢視,瞭解本次修法是否解決以往利

衝法爭議之問題,或是創造新的爭議。 本文以內容分析法,以案由「利益衝突迴避法」為關鍵字,107年至109年為目標區間,自行政院訴願決定查詢系統及監察院全球資訊網蒐集之12件訴願決定書及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蒐集之11件判決書進行分析,將判決內容分為案件基本資料、結果與內容兩大類目,並區分訴願案件及訴訟案件,分別擷取相關研究變項進行編碼,藉資分析修法施行後,行政及監察2院訴願提起理由、決定情形及一審行政法院之判 決理由。 經綜整分析結果,本文得出以下發現:案件當事人提起行政爭訟之理由最多者為「系爭案件無利益輸送或當事人未獲不法利益」,爭執理由次多者為「行為人主觀上無故意」,二者皆未

獲裁判法院採納。而訴願決定以認無理由駁回(維持原處分)居多;法院判決則以撤銷原處分居多,恰為相反,其中,法院認原處分應撤銷之理由最多者係與原處分機關援引之裁罰依據業經大法官釋字宣告違憲相關。 本文建議,在減少違法或濫訴方面,民眾與公務人員法治教育顯有不足,根本之道需提升公職人員對於利益衝突迴避之法治素養。法規修正上,本法雖建構形式上的迴避規範,惟無法避免行為人憑藉自身職位有意發揮實質影響力,因此,本文建議除建立本法檢舉及揭弊者保護機制外,有前述情事經裁罰機關查證屬實者,亦應受適當之裁處或懲戒(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