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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本開發補助112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佳瑩,張志朋寫的 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元智大學 文化產業與文化政策博士學位學程 劉宜君、劉阿榮所指導 李啟睿的 藉「創意高齡」促進文化產業之發展:以台灣老人的戲劇參與為例 (2021),提出電視劇本開發補助112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文化產業、戲劇業者、創意高齡、高齡者、戲劇參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學系國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 許俊雅所指導 王琬淇的 文本的流動與再生——楊富閔小說《花甲男孩》與電視劇本互文性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花甲男孩、電視劇、互文性、楊富閔、改編的重點而找出了 電視劇本開發補助112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電視劇本開發補助112,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

為了解決電視劇本開發補助112的問題,作者林佳瑩,張志朋 這樣論述:

娛樂產業深入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 但您知道娛樂產業所面臨的法律問題嗎?     ◎韓劇「魷魚遊戲」有抄襲日本「要聽神明的話」電影嗎?你知道Netflix有就「魷魚遊戲」、「Squid Game」提出商標申請嗎?     ◎「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目擊者」、「無聲」的電影劇本為什麼都引發著作權的爭議?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電影主題曲有抄襲英文老歌「Reality」嗎?     ◎你知道電影名稱「我的少女時代」,以及樂團名稱「S.H.E」、「五月天」、「F.I.R.」、「蘇打綠Sodagreen」、「茄子蛋」、「草東沒有派對」都是註冊商標嗎?     ◎「五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的二創影

片,究竟是構成抄襲?還是合理使用?     ◎製作同類型的益智問答或是真人實境秀節目,會構成侵權嗎?     ◎知名漫畫Young Guns在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劇的過程當中,發生了什麼爭議?     ◎你知道「灌籃高手」的角色和「布袋戲」的戲偶角色「史艷文」和「二齒」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嗎?     ◎「安博盒子」機上盒、「追劇APP」、「電話亭KTV」究竟是合法還是非法?     ◎改編神曲「帥到分手」,是抄襲?還是合理使用?     ◎成人影片有沒有「馬賽克」,權利大不同?成人影片商用著作權和註冊商標保護自己的影片,你也應該學起來!     本書綜覽電影、音樂、遊戲、電視等娛樂產業,蒐集了超過

60個台灣的經典判決,從著作權法、商標法等IP及合約多個角度切入,透過深入淺出的案例介紹,帶您一探娛樂產業的法律面貌。     在娛樂產業高度蓬勃發展與變動的現今,「IP開發」已經成了熱門詞彙。您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如何事前做好「IP布局」,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無論您是娛樂產業從業人員,或是想一探娛樂產業神秘面紗的消費大眾,本書都能讓您收穫滿滿。     ★誰適合這本書?   ◎唱片公司、經紀公司、音樂製作公司、音樂版權公司、影視動畫製作公司、投資者、發行商、廣告贊助商、影音串流平台、遊戲開發代理商等娛樂產業的經營者與投資者     ◎詞曲作家、歌手、藝人、影視編劇、導演、製片、演員、漫畫家、動

畫師、遊戲設計師等各類娛樂產業從業人員     ◎想一探娛樂法神秘面貌的消費大眾   本書特色     ◎台灣第一本統整娛樂法的書籍   ◎完整蒐集台灣影視、音樂、遊戲等娛樂產業的經典案例   ◎深入淺出的案例分析與介紹   ◎輕鬆了解IP開發與布局

藉「創意高齡」促進文化產業之發展:以台灣老人的戲劇參與為例

為了解決電視劇本開發補助112的問題,作者李啟睿 這樣論述:

  戲劇,是文化產業第二類別的其中一項業別。本研究探討高齡者參與戲劇如何促進戲劇業者之工作機會,藉創意高齡理論證明戲劇參與對身心健康有益,建議政府向全民傳播戲劇參與對身心健康之益處並鼓勵高齡者以觀眾、演員、學員、故事提供者、戲劇治療參與者、志工等六種身份參與戲劇,高齡者可根據個人健康狀態以及自身經濟能力選擇參加公費與自費之項目。戲劇業者投入創意高齡所獲得之研究發現,能提供文化產業其他業別業者參考。  由於高齡浪潮使老人權益更受重視、台灣銀髮商機有待開發、台灣醫界與藝術界已開始合作、文化產業從業者低薪問題尚待解決,本研究以「統整適合高齡者的戲劇商品」、「歸納和預測高齡者參與戲劇的管道」、「探討

藉高齡者戲劇參與增加戲劇業者工作機會的方法」、「提出高齡者戲劇參與相關之政策建議」為目的,以文獻分析法呈現創意高齡理論及戲劇理論,以參與觀察法探查台灣高齡者戲劇參與之實況以及台灣戲劇業者接案之現況,以深度訪談法歸納出戲劇業者如何藉高齡者戲劇參與取得更多工作機會。  研究發現:在戲劇商品方面,與高齡者相關之戲劇有戲劇課程以及戲劇節目兩種,相較於戲劇節目之觀賞式參與,戲劇課程不僅可獲得較多元角度之體驗與學習,戲劇業者也可獲得較合理之薪資待遇,故戲劇課程應被列為戲劇推廣之重點,建議政府設置戲劇課師資之條件並訂立職訓教育系統之規範,增進戲劇課程之品質和廣度,有助於戲劇課程之推廣,以利戲劇業者從戲劇課程

中取得工作機會。在戲劇參與管道方面,民眾除了可透過劇團、場館、公部門各局處、社福組織、售票系統網路參與戲劇外,政府與戲劇業者宜朝三大領域開發,一是健康促進、二是結合觀光,三是創建app,此三大領域之落實為:建立民眾創意高齡的觀念並制定創意高齡相關政策以推廣老人戲劇參、以觀光推廣老人戲劇參、以戲劇參與app推廣老人戲劇參與。

文本的流動與再生——楊富閔小說《花甲男孩》與電視劇本互文性研究

為了解決電視劇本開發補助112的問題,作者王琬淇 這樣論述:

在臺灣,文學原著改編為電視劇,首推千禧年公共電視一系列的文學大戲,至此以後文學改編影視風潮不斷,而互文性理論發展之今,不再以忠實性表現為主。本研究以「文本的流動與再生——楊富閔小說《花甲男孩》與電視劇本互文性研究」為題,2010年楊富閔出版《花甲男孩》小說,內容包括「城鄉議題」、「衰敗死亡」、「民俗信仰」,小說本身具備多軸的故事發展,好評不斷情況下隨即在2017年改編為電視劇《花甲男孩轉大人》,導演抓住核心精神,將各篇獨立的人物、情節、主題打散後改編成「鄭家」的家族故事。本研究分為五章,試圖從文本的創作背景、人物形象、主題意識開啟研究,以釐清小說與電視劇本的互文關係。第二章首先探究楊富閔的成

長背景,以及原著小說與電視劇的創作歷程,理解生成環境的影響。第三章將電視劇的人物關係作一整理,接著對照原著小說找出文本間改編、置換、變形、增添的關係。第四章分析小說與電視劇的主題意識,理解文本背後所欲傳達的真正目的。當代文化產業隨著世代數位化取向產生「影像/圖像」的高需求,文學如何另闢蹊徑延伸傳播,透過《花甲男孩》改編歷程可以獲得激盪與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