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藥物濫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防治藥物濫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士隆鄭添成陳巧雲鄭瑞隆李自強許華孚吳芝儀陳慈幸潘昱萱邱顯良程敬閏林明傑曾姿雅吳聖琪任全鈞王伯頎任怡靜蘇義淵楊曙銘王俸鋼鄭凱寶寫的 暴力犯罪:原因、類型與對策(4版) 和楊士隆林茂榮的 監獄學:犯罪矯正原理與實務(9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廖宗聖所指導 范朝傑的 兒童權利公約架構下我國兒少吸毒之法制研究 (2018),提出防治藥物濫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毒品、藥物濫用、尿液篩檢、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除罪化。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馬躍中、劉芳伶所指導 林佳穎的 論我國毒品政策的現狀與未來 (2017),提出因為有 施用毒品、少年虞犯、毒品成癮、反毒策略、社區矯正的重點而找出了 防治藥物濫用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防治藥物濫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暴力犯罪:原因、類型與對策(4版)

為了解決防治藥物濫用的問題,作者楊士隆鄭添成陳巧雲鄭瑞隆李自強許華孚吳芝儀陳慈幸潘昱萱邱顯良程敬閏林明傑曾姿雅吳聖琪任全鈞王伯頎任怡靜蘇義淵楊曙銘王俸鋼鄭凱寶 這樣論述:

  暴力犯罪或攻擊行為存在於遠古蠻荒社會乃至於現今,雖其盛行比率遠低於竊盜、詐欺或其他類型之財產犯罪,但因其獨特之暴戾性、殘忍性,故長久來一直是民眾最為恐懼的犯罪型態。晚近之暴力犯罪行為,已非單一現象,乃是具有多重態樣之表現,傳統的殺人、搶劫,固為暴力犯罪行為之一;職場暴行、幫派,甚至是恐怖活動,亦何嘗不是暴力之呈現。因此,面對暴力犯罪日漸多樣、惡質,於探究其原因及類型,實無法從單一角度為之。   本書分為三大篇章,依序是暴力犯罪之導論、成因與相關因素、特別主題之處遇與對策,期以多面向且系統化的方式探討暴力犯罪問題。本書第一部分,由編者對暴力犯罪做一綜合性概論,介紹暴力犯罪意涵、現況與特性、

型態、後果與成本,幫助讀者掌握暴力犯罪之本質與內涵;第二部分暴力犯罪之成因與相關因素,邀請鄭瑞隆、吳芝儀、陳慈幸、李自強、鄭添成、潘昱萱、邱顯良諸位犯罪、社會、心理等領域之專家學者合力撰寫,探討與暴力犯罪相關的可能要素;在第三部分暴力犯罪特別主題中,邀請鄭瑞隆、林明傑、陳慈幸、許華孚、楊曙銘、蘇義淵、王伯頎、程敬閏、鄭凱寶、吳聖琪、王俸鋼、任全鈞等專家學者,就暴力犯罪的各種型態,以專論深入研究。   作者簡介 王伯頎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 王俸鋼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生、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 任全鈞    國

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作業科科長 任怡靜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 吳芝儀    英國雷汀大學哲學博士、國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兼師資培育 中心主任 吳聖琪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嘉義市警察局婦幼隊隊長 李自強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副教授 林明傑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犯罪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諮商心理師 邱顯良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陳巧雲    國立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博士、國立中正大

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陳慈幸    日本中央大學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兼系主任 許華孚    英國愛塞克斯大學犯罪社會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兼國際長 曾姿雅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 程敬閏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雲林科技大學前瞻學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楊士隆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刑事司法博士、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特聘教授、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楊曙銘    美國馬里蘭大學刑事司法與犯罪學博士、美國George Mason大學犯罪學、法律與社會學系副教授 潘昱萱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台灣嘉義地方法院觀護人 鄭添成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 鄭凱寶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內政部警政署專員 鄭瑞隆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社會工作博士、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兼學務長 蘇義淵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博士、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編者簡介 楊士隆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特聘教授兼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亞洲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監事會主席   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理事長   台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創會理事長   中華民國

