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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 傳 應日 專題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然黃振國連世昌吳任偉等寫的 不動產抵押權法律與登記實務DIY 和吳麗冠的 新史料.新觀點.新視角:《天聖令論集》(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馬財專所指導 王季璇的 待命時間與候傳時間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銘 傳 應日 專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作時間、待命時間、候傳時間。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設計學院設計博士班 邵文政所指導 鄧有偉的 改質生物鈣淨化室內空氣品質與綠色建材應用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室內空氣品質、循環經濟、無機聚合物、健康建築、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重點而找出了 銘 傳 應日 專題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銘 傳 應日 專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抵押權法律與登記實務DIY

為了解決銘 傳 應日 專題的問題,作者李永然黃振國連世昌吳任偉等 這樣論述:

  只要與他人有金錢借貸、票據往來或各式各樣的債權債務關係,您就無法輕忽「抵押權」的存在。抵押權的重要性,在於確保特定債務之清償,具有「保全」財產的效果,企業經營者、一般投資置產或購屋自住者、金融機構,占居使用之最大宗。本書詳解「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相關法令規定,並從實務運用著眼,指引讀者如何辦理抵押權設定、移轉、內容變更與塗銷登記,又在確保債權的「最後一哩路」,如何透過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實現抵押權,最後詳剖金融機構對於「不良債權」的處理實務與法律相關規定,構成理解「不動產抵押權」的完整脈絡。 作者簡介 李永然   台大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

大學法學博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地政士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等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曾任教: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銘傳大學、國立體育學院   聯合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中華水電冷凍空調雜誌、稅務旬刊、投資情報周刊、貿易商情、爽報、台商張老師月刊、太平洋日報法律專欄主筆   曾任中廣公司、漢聲電台、復興電台、中央廣播電台及佛光衛視法律專欄主講人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內政部營建署法律顧問、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法律顧問、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陸委會台商張老師、台北

市政府市政顧問、行政院退輔會法律顧問、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財團法人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   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 黃振國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比較法學組六十七年畢業   經歷:東海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研訓中心租稅規劃與財產移轉講師;永然法律研究中心不動產稅務及大陸房地產講師(不動產經紀法規、土地登記、土地稅法、遺贈稅法、行政救濟、信託法等)十餘年;中國房地產研究發展協會常務理事;補習班教師二十餘年經驗;台灣財稅發展協會理事長   著作:不動產法拍移轉及稅費、法院拍賣案例與運用、訴願書狀與範例、遺產稅節稅

規劃、贈與稅節稅秘訣、繼承登記疑難解析與範例、最新遺產.贈與稅節稅規劃、遺產稅實戰手冊、保險.信託.遺產、贈與之節稅規劃、遺贈稅節稅規劃案例解析、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繼承權益法律指標、不動產物權實務──所有權編(合著)、不動產物權實務──擔保、用益物權編(合著) 連世昌   學經歷:中國北京對外經貿大學法學博士、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法律顧問、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曾任職苗栗地方法院   現任:執業律師、東吳大學兼任教師、新北市政府勞資調解人   著作:房地產交易的關鍵報告、未竟的遺願、房地買‧賣‧仲介三贏法律策略、代銷‧仲介紅不

讓(合著)、房地買賣風險法律控管、商事法、凶宅與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研究、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之評議 吳任偉   學歷: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   經歷:經歷:最高法院法官助理(兼任法助長)、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部民、刑法助教、新莊市公所法律諮詢、聯合報精選講座主講、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智慧財產權中心副召集人   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主任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南台灣人權論壇主任委員、高雄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兼人權保障委員會召集人   著作:在WTO架構下兩岸關於地理標示保護之研究(碩士論文)、法拍屋投資法律秘笈(合著)、經濟部98年度大陸台商經管診斷與投資糾紛案例——

