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精神賠償理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倍齊律師寫的 講這麼多,證據咧?—跟著律師合法蒐證、有效舉證 和施宇宸的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FUN學 和獨売出版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余啟民、徐逸文所指導 陳癸杏的 台美酒駕防止制度之比較研究 (2019),提出車禍精神賠償理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酒後駕車、酒坊責任、社交主人責任、責任保險、損害賠償、普通法、過失。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葉啟洲所指導 王君伃的 醫療事故案件慰撫金規範與酌定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醫療事故、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慰撫金的重點而找出了 車禍精神賠償理由的解答。
講這麼多,證據咧?—跟著律師合法蒐證、有效舉證
為了解決車禍精神賠償理由 的問題,作者張倍齊律師 這樣論述:
為何告人反被告? 辛苦蒐集證據卻是白忙一場? 隨時可能下架的網頁資料如何蒐證? 證據在第三方怎麼辦? 我能用測謊證明清白嗎? 這是市面上第一本以「證據」為核心的生活法律書 20個真實判決改編的案例 從事前蒐證到事後舉證 不講解太多複雜的法律條文 只提供最實用的行動指南 讓你在面對糾紛時 ◆ 搶先站穩第一步 ◆ 專業推薦 苗博雅 臺北市議員 杜怡靜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律學院院長 陳俊元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饒志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李秉錡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劉欣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台美酒駕防止制度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車禍精神賠償理由 的問題,作者陳癸杏 這樣論述:
防制酒駕自汽機車成為主要交通工具以來,已成為世界各國亟待解決的議題,我國在防制酒駕制度上,主要以刑罰與行政罰來遏阻酒駕行為的發生,但在酒駕肇事的案件中,尚有無辜者因酒駕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而遭受損害,每有重大傷亡事故引發社會輿論,除酒駕行為具備可罰性外,基於公平正義,無辜受害者的損害亦須獲得妥適的填補。儘管我國民法設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相關規定,卻因舉證責任、酒駕行為人之經濟能力等因素而未能有效保障受害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應運而生,但因強制險之理賠範圍及額度均有限制,仍未能完全填補受害者所受損害。我國無論在刑事、民事或行政責任體系下,責任主體均以酒駕行為人為限,但美國為防止酒駕行為並保障無辜受
害者,亦將提供酒類飲料者納入民事責任主體,並以是否因提供酒類飲料受有利益區分為酒坊責任與社交主人責任;前者主要延續美國禁酒運動廢止後對於酒類飲料的管制,其建立有以酒坊責任法明文規範,或透過普通法過失原則解釋而來;後者則將責任主體擴張及於無償提供酒類飲料之社交主人。1984年Kelly v. Gwinnell案中,法院透過普通法之過失原則,認為社交主人在客人已呈現醉酒狀態,且明知其將為酒駕行為,仍持續提供酒類飲料而未加制止,對於醉酒客人可能造成第三人所受損害得以預見,其供酒行為與損害之發生具備因果關係,社交主人欠缺應有之注意義務而有過失,應與酒駕肇事之客人對受害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由於社交主人
責任不僅可能損及社交關係,亦涉及判斷客人醉酒狀態的專業知識,更可能因提供客人飲酒而承擔巨大的損害賠償風險,對社會影響深遠,迄今尚未為各州所承認,但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主體擴張及於供酒者之制度,係英美傳統普通法自我負責原則因應時代環境變遷,並考量公共政策所生之變革與突破;我國民法基於行為人自我負責為原則,以酒駕肇事之行為人為損害賠償責任主體,但時下酒駕肇事案件屢見不鮮,應隨社會變遷並考量公共利益有所革新,參採英美法供酒者責任制度,探討其立論基礎及實務運作,加以援引,透過法律修訂並輔以配套措施,提升我國酒駕防制之成效。
你知道的太多了:欠錢可以不還、年金可以不繳、法庭可以喊價、和解可以再告、借名可以侵占、勞保可以害人──這是什麼荒謬劇?!不~這是我們的法律!
