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高師大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鄧毓浩所指導 陳婕宜的 中學服務學習方案融入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學習成效之研究 (2015),提出課外活動組高師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服務學習、學習成效、綜合領域。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社會發展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信行所指導 黃佳平的 日出天未亮—1990年代以來台灣的大學學生自治作為一種霸權計畫 (2010),提出因為有 學生自治、學生運動、文化霸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課外活動組高師大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課外活動組高師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中學服務學習方案融入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學習成效之研究

為了解決課外活動組高師大的問題,作者陳婕宜 這樣論述:

本研究目的在於了解「中學服務學習方案融入國中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對國中八年級學生服務學習的學習成效之研究。美國中學服務學習已行之有年,蔚為學校教育趨勢指標,學校針對不同年級設計適合且多元的課程,並與所居住之社區結合,達到服務與學習名實相符之效。因此,藉由參考美國中學服務學習課程的內涵與實施方案,對其現況與推動模式作探討。透過研究收集相關資料,設計出適合國中八年級之服務學習課程,以提升學生服務學習之學習成效。本研究由任教學校之八年級班級中選出四個班級,兩個班級為實驗組,兩另兩個班級為對照組,學生人數皆為男生17人,女生18人。實驗組學生施行六周「中學服務學習方案融入國中綜合活動領域課程」,對照組

學生則進行學校原課程計畫中設計之服務學習課程。於課程前進行前測,結束時施行後測,以了解學生對服務學習學習成效之轉變。最後,將教學成果量化分析,並觀察各週教學狀況,透過反思與回饋,提出具體而更有效的服務學習方式融入課程之中。

日出天未亮—1990年代以來台灣的大學學生自治作為一種霸權計畫

為了解決課外活動組高師大的問題,作者黃佳平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台灣師範大學第十五屆學生會為例,藉由葛蘭西的文化霸權,說明為何台灣的大學學生自治,自一九九零年代以來透過大學法修法、大法官釋憲等制度保障後,卻同時有著學生參與率降低,被學生認為無法保障學生權益等問題。 藉由對台灣學生自治制度化的歷史考察、我自己於求學階段在社運組織工作的經驗,以及台灣師大第十五屆學生會在學生自治工作上的實踐,本研究發現看似以法律保障而逐步健全的學生自治組織,實際上是以菁英主義的學生政府作為其意識型態與組織樣貌,導致學生群體在校園中的學生參與,被限縮到僅有校方承認的學生自治組織,才具有學生自治的合法性。而學生群體由於處於校園統治階級的文化霸權下,自以為只要弄懂會議

規則、相關法令,就可以理性地與校方進行平等對話。但在校園內師生間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下,這種和平理性的對話機會必須等待教師與行政官僚的「施捨」。同時,法律保障只能處理學生自治的技術問題。忽略了,大學校園作為資本主義國家,資產階級文化霸權生產的核心部門,校園內的「學生自治」不過是其文化霸權的一環。 因此,本研究認為,大學學生自治要突破當前無力與校方對抗的局面,學生群體必須捨棄學生自治的菁英主義,形成校園中的有機知識份子,不斷地在校園中的各個陣地內就地戰鬥,奪取學生自治的文化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