土地被徵收,不必然會獲得補償(合著)、經濟部99年度大陸台商經管診斷與投資糾紛案例——台商人身安全案例解析:淺談中國大陸之邊控措施(合著)、以兩個實際案例剖析警察違法的實況(合著)、淺析中國大陸著作權法——從「著作權行使限制」談起(合著)、板橋市公所97年度、98年度、99年度公寓大廈法律實務問答(合著)、青少年法律來一課(合著)、房屋買賣風險管理手冊(合著)等 張顥璞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跨國商務組碩士在職專班、台灣大學法學士   經歷:重和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副召集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執業專長:民、刑事訴訟、行政爭訟、

證券、稅務訴訟、法律諮詢、訴狀代擬、契約審議 李廷鈞   學歷: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台灣大學政治學學士      經歷:地政士特考及格、不動產經紀人特考及格(榜首)、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法務專員、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採訪助理   現任:永然地政士事務所執業地政士、永然法律基金副執行長、台北市地政士公會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著作:地上權開發策略與法律實務(合著)、法拍屋投資法律秘笈(合著)   協助編輯:最新不動產物權行使須知手冊(永然普法手冊)、房屋仲介代銷法律手冊(永然普法手冊)、都市更新法律保障手冊(永然普法手冊)、管理公寓大廈社區法律手冊(永然普法手冊)、不動產買

賣安心法律手冊(永然普法手冊)、天元生活法律手冊2──不動產、交通事故、婚姻親子及繼承法律(永然普法手冊)、市地重劃權益法律手冊 黃興國   學歷:中央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東吳大學企管系     經歷:地政士普考及格、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地政士   現任:永然地政士事務所執業地政士、台北市地政士公會法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執業專長:不動產登記、贈與稅、遺產稅規劃、貸款諮詢 推薦序1 推薦序2 推薦序3 策劃者序 第一章 普通抵押權法令解析  文◎李永然、張顥璞   壹、前言   貳、普通抵押權之意義     一、普通抵押權是「擔保物權」   

  二、普通抵押權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其不動產       所設定的擔保物權     三、普通抵押權是不移轉占有的擔保物權     四、普通抵押權是就標的物賣得價金優先受償的擔保物權   參、抵押權之特性     一、從屬性     二、不可分性     三、物上代位性   肆、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一、原債權     二、利息     三、遲延利息      四、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五、實行抵押權及保全抵押權的費用   伍、抵押權標的物之範圍      一、從物      二、從權利      三、建築物之附加部分      四、殘餘物      五、天然孳息及法定

孳息   陸、抵押權人之權利      一、抵押權之處分      二、抵押權之保全      三、抵押權次序之處分      四、抵押權的實行   柒、抵押權的消滅      一、擔保債權之全部消滅      二、除斥期間經過   捌、結語 第二章 與普通抵押權相關之疑難法律問題解析  文◎李永然   壹、普通抵押權人對保護抵押權的法律 須知     一、抵押權的保全     二、抵押權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三、抵押權人的物上請求權   貳、普通抵押權人的權利及於抵押物的代位物     一、須因抵押物毀損或滅失所生     二、須因滅失或毀損而得受賠償或其他利益     三、須為

抵押人得受的賠償或其他利益   參、普通抵押權人對抵押權之讓與、供擔保與拋棄的認識     一、普通抵押權的讓與     二、普通抵押權的供擔保     三、普通抵押權的拋棄   肆、普通抵押權人對「次序權」的法律 須知     一、普通抵押權人享有「次序權」     二、先次序抵押權受清償時,後次序抵押權是否受影響?     三、抵押權次序的讓與、拋棄與變更   伍、結語 第三章 最高限額抵押權法令解析  文◎連世昌   壹、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意義及擔保範圍     一、意義     二、擔保債權範圍之限制性   貳、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特性     一、限定被擔保債權之資格     二、否定最高

限額抵押權之從屬性     三、調整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地位   參、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取得   肆、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變更及讓與     一、被擔保債權範圍之變更     二、被擔保債權之債務人變更     三、確定期日之變更     四、擔保債權或債務之特定繼受     五、最高限額抵押權當事人與債務人之概括繼受   伍、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準共有     一、共有人間之優先受償關係     二、按債權額比例分配之權利處分   陸、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及效力     一、「確定」之意義     二、原債權確定之事由     三、原債權確定之效力   柒、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消滅     一、最高限額抵

