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柏欽寫的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 2版) 和黃柏欽的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學林 和新學林所出版 。

朝陽科技大學 幼兒保育系 蘇秀枝所指導 舒紀恂的 由六件司法判決探討教保員在安親班職場可能遭遇之勞資爭議 (2021),提出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安親班、課後照顧人員、勞資爭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馬財專 博士所指導 李思嫺的 恩惠外衣下的剝削:論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 (2020),提出因為有 工資定義、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恩惠性給與、勞基法第2條第3款的重點而找出了 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 2版)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的問題,作者黃柏欽 這樣論述:

  本書針對「基本工資、平均工資、一日工資(按月計酬者)、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平日延長工時之工資(平日加班費)、休息日工作之工資(休息日加班費)、國定假日工作之工資(國定假日加班費)、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選舉投票日加班費)、特別休假工作之工資(特別休假加班費)、例假工作之工資(例假加班費)、補休未休畢工資、特別休假未休畢工資、產假期間工資、原領工資補償、預告期間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獎金或紅利、年終獎金及節金、婚假工資、喪假工資、普通傷病假工資、公傷病假工資、事假工資」等25種「工資類型」,一一逐步以「案例」、「案例解析」、「法學小辭典」架構,來使讀

者易懂、易學、易用。

由六件司法判決探討教保員在安親班職場可能遭遇之勞資爭議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的問題,作者舒紀恂 這樣論述:

有鑑於安親班勞動契約之相關問題層出不窮,為釐清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因此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之判決書,篩選出六個與安親班老師相關之勞資爭議判決進行分析,藉以幫助有興趣想投入此工作的安親班經營者及教保員,對相關規範有進一步瞭解,以改善安親班職場勞資關係。研究目的有:一、 透過司法判決書,描述有發生勞資爭議之安親班職場情況。二、 透過司法判決書了解安親班勞資爭議之類型。三、 分析安親班勞資爭議之裁判結果、原因與建議。研究結果有:一、 本研究發現有發生勞資爭議之安親班職場情況中,多數業者是以文理短期補習班立案;老師的職務以指導學生作業,輔導加強課業及協助家長照顧學生為主;六個個案中,三

個有簽任職合約書;安親班老師的工作年資介於一個月至十年不等;每個安親班工作時間都稍有差別;老師工作內容包括到校接回學生、指導檢查功課、準備點心、環境整理等;安親班老師薪資介於兩萬三到兩萬九間;招收兒童年齡以6至12歲為主。二、 本研究安親班勞資爭議之類型大致多為薪資、退休金、資遣費、加班費、片面終止僱傭契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給付違約金、特休假、失業給付、獎金等案件。三、 裁判結果、原因與建議1. 請求給付薪資:雇主應依規定主動清償薪資,老師勝訴。2. 請求給付資遣費:雇主擅自改變工作型態,逼迫老師離職,必須依法給付資遣費,老師勝訴。3. 請求給付加班費:老師加班應提出申請經過審核

許可始得申請加班,未經同意自行加班並無法申請加班費,老師敗訴。4. 確認僱傭關係:機構謊稱業務縮編、老師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雇主不合法終止勞動契約,僱傭關係仍存在,雇主敗訴,須給付老師薪資。5. 給付違約金:雇主並未因老師提前離職而有具體損失,補習班並無人才培訓損失,無法申請離職違約金,雇主敗訴。6. 請求損害賠償:特休假為法定必須給與,雇主未依法給老師休假,判決結果雇主敗訴。 本研究建議勞資雙方均應依勞基法行事,以避免勞資糾紛。雇主不應積欠工資、高薪低報勞工退休金、任意更改工作性質逼迫員工離職,任意請求違約金,解雇員工須依法給付資遣費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員工加班須經雇主同意,不應任

意曠職,離職也應依法事先告知雇主。關鍵詞:安親班、課後照顧人員、勞資爭議

勞基法攻略:工資傳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的問題,作者黃柏欽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本書針對「基本工資、平均工資、一日工資(按月計酬者)、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平日延長工時之工資(平日加班費)、休息日工作之工資(休息日加班費)、國定假日工作之工資(國定假日加班費)、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選舉投票日加班費)、特別休假工作之工資(特別休假加班費)、例假工作之工資(例假加班費)、補休未休畢工資、特別休假未休畢工資、產假期間工資、原領工資補償、預告期間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獎金或紅利、年終獎金及節金、婚假工資、喪假工資、普通傷病假工資、公傷病假工資、事假工資」等25種「工資類型」,一一逐步以「案例」、「案例解析」、「法學小辭典」架構