犯罪矯正協會理事   教育部少年矯正學校指導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治安諮詢委員   法務部矯正署監所興革小組委員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發展諮詢會委員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名譽理事長   學歷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刑事司法碩士、博士   經歷   國立中正大學副校長   國立中正大學學務長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兼系主任、所長   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犯罪防治系(所)副教授   法務部監所司專員、編審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長   亞洲犯罪學學會(Asia Criminological Society)副主席   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兼任教授   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委員   內政部犯罪防治中心委員   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委員   第一屆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學生輔導諮詢小組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刑事政策諮詢委員   專業領域   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少年犯罪防治、藥物濫用與毒品防治   新版序 編者序 撰稿者簡介 第一篇   導   論 第一章 暴力犯罪概論(楊士隆) 第二篇   暴力犯罪之成因與相關因素 第二章 暴力犯罪之個體因素(鄭添成) 第三章 暴力犯罪之神經生理因素(陳巧雲) 第四章 暴力犯罪之家庭因素(鄭瑞隆) 第五章 暴力犯罪之社會與環境因素(李

自強) 第六章 男性氣概對少年暴力犯之影響(許華孚) 第七章 暴力犯罪之心理因素(吳芝儀) 第八章 暴力犯罪被害相關問題闡釋(陳慈幸) 第九章 酒精、藥物濫用與暴力行為之相關(潘昱萱) 第十章 槍械與暴力行為(邱顯良)    第三篇   暴力犯罪特別主題 第十一章 殺人犯罪問題與防治對策(楊士隆) 第十二章 強盜犯罪問題與防治對策(楊士隆、程敬閏)    第十三章 擄人勒贖問題與防治對策(楊士隆、程敬閏) 第十四章 家庭暴力問題與防治對策(鄭瑞隆) 第十五章 性侵害犯罪問題與防治對策(林明傑、曾姿雅) 第十六章 跟蹤騷擾行為問題與防治策略(吳聖琪) 第十七章 暴力犯罪中之幫派、組織犯罪(陳慈

幸) 第十八章 職場暴力問題與防治對策(楊士隆) 第十九章 監獄暴行問題與防治對策(楊士隆、任全鈞)    第二十章 從犯罪學視角分析暴力恐怖主義犯罪(王伯頎、許華孚) 第二十一章 生態恐怖主義與相關攻擊事件(任怡靜、蘇義淵、楊曙銘) 第二十二章 孤狼式恐怖份子之特性、攻擊模式與防制對策(楊士隆、王俸鋼)    第二十三章 孤狼恐怖份子之國際現況、激進化歷程與防制對策(楊士隆、鄭凱寶) 新版序   根據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2019)之最新統計,在2017年全球每10萬人中有6.1人遭殺害,亦即約有464,000人被殺。其中89,000人在武裝衝突中被殺,26,000人遭受恐怖主義暴行

殺害。在性別分布方面,大約有87,000名女性,及377,000名男性被殺。殺人暴力造成全球巨大之傷害。   暴力犯罪一書撰寫完成已歷經十六年,在這期間許多暴力犯罪在全球各地仍持續發生,暴力犯罪型態亦呈現變化,例如恐怖主義活動與形式仍深深令人害怕與恐懼,另富商遭綁架案、台北捷運殺人案件及華山分屍案等亦造成各界極端不安與恐慌,有待進一步深入探討。為此本書特別進行修訂,除將所有犯罪統計予以更新外,並在2015年增加三章內容,包括本人與王俸鋼合著之獨狼恐怖主義分子之特性、犯罪模式與防治對策、許華孚教授撰寫之男性氣概對少年暴力犯之影響及陳巧雲老師撰寫之暴力犯罪神經生理因素等,這些新增之內容希冀涵蓋新

近暴力犯罪之主要型態與內容,使本書掌握最新暴力犯罪發展趨勢與研究概況,並提出妥適防治對策因應。2020年再次修訂,除更新各相關暴力犯罪統計外,另新增本人與鄭凱寶之孤狼恐怖分子之國際現況、激進化歷程與防治對策、吳聖琪博士之跟蹤騷擾行為之問題與防治策略,及任怡靜、蘇義淵、楊曙銘之生態恐怖主義與相關攻擊事件、王伯頎與許華孚之從犯罪學視角分析暴力恐怖主義犯罪。   本書之再次完稿,再次感謝各章執筆學者專家之協助與配合,國立中正大學前校長吳志揚教授,現任元智大學校長長期支持犯罪防治研究特予致謝。最後,本書之完成,研究助理翁瑄圻之協助功不可沒,但暴力犯罪廣泛,難免羅列之文章有遺珠之憾,校勘訂誤,或有缺漏

