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優生婦產科醫生門診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另外網站找診所【優生聯合婦產科診所】公開資訊 - 健康跟著走也說明:主治醫師. 戴怡佩醫師. 小兒科 ... #10 優生醫療社團法人優生醫院網路掛號系統 婦產科.

國立清華大學 歷史研究所 傅大為所指導 吳燕秋的 「拿掉」與「毋生」(m-sinn)-戰後台灣婦女墮胎史(1945-1984) (2009),提出豐原優生婦產科醫生門診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墮胎、月經規則術、墮胎技術者、婦女史、人工流產、優生保健法、墮胎藥。

最後網站醫療糾紛的民事責任吳志正醫師優生婦產科聯合診所則補充:要回答醫師是否應對病患之損害負民事責任的問題以前,必須先了解什麼是. 法律上所稱的責任。所謂責任,係當事人義務不履行之擔保,換言之,當事人有. 違背義務之事實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豐原優生婦產科醫生門診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拿掉」與「毋生」(m-sinn)-戰後台灣婦女墮胎史(1945-1984)

為了解決豐原優生婦產科醫生門診表的問題,作者吳燕秋 這樣論述:

本論文主標題「拿掉」或「毋生」(m̄-sinn),為一般人提及墮胎的口語用詞。就語意而言,「拿掉」指改變某物的物理位置,「毋生」則表現出生育主體拒絕生產的強烈意願。這兩個詞隱然保留了二十世紀以前傳統漢文化對墮胎的理解:視未成形胚胎為「血塊」,婦女可不受法律約束,拒絕生產。墮胎從婦女「拿掉」與「毋生」(m̄-sinn)到今日反墮胎者口中的殺生或殺人,二者實存在著相當大的認知斷裂。本論文的研究主旨在於透過婦女史、醫療史、技術史、法律史等面向切入,再現1945-1984年台灣婦女墮胎史,說明上述認知斷裂的歷史發展過程。台灣婦女墮胎入罪是很晚近的事,1895年台灣割讓給日本,繼受日本刑法,才正式禁止

墮胎。近代墮胎罪的出現,改變舊有保護懷胎母體及胚胎生命的法律觀點,也限縮了婦女的生育自主性,加上戰後墮胎技術與空間的轉變,進而發展出更細微的女體/性監控技術。至此,禁止墮胎已經脫離殖民母國日本欲擴張人口國力的原意,轉為性權力的佈署節點。19世紀之交,不論是台灣或是中國本土,先後引進西法,禁止墮胎且刑及婦女。墮胎未因法律禁止而消失,戰後更是盛行。戰後初期,隱密性較高的居家服藥墮胎仍然普遍,到醫療院所接受墮胎手術只是墮胎選擇之一。但在醫療環境改善、婦女裝置樂普、助產士為婦女行墮胎手術或是引介醫師墮胎、墮胎診所的廣告宣傳等助力交會下,增加婦女選擇手術墮胎的意願與機會。從住家到醫院診所的墮胎空間轉換,

讓婦女成為易於辨識的墮胎嫌疑犯。非法為婦女墮胎的技術提供者,包括醫師、助產士、護士等醫療專業者,彼此存在著競爭又合作的關係。助產士的執業空間助產所,成為婦產科醫師的墮胎練習室。為了自保,墮胎技術提供者拒絕為未婚、不符合性規範的婦女墮胎,無意中成為性道德的守門人。1970年內政部提出「優生保健法草案」後,醫師表態支持墮胎合法,強調密醫對婦女的傷害,順勢排除中醫,讓婦產科醫師成為唯一合法的墮胎提供者。1984年以前,為了擺脫墮胎非法的困境,也讓醫師適時結合國際人口組織的支援,引進能與驗孕技術「競速」的月經規則術。月經規則術在台灣的風靡程度,可從其在短短數年內成為墮胎的代名詞窺知一二。父權體制對現代

社會的性失序現象,感到焦慮不安,更欲加強對婦女的性控制。在1984年《優生保健法》通過,看似放寬婦女墮胎限制,實則加強配偶對婦女的生育/性控制權。唯有回到墮胎入罪起點,廢除刑法中的墮胎罪,婦女才有可能擺脫生育桎梏與父權的性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