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用地與農地的差別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另外網站鄉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之檢討變更案」公開展覽說明會也說明:本人土地所有深井小段50-10、50-11、50-24、50-42均由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檢討變更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 特定農業區: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

國立臺北大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李承嘉、廖本全所指導 賴思妤的 徵收(變更)農地供做工業區之權力與行動分析:治理性與行動者網絡理論觀點之比較 (2010),提出農牧用地與農地的差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農地徵收、農地變更、治理性、行動者網絡理論、後龍科技園區、灣寶里。

最後網站農地建地差別則補充:五、農牧用今天的問題是「耕地、農地傻傻分不清,如何判斷土地使用分區與用地類別?」雖然耕地還是農地在我們一般人看來沒有太大區別,但是你如果打算購買農地,投身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農牧用地與農地的差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徵收(變更)農地供做工業區之權力與行動分析:治理性與行動者網絡理論觀點之比較

為了解決農牧用地與農地的差別的問題,作者賴思妤 這樣論述:

近年來,政府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提升就業率等政策目的,而開發科學園區、工業區等。由於科學園區與工業區開發皆需要大面積完整土地,政府最經常採取的作法是將大面積仍在耕作的優良農田,進行農地變更,再透過徵收或區段徵收的方式取得農地。在這些農地變更、徵收或區段徵收的案例中,有些容易完成,有些則不易完成,之所以產生這種差別,主要跟政府及相關人間的權力與行動運作有關。 近來部分研究採取指出,透過治理性(Governmentality)及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 Theory, ANT),可以分別觀察政府及相關人間的權力與行動運作情況。因此本文以後龍科技園區開發範圍內的灣寶里

為個案,透過治理性及行動者網絡理論的觀點,來分析個案地區的權力與行動運作情形,藉此可以細密觀察與了解—我國徵收(變更)農地供做工業區過程中的權力與行動運作,並由此檢驗治理性與行動者網絡理論,在我國徵收(變更)農地供做工業區上適用的情形。 個案研究結果發現,徵收(變更)農地供做工業區的權力與行動運作情形,是適合用行動者網絡理論觀點分析;並不適合用治理性觀點分析,因為研究個案地區是屬於傳統統治模式。而個案地區行動者網絡的運作成功,也使得政府的傳統統治權力運作因此解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