押權與消滅期間之規定     二、塗銷登記請求權   捌、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普通抵押權之 規定 第四章 抵押權設定登記實務  文◎黃振國   壹、抵押權設定登記     一、抵押權設定登記之意義     二、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之約定與登記     三、結語   貳、設定抵押權應附基本文件   參、認識抵押權登記申請相關規範     一、擬設定之抵押權種類     二、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三、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填寫事項   肆、其他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應注意事項   伍、法人申請抵押權登記之重要規定及內政部函釋   陸、金融或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權登記相關函釋   柒、農舍與農地設定抵押權相關之內政

部函釋 第五章 抵押權移轉、內容變更與塗銷登記實務  文◎李廷鈞、黃興國   壹、抵押權移轉登記     一、何謂抵押權移轉登記?     二、抵押權移轉登記所需文件     三、常見抵押權移轉實務問題     四、參考範例   貳、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一、何謂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二、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所需文件     三、不同類型的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說明     四、參考範例   參、抵押權塗銷登記     一、抵押權塗銷登記與類型     二、抵押權塗銷登記所需文件     三、其他常見抵押權塗銷實務問題 第六章 不動產抵押權人如何實行抵押權,藉以回收債權?    文◎

李永然   壹、抵押權人應先取得「執行名義」   貳、抵押權人須進一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參、對抵押物進行查封、拍賣的程序   肆、結語     範例一 民事准予拍賣抵押物聲請狀     範例二 民事強制執行聲請狀 第七章 不良債權處理實務  文◎吳任偉   壹、什麼是「不良債權」(Non-Performing Loans, NPL)?   貳、「不良債權」發生的原因     一、整體經濟環境與景氣因素     二、金融機構內部因素     三、債務人本身的因素   參、「不良債權」的類型     一、以金融機構為例,按其債權擔保情形及逾期時間長短       ,可區分為「應予注

意者」、「可望收回者」、「收回困       難者」及「收回無望者」     二、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亦可區分為「逾期放款」、       「催收款」與「呆帳」   肆、實務對於「不良債權」的處理方式     一、金融機構對於「不良債權」的處理     二、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y, AMC)對       於「不良債權」的處理     三、一般投資人對於「不良債權」的處理   伍、「不良債權」的稅負     一、金融機構方面     二、資產管理公司方面     三、其他 附錄     一、《民法》物權編(摘錄)     二、《民法物權編施行法》(摘

錄)     三、《土地登記規則》(摘錄)     四、《非訟事件法》(摘錄) 推薦序1   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所投資經營,其出版的法律圖書對於法律知識的普及有著極大的貢獻,尤其是將不動產相關的法律知識通俗化、實用化。從預售、中古屋買賣、代銷、仲介、法拍,到土地開發、建築、營造等範疇,並邀請各領域頂尖的專業人士撰寫成法律實用圖書,讓一般民眾在遇到與不動產相關問題時,都能藉由參考書籍的內容,得到預防與解決的方法。   不動產抵押權是金融機構、不動產投資、民間借貸常用以做為獲取融資、擔保交易、確保債權的手段之一;抵押權又分為「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

抵押權」,而在實務的操作上,辦理抵押權的設定登記、移轉、內容變更與塗銷登記,都是債權人、債務人在運用抵押權前所需要了解,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李永然律師此次結合吳任偉律師、張顥璞律師、連世昌律師及黃振國地政士、李廷鈞地政士、黃興國地政士等專業人士撰寫成《不動產抵押權法律與登記實務DIY》一書,該書由地政和法律的精英從各個角度剖析抵押權的實務操作與法律規範,內容包括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法令解析、疑難問題解析、抵押權設定登記實務、抵押權移轉、內容變更與塗銷登記實務及如何實行抵押權以確保債權的回收、不良債權的處理實務,非常實用;是金融業界、企業經營者,甚至與不動產相關行業在業務執行上必備