。書中未竟完備之處,仍祈犯罪防治先進予以指教。   楊士隆 謹誌於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 2020年2月

防治藥物濫用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大麻煩不煩 #成癮 #北極星反毒

「大麻其實是被污名的對不對?」「大麻事實上不會上癮對不對?」這些問題,對專家們來說,真的很難回答。
🌵 大來賓:成癮醫學會秘書長 aka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陳亮妤醫師受不了的癮:

1) 從醫療、法律和社會學來解釋,什麼叫做「成癮」?
2) 「成癮」與「犯罪」:公共衛生與個人自由的拔河
3) 舊思維:生理成癮(戒斷症狀) vs 心理成癮(渴望)
4) 新思維:成癮是綁架意志力的疾病
5) 酒癮是大宗、再來是安非他命,大麻微攀升
6) 替代療法:美沙冬
7) 大麻成癮治療:行為治療與共病
8) 「成癮性」不是二分法,是看它被濫用與成癮的「潛力」
9) #北極星反毒專案計畫 24HR諮詢專線:0800-770-885(放心打,不會送你去警局)
10) 知情不報:開轟趴用藥過量,卻因怕被判刑而見死不救?
11) 放心就醫:就算驗出陽性反應,醫生也不會送你去警局啦!
12) 記得!要對「病史」誠實
13) 戒癮治療者輪廓
14) 「病犯」需要的是「治療」而非「監禁」
15) 新興毒品:咖啡包
16) 制度的改變非一朝一夕:社會論述的過程

🥦 再強調一次,成癮是疾病,建議主動尋求醫師的協助,不用擔心會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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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作團隊: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剪接混音 - 育辰
📩 聽眾信箱|節目合作:[email protected]

節目聲明:大麻 🥦 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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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架構下我國兒少吸毒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防治藥物濫用的問題,作者范朝傑 這樣論述:

我國對於毒品犯罪的重刑化政策源自滿清時期的鴉片毒害,直到將施用毒品者視為病人的觀念導入後,始有所轉變,而兒童權利公約亦呼籲將吸毒視為健康問題而非犯罪。本文的目的係在兒童權利公約之架構下檢視我國兒少施用毒品法制是否符合公約精神,以反毒政策應促進孩子與社會融合的觀點,就我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後,應依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終止對用毒兒少的犯罪化和妖魔化形象,使兒少能夠擺脫毒害,回到正軌正常發展。易言之,無論在刑事司法系統內或刑事司法系統的範圍外,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及原則無疑賦予了有別於傳統對於兒少吸毒處遇政策的另一種的途徑,不僅提供國家對兒童少施用毒品行為之處遇及保護的效能,同時也兼顧兒少身心健康

,幫助其復歸社會,筆者以兒童權利公約為架構,檢視現行相關法規,針對兒少施用毒品行為之法令缺失及校園防治藥物濫用政策等提出建議,並期提供有效之對策作為我國未來之發展方向。本文以文獻分析的方式,探討我國兒少施用毒品之法制是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之架構,故文內先探討濫用藥物的基本觀念及兒少施用毒品的主因,輔以犯罪學的角度研析兒少施用毒品之成因,期能就客觀角度察覺問題,以建立正確的認知及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其次論述兒童人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基本原則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在我國之實踐及挑戰;最後即針對我國兒少施用毒品的現況、防治策略及施用毒品除罪化之議題加以討論,文末再以研究所得資料總結全文並歸納具體做法,

提出政策面與法制面之建議及因應對策,以供實務上改進之參考。在結論部份,本文認為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相關政策存有爭議,諸如: 特定人員不符合明確性原則、驗尿室設置及監看下採尿之爭議問題、尿篩試劑檢驗毒品類型侷限性及尿液殘留毒品反應之時效問題,且後續司法處遇亦導致學校處理涉毒學生的態度保守及春暉專案輔導缺乏納入家庭功能之強制性等問題,因此,本文針對前揭問題提出因應之道,即健全採尿室之設置、明定經「同意」採尿之要件及其範圍、增加新興毒品快篩試劑及校園春暉小組應將學生家長納為必要成員等建議,另本文亦贊同將兒童施用毒品行為除罪化,事實上,施用毒品之兒少較成年人更不具刑罰色彩,更應考量負面標籤對其之影響

