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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律師一試詳解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台大醫院總務室團隊寫的 《解碼政府採購系列》開審決大白話 和周慕姿的 周慕姿陪你療癒創傷:《羞辱創傷》、《過度努力》、《他們都說妳「應該」》、《情緒勒索》【博客來獨家套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107~104年經濟學大意歷屆試題詳解(APP),ibrain知識達購 ...也說明:本產品共:6卷(300題)。 收錄107~104年地特五等、初考試題,逐題予以正確解析,讓考生確切理解每一題的出處、判題技巧,藉由反覆練題,達到事半功。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白象文化 和寶瓶文化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淑文所指導 何一民的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104律師一試詳解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程驗收、工程保固、保固期、保固保證金、FIDIC契約條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葉啟洲、林國彬所指導 吳承軒的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2021),提出因為有 核保期間、暫時性保險、人壽保險、防疫保險、締約上過失、交涉過程三分說的重點而找出了 104律師一試詳解的解答。

最後網站綜合法學(一)、(二)歷屆試題暨詳解(105、104年) - 買書網則補充:105年律師、司法官第一試試題暨詳解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04律師一試詳解,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解碼政府採購系列》開審決大白話

為了解決104律師一試詳解的問題,作者台大醫院總務室團隊 這樣論述:

  神救援!開標現場一本通!   地表最強採購實務名師梁靜媛教你採購!     採購人寫採購事     在開標現場任何的採購狀況發生、開標主持人的採購決定,面臨重大異常關聯、廠商現場的質疑與事後異議、申訴的處理,對機關與採購人員,都是一種壓力!「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採購人員取得證照後,面對上述採購實務充滿無法言語描述的迷惘、未能及時尋得最適法規的煎熬,心中感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宭境,殷切期盼能有一盞明燈,成為採購人員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引導採購人員平安、穩妥的完成每一次採購案。     沒有高深的採購策略,只有紮實的採購技術     本書由專業又具備豐富實務經驗的臺大醫院梁靜媛主任

帶領總務室編緝團隊透過採購過程有關「開標」、「審標」、「決標」及「爭議處理」等篇章,編彙實務上常見問題及參考解析、相關函釋,殷盼透過本書縮短讀者適用法規投石問路的過程,期盼培養更多採購專業人員。

營建工程契約保固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104律師一試詳解的問題,作者何一民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國內雖以高科技工業如半導體產業為經濟發展核心,以往的工業火車頭「建築、營造工業」成長動能已日漸趨緩,然而,政府意識到前瞻建設計畫之運行、社會住宅及都更危老改建需求仍仰賴於營造工業,遂逐步採取許多改革措施諸如政策性擴張投資、協助技術創新與轉型、完善營造法制環境等,以期帶動營造產業之復甦。其中關於法制現況,工程履約流程中最為常見的議題,除承包商應如期完工外,莫過於工程瑕疵衍生之爭端,此殊值業主與承包商重視。事實上,民法與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瑕疵救濟規範,卻不足以因應實務上變化多端之瑕疵紛爭,因此,本論文擬以工程產生瑕疵時應如何救濟作為研究目標。工程生命週期中產生瑕疵並受業主發現的時點,區分為

承商施工期間、業主驗收程序與業主使用階段,雙方就上述三個階段產生之瑕疵該如何處理並界定法律關係?本論文主軸承商之保固責任究係上述三項階段中之哪一階段?為何民法承攬針對工作物瑕疵已存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還需另行創設保固制度?此兩制度之關聯性何在?應如何精準操作?均為本論文所關切之議題。正因我國工程保固法制諸多概念沿襲英美工程契約所慣用條款,並逐步發展成工程慣例,法律人員在無法正確理解保固制度發展脈絡之情況下,時常誤解法律關係進而錯誤適用法律。職此,誠有必要釐清工程保固制度之基本架構與其性質所屬,方能重新認識工程保固制度並定紛止爭工程瑕疵之疑慮。此外,業主若藉定型化契約之手,針對工程瑕疵設計出風險

