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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公羽,溫拿,追夢綠寫的 文章必考焦點:商事法(公司、證交、保險) 和呂秋遠的 噬罪人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陸、證券犯罪 - 法務部調查局也說明:內線交易 、市場操縱、證券詐欺及掏空資產 ... 股票後,將出售股票所得股款,先移轉至其他帳戶,再轉回本人帳戶。 相關法規:. 證券交易法。 【資料來源:本局案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三采所出版 。

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 郭土木所指導 韓檾遠的 論證券市場內線交易豁免條款之研究 (2021),提出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證券市場、內線交易、安全港條款、Rule10b-5、Rule10b5-1(c)、市場濫用指令、市場濫用條例、德國證券交易法。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 郭土木所指導 周玥的 美國及兩岸內線交易制度之主體範圍比較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證券市場、內線交易、資訊平等理論、信賴關係理論、私取理論的重點而找出了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人是否為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之規範主體 - 月旦知識庫則補充:郭大維,,內線交易,內部人,證券交易法,X上市公司為籌措擴廠所需資金,乃向Y銀行貸款新臺幣10億元,並約定應於2015,月旦知識庫,整合十大資料庫交叉檢索搜尋,是法律學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文章必考焦點:商事法(公司、證交、保險)

為了解決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的問題,作者公羽,溫拿,追夢綠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本書特色在於收錄近幾年各校老師的期刊論文、判決評析,並加以主題式歸納,而內容則嘗試用爭點討論的方式將繁雜的文章簡化成爭點讓考生理解,並延伸整理類似爭點、相關學說、修法建議等,另附有考古題併同複習,讓讀者不再畏懼商事法文章的突襲,能夠快速在茫茫考海中找到應對商事法考科的秘訣。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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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券市場內線交易豁免條款之研究

為了解決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的問題,作者韓檾遠 這樣論述:

於現今世界各國咸認,維護證券市場公平之交易及保障投資人之投資,禁止任何人優先取得市場上影響投資人投資判斷之資訊,乃世界證券法制之最大公約數。凡此,內線交易可謂係國際及國內證券市場上最為常見之情形,而內線交易,又為證券交易法的亟待處理之問題,當不為過。世界各國無一例外。主以刑事制裁,輔以民事賠償,併罰行政制裁亦有之,可見,世界各國對於內線交易之處罰量能,不可謂不重,因此,於內線交易應被處罰之思潮下,假若行為人不小心觸犯內線交易的紅線,則有被處以重刑度之可能,及面臨民事賠償或行政制裁之規範。 為因應金融市場之活絡暨保障投資人交易的衡平性,在此情形下,安全港條款因運而生,其係證券法制上為使行

為人免於受內線交易訴追之一個保身符,可以使原應被刑事訴追之被告,不被訴追及審判機關處以重刑之可能。爰此,一方面欲維護證券市場之交易公平,另方面又兼顧行為人不被內線交易訴追,其間之衡平乃本論文研究重點之所在。

噬罪人

為了解決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的問題,作者呂秋遠 這樣論述:

或許,我只是個噬罪人,每天吞噬著別人的罪惡維生而已……   有形的責罰,是否真能撫慰悲痛憤恨的心?   無形的責罰,又如何一輩子烙印於加害者之身?   一個立誓的律師,如何能捍衛法律,保有真我與感覺?   法律,不是解決問題的答案,只有人性才是!   台灣版《罪行》真實上演,挖掘人性中黑暗與光明間的模糊地帶!   律師將經歷千人以上的人生為靈感,幻化成一則則屬於台灣的寫實版故事,在追溯人性的本質中,透過故事呈現世間所有凡夫俗子的脆弱、慾望與溫情……藉由律師的社會之眼與正義之心,體會到情理法之間的衝突、糾葛,以及許多人生中無解的難題。   「當我們可以洞察人性的軟弱與自由的可能性,

