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基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違反勞基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和陳業鑫的 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違反勞基法態樣前3名?!北市勞動局單月總罰金突破500萬也說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日前公布2021年3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6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高達556萬元。勞動局表示,違法勞基法受罰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天下雜誌所出版 。

淡江大學 日本政經研究所碩士班 胡慶山所指導 王榮福的 聯合國經社文公約工作權保障研究─兼論日台外籍勞工工作條件保障─ (2021),提出違反勞基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經社文公約、最低工資法、勞動事件法、工作權、人權。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張鑫隆所指導 游禮文的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勞務採購之法律關係—以實務見解與法政策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行政機關、勞務採購、勞動派遣、勞務承攬、假派遣、假承攬、直接雇用、均等待遇、默示勞動關係的重點而找出了 違反勞基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動基準法常見違法案例說明則補充:例1:乙公司因未經勞工同意將. 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且未加. 倍發給工資,違反勞基法第39. 條規定。 例2:乙公司每年固定給勞工7. 天特休,未依年資計給。 第32 條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違反勞基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違反勞基法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違反勞基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疫情期間宅配物流業務大爆發,原本工時就已經很長的宅配司機,工作變得更繁重,甚至有司機出面控訴,公司沒有依法給予加班費。四大物流業者近五年來違反勞基法被裁罰的個案,原本就已經有八十多件,因為疫情這些宅配司機的勞動狀況又更雪上加霜。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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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聯合國經社文公約工作權保障研究─兼論日台外籍勞工工作條件保障─

為了解決違反勞基法的問題,作者王榮福 這樣論述:

工作權的保障並非三言兩語即可概括之,從19世紀社會主義興盛後,逐漸受到重視,亦由自由權逐漸發展出社會權的概念,逐步使人權保障更加完善,使勞工獲得除自由權之外的保障。1966年12月16日第21屆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ICESCR),此一公約於1976年1月3日起生效,全世界已有171個國家簽屬加入,乃社會權保障上極為重要之公約。本論文係以《經社文公約》第6條、第7條為主軸,透過研究條文與一般性意見(General Comment)了解工作

權與工作條件之保障,並以此標準檢視日本與台灣在工作權與工作條件方面是否有遵照《經社文公約》之規範,並遵守「不歧視原則」使外籍勞工亦享有相同之權利。再者,日本與台灣是否依《經社文公約》第16條、第17條之規定遞交政府報告書。結論發現,日本與台灣皆未重視聯合國經社文委員會(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所提出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造成相同問題不斷重複發生;日本與台灣應更加重視民眾與非政府組織所提交之反論報告書(NGO counterargument report),增加民眾與政府對話之手段、增加民眾對於「人權」的關心等;對於「技能

實習生、外籍勞工」之工作權與工作條件方面應給予基本人權保障,並有效落實稽查體制;《勞動事件法》應增加適用範圍,包含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平等升遷、外籍勞工轉換雇主、休假取得困難等可能違反《經社文公約》第6條與第7條之相關保障,保障快速、省時、省力、全面之權利救濟。

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

為了解決違反勞基法的問題,作者陳業鑫 這樣論述:

20個勞資地雷X 40種應對流程與話術範例, 每個人都看得懂、立即可用,簡單掌握勞資法規重點, 經理人調度人事不擔心,上班族明白權益不吃虧。   ‧招募應徵為什麼不可以問家庭狀況、不能做心理測驗?   ‧在家上班的員工怎麼打卡才合規範?   ‧周年慶、促銷季工作爆增,怎麼談加班不觸法?   ‧實習生協助處理行政工作為什麼有違法令?   現在的主管工作多、業績壓力大,而且還有法律風險。勞資法規愈來愈嚴格,企業動輒觸法,管理員工的第一線經理人可能一開口就觸法,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而上班族也經常弄不清楚法規,搞得與公司關係緊張,或讓自己的權益白白受損。   了解勞資法律規範真的有這