分配不甚公平、合理的保固條款,承商該如何應對?保固條款若有所缺漏,應如何進行契約漏洞之填補?此時,民法承攬之瑕疵擔保規範與FIDIC國際營建工程契約又扮演著何種要角?工程裁判實務上針對瑕疵之重要爭議又該如何精確地解決?亦為本論文研究方向。以下,本論文將陸續梳理上述爭議並提出一己之見,希冀能夠勾勒出一套完整的工程瑕疵救濟制度,創造美好的工程法制環境。

周慕姿陪你療癒創傷:《羞辱創傷》、《過度努力》、《他們都說妳「應該」》、《情緒勒索》【博客來獨家套書】

為了解決104律師一試詳解的問題,作者周慕姿 這樣論述:

《情緒勒索》作者周慕姿療癒系列大作。 全套四冊一次收齊   ★博客來、誠品、金石堂年度暢銷★ ★《情緒勒索》暢銷24萬冊★     《羞辱創傷:最日常,卻最椎心的痛楚》     ★《情緒勒索》作者周慕姿2022年療癒大作★      有一種痛,我們難以述說──羞辱創傷。   而隱藏在「為你好」下的羞辱創傷,更難以辨識。      羞辱創傷,是我們教養文化裡,   最沉痛巨大的傷害。     「養你真辛苦,養條狗都比你好。」   「你是從垃圾場撿回來的。」   「你怎麼這麼笨?你真是一個很爛的人。」     這些話,我們耳熟能

詳嗎?   這是我們習慣貶低一個人價值與自我的方式。   讓對方感受到羞恥、覺得自己很糟糕、不值得活。   而,我們卻往往不自覺。     有一種很深的痛楚,你難以說出口。   但它們牢牢箝制住你的人生;你無法愛人,也無法被愛。   那是羞辱創傷。     我們習慣用「羞辱」方式教養孩子   許多父母不經意脫口而出:「你怎麼這麼笨?」「你是個壞孩子。」「你做錯了,我要懲罰、羞辱你。」甚至「你不比別人好,所以我羞辱你,希望你知道羞恥,才會努力進步。」     當父母「為孩子好」,期許孩子更優秀與完美,但卻深深斲傷孩子的自我、價值與人格。孩子的心碎裂,世

界崩塌。他們讓自己無知無覺,或討好,又或將父母殘忍的語言內化在心裡,不斷攻擊自己……而當他們有下一代,「要對自己殘忍,才會進步」的羞辱教養方式,成了血液裡唯一的基因。     以語言,述說創傷;以六階段,走過每回羞辱情緒重現的驚濤駭浪   在童年,也曾經歷羞辱創傷的慕姿心理師,她知曉當年老師是為她好,但卻是這份為學生好的心意,讓羞辱創傷更被隱身,也更不易被覺察。     將當時的情景說出來或寫下來,是慕姿心理師認為療癒羞辱創傷的第一步;接著,自我接納與哀悼、與唱衰魔人對話等六階段,讓我們緩緩撕下那些過往貼在身上的內在負面標籤。那些「我是不被愛的、我是不夠好的、都是我的錯……」

的禁錮與牢籠,慕姿心理師陪你一起走出來。     心受傷了,我們渴求陪伴與溫柔以對,   但當孩子犯錯,我們卻對他說:「你做錯了,你表現得很糟、很差勁。   為了你好,我要懲罰、羞辱你。」   長大了的孩子,心遺失;若心仍在,也荒蕪一片。      ◎面對羞辱創傷,慕姿心理師提出實用又完整的「療癒六階段」:   階段一 探究你的羞愧創傷:傷口被看見,才會被療癒。   階段二 哀悼那些你所失去的,了解不是你的錯。   階段三 撕下你的負面標籤:重述關於你的這個故事。   階段四 情緒調節的練習與重新建立──面對情緒重現,我可以怎麼做?   階段五 與唱

衰魔人對話。   階段六 與人互動。      《過度努力──每個「過度」,都是傷的證明》      ★《情緒勒索》作者周慕姿2021動人新作。★      每一個過度努力的人,都是把傷藏得很深、藏得很好的大人。      「過度努力」是最完美的人生逃避,   逃避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你是誰?你為誰而活?      你總是不停歇地往前衝刺嗎?   因為你恐懼一停下來,你就不夠有用、不夠好、不夠優秀……      8個令人泫然欲泣的真實生命故事,   溫柔提醒我們,在華人推崇努力的文化裡,   「過度努力」是多麼容易被忽視,它甚至被完美掩蓋在高