的參考書籍,本人有幸先睹為快,獲益良多,特為本書推薦。 麗寶集團董事長 吳寶田 2015年1月21日 推薦序2   李永然律師於建築、不動產等相關法令有豐富的實務經驗,長年於此領域研究、耕耘,其在繁忙公務之餘,亦經常藉由演講、出版、座談、專欄寫作等方式,將建築與不動產知識普及化。2012年間,在本校台北科技大學極力邀請下,李永然律師於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開設「不動產建築法律專題」課程,與學生一同分享其寶貴經驗,受到熱烈歡迎。   李永然律師現又與田欣永律師策劃與不動產抵押權有關之專書,其結合張顥璞律師、連世昌律師、吳任偉律師、黃振國地政士、李廷鈞地政士、黃興國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之大作

,出版《不動產抵押權法律與登記實務DIY》一書,余有幸先睹為快,並為之作序。   《不動產抵押權法律與登記實務DIY》內容包括〈普通抵押權法令解析〉、〈與普通抵押權相關之疑難法律問題解析〉、〈最高限額抵押權法令解析〉、〈抵押權設定登記實務〉、〈抵押權移轉、內容變更與塗銷登記實務〉、〈不動產抵押權人如何實行抵押權,藉以回收債權?〉、〈不良債權處理實務〉等七大篇章,分別從基本法令規範談起,進一步解讀其種類、特性、涵括範圍與效力,以及實務進行的程序,再予以生活案例綜合參考,文字深入淺出,各方面都有法律與地政面專業且精闢的剖析。   此書對於欲了解不動產借貸的民眾與金融機構或民間有借貸關係之人士、

商場往來交易欲運用不動產擔保者,均相當適合且實用,非常值得讀者參考!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院長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理事長 彭光輝 2015年1月23日 推薦序3   「抵押權」制度由來已久,其不僅是企業經營者營運發展必須充分了解與運用的最佳媒介手段,更是一般人投資置產或購屋自住不可或缺的重要融資管道;如是,倘整個社會金融活絡流暢,亦有助於帶動整體經濟與企業之興盛發展。   民國96年3月28日《民法》物權編大幅翻修,此次修正重點在於將抵押權分設「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及「其他抵押權」三節,以解決實務上爭議問題,並建構較周全的規範體系;此對於金融機構、企業經營及個

人等之融資貸款,均有重大關聯。   永然兄投入平民法律教育工作數十年,無論早期發行《法律與你雜誌》,傳播一般社會大眾須知的法律常識,抑或創立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出版數百種法律、地政、稅務叢書,都在忙碌的律師本業之外,挹注可觀的時間與精神,默默為墊定社會法治基石善盡一份心力。   此次捧讀《不動產抵押權法律與登記實務DIY》一書,已不知是永然兄的第幾號力著,從字裡行間,不僅嗅聞出永然兄馭繁為簡的功力依舊,綜觀全書七章架構,亦可見其規劃之匠心、思慮之縝密。不獨於第一至第三章將「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法令規定作為講述之核心,同時因抵押權以向地政機關登記為生效要件,因此本書中,另由專業地政

士執筆,分闢第四、五章深入解析辦理抵押權設定、移轉、內容變更與塗銷登記之要點,並收錄內政部關於法人申請抵押權登記、金融或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權登記,及農舍、農地設定抵押權的諸多重要函釋,作為抵押權設定或受讓雙方,為了您的權益保障,不可不讀!至於「如何實行抵押權」一章,本是抵押權人能否確保債權的「最後一哩路」,由嫺熟法律理論與實務的永然兄親自操刀,在我看來,自是游刃有餘。值得一提的是,本書最後一章「不良債權處理實務」,乍看似已跳脫「抵押權」之範疇,實則,金融機構在其借貸、放款業務中,乃使用抵押權制度之最大受益者,在後續的不良債權處理過程是否順利得當,自與「抵押權」之認知程度和靈活運用息息相關;藉由本

