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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劉連煜所指導 呂學佳的 低面額股及無面額股之法律問題研究-從 2018 年公司法修法引進無面額股制度出發 (2021),提出股票面額變更意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面額股、無面額股、低面額股、資本制度、實收資本額、資本公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洪令家所指導 林照智的 由股東平等原則論特別股之界限 (2020),提出因為有 特別股、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股東平等原則、控制股東與少數股東、雙層股權結構、控制權強化機制、股權規劃、章程自治的重點而找出了 股票面額變更意義的解答。

最後網站股份拆分_什麼是股票分割則補充:1,什麼是股票分割將一股面額較高的股票交換成若乾股股票面額較低股票的行為. ... 但這微不足道的股份仍然具有公司法意義上的權益和權利。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股票面額變更意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司法學霸筆記書

為了解決股票面額變更意義的問題,作者林予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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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公司法,奠定良好基礎。     (三)爭點限時通:重要爭點特別以「爭點限時通」標註,迅速掌握考情趨勢!     (四)條文與實務見解導讀:書中法條與實務見解盡可能附上原文,並以黑體字方式導讀條文或實務見解的關鍵字句。     (五)筆者的話:作者以「筆者的話」專欄補充與各段內容相關的實務現況或有趣故事,讓讀者在閱讀之餘能加深記憶。     (六)有題有真相:每段重點講授完畢皆附上重要考題,包含歷屆司律、台大法研所考題與筆者自擬題,立即檢視學習效果。     (七)學說見解新穎:本書引用當今權威學者的精華之作,若能透過本書對之有初步理解,在拜讀原典時更能事半功倍、融會貫通。

低面額股及無面額股之法律問題研究-從 2018 年公司法修法引進無面額股制度出發

為了解決股票面額變更意義的問題,作者呂學佳 這樣論述:

我國公司法於2018年修正後,開放股份有限公司自面額股或無面額股制度中擇一採行。若我國公司發行無面額股,公司所收取之股份發行對價將全數列入資本,與面額股制度中區分面額與發行溢價,分別列帳於資本與資本公積大不相同,不僅影響我國的資本制度,也進而對會計與稅務領域產生衝擊。為緩和低面額股及無面額股在我國現行制度的不一致,本文提出以下建議,以供有關機關參酌。為充分發揮無面額股之優勢,本文主張開放公開發行公司亦可轉換為無面額股制度,使所有公司均得擇一發行面額股或無面額股;同時允許採用無面額股制度之公司於增資或減資時,可無庸增發或削減已發行的股份。也為因應二制度間對資本與資本公積認列差異,本文建議針對「

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以及「強制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標準上,應以「實收資本額加計發行溢價之資本公積」替代「實收資本額」;並且為平衡實務需求並避免投資人誤解,建議針對公積配發現金的程序應予修訂並比照減資程序為之。

由股東平等原則論特別股之界限

為了解決股票面額變更意義的問題,作者林照智 這樣論述:

回顧我國公司法百年以來的發展,公司得發行特別股的種類愈來愈多元,在近十年內更係快速成長,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及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在民國104年及107年的修法後正式出現於我國資本市場上,顯示我國在近年來修法賦予企業自治之立法目的。 特別股的應用除了最基本的籌資目的外,在新創事業的股權規劃中也扮演重要的角色,至於家族企業在設計家族傳承計畫時也能看到特別股的應用,此外,在國外上市公司常見以雙層股權結構作為控制權強化機制,或在面臨敵意併購時採取防禦措施,都有賴於特別股的發行與設計。隨著我國開放更多種類的特別股,其應用將愈來愈廣泛與頻繁,這顯示特別股的議題會愈來愈重要。 公司藉由發行複數

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或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達成上述目的,並讓特別股股東掌控公司控制權,有可能造成特別股股東濫用控制權壓迫普通股股東的情形,因此這三種特別股的發行與公司治理中保障少數股東的精神可能產生衝突,故本文將以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黃金股及當選一定董監席次特別股為討論核心,並試著以股東平等原則探討這三種特別股的界限。 本文除了介紹特別股的發展與基本概念,從股東平等原則出發說明特別股的應用與衝突,最後討論我國實務上對於特別股的應用與分析特別股在維持公司治理下應該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