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意外責任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雇主意外責任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坂下仁,宮大元寫的 金融業者不能說的理財詭計:高層自白 如果這些投資商品能賺,銀行、券商自己早就買光了。理財、保險、年金,他們悄悄這麼做。 和陳枝輝的 機動車與交通事故疑難案件裁判要點與依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何謂雇主意外責任險 - Lekovi也說明:1.承保因員工執行職務遭遇意外事故時,雇主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最基本責任保險。 2.另提供各式附加險,提供雇主更全面性的保障,如:擴大承保範圍至員工上下班期間之勞基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是文化 和法律所出版 。

朝陽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高階產業經營碩士在職專班 陳美夙所指導 劉玉珠的 雇主職業災害風險認知、產品知識對雇主責任補償險購買意願之研究 (2021),提出雇主意外責任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雇主責任補償、產品知識、風險認知、購買意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高階主管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阮金聲所指導 林峻慶的 由我國職業災害補償制度兼論商業保險與勞工保險之互補及職災補償責任抵充 (2020),提出因為有 職業災害、通勤職災、雇主責任保險、團體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雇主意外責任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保險規劃》過勞死頻傳!雇主險幫頭家分憂則補充:與雇主意外責任保險相同,「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仍以雇主為被保險人,保險金給付對象也是雇主,並且保險公司也有協助雇主抗辯、和解、訴訟與支付必要費用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雇主意外責任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金融業者不能說的理財詭計:高層自白 如果這些投資商品能賺,銀行、券商自己早就買光了。理財、保險、年金,他們悄悄這麼做。

為了解決雇主意外責任險的問題,作者坂下仁,宮大元 這樣論述:

  ◎銀行一定說過:獲利「保證優於定存」?這話保證騙人。   ◎買基金?手續費高於 0.3% 就是剝削,哪家銀行曾經算給你看?   ◎你每個月繳的保險費中,平均 44% 其實是多繳的。(有四種人根本不必買保險)   ◎出國玩(香港就行),撥空去外國銀行坐坐,理財賺千萬的商品在裡頭。   本書兩位作者坂下仁和宮大元,原本是日本三大銀行的銀行家及保險公司高層,   工作過程中他們發現,   壽險業,總是利用「你對未來的不安」來吸金,   銀行,更利用民眾對銀行的信任感,在手續費上狠狠剝削。   銀行、證券商推銷的、99%的投資商品,並非讓我們更有錢,而是   讓理專「榨取你的手續費」!   

  ◎為什麼香港人月薪低,卻比日本人富有?因為他們投資不會找「銀行」!   .政府包庇銀行──   銀行和保險公司將國民存入的儲蓄化為資本,買了大量國債,國家當然得保護。   結果銀行不思創新,只代理國外理財商品,賺手續費。   國外穩賺 6% 的理財商品,銀行扣了手續費之後,報酬率根本抵不過通貨膨脹。   於是,民眾的理財只剩下賭漲跌,要不就是把錢存在銀行,成為理專的獵物。   .有三種分散投資,銀行從來不講,是哪三種?   行員告訴你的分散投資,其實是購買數種手續費昂貴的金融商品!   只要低手續費,做到種類分散、貨幣分散、時間分散,投資安全就可提升。   .有錢人絕對不買投資信託

品和投資型保單!為什麼?   問題出在手續費!因為推薦給你的金融商品,有的手續費高、獲利表現差。   國外引進的金融商品經過修改和人事費用等,到你手上時價格已經很貴。   ◎金融機構從不買自家經銷的投資商品,所以你該買什麼?   .沒空鑽研就買大盤指數型基金,看好產業前景,就買該產業的ETF!   股票就要長期持有才穩健?但公司破產的可能性也會提高,危險度出乎意料!   買ETF較安心,連日本的央行也有買,可透過手續費低廉的網路證券商投資大盤!   .按月分紅?其實你領的是自己的本金。   「存戶頭也幾乎沒利息,要不要轉成投資信託?」當心,許多銀髮族因此受騙!   按月分紅型的投資信託商

品,股息一旦按月支付,就無法運用複利來利滾利。   而且,你領的其實不是股息,只是以支付紅利的方式耗盡本金。   .信託費超過 0.3% 的投資信託商品,不能買!   不僅要挑手續費低廉,如果投資組合中信託費過高的話,就會吃掉複利的效果。   要注意購買的投資組合,因為可能都是信託費高昂的商品,超過 0.3% 就別買!   .FinTech正在改變金融業,以後可在國內買到海外的優質理財商品,省卻中間剝削。   現在,你應該自己上網買ETF、REIT,手續費很低。   或者,趁出國旅遊時,去國外銀行詢問其他商品如「包管帳戶」。   日本銀行的包管帳戶詭計很多(台灣……),作者搭飛機去香港、菲