麼難嗎?其實只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識,就不會犯錯。   陳業鑫律師是台灣唯一同時具有勞資雙方代表及主管機關、上市公司董事經歷的律師,在勞動法規領域有20年的經驗。他用大量的實務案例,說明勞動法規中人權與職權的分界,釐清歧視與平等,列舉最常見的勞資爭議問題,告訴你如何運用法律,從招募、獎懲到離職,每一關都加強和諧的勞資關係,預防勞資爭議風險。   .招聘   面試時問對方家庭狀況、做心理測驗居然都可能觸法?約聘人員該享有正職員工的福利嗎?   .獎懲   公司每年一定得發年終獎金嗎?員工如果經常遲可以扣薪水嗎?   .工時與休假   一例一休上路後排班怎麼辦?變形工時怎麼計算?生理假一定要准

假嗎?   .資遣與離職   試用期滿不適任,可以請員工走人嗎?哪些狀況員工可以自己提資遣?   本書每一篇應對一個問題,附上法律處理流程與合法的應對策略,   遇到問題就能隨時參考,快速了解,一步一步解決問題。 好評推薦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 李育家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邵瓊慧   職場作家 謝文憲   資深職涯顧問師 郭南廷(熱血people人資暗黑棋局)   「法律白話文運動」副總編輯 林大鈞   「推薦這本《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希望透過本書能為更多的台灣中小企業,預防勞資糾紛產生,雙方共享打拚的美好成果。」──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 李育家

  「陳律師透過其多年的實務經驗,在招聘面試、管理員工、加班排假乃至離職解雇、發生職災等場景中,挑戰勞方自以為理所當然的觀念或直指許多企業主的迷思,並提出平衡論述及具體建議,相信不論是企業主、人資主管或勞方讀之,都能受益良多且看得津津有味。」──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邵瓊慧   「透過勞動檢查的實戰經驗學習確實扎實,但付出的學費累積下來,對於公司肯定也是沉重的負擔。本書將艱澀的條文轉化成實際案例與生活化的說法。若你是一位對於勞動關係感興趣,又或勞動關係正是你工作的一部分,那這將是會實質幫助到你的工具書。」──資深職涯顧問師 郭南廷(熱血people人資暗黑棋局)   「本書無疑是了解勞動法

規的絕佳利器,勞工可藉此建立法規意識自我保護、資方亦可獲得指引建立良善勞動環境,值得您將它放入購買清單的首選。」──「法律白話文運動」副總編輯 林大鈞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勞務採購之法律關係—以實務見解與法政策為中心

為了解決違反勞基法的問題,作者游禮文 這樣論述:

在無制定勞動派遣相關法規之情形下,我國公部門運用派遣勞工已逾20餘年,對於派遣勞工已存在僱用不安定、同工不同酬、工會團結權受侵害、要派單位及派遣事業單位之雇主責任不明及派遣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之勞動條件等問題外,公部門過去為降低人力成本,運用派遣人力,對勞工人選有指定選任之行為,即以派遣之名,行僱用之實,即「假派遣」。由於公部門運用派遣人力飽受外界批評,行政院於2018年實施派遣歸零政策,看似解決派遣勞工權益問題,但實則產生公部門以此政策執行資遣長期服務於公部門之派遣勞工。在公部門之工作並未減少之情形下,減少派遣人力,造成公部門以勞務承攬之方式尋求人力運用,將派遣勞工推向更不受保障之承攬勞工,

衍生出另一問題-「假承攬」。對於「假派遣」、「假承攬」之現象,於過去我國司法判決上派遣勞工之權利難以維護。於2019年高等法院對於「國教院派遣勞工停派爭議案」以「直接僱用原則」及「默示勞動契約」之法理,認定要派單位即公部門,對於派遣勞工指定選任之行為,屬脫法行為。於立法上,我國於2019年修正勞動基準法,將勞動派遣相關規範納入,但對於「假派遣」、「假承攬」仍因立法技術上缺陷,使得派遣勞工於實際上仍難以向要派單位或派遣事業單位直接以此規定作主張,保障其之權益。勞動派遣法草案遲遲未通過施行,長期以來已有多位學者對於草案提出是否足以保障派遣勞工權益之質疑,本文為深入瞭解現行公部門運用非典型人力之現況

及工會之發展狀況,對派遣勞工、工運人士、工會成員為深度訪談。在舊有問題並未解決情形下,因派遣歸零政策之實施所產生了新的問題,本文將探討於派遣歸零政策實行後,我國行政、立法、司法層面對於派遣勞工之權益之保障未來因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