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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StephenJohnson寫的 數位時代的智慧財產權指南:知識經濟時代必修!利用智慧財產精準布局,打造企業獲利、競爭優勢的決勝關鍵 和施政源的 軟體專案管理的7道難題:新創時代下的策略思維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樂園 和法意-亼富科技所出版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專利研究所 劉國讚所指導 呂紹君的 開放原始碼軟體之競爭法問題研究 (2013),提出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開放原始碼軟體、商業模式、授權條款、公平交易法、相對市場優勢地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農業經濟學系 劉欽泉所指導 陳慧秋的 流域用水管理與配水誘因機制之研究--以桃園農田水利會為例 (2000),提出因為有 水資源、流域用水管理機構、農田水利會、委託代理理論、誘因機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數位時代的智慧財產權指南:知識經濟時代必修!利用智慧財產精準布局,打造企業獲利、競爭優勢的決勝關鍵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的問題,作者StephenJohnson 這樣論述:

智慧財產權是企業競爭的武器,當你的競爭對手懂,你卻不懂, 這本書告訴你,你將落入競爭困境!   為什麼Google圖書掃描並複製了數百萬本書籍,不算侵權,但美國新創公司Acrco的網路串流傳輸電視內容服務,最後卻惹上麻煩,官司不但敗訴還破產,這兩者的差別在哪?   為什麼有時候用營業秘密當作競爭障礙,反而比較有利?   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 IP)通常是公司最有價值的資產,僅僅在美國,智慧財產大約就占了GDP的5兆美元,它涵蓋專利、商標、網域名稱、著作權、設計權和營業祕密。   2012年,《金融時報》在文章中描述:「現今美國從國外收取的權利金和授

權費,幾乎和農產品出口總額一樣多。」   正因為智慧財產資產是許多公司的價值所在,也是競爭優勢的基礎,因此智慧財產已經是商業人士、投資者繞不開的重要議題。本書是全方位的智慧財產實用指南,帶你完整了解商業人士必備的智慧財產知識。   ◎為什麼智慧財產被許多企業視為競爭武器?   ●專利擁有極高的價值   →2013年,微軟僅靠著三星(Samsung)的安卓手機銷售,就獲得10億美元的專利權利金!   ●利用「營業秘密」作為競爭障礙、保護發明   →企業花費大筆資金研發的技術或產品,除了可申請專利保護外,還可利用營業秘密來保護。這是因為申請專利後,必須公開發明內容,為避免競爭對手抄襲或模仿,

利用營業秘密保護更有利。   ●設計權可與其他保護形式的智慧財產構成一個「保護組合」   實用性物品通常不受著作權保護,設計權正好可以補足此一空白。   ◎如何利用智慧財產當作競爭障礙?   專利、商標、著作權、設計權、營業秘密都可以用來當作進入障礙;例如,使用專利對抗山寨品、使用著作權對抗盜版內容等。   ◎智慧財產如何為企業帶來收益?   企業透過以下三種方式取得收益:授權以取得授權金、透過訴訟取得損害賠償、出售智慧財產。   《數位時代的智慧財產權指南》全面闡述何謂智慧財產權,並依序說明專利、商標、著作權、設計權、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完整解析實務上會碰到的問題,並提出實用建議以及

如何勝出的執行策略。 本書特色   ★最全面的智慧財產權指南   ★智慧財產權注意要點與策略考量快速摘要   ★援引智慧財產權的國外實際判例、案例,解析智慧財產權 名人推薦   宋皇志  國立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所長   熊誦梅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 法律科技創新服務負責人

開放原始碼軟體之競爭法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的問題,作者呂紹君 這樣論述:

  本文係在探討開放原始碼軟體可能或既已產生之競爭法問題。由於開放原始碼軟體流通性高、發展快速,其市場規模之強大,已超乎眾人預想,故本文於第二章就開放原始碼的定義進行說明,描述與市場與商業高度相關的「開放原始碼」派和強調對於自身程式碼的掌控自由的「自由軟體」派理念上的定義差異。又本文選擇使用「開放原始碼」一詞,故針對開放原始碼的要件做整理和說明。而後介紹現今開放原始碼在業界實務上主要的技術應用方式和種類內容,最後介紹開放原始碼的商業模式,此處將說明商業模式的不同分類方式。  第三章介紹開放原始碼與市場之間的互動,說明授權條款的分類方式,並介紹數種常見和常被採用的授權條款內容及其意涵,而後帶出