律賓買,值得。      ◎存下投資本金或副業基金,從謹慎買保險開始。   .當心,壽險在吸你的血汗錢,而且往往理賠時才發現不夠用。   壽險公司計算壽險,都是依據你能繳付的金額,而不是發生意外時需要多少錢。   結果,往往發生理賠金不夠或是太多(代表你平常繳太多錢了)的情況。   還有,有四種人根本不需要買保險?你是其中一種嗎?   .領回相同給付的保險,美國只要日本五分之一價錢,香港只要日本一半。   (編者按:台灣要花香港三倍價錢才能買到相同年金給付額的保險。)     99%的投資工具,都是你虧損、理專賺錢,為什麼?   因為銀行和保險想的都是他們的業績目標,根本不在乎你的獲利,

  想創造不用上班就有錢的「被動收入」,理財、保險、年金,他們悄悄這麼做。 名人推薦   陳唯泰/仲英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投資長   市場先生/《商業周刊》財富網專欄作家   雷浩斯/價值投資部落客

雇主意外責任險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益。
周登春局長回應,勞工局僅能強制有勞雇關係的受雇勞工,至於自營作業者,目前是採取「鼓勵」以及「督促」的方式請他們參加勞保,也可以藉由營造工業團體保險得到保障。
我能理解勞工局的難處,但仍舊認為「鼓勵」以及「督促」太過保守及消極,市政府應當率先做好榜樣,採取更積極的作為保障臨時工、獨立工作者在公共工程中的勞權,讓民間企業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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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小常識【雇主意外責任險】
被保險人(也就是雇主)之受僱人(也就是勞工)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 #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白話文:就是說勞工在保險期間因工受傷,雇主有賠償責任時,雇主意外責任險可以分擔雇主應負之賠償責任,讓勞工拿到應有的賠償!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fishkai.lin

雇主職業災害風險認知、產品知識對雇主責任補償險購買意願之研究

為了解決雇主意外責任險的問題,作者劉玉珠 這樣論述:

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雇主除了應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外, 也應重視職業災害所造成的風險,當職災發生時,法令賦予雇主的責任是非常大的,這些意外賠償會對企業造成財務負擔及負面印象,隨著我國中小企業家數與日俱增,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雇主對於企業員工風險管理意識較為缺乏,勞資雙方因職災所引發的糾紛不斷上演,因此雇主對於風險認知及所應承擔的責任將是不容忽視的重點。本研究探討雇主的風險認知、產品知識是否會影響購買意願為研究主題。研究採問卷發放的模式進行資料蒐集,對象為中小企業雇主,調查時間為 2022 年 4 月,有效問卷總計 200 份。以差異性分析、相關分析、迴歸分析等方法進行假設驗證。研究後結

果發現雇主的風險認知、產品知識對雇主責任補償險的購買意願皆有正向顯著影響。

機動車與交通事故疑難案件裁判要點與依據

為了解決雇主意外責任險的問題,作者陳枝輝 這樣論述:

囊括了機動車與交通事故相關疑難及焦點問題處理的若干規則,將司法實踐中常見疑難問題分門別類,以法規和案例為依托,務求詳解,完整呈現每一焦點問題的解決途徑或視角。 上編:責任篇 事故責任認定 1.事故認定書證據效力——事故認定書,不服可起訴?(事故認定) 2.意外事故與民事責任——事故屬意外,責任誰來擔?(意外事故) 3.無法認定責任的處理——責任無法定,過錯靠推定?(無法定責) 4.二次事故與連環事故——連環事故傷,責任如何分?(二次事故) 5.事故無責與民事賠償——事故無責任,侵權亦當賠?(民事責任) 6.行人違章與責任比例——行人有違章,賠償如何定?(行人違章) 7.行人

全責與賠償義務——行人負全責,撞了算白撞?(行人全責) 8.事故主次責任與賠償——責任分主次,賠償何比例?(主次責任) 9.同等責任與事故賠償——事故同等責,賠償各一半?(同等責任) 10.非機動車與行人碰撞——均非機動車,損害如何賠?(過錯責任) 特殊性質車輛 11.無償借用車肇事責任——借車出事故,損失找誰賠?(出借車輛) 12.承租車輛的賠償主體——租車出事故,損失如何賠?(租賃車輛) 13.借名車主的法律責任——借名辦登記,該負何等責?(借名購車) 14.套牌車肇事責任主體——肇事套牌車,誰是責任人?(套牌車輛) 15.掛靠車輛的責任區分——掛靠車肇事,是否連帶責?(掛靠車輛) 16.

