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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 計 畫 與空間資訊 學 系 出路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東明寫的 街屋視野:看見迪化街的時光軌跡,走進百年建築演進史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逢甲大學 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 莊永忠所指導 賴偉銘的 探討漁電共生發展與區域土地利用政策之空間關聯 -以臺南市沿海養殖漁業場域為例 (2021),提出都市 計 畫 與空間資訊 學 系 出路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漁電共生、羅吉斯迴歸、太陽能光電。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土地管理學系 何彥陞所指導 陳是彣的 考古遺址之民眾參與 ─以公共考古學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考古遺址、民眾參與、公共考古學的重點而找出了 都市 計 畫 與空間資訊 學 系 出路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都市 計 畫 與空間資訊 學 系 出路,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街屋視野:看見迪化街的時光軌跡,走進百年建築演進史

為了解決都市 計 畫 與空間資訊 學 系 出路的問題,作者李東明 這樣論述:

走進街屋建築的博物館,解析迪化街的變遷過程, 在這條熟悉又陌生的街道,看見一磚一瓦背後的建築故事!      台灣的經濟在一九七〇年代開始急劇地發展,也大大地改變了各地歷史聚落的樣貌,除了迪化街等著名的傳統聚落之外。在迪化街,各類街屋建築群聚一堂,山牆上五花八門的裝飾,貫穿整條街道的亭仔腳,石材裝飾的巴洛克洋館,以及古色古香的閩南房屋,宛如街屋建築的博物館!   而這些迪化街街屋建築是如何形成的?它們有什麼歷史過程?又分布在哪裡?藉由實地調查加以解釋表明,並針對每一種街屋樣式的變遷過程,以及形成的背景加以分析,更進一步將街屋建築的保存所產生之問題加以探討。   迪化街位在台北市的中心地

帶,自清代開港以來,歷經日治時期、國民政府播遷來台,都是台北、台灣的經濟中心地,可說是台灣建築史的縮影。透過認識迪化街街屋,以全新的視點來看待歷史性的街屋建築,或許能對文化資產的保存再生提供另一種思維。再次走訪這條你熟悉又陌生的街道,看見迪化街一磚一瓦的建築故事! 本書特色   【設計特色】   本書書衣選用英國描圖紙,在半透明的白色紙張印刷上建築結構圖,宛如坐在製圖板前親手描繪而成。赤牛皮紙的內封,穿透書衣流露仿舊的色澤,展現出老街屋的懷舊情懷。   【走訪街屋建築的博物館】   ◆街屋常常走,但你知道傳統街屋如何形成?又有何特徵嗎?   ◆迪化街從清代到戰後,街道發生了什麼變化?才成

就今天的樣貌!   ◆閩南、洋樓、巴洛克式,各種建築樣式一次看清楚! 名人推薦   丘如華/台灣保存之母、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秘書長   李乾朗/台灣古蹟大師   林崇傑/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局長   周錫瑋/前台北縣長   閻亞寧/中國科技大學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主任   龔書章/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理事長   波多野純/前日本工業大學校長   【一致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探討漁電共生發展與區域土地利用政策之空間關聯 -以臺南市沿海養殖漁業場域為例

為了解決都市 計 畫 與空間資訊 學 系 出路的問題,作者賴偉銘 這樣論述:

從過去區域計畫體系至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國土計畫到都市計畫,對再生能源在土地空間發展並無沒有明確盤點適宜發展區位。此導致在推動再生能源初期,於再生能源開發審查制度無相關適宜配套措施,間接導致2017年以前太陽能光電在農地上亂象層出不窮,不僅使農地細碎化,也產生鄉村地區景觀破壞疑慮。為解決此亂象,農委會於2017年6月修訂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盼能在再生能源開發面向、減輕當地經濟活動衝擊面向,以及保存當地人文自然環境面向有效推動漁電共生策略。後續更由農委會負責盤點較適宜開發區域,扣除相關計畫範圍後透過土地利用適宜性分析將環境敏感圖資套疊,盤點可發展之地面型太陽能光電專區,藉此引導營

農型太陽能光電選址在空間上集中發展。 由於當前太陽能光電發展初期所公開漁電共生空間區位尚未有相關研究歸納其影響空間特徵之規則性,故本研究欲以臺南市沿海地區養殖漁塭為範圍,透過文獻回顧方式與蒐集政府開放資料取得相關的資料取得變數,分別以土地利用、環境多樣性、經濟可行性和社會觀感四個層面,嘗試找尋與建置準則模式。 研究結果顯示,在政策規劃漁電共生先行施作區域與現行漁電共生施作區域太陽能光電設置空間條件,其相異處屬當前政策初期所劃定優先發展區域,為先以未使用或是閒置型態漁塭作為優先推動區域。政策面操作原則為盤點地主投入意願可能性較高、光電爭議小、較無其他因素產生競合關係之土地進行優先開發,在檢核

過程中僅須依各先行區條件進行相對應措施,故其政策目標易達性高,易實現再生能源轉型於太陽能光電空間區位需求之「最小衝突」策略。接著檢視評估「養殖為本、綠電加值」之政策宗旨,係由光電業者、地主及養殖戶互利共生之新型態營運模式,則十分仰賴周邊養殖戶或是地主協助後續光電案場管理維護,模型結果亦顯示人口密度某種程度影響實際現行漁電共生施作區決策變數。本研究發現當前空間特徵均符合現行土地利用制度、周邊沿海區位發展適宜性與考量土地承租可創造土地經濟價值之誘因;此外大部分皆會遠離重要人文地理上空間分布構成鑲嵌坵塊所形成異質性區域。考量上述研究結果,本研究建議太陽能光電設置空間上除應吻合/避開相關法制規範區域之

外,更可藉由當前漁電共生發展區域契機與周邊聚落併同進行整體規劃,以帶動周邊區域更加適地適性發展。

考古遺址之民眾參與 ─以公共考古學為中心

為了解決都市 計 畫 與空間資訊 學 系 出路的問題,作者陳是彣 這樣論述:

土地開發與工程建設正於新興開發區進行著而地表下的考古遺址依舊靜靜地沉睡著等待後人發掘它的文化內涵。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改造的不斷加速,當開發工程遇上考古遺址,兩者之間該如何取捨,成為愈來愈多的城市必須面對的課題,臺中市即為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近年都市開發快速成長,對於文化資產將付出代價,其中考古遺址更是長期處在文化資產保存的弱勢。本研究借鏡外國公共考古學對於考古遺址文化資源管理概念,探討如何運用於我國考古遺址之保存,以惠來遺址與麻糍埔遺址為個案研究法之依據,經整理相關文獻後分析實行公共考古學於民眾參與保存考古遺址過程的建議與參考,使珍貴的考古遺址受到應有的重視。考古遺址是文化遺產與地景的

一部份,遺址本質上具有不可回復性。在維護保存與經濟開發的衝突中,遺址土地利用、財產權保障與遺址保存成為重要問題。本研究分析美國、英國以及中國關於遺址保存之相關法制以及個案,進一步思索應用公共考古學理念於民眾參與考古遺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