  我們才能體會身為人的主體性與珍貴性。」 --呂秋遠   很多時候上帝的大手一揮,我們自以為是的成就、   美滿的人生、幸福的一切,從此灰飛湮滅,   我們也不會知道為何命運如此安排。   --   想要把他人塑造成妖魔,自己就必須是天使。   父母對於孩子而言,應該是天使,但是,他們是嗎?   就算是,也是背棄上帝的路西法(Lucifer)而已。   --   他們遞出了撤回告訴狀,十五年來的情感、恩怨,   在那天下午都結束了。但是我一直在想,是什麼樣的力量,   讓她願意接受,十五年、一千萬,換一聲對不起。   --   我始終沒忘記,當事人責怪我的眼神,他趴在桌上的眼淚

。   或許,我只是個噬罪人,每天吞噬著別人的罪惡維生而已。   -- 名家推薦   名作家/名主持人  吳淡如   作家/廣播節目主持人  吳若權   精神科醫師/暢銷作家  鄧惠文 作者簡介 呂秋遠 律師   所有的訴訟都來自人性的悲哀與無奈,而外表嚴肅、內心柔軟的呂律師,總是用同理心去了解每個當事人,讓所有委託人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鼓舞。在臉書所發表的法律故事經常讓粉絲獲得感動與啟示,因此觸發律師出書的意願,希望更多人能藉此更深入的觀照人性,體會人生的無常!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負責人   東吳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   NEWS98 九八法律事務所 廣播

節目主持人   專長: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公司法(股東會議、重整)/稅務法規/勞動法家事法   學歷:   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金融制度、金融危機)   台灣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財務金融組(99級)   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碩士論文:兩岸勞動法比較)   政治大學財稅學系學士   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英國下議院議員MP. Bob Blizzard法案研究員   臉書:請搜尋關鍵字「呂秋遠」 Chapter1.以愛之名                 *阿爸的心肝寶貝          *幸福就是          *可惜不

是你          *在屋簷上跳舞     *明天的我們是陌生人    *標準情人    *昨日夢已遠    *為愛落淚     *我是誰 Chapter2.原  罪 *就叫我孩子    *黑夜以後 *下次不敢    *出走   *城裡的月光    *永遠保護你    *天使之翼     *親親姊妹    *沉默的母親 Chapter3.意外人生            *一場意外     *沒有終點的流浪   *他在那裡   *家 *自欺欺人 *一場遊戲一場夢     *棋子 作者序 法院以外的人生,才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課題   在從事律師工作的生涯中,最令我感動的事情,往往

不是勝訴,而是訴訟以外的人性。   「律師」這個行業,在我的想法中,經常要扮演噬罪人(Die Seele des Bösen)的角色,不是「飾」罪,也不是「拭」罪,而是「噬」罪。從事這個行業的人,必須將當事人的痛苦與罪惡,具體轉化或適用於世俗的法律之中,協助法院使每個人可以適得其分。所謂的「適得其分」,就是讓人世間的秩序恢復應有的道理,而不是勝訴或敗訴。法院裡的正義,許多時候反而不是公平,畢竟法官不是全知全能,是以律師就必須要扮演法官的手腳,讓兩造的當事人可以取得平衡點。這個平衡點,不是為求勝訴不擇手段,而是恢復失衡的人性,畢竟法院以外的人生,才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課題。   這本書的二十

五個小故事,就是在討論人性的問題,其實法律只是附帶的議題而已,這也是為何我把這本書取名為《噬罪人》的原因。所謂的「噬罪人」,是在古老的基督教中擔任特殊職位的神官,他們通過在教堂外舉行某種儀式,赦免那些已經死去的人,洗去他們未懺悔的罪過,允許死去的人不因犯過邪惡而受到懲罰,而噬罪人往往會為了赦免某人的罪過,在必要時犧牲其他人。   律師,乍看之下,確實如此,這些人必須擔任世俗中「洗罪」的功能,在訴訟中必須犧牲對造,取得勝訴,因而洗刷自己當事人的罪,或是澄清自己的立場。然而,在執業生涯中,隨著自己心智年齡不斷成長,人事經歷日漸豐富,發現在所有的訴訟中,我們應該瞭解的問題,其實不是法律,而是人性。

