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懷孕之權益事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另外網站桃園全國首創設外籍婦幼諮詢中心提供懷孕移工諮詢安置保障母嬰也說明:在諮詢服務方面,勞動局設置多國語言諮詢服務專線(03-2522522),提供法令問題諮詢,以及醫療、生育、育兒、後續工作協助、返國等諮詢事項及後續關懷。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李玉春所指導 游劍鳴的 我國外籍勞工政策之研究 (2018),提出移工懷孕之權益事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籍勞工、外勞權益、轉換雇主、直接聘僱。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外事警察研究所 陳明傳所指導 曾琦的 我國外籍配偶家庭團聚管理之研究 (2006),提出因為有 外籍配偶(foreign spouse)、家庭團聚(family reunification)、面談(interview)、移民(immigration)的重點而找出了 移工懷孕之權益事項的解答。

最後網站108.11.19 勞動部首次訂定「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 協助雇主 ...則補充:【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十九日臺北報導】針對行政院對外籍移工生育之非本國籍子女(黑戶寶寶)基本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勞動部雖認為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有性別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移工懷孕之權益事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外籍勞工政策之研究

為了解決移工懷孕之權益事項的問題,作者游劍鳴 這樣論述:

隨著我國產業結構改變、服務業急速成長、教育水準提升、工作價值觀念改變及人口結構老化等因素影響,致使基層勞動力短缺,傳統產業面臨缺工的困境。為因應勞動力短缺問題,我國自1989年開始自泰國、菲律賓、印尼、越南、馬來西亞與蒙古等國引進外籍勞工,以解決傳統產業勞動力不足之問題,而截至2017年底,我國外籍勞工人數已達67萬人之多,儼然成為我國基礎勞動市場不可或缺的勞動力來源,但因為受到許多不合理的對待,其在我國依然是屬於弱勢的族群。 本文內容主要分為六章,第一章緒論,說明本文的研究背景、動機、目的、方法與範圍;第二章主要說明我國外籍勞工政策引進的背景、政策歷程及進用現況;第三章則是整

理德國、新加坡、韓國及日本等國相關外籍勞工政策及管理制度;第四章說明我國外籍勞工之聘僱及管理法制;第五章探討外籍勞工在我國法制上應有之基本權益保障;第六章為建議與結論。 本文希望藉由暸解我國與其他各國相關外籍勞工政策與管理制度,藉以檢視我國外籍勞工政策的管理措施及問題,期望可以對現行外籍勞工相關法制提出適當的建議。

我國外籍配偶家庭團聚管理之研究

為了解決移工懷孕之權益事項的問題,作者曾琦 這樣論述:

家庭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組織,而婚姻則是組織家庭的基礎。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第16條即規定婚姻與家庭應受社會及國家保護,其基本人權性質,亦不斷在國際法及憲法中受到確認與保障。而由家庭權衍生的家庭團聚權,亦獲得國際條約及我國憲法認肯,屬於不分本國人與外國人皆享有的基本人權。但即使是身為本國國民之外籍配偶,其家庭團聚仍會因各國移民政策及考量國家安全、國家利益等問題,受到移民法規之限制。本文以美國、加拿大對其公民之外籍配偶家庭團聚管理,作為我國借鏡,兩國不論在政策、或入境、遣送程序及救濟措施等立法規範,皆加入家庭團聚權益之考量。為

防止家庭團聚權遭濫用,美國立專法防制「假結婚」;加拿大則以經濟擔保制度防止假結婚及減少國家負擔,值得學習參考。以協助家庭團聚角度以觀,我國目前尚未制定明確之移民政策,現行移民法制有許多不利家庭團聚的缺失,導致外籍配偶居留權並未獲得保障。實務上雖已有變通之道,但經實地訪談研究得知,我國不論在移民法令宣導、婚姻面談審查、婚姻媒合管理、境內居留查察、驅逐或遣返事由、外籍配偶在台生活適應等方面,移民法制與主管機關未能及時反映現況,全盤顧及外籍配偶家庭團聚之權益。為維護外籍配偶人權,我國政府應儘速修訂移民相關法規,以落實我國外籍配偶人權保障,給予我國數萬外籍配偶家庭和諧與安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