,原則上應先以保護、教育的方式為之,儘量避免司法介入,始能達到實質上保護兒少之功能。

監獄學:犯罪矯正原理與實務(9版)

為了解決防治藥物濫用的問題,作者楊士隆林茂榮 這樣論述:

  監獄主要工作內涵為刑罰之執行,具有應報、嚇阻、隔離與矯正犯罪人之多重功能,為刑事司法體系重要且不可或缺之一環。往昔,由於監獄之工作領域為一般民眾甚至法界視為囚禁人犯之粗糙作業,因此長期受到忽視與貶抑。今日之獄政,則在行為科學突飛猛進及大量專業及研究人員之投入下,逐漸脫離往昔黑獄形象,而邁入專業之里程。它尤其涉及各類專業人員如心理師、精神科醫師、教誨師、各類工作員、各階程管理人員等,運用現代行為科學技術與各類輔導、處遇技術,對犯罪人進行矯正。職是之故,監獄學之高度專業與學術性質不容置疑。      本書係作者多年從事獄政實務與學術研究之心得,不僅深入分析監禁之本質與內涵,同時彙整先進國之犯罪

矯正制度與處遇技術,非常有助於犯罪防治人員達成工作目標,成功教化受刑人,並減少再犯。 作者簡介 林茂榮   現任   前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副理事長   學歷   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法學碩士   美國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犯罪學碩士   經歷   法務部監所司司長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所長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副理事長 楊士隆   現任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特聘教授兼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亞洲犯罪學學會(Asia Criminological Society)副主席   亞洲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監事會主席   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

會理事長   台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創會理事長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常務理事   教育部少年矯正學校指導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犯罪防治中心委員   法務部矯正署監所興革小組委員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發展諮詢會委員   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   學歷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刑事司法碩士、博士   經歷:      國立中正大學副校長   國立中正大學學務長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兼系主任、所長   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犯罪防治系(所)副教授   法務部監所司專員、編審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長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

系兼任教授   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委員   行政院衛生署藥癮戒治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委員   第一屆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學生輔導諮詢小組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刑事政策諮詢委員   專業領域   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少年犯罪防治、藥物濫用與毒品防治 第一章 犯罪矯正之歷史淵源與發展 第二章 犯罪矯正與刑事司法 第三章 犯罪矯正收容現況 第四章 犯罪矯正模式 第五章   犯罪矯正行政與處遇 第六章 犯罪矯正機構生活之社會學透視 第七章 矯正機構戒護安全管理 第八章 犯罪矯正輔導與心理治療技術 第九章 社區性犯罪矯正 第十章 特殊類型犯罪人之矯正對策

第十一章 組織管理原理與犯罪矯正行政 第十二章 國際間犯罪矯正概況 第十三章   犯罪矯正業務現況與展望 第十四章 未來犯罪矯正之發展趨勢 參考書目 序   監獄主要工作內涵為刑罰之執行,具有應報、嚇阻、隔離與矯正犯罪人之多重功能,為刑事司法體系重要且不可或缺之一環。往昔,由於監獄之工作領域為一般民眾,甚至法界視為囚禁人犯之粗糙行業,因此長期受到忽視與貶抑。今日之獄政,則在行為科學突飛猛進及大量專業與研究人員之投入下,逐漸脫離往昔之黑獄形象,而邁入專業化之里程。它尤其涉及各類專業人員,如心理醫師、精神醫學學者、教誨師、個案工作員、各階層管理人員等,運用現代行為科學技術與各類輔導、處遇技術