,來使讀者易懂、易學、易用。   作者簡介 黃柏欽   現職: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學歷:   南臺科技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經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講師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與諮詢   科技業:人資行政   管顧業:業務企劃   專長主題:   勞動基準法逐條解析   勞動基準法案例剖析   如何遵循法規促進勞資和諧   勞基法工資工時一本通   Email: [email protected]   推薦序 黃培文 i 推薦序 張凱翔 iii 推薦序 陳慶才 v 推薦序 曹新南 vii 自序 xi 壹、入門

基礎 /1 一、工資的定義 1 二、工資的計酬方式 7 貳、工資地圖 /11 一、基本工資(勞基法第21條) 11 二、平均工資(勞基法第2條) 27 三、一日工資(按月計酬者) 62 四、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按月計酬者) 67 五、平日延長工時之工資(平日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 72 六、休息日工作之工資(休息日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 79 七、國定假日工作之工資(國定假日加班費)(勞基法第39條) 93 八、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選舉投票日加班費) 116 九、特別休假工作之工資(特別休假加班費)(勞基法第39條) 134 十、例假工作之工資

(例假加班費)(勞基法第40條) 135 十一、補休未休畢工資(勞基法第32條之1) 143 十二、特別休假未休畢工資(勞基法第38條) 148 十三、產假期間工資(勞基法第50條) 158 十四、原領工資補償(勞基法第59條第2款) 162 十五、預告期間工資(勞基法第16條) 179 十六、資遣費 186 十七、退休金 201 十八、獎金或紅利(勞基法第29條)、年終獎金及節金(勞基法細則第10條第2項及第3項) 226 十九、婚假工資 237 二十、喪假工資 241 二十一、普通傷病假工資 244 二十二、公傷病假工資 258 二十三、事假工資 260 二十四、婚、喪、病、事、公、生理、

安胎、產檢、陪產、家庭照顧假 262 二十五、曠工 264 參、工資給付原則/267 一、工資由「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67 二、「法定通用貨幣」為原則,「實物給付」為例外 267 三、「全額直接給付」為原則,「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為例外 268 四、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為原則,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為例外 269 五、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薪資單) 269 六、置備勞工「工資清冊」並「保存5年」 270 七、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 271 八、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71 肆、常見違法態樣/273 一、造成雇主損害之

金額,逕自工資扣除 273 二、事先於契約書約定賠償 275 三、離職未交接,回來領現金 277 四、雇主應負擔之6% 勞退新制,內含於工資中 278 五、其他工資項目未納入加班費計算 281 六、名為紅利,實為績效獎金 284 自序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初心易諾,始終難守。   由衷感謝一路陪伴走來,   幫助過我的朋友與前輩們。   黃柏

恩惠外衣下的剝削:論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

為了解決資遣費平均工資年終獎金的問題,作者李思嫺 這樣論述:

工資制度一直被視為國家重要的勞工政策,是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為宗旨;另一方面,工資也是勞動成本,攸關雇主之盈餘。然工資認定影響株連甚廣,我國舉凡退休金、加班費、請假、資遣費、職業災害補償…,都是以屬於勞動基準法中之「經常性給與」做為平均工資的計算基準。而另一方面,「恩惠性給與」的增加,則將降低上述隱形工資給付,勞工的權益也連帶被剝削。勞基法將工資定義爲:「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然而過去我國學說、司法與行政上對於勞基法工資定義要件「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及「經常性給與」一直保有不同

之觀念。經研究後發現,勞動基準法中之「經常性給與」要件,乃造成工資爭論之主因。最後期許本文於勞務對價性、經常性給與及恩惠性給與之工資爭議下之結論及建議能改善勞動法制規範,以增進我國勞雇工資法制完備性,並解決長期之工資爭議問題,促使勞方、雇主、政方共創三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