為了解決車禍精神賠償理由 的問題,作者施宇宸 這樣論述:
★司法界「最強學霸、機智律師」兼「Youtube斜槓法律專家」 ★影片直白幽默、犀利貼切、深懂年輕世代的語言,被廣大網友肯定為「YouTube最好笑、絕不會看膩的法律頻道」 ★一則告訴你「不繳國民年金會不會怎麼樣?」的影片被大量轉發,至今已突破56萬人次觀看,網友稱一邊看一邊笑,創下總是偏冷門的法律影片超高收看紀錄! ★一本超好笑又帶點腹黑的法律攻防經典,從學生到社會名人、法官、檢察官等紛紛動筆推薦,是素人百姓不可不看的「保命聖經」。 ※ 與惡同行 你如果沒有比他「強」 就只能比他「黑」 ※ 我沒有要教你奧步 我只是讓你知道惡
人可以從法律中偷走你的一切, 而且還是合法的! 壞人會得逞,是因為好人選擇沉默! 人生無常、人生很難,你永遠不知道轉角會撞到人、還是遇到愛? 好人都比較天真,認為法律一定會站在正義這邊 壞人只想找到能坑殺你、又可以逃過制裁的漏洞! 你的狀況外和法盲體質,可能會害慘你,因為法律只為"懂它"的人伸張權利。 有一種「合法的漏洞」,叫做" 壞人永遠比你早知道!" 說到底,法律就是一場人性的戰爭 如果你希望一生平安無憂,最好學著了解人性、也學著看懂── 那些「法官不能說、警察不想說、律師不願講」的老江湖暗黑兵法,它們有可能影響你未來的人生! 《學霸律
師說真話》 震撼法律界、得罪國稅局也要講的真話,全部在這── 66則人生真實「交戰」保命應用守則。 目標讀者群 1曾因不熟悉法律而受害或誤入惡人陷阱、無力與之對抗,對日後人生造成重大影響的族群。 2.遭遇一些事件後,才知道法律原來離生活非常近,小到加不加勞保、大到跟人簽約、告上法庭……如果太單純沒概念,只能被痛宰,任由惡人從法律中得利或侵吞資產,而且還是合法的喔!適合吃過虧再也不敢小看這個問題的族群。 3.因為不懂自保,工作租屋網購生活交通等各方面都開始受挫,徹底覺得不該天真的當一個法盲,遇到問題完全求助無門! 4.已經有遇到人際糾紛或困難者,當自己的第一線法律顧
問、捍衛自己的生活。 5.對法律知識和惡人手法有興趣了解、以備萬一的讀者。 超人氣推薦名單 來自司法界、補教界、網紅KOL 菁英們的超給力推薦 No.1強心健腦好防身! 巴毛律師 Sarah律師(張琬平律師) 李荃和律師(大恆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澤-行政法講師) 律師娘林靜如 孫宥老師(知名刑事訴訟法講師) 陳立祥法官 陳憲政律師(政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兼所長) 喵律師小欣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 雷丘律師(腦洞大律師雷丘) 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總監、保成補習班老師) 瑩真律師 賴瀅羽檢察官 張智泉師傅
(亞洲廚皇) 來自學生的讚賞連連 「aimerrrre」 一開始上課對民法濛濛懂懂,但每天慢慢複習真的有理解老師說明的考點和如何回答題目! cinni.252 老師好帥(瘋狂迷妹),老師上課淺顯易懂,認真專心聽的話很好吸收 colorful0404 上完課很有收穫很用心的好老師 d02892337王岑婕 苗星老師上課內容紮實,爭點清晰,且樂於為學生解惑,學習上可收事半功倍之效,真心推薦! geminichiao: 很帥的冷面笑匠。可以把生活中的實例與法條融合,課程生活化很棒! mengzih73 當年用老師的解題書讓我轉學到台大!
nihoniho1314 上課有趣 sushi_snoopy 老師很帥,賞心悅目,能在學習的同時洗滌心靈,只有苗星老師! solar84710 帥暖課間閒談(小故事),很提神 staring88888 講解有邏輯&人也帥氣 viiiiita_hsu: 老師很帥,每次去上課我都很有動力、有怦然的感覺~ xiao_1997611 喵星老師好,我是中儒同學,上你的課輕鬆有趣,有買你的解題書你附贈的書籤很棒!要繼續送喔 xuan.87118 老師上課超仔細,但我好想看老師家的貓貓哈哈哈~ yan_xin_huang 講解仔
細上課不無聊,大學追蹤到現在應該也7年了!感覺老師一直有好多新的東西給大家 yen_qi_ 帶同學看題目時,審題的邏輯非常清晰,講解的方式也很容易讓人理解喔
醫療事故案件慰撫金規範與酌定之研究
為了解決車禍精神賠償理由 的問題,作者王君伃 這樣論述:
根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的統計資料顯示,可以發現近年來醫療糾紛案件,不論於民、刑事上都有顯著增加的趨勢。隨著經濟起飛、資訊發達和醫療知識普及,民眾對於醫療行為上的要求愈來愈高,一旦醫療事故發生時,患者和其家屬無法接受,便會以訴訟方式尋求法官裁判,而往往於民事上的賠償提出高額之賠償金。醫療事故的損害賠償金額可以分為財產上和非財產上兩部分,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金額包括醫藥費用、喪葬費用、減少工作收入之損害、增加生活上所需等,大多可以依一定之公式算出而有明確數額得以預估;至於非財產上的損害及慰撫金,因其功能為填補精神上之痛苦,但受同一事故其痛苦程度會因個案差異卻而有所不同,因此慰撫金數額往往較難定額化而無
法預估。訴訟上的若能予以慰撫金定額化,可以使裁判具有預測性、公平性,應對訴訟雙方皆有益處。文中根據德國、日本、美國和中國大陸等國外文獻,和參考國內學者之論文集和著作,可以發現大多的醫療事故中,其慰撫金的判決數額與患者所受的傷害程度呈高度相關,理由認為因受傷害程度愈大,其受到的精神上痛苦程度亦愈高,而慰撫金其最重要的為其慰撫功能,故患者受傷害程度與慰撫金金額最具相關性。另文中統計民國98年至107年共十年間,與醫療疏失相關案件,亦可發現法院實務上判決的慰撫金金額,與傷害程度成正相關,與上述各文獻所得結果一致。期望能夠過長期整理,得到與德國實務判決上相關之慰撫金量表,供作司法實務上判決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