章之介紹,除得以一窺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債權的處理之道,對於抵押權的實務運用,又可有另一層面的認識。 所謂「知識就是力量」,多一分對「抵押權」的了解,就是賦予自己的財產權多一分務實的保障;本書適合您經常置於案頭,學而時習之,必能受益匪淺。個人有幸先睹為快,樂為之序!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客座教授 莊孟翰 2015年1月21日 策劃者序   抵押權在現在擔保實務上,仍屬最常用之擔保制度,為民眾所青睞。而現行制度除法院拍賣外,亦開放所謂之「金拍」、「銀拍」,透過法院以外之第三人作為拍賣人,提高抵押物拍賣之效率及金額,使抵押權人及債務人均備受其益,以促進交

易秩序的活絡。   然而,我國《民法》物權編過去一直受到「物權法定主義」的原則所困,使《民法》物權的種類數量極少,且部分物權種類例如「典權」、「永佃權」(已刪除)之實用性亦有待驗證。而物權中最廣為實務運用的抵押權,亦受到物權法定主義的限制,不僅導致類型上無法順應日益進步的工商社會,內容亦不符合人民活用物權的真正需求,常為學術界及實務界所詬病。   終於在學界與實務界的努力耕耘下,立法者在民國 96年3月大幅度進行《民法》物權編的修正,本次修正參照主法例、學說及實務上之見解,在「普通抵押權」之定義、特性、效力、範圍、次序權處分、共同抵押權、法定地上權、併付拍賣或物上代位等均著力甚深;並針對「

最高限額抵押權」增訂十七條條文,將物權種類中最受青睞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明文化。   惟法律的規範,無法盡善盡美;法律制度的適用,也常發生學術與實務追求理想、妥協現實間的拉扯;對於法律的解釋,有時也會落入各自表述的困境。因此,縱使在大舉修法後,吾人仍有必要持續關注「抵押權」制度的適用、登記與實務運作發生的困難與疑義。《不動產抵押權法律與登記實務DIY》一書就是在此氛圍下誕生,邀請黃振國地政士、連世昌律師、吳任偉律師、張顥璞律師、李廷鈞地政士、黃興國地政士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共同投入本書的撰寫,作者們殫精竭慮的熱忱,令我們由衷敬佩;在此也要特別感謝永然文化出版公司的編輯同仁,在過程中協助聯繫相關

事務、細心完成本書的校訂和編輯,辛苦至極。而最重要的是,盼能透過本書對抵押權制度及其實務運用的深入剖析,讓社會大眾更加貼近這個與你我生活切膚相關的法律制度,更期待藉本書與各界賢達彼此激盪,使抵押權制度更能貼近擔保實務之需,活絡金融擔保之筋骨,促進其社會作用徹底實踐。 李永然律師、田欣永律師 2015年1月26日

銘 傳 應日 專題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本集主題:「金蘋果在銀網子裡:信任崩解年代的精準說服」介紹

訪問作者:張宏裕

內容簡介:
互貼標籤,互揭瘡疤的年代;對立仇視與衝突不斷,信任如何重建?
一句話說的合宜,就如金蘋果落在銀網子裡!
用人格、邏輯、情感去說服激勵,就從「金蘋果思維」開始!

  ●地球暖化危機的反撲,讓冰層裡凍結的細菌或病毒釋放出來,人類的免疫系統恐怕無法抵抗。
  ●長時間居家隔離,帶來的人際疏離與生存恐懼……

  SARS至今相隔十八年之後,醫學科技雖更加進步,但人們對於未知病毒的恐慌似乎更勝當年?
  是媒體、網路散布的訊息,讓人們感到沒有盼望的世界末日恐慌?還是我們已經耽溺於安逸舒適的物質享樂,只能束手就擒?
  無法說服自己面對「無形」病毒戰爭的入侵,是各國政府的防疫措施與作為無法深得民心?還是人們只會謾罵指責卻不感恩知足呢?