收入與不凡成就裡。   但,每個過度努力的人,都是靈魂受創、傷痕累累的大人啊。      過度努力是一種自我耗損與傷害。      因為過度努力的人,追逐的是他人或社會眼光中的自己,而非真實的自己。      而當你相信自己夠好,你就不用總是必須向這個世界證明什麼。      ◆「心理師,你難道不能直接告訴我如何解決我的恐慌嗎?你們沒有SOP嗎?」   ◆「我為了父母,已經整形到連我自己都不認得了,但為什麼他們還是不要(愛)我?!」   ◆「我已經好努力了,為什麼還是不夠?可是我已經累到要崩潰了……」      無愛碎裂暴虐的童年處境或家族不

能言說的禁忌,   以無聲的方式,凌遲他們一生。   他們甩掉弱小無助的童年自己,   以不停歇、不喘息的或戰鬥或逃離的方式,面對生命。   成就與薪水、他人的讚賞與喝采是他們肩上的勳章,   但他們卻覺得生命蒼白又貧瘠,   也總在深夜裡,自我不斷被囓咬與啃噬,   甚至罹患各種上癮、恐慌、暴食、憂鬱……   為什麼他們已經如此努力,拚命讓自己有用、夠好,卻仍無法擺脫空洞人生?      慕姿心理師認為,心理師這份工作猶如擺渡人,對於書上8個彷若站在懸崖邊的個案來說,無論是在工作上只能贏的跨國公司高階主管、婚姻即將垮掉的工程師或在醫院崩潰的住院醫師……

慕姿心理師試著接住、陪伴著持續向下墜落的他們。陪著他們,從漠視無感、抗拒防衛、輕蔑自嘲開始,努力地耐心等待、溫柔同理,以及細膩的諮商專業,妥貼地、柔軟地、呵護地回到過往可能遍體鱗傷的生命經歷,而那不過就是一個個睜大雙眼,驚恐又哭泣不停的稚嫩孩子。     《他們都說妳「應該」──好女孩與好女人的疼痛養成》     最洞悉、直指女生   百年來內心困境的重磅作品。      每個女生心裡都有一座名為「應該」的牢籠,   囚禁著自己,也監督著所有女生。      ‧女孩:「我應該要端莊、溫柔,講話不能太大聲,動作不能太粗魯……」   ‧妻子:「我下班後趕回家做飯

給丈夫吃是應該的,這是妻子應盡的責任。雖然我好累……」   ‧媳婦:「我決定初三再回娘家,因為小姑初二回來,我得幫忙。這就是媳婦應該做到的。」   ‧媽媽:「我在工作與照顧小孩之間,幾乎疲累到崩潰,但,這是媽媽應該做到的啊。」      這些例子,身為女生的妳,一定不陌生。   又或許此刻的妳,就正被「習慣性的罪惡感」給煎熬、啃噬著。   這些「應該」,都沒有人逼迫妳,   但若妳沒做到,妳往往自責與焦慮不已……      這些「應該」,是暢銷書作家周慕姿心理師所說的「文化纏足」。特別令人不忍的是,當很多女生做不到上述例子裡的「應該」時,她們責難自己,覺得是

自己的錯,是自己不夠優秀、不夠努力,但這其實是一種文化纏足,是社會、文化、家庭與個人交織而成,是為了讓一個女生更符合社會期待所撒下的天羅地網。     周心理師從自己也是女生的角度來書寫這本書,字字珠璣、鏗鏘有力,但讀來,卻滲著血,泛著疼痛,因為我們都是這樣一再被塑形、被扭曲。但我們也會明瞭為何女人總為難女人,為何婆媳間會弱弱相殘,為什麼「被壓迫者」卻會成為「壓迫者」,為什麼總不斷上演愛錯人的人生劇本,為什麼母親與孩子間有無數以愛為名的控制與傷害……更重要的是,周心理師提供了重新找回自己人生的各種暖心建議,以及積極的方法,這些都能讓我們揮別無止盡的罪惡感與焦慮,以及「我腦袋都知道,但就