,對人犯進行矯正。職是之故,監獄學之高度專業與學術性實不容置疑。         《監獄學─犯罪矯正原理與實務》之探討範疇甚廣,為使讀者通盤瞭解,本書儘可能涵蓋各領域。第一章首先對犯罪矯正之歷史淵源與發展做一回顧;第二章著重於探討犯罪矯正與刑事司法各部門之關係及其定位;第三章介紹犯罪矯正收容現況;第四章列舉當前犯罪矯正之主要哲學(模式);第五章介紹犯罪矯正行政與處遇;第六章以社會學之觀點剖析犯罪矯正機構內之生活樣態與特性;第七章敘述犯罪矯正紀律與戒護;第八章討論在犯罪矯正機構內較具成效之輔導處遇技術;第九章對社區性犯罪矯正加以論述與介紹;第十章探討特殊類型犯罪人處遇對策;第十一章研討行政管理理

論在犯罪矯正行政上之應用;第十二章檢視國際間之犯罪矯正現況;第十三章犯罪矯正業務現況與展望;第十四章嘗試勾繪並推測未來犯罪矯正之發展趨勢。本書新增第十三章,特別感謝法務部矯正署吳前署長憲璋惠予提供最新獄政業務現況與展望供參考。         本書於1993年出版後,分別於1997、1998、2001、2003、2006、2008、2010、2014及2016年9月年予以修訂,以符合獄政現況與發展。本書之付梓要感謝監獄學諸位先進之指導、鼓勵外,作者二人多年來秉持對獄政學術研究與實務工作之執著與熱忱,實為撰寫本書之原動力。惟監獄學──犯罪矯正之領域至廣,其知識博大精深且日新月異,非筆者所能領略於

萬一,本書雖經百般思索、斟酌與校勘,掛漏謬誤之處仍在所難免,尚祈先進不吝賜正。 林茂榮、楊士隆 2016年9月吉日謹誌於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

論我國毒品政策的現狀與未來

為了解決防治藥物濫用的問題,作者林佳穎 這樣論述:

毒品犯罪涵蓋甚廣,從販賣、持有及施用行為等,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過程。為免討論範圍過於擴張,本文研究範圍限縮於施用毒品行為,針對現行法下的毒品成癮者,顯現的爭議與困境。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制定後,由過去嚴厲、監禁式的立法政策,逐步走向醫療取向的立法,但立法者對於施用毒品行為的立場,並非毫無動搖,從新興影響精神物質(NPS)的興起,如新聞報導的毒咖啡包、毒小熊軟糖等,使得立法者對醫療取向的立場產生質疑,這可從2017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修法草案 提出許多重刑化的改革方向,得到印證。 施用毒品的主體,依年齡可分為少年及成人,少年施用三、四級毒品者,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應依虞犯事件處理,少年必須進入

刑事司法程序,但對僅為非行事件,尚未達到犯罪的構成要件行為,以刑事司法處置,是否有過早將少年標籤化的現象?在被貼上犯罪的標籤後,少年仍否順利復歸社會,頗值深思。對於虞犯的構成要件,基於對少年採取保護及教育優先的立場,在構成要件上應給予嚴格的限制。但在現行法上虞犯的構成要件不明確,新興精神物質內容物難以確定的情形下,虞犯的規定對少年而言,有過於擴張的情況。而少年具備在學身分與否,亦會影響其輔導策略,在學學生可獲得校園輔導資源的協助,現行校園輔導措施以春暉專案為主,分為三級預防階段。但在二級預防階段的高危險群篩檢,現行「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有法位階不足,欠缺法律正當性的問題。 對於毒品施用

行為在立法政策上,不斷在醫療取向及重刑化之間擺盪,其中原因是立法者對於戒癮認知的差異。從醫療角度來看,成癮者的復原時間漫長,且具有高度復發性,對成癮者而言,只要拉長復發時間的間隔,便已是顯著的進步。但就現行刑事政策及社會觀感,將毒品施用毒品成癮視為一體,而亟欲以監禁的方式將施用毒品者與一般民眾隔離。 對於施用毒品者應如何妥適分流,給予適當的矯治處遇,我國現行規範不足,而在司改國是會議上提出設置「毒品法庭」的意見,行政院亦擬定「新世紀反毒策略」,提出「藥癮醫療示範中心」的構想,兩者的共同點,是以提供多元及彈性化的方式,給予個案更適切的矯治。對於未來的毒品政策,應確立以治療替代刑罰的處遇模式

,並建立妥適的評估分流機制,給予毒品成癮者適當、多元的戒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