  思維若不翻轉,那麼「打垮我們的不是病毒,而是缺乏同理心」。

  人類急需同理關懷、將心比心,讓愛心蔓延的速度超越病毒擴散,方可重建疫情下與疫情後的新生活節律。

作者簡介:張宏裕
  培訓講師 / 企管作家 / 廣播主持人 / 企業教練 / 激勵演說家

  畢業於國立清華大學應用數學系、中央大學統計研究所。

  「新一千零一夜」故事人,喜歡接觸「溫暖與感性」的人事物,熱愛傳揚「真善美」的正向知識。受邀於『2005 年中國首屆人力資源博覽會暨人力資源產業論壇』發表「團隊建立計分卡」專題演講。現任:將苑領導工作坊、故事方舟工坊主持人。

  出版著作計有《共好,從當責開始-思維不翻轉,結局就翻盤》、《會說故事的巧實力!溫度與情感終將致勝》、《行銷,說出故事力》、《吆喝—營銷就是會講故事》(2019年 簡體版—北京時代華文書局出版)、《故事力—90秒說服對方》(2020年 簡體版—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等十餘本著作。

  擔任公務人力中心、北市公訓處講座、<專案經理雜誌>專欄作家、「今夜,我們來說故事」、「亮點一二三讀書會」廣播節目主持人。專精「會說故事的巧實力」、「共好,從當責開始」、「魅力口才與簡報表達」、「專業講師的上台技術」、「信望愛-教練型領導力」、「顧客抱怨SOP與感心服務」等實用培訓課程。

  演說深具啟發,旁徵博引領導管理學說,信手拈來舉陳最新實務案例。讓人如沐春風,心醉神搖,堪稱知識學習的流動饗宴。擁有豐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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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命時間與候傳時間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銘 傳 應日 專題的問題,作者王季璇 這樣論述:

近年來,有鑑於國內對於勞動權益之保障甚為重視,尤其體現於工作時間的限制性與對價性;然則,我國現行法律至今尚無明文對於工作時間作出清楚定義,僅賴行政函釋及司法判決透過長年個案審查作出演進闡述,以法理解釋方式遞補法規缺漏之不足。至於非直接進行工作而係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例如德國法學界所通稱:待命時間暨候傳時間等類型,於我國勞動相關法令中則更是付之闕如,因此勞工於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其究竟應定性為工作時間或休息時間?是否應該給付工資報酬?實務上當然不免眾說紛紜。職故,本研究將就正常工作時間外之等待提供勞務時間的學說見解暨實務現況進行統整,以便梳理出關於待命時間與候傳時間之若干法律問題。本研究採文獻

分析法暨訪談法為據,首以文獻分析為主要基礎,藉以梳理正常工作時間外之等待提供勞務時間的學說及司法判例,以及現行職場健康保護之規範。並透過訪談法蒐集各利害關係人共計12位受訪者不同面向之觀點,分析歸納出實務現況暨各方需求所在,並謀得以提出具有宏觀思維之研究結論與建議。綜上,本研究發現:一、待命及侯傳時間若無明文立法將無法阻卻雇主對勞工健康之迫害;二、待命及候傳之勞務對價應落實人性尊嚴之勞動力給付價值;三、現行法令針對待命及候傳之勞工並未有任何職場保護規範。因此,本研究建議:一、賦予工作時間、待命時間暨候傳時間具有法律位階之明文定義;二、立法明定待命及候傳時間之勞務報酬適當額度給付;三、明定待命及

候傳時間之頻率次數等規範,以確保勞工之身心健康獲得保護。藉此創建符合公平正義且實踐勞動尊嚴之勞動力給付價值制度,才是促進勞資雙贏的真正基礎!

