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預告口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離職預告口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和優渥客的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不做最大?作夢都想甩滑鼠走人談離職這招必須會! - LINE ...也說明: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表示,根據勞基法規範,當勞工錄取進入公司後,與雇主之間就產生了「勞雇契約」,而「員工離職預告」是指勞工自願提離職,想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大樂文化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黃承啟所指導 葉宗裕的 勞雇契約中試用期制度之研究-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為中心 (2021),提出離職預告口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大量招募、試用期間、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勞僱契約、勞基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暨研究所 馬財專所指導 蔡宛秦的 我國護理人員勞動現況分析:以嘉義縣市為例 (2012),提出因為有 勞動現況、護理人員、勞動檢查的重點而找出了 離職預告口頭的解答。

最後網站[問題] 請問三個月內要怎麼離職? - salary | PTT職涯區則補充:頂多寫個離職單這樣請問各位大大三個月內真的可以口頭告知之後就直接走人嗎? ... 17 F 推april4966: 依照勞基法,未滿三個月是沒有預告時間限制的,隨時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離職預告口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離職預告口頭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勞雇契約中試用期制度之研究-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離職預告口頭的問題,作者葉宗裕 這樣論述:

我國雇主在選任或招聘員工階段,對於新入職的員工大多數皆有口頭約定或書面契約來規範一定的時間來做為試用期的觀察。並以試用期的約定來觀察受雇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做為試用期過後,是否可轉認為正式員工。些許雇主在人力招聘網站上以高於社會上職務常態的薪資水準來大量吸引求職人士,並以試用時間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且經考試合格後轉任正式員工。因我國針對勞工試用期並無明確規範,但根據我國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 035588 號第三條說明中「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惟於該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但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及十七條

等相關規定辦理。另一個角度來探討勞動部認為勞資雙方可自行認定試用期契約。在此,許多雇主藉以高於常態的正式員工薪資,大量招募員工並以試用期觀察為由,用以我國最低薪資作為試用期間的薪資。在試用期結束前向員工提出不適任作為理由大量解雇、或以須延長試用期繼續以試用期最低薪資任用藉此壓榨勞工後讓勞工自動離職。且以契約為由並未依勞基法第十一預告程序給予解雇,與未給付資遣費。雇主任意在試用期中以不適任的方式大量解僱勞工,再以相同的模式大量招募新勞工接替原工作。此行為終會引發勞資雙方的爭議。我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勞動基準法中皆有相關規定的保護勞工做法。本論文首先以試用期間契約制度做法理的探討,並以大量解僱勞

工保護法為中心做為整體架構;而有關試用期間勞資雙方所產生的爭議作為論述,勞工在任聘、解僱、職業傷害等,資方未遵守勞基法以至於所提供的勞動權益受損下,勞工必須爭取的權益之規範著手。最後於建議與結論中提出我國在將來對於試用期間遭大量解雇時相關立法之建議,以促進我國勞工就業時保護機制之法制。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

為了解決離職預告口頭的問題,作者優渥客 這樣論述:

  ★2021最強法律防身術★   江湖走跳你早晚相堵ㄟ丟,   你需要這本超簡單,   蒐集各種有趣案例的工具書。   ◎別說你用不到!這年頭職場、買賣、人情上的陷阱無所不在   本書將最常見的生活糾紛,分為5大面向,以有趣的故事及圖表介紹相關法條。不管你是被告還是告人,越早懂就越能防身自保。   ◆工作職場面:老闆的規定不是聖旨,不懂法律就等著被「拗」很大。   ◆消費糾紛面:懂得消費法條,才能買得安心、不當冤大頭。   ◆租屋房事面:自己的家自己罩,就算遇到惡房東、惡鄰居也不怕。   ◆交通車禍面:不管誰撞誰,掌握證據最重要。   ◆親友財務面:不論多麻吉都要寫借據,免得翻