當我們可以洞察人性的軟弱與自由的可能性,我們才能體會身為人的主體性與珍貴性。因此,透過這些故事,我想跟大家分享的觀念,其實不是法律,而是人性。   《噬罪人》所說的故事,都與法律有關,但更多的情節都在人性的觀照。希望大家可以喜歡這些故事,這些故事都是可能發生在你我之間。透過這些不同的小故事,大家更能瞭解人性的光明與黑暗面,明白自己的軟弱與克服軟弱、達到內在自由的可能性。   法律,不能解決一切,人性才是解答。所以,我談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性。 幸福就是曾為誰執着,也為誰失落,為誰畫你生命的輪廓,愛沒有對錯,錯過才解脫,淚水終究能洗盡承諾。--作詞:木蘭號AKA陳韋伶、黃婷她拿著存證信函,

蹲在大街上,不顧眾人的眼光開始哭泣。她聲嘶力竭的哭,眼淚不斷的往下掉。旁邊的一個男子走近問她,「需要幫忙嗎?」,她似乎沒聽到,反而跌坐在地上,像是孩子一樣的耍賴。只是,她從來就是個沒有父母的孩子,當然也不會有耍賴的權利。她是個很清秀的女孩子,約莫二十出頭而已。她來找我的時候,脂粉未施,但看起來受到很好的照顧,應該也是很有教養的女孩子。她一開始就小聲的跟我說,「律師,不好意思麻煩您了。」母女訴訟,應該有很不得已的原因,也應該是很長的故事,所以我調整了比較舒服的姿勢,請她把完整的始末告訴我。然而,她要開口之前,我注意到立刻她眼眶開始泛紅,似乎不知如何說起。然後開始放聲大哭,連會議室以外都能聽到,我

靜靜的等候,等她心情平靜再說。她的父親是某電器製造產業的高階主管,母親則是家庭主婦,她還有一個哥哥跟一個妹妹,「看起來」家庭和樂,就是一般的台灣中等人家以上的生活。然而,她對於童年的記憶,卻是十分恐怖與不堪回首。她的回憶,在四歲以前,雖然模糊,但是卻膽顫心驚。因為她有「剋父」的命格。出生後,「張半仙」批了她的命格,告訴孩子的爹,這孩子「生於申時,命帶雙魁罡,偏財甲木坐申金為絕地,屬剋父命格。」,張半仙的這番話,決定了她的命運,就是爹不疼、娘不愛。知道她有剋父的情況後,父親積極的尋求解決之道。張半仙告訴他,剋父,也不是不能解決,只有遠離這孩子,幫孩子出養,或是托人為義父母,二十歲以後或許有機會化

解。父親至此,積極的尋求派駐到國外的機會。四歲前,父親幾乎把她當做怪物,四歲時,她的印象就是,父母帶著她的哥哥與姐姐,一起派駐到美國,留下她一個人在台灣。對於家裡,她的印象就是孤單。父親臨走前,把她託付給姑姑。姑姑當時已經有自己的家庭,但是對於這個姪女疼愛倍至。小女孩似乎很小就知道,自己寄人籬下,因此自動自發的做家事、陪伴姑父母,跟其他的表哥表弟也相處得很好。她懂事的樣子,讓姑姑經常感嘆,「怎麼會有人捨得這個小女孩?」

美國及兩岸內線交易制度之主體範圍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的問題,作者周玥 這樣論述:

自證券市場誕生以來,在利益的驅動下,破壞市場公平,謀求私人利益之舉動層出不窮。內線交易即為一種最常見的證券市場違法行為。在世界範圍內,美國因證券市場蓬勃發展,故領先衍生出圍繞內線交易之討論,包括內線交易為何,內線交易是否應禁止等,並同步修改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之規定。其以代表性案例為切口,隨社會發展衍生出特別情事理論、平等取得資訊理論、信賴關係理論及私取理論為處理內線交易案件的準繩,其他國家及地區在立法與實踐的過程中亦以之為參考。惟中國大陸因特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逐步開放的市場經濟進程中,形成了市場先行,法規後跟上的情形,對於內線交易行為之立法存在一定滯後性,亦有討論參考之空間。台灣使用

成文法之法律體系,對禁止內線交易行為形成了條文規定,並隨市場之發展逐步修改完善。本文通過選取內線交易制度之主體範圍這一切入點,通過分別梳理美國、中國大陸、台灣之立法沿革、學理討論和經典實務案例,並進行橫向對比,以求釐清這一議題的現狀並展望其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