新史料.新觀點.新視角:《天聖令論集》(下)

為了解決銘 傳 應日 專題的問題,作者吳麗冠 這樣論述:

  自1999年在寧波天一閣發現天下孤本《天聖令》,至2009年恰好滿10週年,正是回顧與前瞻《天聖令》研究的最佳時機。   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主辦,「唐律研讀會」與中國法制史學會協辦的「新史料.新觀點.新視角——《天聖令》國際學術研討會」,於2009年11月6、7日召開。與會學者可說都是目前對於《天聖令》研究最具指標性的代表。   配合本次研討會,另有11月1、2日國立臺灣大學日本語文學系、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學聯合主辦、「唐律研讀會」協辦的「中日文化交流史--唐日令比較研究」研討會,可視為本次國際學術研討會之會前會。11月8日上午中國大陸學者以及日本學者共同出席「唐律研讀會」,舉行

另一場研讀會,可視為本次國際學術研討會的會後會。   以上是以「《天聖令》國際學術研討會」為中心,加上會前與會後的兩次會議所發表關於《天聖令》的論文,涉及層面涵蓋現在發現的《天聖令》令文殘卷所有卷數。共同形成這套《天聖令論集》的成果,堪稱是目前關於《天聖令》研究最全面的總結,為「天聖令學」開拓新領域。

改質生物鈣淨化室內空氣品質與綠色建材應用之研究

為了解決銘 傳 應日 專題的問題,作者鄧有偉 這樣論述:

自工業革命後能源過度開發,環境嚴重污染,造成氣候變遷與溫室效應日益嚴重,並衍生出大量廢棄物;環境保護之『永續發展』與『淨零碳排』議題逐年受到重視與推動,製造-使用-回收的『循環經濟』已成為資源效率的提升與發展綠色能源之外的重要減碳策略的目標與推動方針,目的使資源使用發揮最大效益、對環境的衝擊性影響最小,達成零廢棄及淨零碳排(Net-Zero)之願景。隨著氣候變遷與空氣污染所產生之共伴效應,已嚴重危害人類的生命與健康,在室內為室外空氣污染2-5倍的情況下,每人每日處在室內環境活動時間高達80%-90%,因此,為了健康改善生活環境並優化室內空氣品質,已成為極重要之目標。隨著國人雞蛋食用量增加,每

年所產生的廢棄蛋殼,大都被當作廢棄物處理,除浪費資源也污染環境,因此在對環境衝擊、資源利用與友善環境上,已成為所需處理面對之課題;由於蛋殼為高鈣具多孔性可吸附結構,已在工業廢棄重金屬與染色劑的吸附及生質能源的催化等的研究與運用上獲得不少成果,若能將廢棄蛋殼改質活化提升吸附效能,在淨化室內空氣的建材應用上,應可達成室內空氣品質改善之目標,因此本研究將以廢棄蛋殼做為吸附劑研發之主要材料。本研究將依文獻資料分析結果,進行改質實驗,將廢棄蛋殼以煅燒方式進行改質與活化,實驗經不同參數(溫度)與變數(時間)煅燒後,分別進行檢測驗證:1.『物理性吸附』-外觀表面變化觀察分析、電子顯微鏡(SEM)對微孔性結晶

結構的觀察分析及粉末繞射儀(XRD)的晶體掃描分析,探討其最佳物理性吸附;2.『化學性吸附』-以回收率、鈣含量、酸鹼值(pH)與氧化還原電位值(ORP)之檢測分析,探討其最佳化學性吸附。將結果進行歸納分析最經濟且具最佳理化吸附效能之煅燒時間及溫度,根據此結果對室內空氣污染物甲醛進行吸附效能實驗與殺菌實驗,驗證改質生物鈣活化後之淨化效能,並以吸附動力學模式進行分析探討。接著將改質生物鈣應用在吸附性綠色建材創新與研發,以實驗驗證淨化室內空氣品質甲醛之吸附性能與功效,並取代一次性使用建材,降低建築產業的耗能與碳排放;再將綠色建材創新與研發導入健康建築之綠建材評估、循環經濟架構體系進行評估與永續發展體