分期付款車肇事責任——分期付款車,誰負事故損?(分期付款) 17.盜搶機動車肇事責任——盜搶機動車,車主有無責?(盜搶車輛) 18.擅自偷開機動車肇事——偷開他人車,肇事該誰賠?(擅自偷開) 19.未過戶車輛事故責任——買賣未過戶,肇事誰來賠?(未辦過戶) 20.特種車輛優先通行權——特種機動車,肇事怎定責?(特種車輛) 特殊活動事故 21.無償搭乘的車主責任——好意搭乘車,肇事車主賠?(好意同乘) 22.情誼活動中事故責任——相約戶外游,車禍共同擔?(情誼活動) 23.幫工活動中事故責任——幫工出車禍,損失誰負擔?(幫工活動) 24.代駕情形與事故責任——代駕出事故,賠償誰之責?(代駕肇事)

25.維修期間的車輛損害——車輛維修期,事故誰之責?(維修車輛) 26.學習駕駛員事故賠償——新手出車禍,教練陪練責?(培訓陪練) 27.事故救援期間的損害——事故救援期,損害誰賠償?(事故救援) 28.上下車輛時事故致損——上下車受傷,是否車方責?(上下車輛) 29.乘客非事故損害賠償——乘客受損害,車方有無責?(安全保障) 30.非道路事故責任承擔——非道路事故,責任如何定?(特殊交通) 特殊償付主體 31.雇員受損與雇主賠償——雇員事故傷,雇主是否賠?(雇員損害) 32.雇員肇事與雇主責任——雇員闖的禍,對外雇主賠?(雇主責任) 33.胎兒利益的民法保護——胎兒未出生,事故可索賠?(胎

兒利益) 34.無名受害人死亡賠償——死者無名氏,損失如何賠?(無名死者) 35.侵權人死亡賠償主體——司機肇事亡,損失誰來賠?(賠償主體) 36.受害人死亡求償主體——受害人死亡,如何去求償?(求償主體) 37.涉外事故的特殊規定——外籍受害人,處理何特殊?(涉外事故) 38.高速公路管理者責任——高速路出事,管理者何責?(高速公路) 39.道路通行障礙致事故——道路障礙物,肇事誰負責?(通行障礙) 40.道路設施或設計缺陷——設施有缺陷,事故該誰賠?(道路設施) 混合責任情形 41.侵權責任與工傷賠償——工傷已獲賠,侵權再主張?(工傷賠償) 42.違約與侵權責任競合——乘客受傷害,違約侵權

賠?(違約競合) 43.兩車相撞致他人損害——兩車致人傷,是否連帶責?(數人侵權) 44.承攬關系與事故賠償——承攬人受傷,定作人賠否?(承攬關系) 45.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交通肇事罪,民事如何賠?(刑民沖突) 46.醫療侵權與事故責任——交通再醫療,兩事故怎賠?(醫療侵權) 47.職務行為與法人責任——駕駛單位車,肇事誰負責?(法人責任) 48.侵權責任與人身保險——侵權已獲賠,保險再一份?(人身保險) 49.夫妻關系與侵權之債——乘坐配偶車,受傷是否賠?(夫妻關系) 50.旅游過程中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亡,旅行社何責?(安保義務) 中編:賠償篇 人身損害賠償 51.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

—傷者醫療費,如何去主張?(醫療費用) 52.誤工費賠償原則確定——誤工費賠償,如何來計算?(誤工費用) 53.護理費賠償計算標准——護理人員費,如何定標准?(護理費用) 54.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扶養生活費,確定何標准?(被扶養人) 55.交通住宿營養等費用——差旅營養費,支付何條件?(其他費用) 56.后續治療費用的索賠——后續治療費,是否可再訴?(后續治療) 57.精神損害撫慰金承擔——精神撫慰金,多少如何定?(精神損害) 58.殘疾賠償金確定標准——殘疾賠償金,如何來確定?(殘疾賠償) 59.死亡賠償金計算標准——死亡賠償金,地域定標准?(同命同價) 60.死亡賠償金法律性質——死亡

賠償金,是否算遺產?(法律性質) 財產損害賠償 61.寵物犬損害賠償責任——撞死寵物犬,損失如何算?(寵物侵權) 62.車輛貶值損失的賠償——車輛貶值損,是否應當賠?(貶值損失) 63.車輛修理費賠償范圍——車輛修理費,是否能全賠?(修理費用) 64.機動車停運損失賠償——因事故停運,損失應否償?(停運損失) 65.鑒定費用等其他損失——鑒定等費用,損失都能賠?(其他損失) 66.車輛爆胎責任的認定——爆胎致事故,廠家有無責?(產品責任) 67.盜損車輛與物業責任——小區丟了車,物業是否賠?(物業服務) 68.經營場所與安保義務——機動車丟失,商家是否賠?(安保義務) 69.機動車購銷合同糾紛

