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附近那裡買和營業時間的推薦產品

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育智寫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和詹氏書局編輯部的 最新實用建築法規「革新編目版」(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產業》亞灣2.0計畫可供住宅容積增至30 - 富聯網也說明:【時報-台北電】高雄都委會29日通過亞灣2.0都市計畫,將透過多項獎勵措施,在 ... 及亞灣2.0產業經濟發展推動,研擬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基準。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一品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陳志宏所指導 陳鼎融的 以作業研究建構總樓地板面積最大化基地配置先驗模型之研究──以高雄市綜合設計獎勵案件為例 (2018),提出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基地配置、建築基地綜合設計、總樓地板面積最大化、先驗模型、作業研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張學聖所指導 王俐婷的 從容受力觀點探討容積總量與公共設施之關係─以原高雄市為例 (2013),提出因為有 容積總量、容受力、公共設施、雙變量空間自相關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解答。

最後網站都市計畫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則補充: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四、事業及財務計畫。 五、道路系統。 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市長施政報告質詢

針對(03/31)市長施政報告,閔琳提出以下三大重點的質詢:

一、高雄不只宜居,更要「安全」

從氣爆事件看見高雄市民如何飽受喪失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認為「中央卸責地方」,主管機關經濟部並未善盡管理之責、違反《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5條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液化石油氣不得經過住宅區),看見「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南北統籌分配不公。
因此,閔琳全力支持市府提交議會審議的「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自治條例」,要求業者總公司設籍高雄,以便就近管理,並落實財政正義。

二、橫向溝通要更好

市長曾於八一氣爆時坦言「橫向聯繫不佳」,閔琳也再次要求市府各局處應具體改進,應強化橫向溝通,減少有限資源的浪費,有效執行業務、落實政策宣導。

三、「高高平」,城鄉發展要均衡

陳菊市長在第一屆縣市合併的競選期間、直至連任第二屆,一直以高雄縣市「高高平」為最大的政策目標。
閔琳以「模範生提報」與「高中體育班師資」為例,指出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縣市落差極大,影響學生受教權,要求教育局及各局處遵循市長「高高平」的施政目標,落實教育資源的均等化,讓城鄉沒有落差、城鄉均衡並進。

以作業研究建構總樓地板面積最大化基地配置先驗模型之研究──以高雄市綜合設計獎勵案件為例

為了解決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作者陳鼎融 這樣論述:

都市係由建築基地組成,綜合設計獎勵規定等蘊含整體開發之機制,本為促進個體的基地配置對整體的實質環境產生正面影響。然而在市場機制的運作下,開發者往往將其視為達成總樓地板面積最大化的途徑,反而加劇對環境品質的衝擊。爰此,本研究應用作業研究方法,解析開發者如何應用營建法令,達成總樓地板面積最大化,以釐清前述實際開發結果與規劃原意發生矛盾的原因。首先將建築物、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廣場式開放空間、其他空地等空間之尺寸及位置設為決策變數;將法令規範設為限制式;將總樓地板面積最大化設為目標函數,以建構模擬基地配置之先驗模型。接著,分別操縱法定建蔽率及法定容積率、面積、形狀與臨路條件等建築基地條件進行敏感度

分析,藉此由模型中提出以下基地配置法則:(一) 依建築基地面積與法定容積率決定高度限制上限為50公尺或100公尺、(二) 建築物高度等於高度限制上限、(三) 實設建蔽率為法定容積率之1/7或1/14、(四) 開放空間留設面積為建築基地面積之1/3、(五) 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寬度與建築基地鄰接道路長度呈反比。前述法則經與實證樣本比對檢驗後,證實與基地配置現象高度相符。由此推論,在市場機制的運作下,開發者將總樓地板面積最大化之目的對基地配置現象具高解釋力;反觀現行都市設計審議等控管機制則較難以約束個體決策。研究貢獻方面,本研究將都市計畫、營建法令重疊管制的實際效果以模型演算具體呈現,並可視化。除可

有效掌握計畫施行落差的嚴重性,亦期將模擬結果回饋至法令與計畫修正,以更緊密地連接規劃理念與開發實務的兩端。

最新實用建築法規「革新編目版」(八版)

為了解決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收錄數目最多:134種業界常用法規全收錄!無論是建築申請的所有相關規定,或是準備建築師考試,通通一本就夠。   十大領域到齊:包含建築法規、國土計畫法規、區域計畫法規、都市計畫法規、都市更新法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法規、山坡地與環評法規、建築師與技師法規、營造業法規、政府採購法規共十大建築領域重要法規集結。   檢索翻查最速:簡明的檢索系統,免翻目錄即可速查所需法規條目;法規亦按類別編號,井井有條件益於記憶。   圖表清晰簡明:法規所附圖表、書件全面重新排版,格式統一,查閱便利。   ■ 適用對象   建築師事務所   建設公司/土地開發投資決策者   大專院校建築

、土管、都計系所師生   建築師考試/建築工程高普特考   不動產從業人員  

從容受力觀點探討容積總量與公共設施之關係─以原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高雄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作者王俐婷 這樣論述:

容積管制目的係控制土地的發展強度,避免都市環境品質受到人口成長過快影響而遭受破壞,而當前我國將以建築額外容積(容積獎勵、容積移轉)獎勵措施作為改善都市發展及達成政府目標政策的重要手段,但卻忽略了容積率及維繫都市生活環境品質的公共設施皆以計畫人口作為設定依據,若公共設施對額外容積政策因允許土地發展強度提高進而引進更多人口量無對等的提供或相因應的對策,將可能衍生公共設施負擔,間接造成都市居住環境品質的惡化,即違背容積管制制的立法旨意。因此,本研究的核心議題為嘗試釐清增加額外容積是否必然會增加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之額外負擔,而惡化都市生活環境品質?可容受的最適值又是多少?容積獎勵(移轉)政策是否應全面

性且一致性?而公共設施又該如何配套?研究主要目的是以「容受力」為基礎,探討容積與公共設施的相互配合情形,即以公共設施與容積容受力是否平衡作為維持都市環境品質此容積管制目標是否達成的指標,以探究造成公共設施額外負擔是否為增加容積必然的結果,同時考量過去相關研究只討論量的缺失,且忽略都市實際發展情況,故假設不同都市發展情境於容受力總量平衡分析,設施「品質」(如設施特性、空間阻抗、民眾感知服務半徑等)量測於評估程序中,並反映容積發展與公共設施相互配合於空間上的差異。研究成果期望可做為日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參考依據,以維持都市居住環境品質。本研究選定高雄市凹子底細部計畫區進行驗證分析,研究結果顯示

現況發展並無因額外容積政策而造成公園綠地負荷量的衝擊,但未來需加強公園綠地的開闢或訂定其與額外容積使用的相對等配套機制,以及控管商業區的住宅使用率,才能避免此都市課題。而由空間分析發現,容積獎勵和容積移轉應該非全面性且一致性,須因地制宜,且有相關配套進行調整。此外,分析結果也顯示居民感知容受力的重要性,其可些微緩和因公園綠地開闢率而使環境品質受額外容積負面影響,同時也可彌補較無計畫公園劃設地區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