臉不認人。   ◎ 66張圖表和插畫& 50則一問一答,清楚好記   ◆加班費、資遣費應該怎麼算?勞基法的請假扣薪是怎麼規定?   ◆網路購物退貨的4原則是什麼?買禮劵該注意哪些事?   ◆遇到旅遊糾紛該怎麼蒐證?購買的商品真的「售出概不退還」嗎?   ◆遇到惡房東該如何反擊?新家裝潢完工,發現建材有瑕疵怎麼辦?   ◆朋友借錢不還,要怎麼追討?借錢給朋友要怎麼算利息?   這些糾紛就在你我身邊,要遇到很容易,要解決卻不太容易。好好利用本書的66張圖和50個Q&A,就能輕鬆看懂看滿,並且case by case學到解決之道。保證不用花錢請律師,不用鑽研法典來「苦毒」自己,就

能搞懂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問題。     ◎這是一本超好懂得法律工具書,讓你少花一點律師費!   雖然新聞上常報導恐龍法官、黑心律師,台灣其實有很多暢通的調解管道、公益法律單位。先有基本認識,真的遇到事情才不會求助無門,甚至被人坑。律師費也是依照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不用先做最壞打算。   ◆有糾紛一定要花錢、花時間跑法院打官司嗎?     可優先考慮和解及調解,省事、省時更省錢,真的解決不了再打官司。   ◆不懂法條,又沒錢請律師,就只能等死嗎?   台灣政府和民間,有許多免費的法律資源供民眾利用,許多規模較大的法律事務所,甚至設有免費的律師諮詢服務。   ◆請律師打官司,至少得花多少錢?  

 律師費並沒有公定的標準,依案件的複雜程度,會有不同的收費。 名人推薦   勞動部認證勞資爭議調解人 張宏彬

我國護理人員勞動現況分析:以嘉義縣市為例

為了解決離職預告口頭的問題,作者蔡宛秦 這樣論述:

近年來護理人員短缺,護理人員紛紛離職,突顯出護理人員勞動現況產生某些困境。許多社會輿論指出護理人力短缺是由於低劣的勞動條件,鑑此希望透過本研究能瞭解護理人員勞動現況,並透過訪談瞭解護理人員對於工會及勞動意識的體認,探討是哪些政策間接影響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進而使臨床護理人員面臨許多困境;並納入工會團體及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訪談資料以增加訪談資料的客觀性及正確性。藉由各章議題的探討資料呈現,本研究發現護病比的增加使護理人員工作量增加,護理人員常常面臨工時長的問題,每天工作10小時都是常態。而護理政策使護理人員除了照護病人外還須利用下班或放假時間處理行政、教學、品管等相關事務,導致護理人員無法獲得足

夠休息時間。本研究發現護理人員雖適用勞基法已逾16年,但對於自身勞動權益及意識仍十分模糊,使護理人員常常被醫療院所剝削。勞動條件有賴主管機關實施勞動檢查及工會團體的監督,以保障勞工勞動權益,礙於我國勞動檢查人力的不足致無法遏止醫療院所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情事發生。藉由臨床護理人員、工會及勞委會勞動條件處所提出之問題,本研究對於護理政策主要建議如下:中華民國護士護理師公會應針對在職繼續教育訓練課程訂定相關細則進一步釐清醫療院所與護理人員間之權利與義務,並明訂個人晉升制度細則,以減少醫院評鑑項目;僱用護佐處理專業照護外之業務且盡速訂定合理護病比、邀請勞方團體一同參與政策研議,同時傾聽勞資政三方意見,進

行社會對話。勞動政策建議如下:由中央針對各地方之背景差異,統一訂定公布姓名之規則並提高未備出勤資料之罰鍰,以減少醫療院所規避其他檢查。政府機關與工會合作訓練,使勞動檢查更瞭解醫療院所特性、增加勞動檢查員人數、針對護校加入勞動權益課程,也將勞動權課程納入在職繼續教育必修學分,工會團體需採取積極吸收會員的行動。期望透過相關制度與政策修正,以改善護理人員勞動現況,並且保障護理人員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