——新車出故障,損失賣家賠?(購銷合同) 70.賠償協議的法律效力——事故已私了,協議有無效?(賠償協議) 下編:保險篇 一般原則規定 71.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追加保險人,共同做被告?(保險公司) 72.機動車險第三者認定——車上人員險,何為第三者?(車上人員) 73.掛車保險責任的賠付——掛車出事故,保險如何賠?(掛車保險) 74.過渡期三者險的性質——三者責任險,性質如何定?(過渡期間) 75.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保險訂合同,效力如何定?(合同生效) 76.保險車輛的價值認定——保值和實值,哪個為標准?(保險價值) 77.爭議條款的解釋規則——條款有爭議,如何來解釋?(解釋規則) 7

8.無證駕駛機動車認定——駕車需資格,如何算無證?(駕駛資格) 79.未注冊年檢保險賠付——車輛未年檢,保險是否賠?(注冊年檢) 80.保險索賠時效的認定——索賠時間久,保險照樣賠?(索賠時效) 機動車交強險 81.酒駕肇事與保險賠償——酒駕出事故,保險賠不賠?(醉酒駕駛) 82.無證駕駛與保險責任——無證駕駛車,肇事保險賠?(無證駕駛) 83.保險公司追償權行使——保險已理賠,能否再追償?(保險追償) 84.肇事逃逸與保險賠付——肇事司機逃,保險能否賠?(肇事逃逸) 85.未投交強險賠償責任——未投交強險,肇事如何賠?(未投保險) 86.交強險比例賠付原則——多人數份保,保險怎分配?(比例賠

付) 87.未辦交強險過戶責任——保險未過戶,肇事照樣賠?(保險過戶) 88.超責任限額保險賠付——損失超限額,保險如何賠?(分項限額) 89.重復投保交強險賠付——兩份交強險,出事都得賠?(重復投保) 90.損傷參與度與賠償額——損傷參與度,是否應考慮?(責任構成) 機動車商業險 91.保險車輛與保險利益——投保他人車,保險賠給誰?(保險利益) 92.無責免賠條款的效力——事故無責任,保險賠不賠?(無責免賠) 93.免責條款的法律效力——免責有約定,是否生效力?(免責條款) 94.未辦理保險批改手續——保險未過戶,是否應當賠?(批改法條) 95.汽車自燃損責任認定——機動車自然,損失怎彌補?

(車輛自燃) 96.車輛盜搶險賠付原則——機動車毀損,盜搶險賠否?(盜搶險損) 97.車輛用途變更的認定——家用改營運,出險是否賠?(車輛用途) 98.車輛超載與保險拒賠——機動車超載,保險賠不賠?(車輛超載) 99.准駕車型與保險責任——小貨開大車,肇事保險賠?(准駕車型) 100.理賠前置程序的效力——理賠設前提,是否有效力?(前置程序) 附錄 附錄1:本書典型案例來源及載體索引(本書引用典型案例來源) 附錄2:交通事故相關法律規范性文件(本書主要引用法條來源)

由我國職業災害補償制度兼論商業保險與勞工保險之互補及職災補償責任抵充

為了解決雇主意外責任險的問題,作者林峻慶 這樣論述:

我國職災補償制度是採取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與勞保條例職災保險給付雙軌並行制,一般來說,雇主均以勞保職災保險給付抵充雇主職災補償責任,差額再予以補足;若職災係因雇主故意、過失或未盡保護義務推定有過失之侵權行為所致,罹災勞工或其家屬得就職災補償未填補之損害,依民法等相關規定向雇主求償。企業面臨職業災害所致之財物損失風險,除了自留承受外,唯一途徑只有轉嫁商業保險承擔。 商業保險給付得否抵充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雖勞政主管機關多次函釋肯認,「團體保險」給付抵充之爭議仍時有所聞;究其因,行政機關函釋位階不夠,爭議事項進入司法訴訟後法院不受其拘束;再者,企業未適當規劃團體保險險種組合,或因保險金指定受益

人非職業災害補償受領權人等因素,致團體保險可能無給付或給付可能無法抵充職災補償,以致對團體保險產生誤解及訛傳。 藉以多重實務個案解析,企業以商業保險轉嫁不可預期之經營風險,運用商業保險組合與勞保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互補,抵充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及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歸納「商業保險給付抵充職業災害補償責任」的適法性與具體實務操作,提供雇主風險規劃,以有效地降低財務損失,確保罹災勞工或其家屬獲得最大補償,以維繫勞、雇間和諧關係及雙方最大權益,是本研究最終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