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另外網站臺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費支給標準及管制要點也說明:審核,不得浮濫,如有虛報,一經查明,應嚴予議處。 四、各單位如確因業務等特別繁忙,必須 ...

國立臺東大學 進修部公共與文化事務碩士專班(假日) 李玉芬所指導 王榮吉的 海巡組織軍警文職並用問題與影響之研究-以臺東地區海巡組織為例 (2020),提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巡組織、人事多元化、公平理論、同工不同酬。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盧映潔所指導 張維哲的 我國法警體制現況與興革 (2019),提出因為有 法警、員額配置、考訓制度、應勤裝備、值班、加班、補休、勞動權益、過勞、法警職權行使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的解答。

最後網站函釋新訊-有關技工、工友之工程獎金得否列入加班費則補充:有關技工、工友之工程獎金得否列入加班費、未休假加班費計支疑義 ... 年08 月16 日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法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2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海巡組織軍警文職並用問題與影響之研究-以臺東地區海巡組織為例

為了解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的問題,作者王榮吉 這樣論述:

我國政府機關組織成員身份以單一身份為主,例如國防機關以軍職為主、警察機關以警察為主、一般公務機關則以文職人員為主。如海巡機關這般軍、警、文職、關務人員均存在一定比例之組織在我國政府機關中則甚為特殊。本研究以臺東地區海巡組織為主要研究對象,以文獻分析法、深度訪談法及田野調查法等方式蒐集研究相關資料,透過三角檢證法驗證資料之可靠性、真實性,提高其研究效度。並藉由深度訪談臺東地區資深軍、警、文職人員,探究海巡組織成員身份多元化對組織之影響。本硏究目的有四:(一)釐清臺東地區海巡組織變革前後成員身份的差異。(二)探討臺東地區海巡組織成員身份多元造成的問題與影響。(三)分析現行法制値得檢討的地方。(四

)根據硏究發現提出改善身份多元性問題之策略。臺東地區海巡機關與單位,內部人員有軍、警、文職,福利待遇所依據之法規不相同,工作模式與文化亦互有差異。透過本研究發現身份多元,主要影響在「同工不同酬」、「陞職制度不同」、「遷調制度不同」、「養成教育觀念與取才管道不同」等四個層面。改善的建議策略包括「陞職人員比例固定化」、「建立跨內部機關統調機制」、「強化人力多元化管理」、「訂定統一之海巡人事管理制度」、「取才管道單一化」等,以期改善人事多元化所造成的問題。

我國法警體制現況與興革

為了解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的問題,作者張維哲 這樣論述:

臺灣法警於現今執行勤務上所面臨的困境包括:第一、法警人力不足及分配不均引發勤務執行上之困難,除難以遵循相關戒護規定外,勤務超載對法警身心上的負擔及人員高流動率之問題亦接踵而至。伴隨深夜不訊問制度、提審制度及國民參審制等法制變革,對法警勤務負荷上無疑雪上加霜。第二、法警對民眾之安檢、人犯之搜身、警械之使用及法庭秩序之維持等干預權行使尚未法制化下的問題,在人權意識高漲的時代,往往導致法警於執法上備受挑戰、力有未逮。第三、法警考訓制度上之缺失、執勤裝備之不足及部分不合時宜之法警戒具使用上的規定,亦誠屬重要且應予檢討之範疇。 另一方面,法警之勞動權益問題也長期受到忽視,包括:第一、民國

107年10月1日以前,司法院為規避法警工時補償與過勞之問題,長期將法警於上班時間以外之值勤視為「值班」,規避加班費之給予。經過台灣法警工會及各方的努力下,才促使司法院提出「值班新制」,法警從請領值班費,到兼採領取加班費及給予補休以為工時補償。然而新制運行下,除未確實解決舊制過勞之問題外,減縮支給加班費、強制給予補休假,除適法性顯有疑義外,仍難謂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所謂「相當之補償」。第二、法警之一般加班時數不足、專案加班請領範圍受限,也是未來制度改革上之重點。 是以,針對上述議題本文試圖在立法論及實務運作面上提出相關建議。立法論上包括:第一、修法簡化法警勤務,按現行法警勤務性質分

別委託民間辦理、回歸院外司法警察行使,甚至直接免除非法警本職之工作,以有效運用現有法警人力。第二、未來於法警員額配置上,應綜合各法院之案件量、院區面積及轄下簡易庭設置數量等客觀因素,而非僅以法官人數配置比例作為法警人力配置之唯一考量,以解決長期以來法警人力配置不均之問題。第三、對於法警行使公權力可能干預人民基本權利之行為,制定法警職權行使法,杜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所產生之爭議。第四、針對法警之考訓制度、應勤裝備之調整、延誤開庭處罰機制之創設及修正法警使用戒具要點部分條文,提升法警之執法品質。第五、在法警之勞動權益上,一方面研議法警之值勤新制,給予加班人員自由選擇請領加班費或選擇補休,並透過公開透

明之備勤休息機制,減緩法警過勞的問題。另一方面探討法警覈實領取加班費之可行性。實務運作面上之建議,包括第一、運用科技設備輔助戒護管理。第二、透過電子卷證之推廣、審判筆錄記載要旨之落實及人犯庭期之優先排列,以提升司法效率。 最後,本文期許透過本篇論文之討論,加上統整、分析各受訪者之意見,積極喚醒政府對法警議題之重視,適時予以回應,進而建立較為公平、合理之法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