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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42 795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嶺律師寫的 憲法訴訟法 和伊谷,李星的 80/20法則 刑事訴訟法-淚的果實(下)-國考各類科.實務工作(五版)(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點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陳正根所指導 郭晏甫的 法律保留下的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以人身自由為中心 (2021),提出釋字742 795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傳染病防治法、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法律保留、授權明確性、法律明確性、人身自由、新冠肺炎。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林明昕所指導 梁伯瑋的 論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之行政管制 (2021),提出因為有 定型化契約條款、消費者保護法、應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行政管制、自己決定、日本消費者契約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釋字742 795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釋字742 795,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憲法訴訟法

為了解決釋字742 795的問題,作者嶺律師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專注於國家考試面向之考用書籍,因應憲法訴訟法此一新制將取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成為實務、學說、考試熱區而作。   作者撰寫本書,一來遵循「輕薄短小」的效率原則,使讀者迅速掌握憲法訴訟法之重點,於書寫過程中,涵蓋學術文獻之精華,另外也大幅度援引「立法理由」,使讀者不必再花時間查閱。二來遵循「緊密相扣」的書寫原則,若與權力分立、基本權利、公法學之其他概念,能收融會貫通之效者,亦加以解說。   雖然在2021年的國家考試,仍可能不會直接針對憲法訴訟法出題,然而在國家考試採取四百分門檻的情況下,最好的應對策略應該是掌握其規範之重點,故一本適合的考試書籍,必須於此

掌握「輕薄短小」之原則。   本書特色在於爬疏大審法重要爭點,使之與憲法訴訟法對照,節省讀者收羅資料之苦;另於適當處穿插行政法學之相關重點,以因應近年來國考「公法一體」之現象。近年來憲法與行政法學匯流之現象更顯普遍,諸如「大法庭新制(行政法學法源篇;憲法學判例、決議相關爭議)」、「都市計畫審查程序(行政法學行政訴訟篇,憲法釋字第742號解釋相關問題)」、「特別權力關係之打破(行政法學行政訴訟篇,憲法釋字第784號、第785號解釋)」。除此之外,尚有大量之大法官解釋、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以及憲法訴訟法,作者針對個別主題,均有著作陪伴讀者應對國家考試。   本書之主要打擊對象乃「憲法訴訟法

」此一新法律,而本書將基於作者本身對於公法學之涉獵,包括著有《行政法爭點解讀》、《行政法學說與實務對話解題書》、《行政法(概要)好好讀》、《行政法(概要)測驗題好好考》、《憲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五書之研究,在適當處進行憲法學與行政法學之匯流,使讀者可以融會此二科目,以更能因應近年國家考試,進而增強應試能力。 好評推薦   【本書推薦文】考取109年律師   這本書有幾個優點:   1.在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司法院與眾多學者不斷召開各式研討會與撰寫各類文獻,期待協助我國司法面對此等制度,減少轉換期間的陣痛。而在當今的時代背景下,本書也承擔了此項任務,協助未來的法律從業人員認識《憲法訴訟法》

的內涵以及特殊性。   2.本書討論範圍相當開闊,從《憲法訴訟法》本身為起點,在「第一部分」詳盡的說明本法的特殊性與重大變革,並在「第二部分」另論本法對於其他法領域的影響。作者以淺白的用字與說理,讓讀者容易理解並認識《憲法訴訟法》內涵與學者見解精髓,協助讀者面對國家考試之憲法訴訟問題。因此,釋憲制度轉變之際,本書其實相當適合學生讀者們,體會《憲法訴訟法》相關爭議。   3.本書援引相當多實務與學說的討論,詳細說明裁判憲法審查的內涵、特色,與運作方式,並以淺白的文字解說深澀的學說見解。說理過程中,也不忘不斷呼應與比較新舊法制的差異,以及對其他法領域的影響。   4.本書的寫作也不忘憲法訴訟

的各類獨特訴訟類型,以及其中爭議。這些訴訟類型在準備上往往曠日廢時,需要比較大量實務資料與見解,不過本書卻協助讀者省去心神,將精力放在學習而不是單純的資料蒐集與整理,這毋寧是對考生的一大福音。

法律保留下的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以人身自由為中心

為了解決釋字742 795的問題,作者郭晏甫 這樣論述:

「法律保留原則」是現今「法治國」下最重要之原理原則,本文的研究角度是從法律保留主義之內涵,進而探討「法律明確性」及「授權明確性」等重要子原則之歷史淵源、核心規範目的或基本規範精神如何掌握及詮釋,以探討於各基本權下,應以何種基準加以審查,進而於大法官歷來解釋下,針對探討限制人身自由之基本權,應如何操作及面對「法律保留原則」,而此項原則,係現今法治國家中,任何行政作為,皆須面臨之適法性檢驗,更是危急時刻,更須重視法律原則之落實及保障,才係現代民主國家之理念。自新冠肺炎(COVID-19)爆發以來,我國政府在面對如此嚴重之全球性挑戰時,雖然成效卓越,屢屢登上國際媒體,媒體無不加以歌頌防疫措施之成效

,然採取之各種劇烈防疫措施,是否符合法治國家之法律規範與期待,實屬可議。各項防疫措施中,又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命令下之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隔離治療等措施,影響人民人身自由權最直接,進而導致國家進入半鎖國之狀態,惟上開措施,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及人身自由保障之底線,仍有爭議,故本文以「人身自由保障」之角度,探討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以及隔離治療等影響嚴重人身自由措施之法制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依據大法官所揭示之層級化法律保留為最上位階概念,檢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隔離治療法制面上,各規定所涉及之基本權干預及干預程度為何、是否屬絕對法律保留事項、該規定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以及授權行政機關做成補

充規範時,法規命令是否符合「授權明確性」之要求。以逐一比對各項防疫措施之合憲性與適法性,亦提醒立法者針對嚴重干預人民基本權利事項,更需恪遵「法律保留原則」,不得以「尊重專業」、「緊急危難」及「重大公益」之大旗,過度授權或讓渡立法權予行政機關,因而做成顯失比例之行政作為,尤其在人身自由之領域立法者更需履行該憲法義務。

80/20法則 刑事訴訟法-淚的果實(下)-國考各類科.實務工作(五版)(保成)

為了解決釋字742 795的問題,作者伊谷,李星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司法考試族群   2.國家考試各類科   3.大專在校生   使用功效   1.本書於國考考點作重點說明,使考生快速吸收學習、正確答題。   2.輔以歷屆考題,按章節依序排列,得立刻演練並對照,熟悉真實考試之題型,掌握命題焦點,提升解題技巧。   改版差異   1.配合每章修正刪除新增相關法條、法律概念、學說、判解函釋。   2.收錄110年考試的相關問題。 本書特色   ※釋字第670號解釋許宗力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節錄)   「…所謂行為具反社會性的說法,事實上正清楚顯示了法官乃是『不無遺憾地』下了無罪判決,被告在法律上是無罪的,但在法官心裡其已是不折不扣

的罪犯。這麼說並非在指責那些曾帶著遺憾判決被告無罪的法官,而是想指出:無罪推定不正是這樣一個常常令法官必須帶著遺憾、帶著對犯罪被害人難以交代的重擔、帶著真相永難釐清的無力感,而作出無罪判決的原則?有時無罪推定導致個案中的遺憾如此之深,常使我們忘記這個案子之所以要錯放,乃是為了不願在其他案子中錯殺。……」  

論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之行政管制

為了解決釋字742 795的問題,作者梁伯瑋 這樣論述:

於現代交易發展下,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成為消費生活之常態。為避免消費者於契約中產生法律上權利義務失衡之情形,國家有管制之需求存在。而我國對此之管制基本態度,主要係以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公告為基礎,以行政機關為中心,決定何類定型化契約條款應於契約上予以記載、何類條款不得記載於契約中,並使用此等行政管制手段管控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對此是否符合私法自治之要求,其管制權限屬於何種國家機關,是否造成企業經營者之過度限制,能否通過我國憲法之檢驗,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之管制於消費者保護脈絡究竟為何,均有待深入探討。而日本法上受到社會經濟發展與規制緩和政策脈絡之影響,制定消費者契約法

做為消費者保護下,對於不當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之控管。其中思想係將消費者做為市場上之主體,以「消費者自立」之角度去架設管制規範,並以司法事後管制為主軸,其思考或可給予我國現行過於偏重行政管制之架構些許啟發。本文希冀透過比較日本法之管制思考與我國差別,能為我國消費者保護之制度中,對於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之管制,於不採取過度管制下,尋求消費者保護與市場效率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