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育智寫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和段兆麟的 休閒農業規劃與體驗設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苗栗縣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也說明:(二)受現有溝渠區隔者,應取得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或架設橋涵. 之權利證明文件。 (三)以私設通路連接道路者,應取得該私設道路用地之土地使用權利證明. 文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一品 和五南所出版 。

逢甲大學 建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謝政穎所指導 何采容的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特定工廠專用區法令可行性研究-以彰化縣永靖鄉永○段85○○地號為例 (2021),提出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農地工廠、農業區變更、特定工業專用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賴宗裕所指導 辛韓根的 金門縣農地利用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特定區計畫、農業區、使用分區管制、違規使用、糧食安全、農地利用的重點而找出了 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的解答。

最後網站都市計畫內-農業區面積及高度限制則補充:都市計畫 內-農業區 面積及高度限制 · 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 · ,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 ·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特定工廠專用區法令可行性研究-以彰化縣永靖鄉永○段85○○地號為例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的問題,作者何采容 這樣論述:

臺灣隨著時代變遷,原本以農立國的產業型態,也逐漸轉變為以工商業為主。伴隨產業機能的多元化,工商業活動之間的型態界定趨於模糊,促使臺灣的代工業如雨後春筍般林立,導致各縣市乃至於各鄉鎮所,原先劃定之都市計畫發展用地不足,加上市場建築用地價格逐漸高昂,於是,在臺灣於西元2000年放寬農地管制政策後,工商產業在難以取得較低價格的土地情況下,各類加工、代工工廠及廢棄物處理廠等轉而進駐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計畫農業用地進行開發,使得我國優良農業區及農業用地之農地逐漸由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取代。本研究引用前導實驗(PILOT STUDY)進行法令層面探討研究,除了現有法規外,並針對2022年4月13日內政部頒

發「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對於農業區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在實際執行的過程進行研究,將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方案探討研擬,進行解決方案以及合理性探討。經過實際演練後,本研究發現,原有違章農地工廠是在以既有違規層面上進行工廠輔導相關政策,在原有建築物規模下進行土地變更時,除了原有土地面積限制外,原有地上建築物與地界邊界距離以及建蔽率跟容積率將會是進行土地變更最大的問題,加上法令所限制的開發條件更加凸顯出農業區變更為特定工廠專用區的合理性盲點,更令人擔心的是除了環境污染管制問題外,農業用地擴張的損失亦未停止。

休閒農業規劃與體驗設計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的問題,作者段兆麟 這樣論述:

  本書內容涵蓋休閒農業的規劃與體驗活動設計二大部分,特色有四:   一、原理與實務並重。闡明原理在先,然後舉述實例。規劃個案並有思路評析。   二、規劃個案跨越海峽兩岸及海外。臺灣舉2個休閒農業區,5個休閒農場;中國大陸個案有11個;印尼有1個案。個案規劃後綜結思路解析。   三、體驗設計以農業六級化為基礎,發揮體驗經濟的效益。農產體驗活動設計涵括農林漁牧產業主題。體驗設計融合農業一二三產。   四、規劃與體驗設計的思路成熟,方案具有可行性。   本書適用下列對象:   一、大專校院休閒觀光旅遊及農業系所的教師與學生。   二、休閒農場、休閒農業區,及鄉村旅遊的經營管理

人員。   三、休閒農業、農村發展、地方創生、鄉村振興事業的規劃設計人員。   四、農村、農業、旅遊部門的公務行政人員,與農民組織的輔導人員。  

金門縣農地利用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使用的問題,作者辛韓根 這樣論述:

金門土地資源有限,位處兩岸關鍵戰略地理位置,近年已因兩岸小三通帶動地區觀光相關產業蓬勃發展,在金門地區經濟成長的同時,市區擴張,不動產價格亦隨之上漲,惟囿於金門特定區計畫住宅區、商業區等可建地供給不足及區位未盡適宜等因素,金門農地面臨商業、農舍二次施工、餐廳、工廠等入侵,違規使用或都市計畫農業區容許眾多供作農耕以外之使用項目等問題,影響糧食自給安全。探究其原因,除了民眾對農地價值之偏差使用外,政府亦缺乏保護農地總量管制之積極作為,以致農地變更流失快速,破壞農業生產環境,違規使用或農地合法供作他用情形散見於農地之上。又依目前國內行政區劃,金門特定區計畫未直接適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之規定,

在選舉壓力下,近年金門特定區細部計畫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要點已逐漸脫離「準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定內容,放寬農業區之容許使用項目及開發強度之限制,與農業區原用途有間,故為解決上述金門農地利用問題,應即檢討現行金門農地的使用管制及違規使用管理制度。由於金門地處離島,戰略位置重要,糧食的供給不若臺灣各縣市能以陸路交通運輸方式相互補給,金門僅能以自行農耕生產或海、空運等方式供給糧食,故糧食的自給安全至關重要,受到農地是否確實供農業生產使用的直接影響。故為改善當前金門農地利用問題,確保金門農地農用俾提高金門在地糧食生產自給安全,本研究爰分二大部分進行研討,藉由針對金門特定區計畫農業土地使用管制及農

地違規使用管理制度,以管理理論之規劃、組織、指導、管制及政策執行理論等理論基礎內涵分析之。本研究同時對金門在地從事與金門特定區計畫、農地使用管制、違建、農地重劃、農業政策等業務之公務員及專家學者進行問卷調查,獲致金門特定區計畫所適用之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未明、農業區消極管制,未能與農業政策整合,容許混合使用、特定區計畫未能指導產業用地區位發展,且囿於民代關說致違規使用稽查取締之執行力不足及民眾缺乏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觀念等,均係造成金門農地利用問題之原因。從而應透過明確的農地政策及總量管制,建構農地變更審議制度,研擬改善金門農地使用管制制度與違規使用對策及配套措施,藉由農地違規使用之政策指導

、空間規劃、使用管制、執行管理等面向作法,積極管制及執行違規取締,提高農地農用誘因,以提升金門農地使用之成效,避免特定區計畫農業區違規使用情形繼續蔓延擴大,期未來研究成果得供作政府改善現有金門農地利用管理制度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