授權模式之下,開放原始碼與智慧財產權如何產生關聯,簡述它們接觸後產生的著作權定性和著作權濫用等著作權爭議,並舉著作權濫用的三個美國有名個案為例,最後描述軟體專利和專利侵權等專利權爭議。第四章首先列出美國與歐盟競爭法上相關條文內涵,分析美國休曼反托拉斯法、美國克萊登法以及歐體條約第101條與第102條的立法背景與重點意義,進一步介紹開放原始碼軟體在實務上發生的案例,後分別就上述案件的事實、爭點和判決結果與現狀等進行整理和說明,並於最後小結點出案例所引發的競爭法問題。  又,因我國對於開放原始碼軟體之競爭法問題的討論係非多數,然國外已有相當規模之討論,故於第五章首先整理前述案例問題點並個別評析。而

因為界定開放原始碼在市場上的定位係屬必要,故繼續進一步引用德國競爭法理論闡述開放原始碼於市場之地位,說明開放原始碼環境適用相對市場強勢事業以及相對性理論的情形,而後針對政令決策者和企業提出可能可以採行的因應方式。最後於第六章提出本文整體結論。

軟體專案管理的7道難題:新創時代下的策略思維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的問題,作者施政源 這樣論述:

  「替人著想,又要為大局考量!」是我終身奉行的一句話。——寓意科技執行長 施政源   軟體的產線與「人」息息相關!客戶是人,開發者是人,業務、客服都是人……以前硬體公司思考的是賣量,現今軟體的銷售模式著重在終端服務,因此替每個人的需求服務絕對是優先考量點!   近幾年,網頁框架的更新速度超快,軟體創造的生態系與硬體相較,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早期的PM知識在軟體世界已經大幅改變了,這也是我們需要研究怎麼管理的原因之所在!但市面上針對「軟體專案管理」為主題書寫的專書不多;即使有,也像教科書硬式教條般讓人不想翻閱,遑論對此領域產生興趣想進一步熱情投入。   本書作者以7年級資訊新秀之姿

,投入軟體技術開發新創產業行列。創業近10年以來,他以資訊管理學為基礎,結合資訊人及文人書寫特質,樂於將自身所見所聞所經歷、化為文字與同行業界分享。2012年,他與好友創立寓意科技至今,以外包方式輔以系統化管理,長期與上百位工程師合作,並專擅培養直接與客戶溝通的PM。書中從7道軟體專案管理的難題切入,精心提煉出一道道新創時代的策略思維,不僅是一本菜鳥PM的入門教戰守則,也是一部資深PM進階思考的啟蒙書! 本書特色   看完本書,你可以:   ◎釐清產品與專案經理有何不同   ◎練就專案管理見招拆招的心法   ◎洞悉軟體世界的人性管理模式   ◎了解潛在風險與成本營收比例   名人推薦  

 Ben Cheng  香港知名技術研發公司Oursky創辦人   游舒帆  商業思維傳教士   黃文怡  PTT創業板板主   (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流域用水管理與配水誘因機制之研究--以桃園農田水利會為例

為了解決自由軟體開源軟體差別的問題,作者陳慧秋 這樣論述:

摘要 國內水資源利用的最大癥結在於「不患寡而患不均」,有鑑於國內水權移轉制度遲遲無法落實,以致水資源一直無法做合理及有效分配及利用,本文歸納其主要癥結在於政府執行成本過高之故。以台灣目前的軟硬體水利設施而言,欲執行水資源合理分配,政府必將負擔龐大的水資源重分配的執行成本,故政府目前可謂是徒有原水所有權,而無法發揮其立法上所賦予的權利與機能。 本文嚐試建立「流域用水管理機構」的僱傭機制,以經濟面的考量為著眼點,利用誘因設計將握有大部份原水使用權的農田水利會納入該配水機構扮演「代理人」的角色,期能在不增加政府執行成本及農田水利會營運成本的負擔下,

