欹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志誠寫的 劉勰《劉子》五十五篇細讀(下冊) 和簡彥姈的 圖解宋詞100:大考最易入題詞作精解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文津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藝術與人文教育研究所 容淑華所指導 李孟潔的 「做十六歲」:青少年的儀式劇場 (2021),提出欹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做十六歲、青少年劇場、儀式劇場、個體。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陳芬苓所指導 廖筱甄的 兒童表意權在我國實踐的初探性研究—以兒少保護服務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兒童權利公約》、兒童表意權、兒童保護服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欹空的解答。
劉勰《劉子》五十五篇細讀(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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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欹空 的問題,作者游志誠 這樣論述:
◆《劉子》是子書發展到魏晉南北朝時期一部折中集大成之作,也是魏晉子書第一 ◆《劉子》的作者就是劉勰,本書是海內外首次用「內證」方法,得出定論 ◆本書也是史上第一本細讀《劉子》五十五篇全書
欹空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葉孟得水調歌頭詞-秋色漸將晚,霜信報黃花。小窗低戶深映,微路繞欹斜。爲問山翁何事,坐看流年輕度,拚卻鬢雙華。徙倚望滄海,天淨水明霞。念平昔,空飄蕩,遍天涯。歸來三徑重掃,松竹本吾家。卻恨悲風時起,冉冉雲間新雁,邊馬怨胡笳。誰似東山老,談笑靜胡沙。吳啟禎書法創作教學
「做十六歲」:青少年的儀式劇場
為了解決欹空 的問題,作者李孟潔 這樣論述:
青少年既不是兒童也不是成人,處於社會模稜兩可的閾限之中(liminal),即將踏入社會的他們,在成長的路上,經常被忽視。研究者為土生土長的臺南人,發現在臺南特有文化脈絡下,有專屬青少年的成年禮儀式「做十六歲」,更有「十六歲正青春藝術節」的劇場藝術活動,運用儀式與劇場的方式引領青少年「過渡」為成人,於是,對青少年在儀式劇場中,如何透過儀式性的程序自我覺察,進而個體化與社會化激起探討之心。是以,本研究採用個案研究法,以訪談大綱、訪談紀錄與資料編碼,分析青少年儀式劇場對於青少年身心發展的影響與意義,並選定臺南「十六歲正青春藝術節」2015年至2020年的青少年參與者作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發現,第一
,劇場世界眾生平等的特性,包容了青少年個殊性,個體進入劇場前需進行身心靈齋戒,使自身成為空的載體,並在神聖的劇場空間中進行儀式性的程序動作與他人形成共同體,即是青少年儀式劇場之內涵;第二,青少年透過身體學習與表達,習得覺察自己「過渡」的能力,將自己作為信仰達到個體建構;第三,青少年在劇場中進行社會預習培養同理心,成為族群的代言人,能在社會中擔任演員/行動者(actor-doer)。
圖解宋詞100:大考最易入題詞作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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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欹空 的問題,作者簡彥姈 這樣論述:
圖解讓宋詞更簡單~~ ●初學者必知詞學常識 ●應考者必備詞學素養 ●新文青必讀宋詞名作 ●附文青格格教學影片QR CODE,讓文青格格帶您聆賞宋詞,低唱花間尊前 宋代曲子詞情思細膩,韻致悠長,值得再三玩味。浸濡日久,既能陶冶我們的性情,更使人氣質出眾,談吐不俗;讀詞、論詞是文人雅士不可或缺的心靈補帖,亦時下學子通過大考關卡必經之試金石。 本書為您歸納整理海峽兩岸大考曝光度最高的宋詞(含中、晚唐、五代詞)100闋,內容除了百讀不厭的著名詞作,還包括淺顯的語譯、精湛的賞析、生動的圖解及觸類旁通的活用小精靈,不但刪繁就簡、一語中的,更教您如何舉一反三,將宋詞情思與
日常生活及時下走紅的歷史小說、宮廷劇結合,並從中領悟出寶貴的人生哲理、實用的寫作絕技,讓您搖身一變成為一位學養深厚、考場得意的新文藝青年!
兒童表意權在我國實踐的初探性研究—以兒少保護服務為例
為了解決欹空 的問題,作者廖筱甄 這樣論述:
我國近年來兒童虐待事件頻傳,甚至受到媒體的放大與檢視。然而從《兒童權利公約》的四大權利中,除了強調保護兒童免於遭受暴力和虐待的權利,兒童作為一個具有行動力的個體,應在影響他的事情上發表意見。因此,本研究以《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表達意見的權利為基礎,將兒少保社工視為實踐兒童表意權的關鍵群體,透過質性研究法,訪談北、中、南共15名公部門兒少保社工,探討其對兒童表意權的理解與詮釋,以及在兒少保護服務過程中實踐兒童表意權的原則或面臨的挑戰。 本研究發現,即使兒童所具有的社會經驗、對世界的認識、情感和成人皆不同,兒童擁有的權利都必須和成人相當,不應受到差別待遇或忽視;且基於兒少最佳利益,當
兒少表意的內容與處遇規劃不一致時,則以保護兒少的生命安全為主要考量;兒少保社工應釐清兒童表意權不全然等於意見採納,其更重要的核心價值則為「聆聽」兒少的意見。而目前受訪者提出實踐兒童表意權的策略則包含:1.獨立且讓兒少感到安全自在的環境;2.提供兒少所需的資訊與協助;3.留意多元的表意形式;4.依照兒少的需求調整處遇模式與方向。此外,多數兒少保社工將聆聽兒少聲音內化於工作過程,惟對於兒童表意權概念的理解尚不足,仍未認知到許多工作過程為實踐兒童表意權的一環。 根據研究發現,本研究建議應建立經常性的培訓課程以強化工作者對兒童表意權的知能,並將現有的培訓課程融入兒童權利概念,使工作者在工作過程中
富有足夠的技巧和支持,以有效促進兒少的表意。另外,因目前的兒少受安置表達意願書並非以兒童為本進行設計,建議使用兒童可以理解的語言或由兒童自行設計;且應增加兒少表意的管道,如以書面、圖畫、影像等形式建立兒少參與重大權益決策會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