系評估,達成符合本研究之目標。經本研究可獲得結論如下:1.蛋殼煅燒改質成果(1) 蛋殼煅燒最佳改質溫度與時間為900°C 2hrs,此時具有最佳理化吸附特性。(2) 煅燒後測得比表面積為19.98m²/g,孔容為0.045cm3/g,平均孔徑為2.78nm,孔結構已轉變成多層微孔晶體,具物理性吸附效能。(3) 煅燒後測得鈣含量為693mg/kg、pH值為12.7、ORP值為-196mV,易與空氣中的水分結合,產生活氧性與離子性,可以吸附室內空氣污染物,降解成CO2與H20,具化學性吸附效能。2.蛋殼煅燒改質生物鈣淨化甲醛與殺菌驗證(1) 在溫度為28℃±1℃與相對濕度為50±5%之1m

3環境實驗箱,進行甲醛吸附驗證實驗得,蛋殼煅燒改質生物鈣每單位改質生物鈣可降解甲醛4.35mg/g,5分鐘就可吸附降解甲醛80%,且經1hr就可達99%得吸附率。(2) 依文獻對比其它吸附劑甲醛吸附量結果可得:改質生物鈣(3.13mg/g) ≒改質二氧化鈦P25-TiO2(3.14mg/g)>二氧化鈦TiO2(3.06mg/g)>活性碳(2.67mg/g)>沸石(2.70mg/g)>幾丁聚醣(2.21mg/g)。(3) 依殺菌劑環境衛生殺菌試驗測定法(NIEA D201.01C)進行殺菌實驗,證實蛋殼煅燒900℃ 2hrs殺菌效益最佳,殺菌液調配濃度或殺菌作用時間越久,殺菌效益與殺菌數越大

,在濃度1g/1L與作用時間30min下,殺菌效能達100%。3. 吸附動力學模式探討吸附動力學模式經回歸方程式分析探討可得,「擬一階吸附動力學模式」雖也在標準分析值內,但應以「擬二階吸附動力學模式」或「顆粒內部擴散模式」進行分析,其顆粒內部反應具有瞬間內孔壁表面吸附,與經擴散作用吸附到孔隙內之兩階段吸附特性,因此吸附力強不易產生脫附現象。4.改質生物鈣綠色建材應用(1) 在吸附性建材應用之吸附性油漆部分,經實驗顯示可吸附微量甲醛,但因吸附量極少,因此視為不具吸附室內空氣中游離甲醛之效能。(2) 在吸附性建材應用之吸附性無機聚合磁磚部分,經實驗顯示對甲醛吸附吸附降解效能為:改質生物鈣

(92.7%)>矽藻土(88.1%)>蛋殼粉(80.6%)。(3) 經毒物溶出(TCLP)檢測,各項檢驗值均未超標,且無含石綿與放射性物質,且氯離子含量也符合規範標準值以下,均符合臺灣綠建材通則規範。(4) 每生產1m2鋪設面積之吸附性無機聚合磁磚,CO2會排放11.41kg,相較傳統磁磚CO2排放14.86kg,可有效降低碳排效益23.22%,可節省171元/噸。5.標章評估與探討(1) 在「綠建材評估」中,可通過「綠建材通則」評定標準,而在「再生綠建材」評定,則除在「性能試驗項目與方法」外,其餘均能通過評定標準。(2) 在「創新綠建材評估」中,「創新發展」與「資源利用」可獲得極高得

分率。(3) 在「綠建材環境效率評估」中,符合碳盤查之綠建材之標準,且在溫室氣體排放指標中有較高得分,因此獲得優異的評比。(4) 循環經濟架構體系的搖籃到搖籃評估中,在「材料健康性」與「材料循環再利用性」評估項目,獲得銀級標章,「再生能源使用及碳管理」評估項目,獲得基本級標章。(5) 「2030永續發展目標」評估經探討可鏈結SDG1「1.5」、SDG3「3.9」、SDG6「6.3」「6.A」、SDG8「8.8」「8.9」、SDG9「9.1」「9.4」「9.5」、SDG11「11.5」「11.6」「11.C」、SDG12「12.4」「12.5」、SDG17「17.7」「17.8」等8項核心

策略項目,並達16項細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