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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也說明:公文用字應正確精準。例如:「會議紀錄」不應書寫成「會議記錄」;「施政計畫」 ... 法律統一用字表(中華民國62 年3 月13 日立法院﹝第1 屆﹞第51 會期第5 次.

最後網站記錄表還是紀錄表 - Dehlicast則補充:A36:1.根據現行「法律統一用字表」,凡當動詞用「記錄」,當名詞用「紀錄」。 2.若需更進一步之訊息,煩請您洽詢國立編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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