是做不到」的痛苦。因為人生其實很短暫,而沒有人可以,或能夠為另外一個人的人生負責。     《情緒勒索──那些在伴侶、親子、職場間,最讓人窒息的相處》     暢銷240,000冊!   2017年最熱銷的心理勵志書。   掀起全台灣「情緒勒索」討論狂潮。   眼淚與憤怒,往往就是一種情緒勒索!      「我這輩子的希望都在你身上了……」   「爸媽難道會害你嗎?」   「你敢離開,我就跳下去。」     明明是最愛的家人、伴侶,與信任的朋友、同事,   但為什麼我們卻總是感到委屈、想逃?      你未曾覺察的「情緒勒索」,正在你的日常裡

,一步步逼你就範。      6道關鍵練習,擺脫被情緒勒索,重新掌握人生!      情緒勒索是一種操控,只會讓彼此的關係崩壞。   因為當對方一再屈服與退讓,那是因為懼怕,而不是因為親密、信任與愛。      ‧媽媽:「我把這輩子希望都放你身上。你怎麼忍心讓我失望?」   ‧婆婆:「你把孩子給保母帶。你真自私,你會毀了孩子的一生。」   ‧女友:「如果你敢回公司加班,我們就分手。」   ‧上司:「我看你資質不錯,才想讓你多做一點事,栽培你。別忘了,你試用期還沒過。」     以上這些例子,你是否非常熟悉?這些我們習以為常、不以為意的對話,其實就

是緩緩掐住我們脖子,讓我們無法呼吸的「情緒勒索」。當你不順對方的意,情緒勒索者開始自憐,或責怪、貶低、在你身上貼標籤,甚至威脅你。於是,你心懷歉疚,也開始自我懷疑,自己是否很糟、不成熟……你深陷在這些情緒裡動彈不得……     情緒勒索最常發生在伴侶、親子、職場、人際間,而在華人社會裡,更常見,且更糾葛,因為我們有根深柢固的孝順文化與對權威的尊崇,以及總是要求孩子「好,還要更好」,而後者,更容易讓人自我價值感低落。     周慕姿心理師以精準且層次分明的角度,剖析情緒勒索的面貌,以及何種人最容易陷入情緒勒索的困境,並且針對華人文化,提出提升「自我價值感」為避免情緒勒索的最主要關

鍵。此外,適時建立情緒界限,搭配練習,重新掌握自己的人生,因為,這是你的人生,你不該為滿足別人的需求而活。   好評推薦     陳鴻彬(諮商心理師;《鋼索上的家庭》作者)、楊聰財(楊聰才身心診所院長)撰推薦序     李崇建(台灣青少年教育協進會前理事長)、曹中瑋(諮商心理師)、許皓宜(諮商心理師/作家)、賴芳玉(律師)有感推薦(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為了解決104律師一試詳解的問題,作者吳承軒 這樣論述:

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按多數學說及實務見解均認為應解為諾成、不要式契約,至於我國現行保險法條文卻有將保險契約解為要式性與要物性之跡象,此一爭議除了會牽涉到保險契約生效時點之認定外,更將造成要保人已經預繳全部或第一期保險費後,在核保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究竟是否需要負擔保險責任之爭議。在人壽保險之情形下,主管機關企圖透過示範條款,以實質影響力強行令保險人對於核保期間內之保險事故一概負責,如此做法不無可議之處。對此,本文先分析整理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見解,後借鏡美國法之暫時性保險討論並分析該制度是否為本爭議之最佳解決途徑,並於文末草擬有關暫時性保險之修正條文,期許可以成為未來立法之方向。本篇論

文架構主要有三:一、對本文之核心問題進行通盤介紹,並討論現行法下之缺失,及學說與實務提出之嘗試解決途徑。二、借鏡德國及日本之學說理論,探討締約上過失請求履行利益,亦即相當於保險金損害賠償之可行性。三、詳述美國實務見解對此一爭議問題見解之演進,並以形成之暫時性保險以及美國州法為我國保險法之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