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 復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退休 復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寫的 中小學校園裡的繽紛世界:學校行政個案集 和李日章的 程顥.程頤(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空數位圖書 和東大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吳信華所指導 謝宜芳的 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退休 復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離職、再任、公開甄選、遴用、法律效果。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張義德所指導 雷修瑋的 解僱法制之研究―以法定事由之要否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解僱、法定事由、終止的重點而找出了 退休 復職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退休 復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中小學校園裡的繽紛世界:學校行政個案集

為了解決退休 復職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台灣國中與小學校園形形色色風貌的書。書中所呈現的是國中與小學校園繽紛世界的最佳寫照。透過數十位教育現場實務人士的努力協助蒐集資料,本書納入了309則學校行政個案。這本學校行政個案的書,主要呈現了國中與小學校園的風貌,內容相當豐富,是一本極為寫實的教育類小品故事書。     本書全書乃由一篇一篇學校行政個案組合而成。全書所蒐羅的這些個案,篇篇盡是生動、發人深省與感嘆的校園小故事。書中所呈現的是多樣貌的學校人文風情、人情事理與人際之間變化多端的互動方式。有的令人驚訝,有的令人莞爾,有的則又令人無限感嘆與心情沈重,更多的則是面對學校形形色色的各種校園風暴與危機,校長如何保持鎮定,以清

晰的頭腦,冷靜思考,盡力釐清各種相關因素,以做出最佳的判斷與解決方案。     本書分為下列15章:(1)校園內外風土人情與創意發想;(2)教師理念的實踐與挫敗;(3)編班轉班教師級務與成績爭議;(4)校長的領導;(5)校長的行為;(6)校長的難題與校園危機處理;(7)校園體罰、校園暴力、學生輔導;(8)校園安全與校園意外;(9)校園紛爭與風波;(10)校園插曲、校園風雲;(11)人事與人員管理;(12)不適任教師;(13)兩性之間、性案件、性侵犯;(14)學校更新、學校工程與營繕。(15)校長敘說校園故事。     閱讀本書的心情,就好比吾人於春暖花開時,開開心心的與三兩好友到郊外踏青,沿途

輕鬆地吹著口哨,並悠然地欣賞著大地一片美麗的景色。出遊者舉目所見,大地百花齊放,一片綠意盎然,令人心情無比愜意。     讀者在每天工作之餘,茶餘飯後與三兩好友聊天,或臨睡之前,閱讀本書,對於人性之間真實面貌的展現,也許有時會有一絲絲的嘆息,有時又令人拍案叫絕。但毫無疑問地,大部分時間大概都會莞爾會心一笑,說不定會有一種無比暢快的感覺呢!

退休 復職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立委李俊俋認為,任用人還是得要依照相關的法規:

1.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規定「屆退休年齡,不得任用」,其目的在於進用新人,活絡人事流通,故行政機關鮮少任用超過62歲以上之公務員。

2.郭冠英曾經被監察院彈劾,並遭公懲會撤職,理由為「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等情事」。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郭冠英顯然不符規定,當然不適合再予復職。

3.郭冠英的任用程序,沒有面試,沒有筆試,僅靠機關首長給最高分,全由首長就決定。根本就是黑箱作業!

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退休 復職的問題,作者謝宜芳 這樣論述:

我國公務人員選拔係採考試用人,屬於經由公開競爭考試之任用考試對於考試錄取者及現職人員相對有較多保障。再任係指公務人員與國家法律關係解消後,也就是公務人員關係消滅,如辭職、撤職、免職、資遣、退休之非現職人員,憑曾具有銓敘部銓敘審定資格參加用人機關外補人員之公開甄選、遴用程序再任用為公務人員。本文主要論述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法律問題之研究,先行就研究主題非現職、再任等基礎概念之論述,並分別從離職人員離職時權益、再任實體規定與限制及甄選與遴用程序、再任後法律效果等各面項法律問題加以研析,如:公務人員再任、調任程序上有所差異,再任程序比調任程序有多重要件,以憲法平等原則加以檢視該立法目的是否符合;再任

者經由再任程序進入公職體系後,部分權益規定與調任者有所差異,該差異性是否符合差別對待亦值得深切思考。希冀藉由本文研究使離職公務人員有公平競爭機會再次進入公職體系服務,再任用後權益部分亦能受保障,無差別待遇,符合實質平等。

程顥.程頤(二版)

為了解決退休 復職的問題,作者李日章 這樣論述:

  理學是一門「成德之學」,以成就人之德行為目的。   不止是道德哲學,還包括形上學在內;   不僅講求學理,還講求實踐。   強調學問與道德一貫,知與行合一。二程之學,是理學之一。   「理學」,又名新儒學,是中國近世之顯學。它講求的是經由心性修養,以達成人與人、人與天地萬物之溝通和諧。其中含有宇宙觀、人性論、倫理學、社會思想、政治主張、教育學說、乃至對佛、道思想的議論與批判,形成龐 大的思想體系。由於它有助於維持既存的社會秩序,元代以後,竟然成為官方哲學,數世紀以來,一直有形無形地支配著中國人之行為;其影響且延伸至深受中國文化熏陶的日、韓諸國。程顥、程頤是理學之建立者

。本書從現代人 之觀點,以批判之態度,用眾所熟悉之語言,陳述其思想,剖析其關切之問題,評估其學說之價值,並介紹其生活與為人,冀使現代讀者得以窺見,先賢之努力與智慧,並從中獲致啟發與教示。  

解僱法制之研究―以法定事由之要否為中心

為了解決退休 復職的問題,作者雷修瑋 這樣論述:

終止制度對未定期限之繼續性債之關係有其存在之必要性,對於勞動契約而言,基於勞雇雙方基本權衝突之結果,為了保障勞工之權益,以限制雇主單方終止權限之終止保護制度隨之形成,惟我國採取不同於比較法之立法技術,以必須具備法定事由方能解僱之方式限縮雇主之解僱權限,致解僱法制長期受到關注及檢討。本文首先探討我國現行勞動基準法第11條之「資遣解僱事由」、第12條之「懲戒解僱事由」,以及其餘法規之相關限制,發現相關爭議多已因司法實務及學界之穩定見解而解決,且非法定要件之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及解僱事由告知義務亦已受我國司法實務採納,故經本文整理司法實務見解及學界研究意見,亦參考比較法相關資料,得出我國目前尚無捨棄

法定事由主義之必要,並針對現行法提出修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