以現有的設施發揮其配水機能,進而提供代理機構足夠的誘因,引發改善輸水損失、增加農塘蓄水量或加強監督用水人的引水量等機能,藉此非但能合理分配用水需求,更能進一步刺激提高原水供給的動力,主動增加原水供給,順利解決水資源移用的種種問題。 文中基於不增加政府執行成本的前提下,設立「流域用水管理機構」解決目前水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並進一步以「委託─代理」的觀點討論水資源的經營,將政府部門、配水機制及用水標的部門間的最大化目標一併考量,兼顧各部門的互動關係;另考量將政府的執行成本與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內部化,本文期能藉此方法進行模型建立與實證研究以供參考,並以桃園農田水利會做為實證

個案,以瞭解委託農田水利會配水之經濟可行性。以下茲將本文重要研究結果臚列如下: 一、設置「流域用水管理機構」委託農田水利會配水具經濟可行性 設置「流域用水管理機構」以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的前提,由流域間各用水供需團體以經費自籌的管理方式籌措經費,一方面減緩政府財政負擔,使執行成本內部化,再方面藉由流域間各用水團體間自由協調用水移轉,以減少水資源調配所引起的協商及經濟成本的確可達到預期目標。 二、與台灣水資源經理策略具相輔性 就經濟部水利處近期發表的水資源運用經理策略的適切性而言,亦證明近年來水利處之水

資源基本策略已修正為調度管理為先,且以改善現有設施為次,就改善現有設施的方法中,近期逐漸推廣「配合農業土地規劃及利用整合,廣設農塘增加枯水期可用水源」及「現有輸配水設施之維護及老舊管線之汰舊換新以提昇輸水效率並減少損失」的觀念及做法,以及運用電腦資訊作業、地理資訊系統及衛星遙測技術等科學方法,發展現代化之農田水利管理方法,建立完整確實之農田水利水文資訊資料,對水利會更能激勵其管理努力的誘因。 三、與台灣當前水價政策具相容性 1999年內政部營建署向行政院提報「合理水價調整機制建議方案」草案,計畫逐年調高民生用水水價,以反應自來水公司的投資報酬率,

依本文實證模型的推論,調高水價政策將直接提高農田水利會分享配水利得的份額,以提高農田水利會之收入,的確能間接激勵水利會提高配水技術(軟體)的努力水準,並增強水利會注重貯水池或灌溉設施的維護(硬體),期能達到開源及節流雙重效果以增加期望收入 四、審慎考量農田水利會多角化業務之放寬標準及經營範圍 農田水利會為提高資源效益,需不斷改善灌溉排水設施技術,各種費用相當浩繁,單靠政府補助會費收入難以支應,故農田水利會除配合政府農業政策,爭取政府補助外,多半靠積極處分業務上不需保留之廢圳路用地,分別出售以充裕營運資金,故目前農田水利會財產收入乃在事業收入中占相

當之比例,未來如何以企業管理精神,以多角化經營方式,求取高度之投資效益,是農田水利會目前積極努力籌措財源的方向。 但未來農田水利會因多角化經營之財務收入愈高,代表灌溉節餘水利用的機會成本也就愈高,就本文用水移轉的立場,誘因契約的固定支付額將愈龐大,這對政府部而言,將會造成部門間用水移轉愈不易。據此,相關單位就開放農田水利會多角化經營策略或法令規章應更審慎考量其放寬的範圍與標準,避免過於鬆綁,否則將促使農田水利設施及用地急速變更,將導致更龐大的無謂損失。 五、考量更多訊息的契約更具激勵效果 透過前面幾點的推論,若僅委託水

利會執行「原水調配」單項業務時,只要誘因足夠,預期水利會反而能同時兼顧原水調配技術改善及設施維修養護的業務。但委託人如何提高足夠誘因,誘使代理人努力維修養護設施,並有動機增加農塘貯水呢?本文認為未來可思考如何搭配「誘因」契約,可激勵水利會配水事宜。 文中亦證明在契約當中,加以考量水資源供給量的變化對與水利會利潤的影響,均會提高農田水利會可分享的配水利得之份額,繼而增加水利會管理努力之誘因,故考量更多訊息的契約更具激勵效果,這是提供相關單位在研擬誘因契約應注意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