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專用區定義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特定專用區定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東明寫的 百年街屋:最興盛時代的燦爛動人建築,從迪化街看台灣發展縮影 和李永然,林永汀的 土地法實用:地稅.徵收.地政士執業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zoning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也說明: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特定農業,一般農業、工業、鄉村、森林、山坡地保育、風景、特定專用等使用區;並依各區使用性質,編定為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出色文化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 陳玫真所指導 黃詩涵的 歷史建築活化使用策略之研究 (2021),提出特定專用區定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深度訪談法。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設計學博士學位學程 黃承令所指導 何黛雯的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學、歷史場所、場所精神、空間意識、文化地理學、文化地理學的重點而找出了 特定專用區定義的解答。

最後網站都市計畫書法規命令資訊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則補充:修訂臺北市信義計畫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 另建築物於89年8月25日前變更為特定業務區申請開發建築者,其變更使用為非住宅使用之同層及同層以下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特定專用區定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百年街屋:最興盛時代的燦爛動人建築,從迪化街看台灣發展縮影

為了解決特定專用區定義的問題,作者李東明 這樣論述:

  歡迎光臨時光街屋建築博物館,   走在這條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沉浸一磚一瓦背後的故事   【走訪街屋建築的博物館】   ◆街屋常常走,但你知道傳統街屋如何形成?又有何特徵嗎?   ◆迪化街從清代到戰後,街道發生了什麼變化?才成就今天的樣貌!   ◆閩南、洋樓、巴洛克式,各種建築樣式一次看清楚!   台灣的經濟在一九七〇年代開始急劇地發展,也大大地改變了各地歷史聚落的樣貌,除了迪化街等著名的傳統聚落之外。在迪化街,各類街屋建築群聚一堂,山牆上五花八門的裝飾,貫穿整條街道的亭仔腳,石材裝飾的巴洛克洋館,以及古色古香的閩南房屋,宛如街屋建築的博物館!   而這些迪化街街屋建築是如何形成

的?它們有什麼歷史過程?又分布在哪裡?藉由實地調查加以解釋表明,並針對每一種街屋樣式的變遷過程,以及形成的背景加以分析,更進一步將街屋建築的保存所產生之問題加以探討。   迪化街位在台北市的中心地帶,自清代開港以來,歷經日治時期、國民政府播遷來台,都是台北、台灣的經濟中心地,可說是台灣建築史的縮影。透過認識迪化街街屋,以全新的視點來看待歷史性的街屋建築,或許能對文化資產的保存再生提供另一種思維。再次走訪這條你熟悉又陌生的街道,看見迪化街一磚一瓦的建築故事! 名人推薦   丘如華 台灣保存之母   李乾朗 台灣古蹟大師   吳寶田 麗寶集團董事長   吳光庭 清華大學講座教授   林崇傑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局長   林經甫 時尚老人   周錫瑋 前台北縣長   周奕成 世代街區   邱英浩 台北市立大學校長   柯文哲 台北市市長   洪孟啟 前文化部部長   范巽綠 監察院監察委員   唐彥博 中國科技大學校長   陳啟仁 高雄大學副校長   陳郁秀 公廣集團董事長   蔣理容 蔣渭水基金會   閻亞寧 中國科技大學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主任   龔書章 交通大學教授   波多野純 前日本工業大學校長   【一致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歷史建築活化使用策略之研究

為了解決特定專用區定義的問題,作者黃詩涵 這樣論述:

歷史建築以永續建築的另一種形式存在於我們身邊,老舊的歷史建築,保存後若無妥善經營管理,將會再度閒置,除了保存建築物本體,如何再利用歷史建築,對於歷史建築物未來的使用情形、活動設想及空間設計手法需如何規劃。 本研究目標為探討歷史建築的定義、活化再利用及保存價值,並研究實際案例。研究方法為探討歷史建築及再利用相關法規、文獻收集,歷史建築再利用之價值分析,再以實際個案做資料收集研究,並對案例經營者做深度訪談。 依據資料及訪談內容,對個案空間手法及空間策略分析,探討歷史價值、科學價值、美學價值、經濟價值、教育價值五個面向,提出研究結果及建議,一、建立起歷史風貌區域發展,二

、審查流程明確條列式規範,三、期許各歷史建築再利用皆可成為重要之歷史意涵。 給予未來有意願進行相關研究及歷史建物活化再利用借鏡,賦予歷史建築有新生命,再創建築活化可能。

土地法實用:地稅.徵收.地政士執業

為了解決特定專用區定義的問題,作者李永然,林永汀 這樣論述:

  深究不動產議題之中,最為根本即屬土地法,若想認識並進入房地產等相關行業,更不能不了解其各種規定,尤其土地法攸關一國之土地政策,其往往左右了國家的經濟發展,由此便可知曉土地法的重要性。本書以土地法為主軸,依照土地法脈絡,詳論土地法後二編即土地稅、土地徵收之規定及地政士執業應注意事項,再引用相關法規佐證。提供民眾與從事土地相關行業人士對土地法規定、運用的參考依據。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為了解決特定專用區定義的問題,作者何黛雯 這樣論述:

本文探討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如何被人們所理解,如何透過空間敘事的方法,作為意義的創造,進而成為理解文化資產的取徑。文化資產作為敘事的文本(text)或事件(event)的見證,事件往往發生於特定空間與時間之中,為歷史敘事中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方法取向,作為解釋或理解事件的特殊方式。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討論亦關乎保存價值特徵的詮釋與呈現,以及場所精神(Genius Loci)的意義述說。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以敘事視為詮釋的方法,作為一種行動或再現,意義透過主體意識的視域開展得以體會,而當主體意識進行敘事的表述,也如同濾鏡般的再現或詮釋所謂真實的探究。本文考察臺灣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實務上,對於文化資

產所在的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與真實性保存觀念的時勢問題。在城市現代化過程的徵候,重新觀看文化資產空間作為社會產物以及使用價值,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透過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歷史書寫詮釋,以助於文化資產的理解與保存。而在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將論及如何透過空間的再現來創造意義,空間的敘事與空間的設計生產作為地方創造的方法。研究方法主要以文獻史料收集、實地田野觀察、測繪與深度口述歷史訪談以建構空間敘事文本內容,包括:實存空間敘事文本、歷史空間敘事文本、行動空間敘事文本,以及經驗空間敘事文本的建構,透過言談分析與敘事研究的方法進行空間敘事的工作,敘事也視為文化社會行動,主體經驗生產與自

我教習的過程。本研究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學,包括: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特徵與意義創造;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文化資產詮釋行動與地方創造,透過文獻理論評析到實務經驗的案例樣本研究,探討論述與實踐之間的困境與契機。研究結論:首先透過空間敘事研究多樣文本內容的研究,作為理解文化資產生命的取徑,強調歷史場所「存在」的重要,透過人地共生的關懷,文化資產保存的行動、參與、詮釋與實踐的過程,共譜文化資產空間的生命敘事。第二,強調在地參與的詮釋行動,開展以人為本的永續實踐,進而由物質性保存轉向文化社會理解,參與在地行動的強調,有助於文化價值與當代重新連結,以共創未來,以場域脈絡性的保存思維,落

實文化保存於民眾生活之中,亦為文化資產從再利用到再生活化的期待。第三,藉由空間敘事的詮釋行動,作為主體經驗生產與社會自我教習場域,經由社會力的啟動到再社會化的體現,透過文化資產價值特徵的指認與共同經驗的再生產,以再塑地方感,亦即經由再社會化過程,導引出文化資產對於城市公民的意義,並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作為中介文化空間治理分析模型與文化資產敘事空間設計的詮釋內容與方法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