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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1)/壹-6 四、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次增修條文(94.06.10)/壹-8 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08.07.24)/壹-13 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107.05.30)/壹-45 七、國籍法(105.12.21)/壹-59 八、國籍法施行細則(106.06.08)/壹-63 九、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壹-69 十、行政程序法(104.12.30)/壹-72 十一、地方制度法(105.06.22)/壹-95 十二、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107.12.05)/壹-122 十三、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107.11.30)/壹-130 十

四、訴願法(101.06.27)/壹-140 十五、行政訴訟法(109.01.05)/壹-152 十六、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99.02.03)/壹-194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613號 ◎中央行政機關(行政院)組織規模要義表/壹-200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壹-202 十七、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108.12.31)/壹-203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壹-206 十八、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99.03.30)/壹-207 十九、行政法人法(100.04.27)/壹-212 ◎行政法人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壹-220 二十、公務人員基準法

草案(101.03.27)/壹-221 二一、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六案)(101.05.10)/壹-269 二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107.08.07)/壹-287 二三、工會法(105.11.16)/壹-299 二四、團體協約法(104.07.01)/壹-307 二五、勞資爭議處理法(106.01.18)/壹-312 二六、勞動事件法(107.12.05)/壹-323 二七、勞動基準法(109.06.10)/壹-333 二八、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08.02.14)/壹-351 二九、勞工退休金條例(108.05.15)/壹-359 三十、勞工保險條例(104.07.01)/

壹-370 三一、就業保險法(104.02.04)/壹-389 三二、勞工請假規則(108.01.15)/壹-398 三三、就業服務法(107.11.28)/壹-400 三四、性別工作平等法(105.05.18)/壹-415 三五、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104.03.27)/壹-421 三六、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04.12.16)/壹-423 三七、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104.02.04)/壹-447 貳、人事機構類 一、行政院組織法(99.02.03)/貳-3 ◎行政院處務規程(107.08.20)/貳-5 ◎行政院編制表(107.08.20)/貳-11 ◎行政院組織法 國考命題焦

點分析表/貳-14 二、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108.12.31)/貳-15 三、考試院組織法(109.01.08)/貳-22 四、考選部組織法(83.11.23)/貳-25 五、銓敘部組織法(91.01.30)/貳-28 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98.11.18)/貳-32 七、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98.11.18)/貳-34 ◎國家文官學院處務規程(103.09.15)/貳-35 ◎國家文官學院編制表(103.09.05)/貳-38 八、國家文官學院區域培訓中心組織準則(98.12.31)/貳-40 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103.06.18廢止)/貳-41

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100.11.14)/貳-4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108.04.09)/貳-46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制表(103.07.03)/貳-49 十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106.04.19)/貳-5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處務規程(106.06.30)/貳-5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編制表(107.12.25)/貳-54 十二、人事管理條例(72.07.22)/貳-56 十三、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109.09.21)/貳-58 十四、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100.04.20)/貳-6

8 ◎法務部廉政署處務規程(104.08.05)/貳-70 ◎法務部廉政署編制表(104.08.05)/貳-72 十五、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101.02.03)/貳-74 十六、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02.09.26)/貳-76 十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84.01.25)/貳-79 十八、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84.01.25)/貳-81 ◎人事機構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貳-83 參、考試類 一、公務人員考試法(107.11.21)/參-3 二、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108.09.20)/參-9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278號 三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106.06.06)/參-16 四、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103.07.14)/參-25 五、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取才困難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考試辦法(101.04.30)/參-27 六、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91.01.30)/參-29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250、412號 七、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108.11.04)/參-31 八、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104.01.07)/參-35 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104.06.15)/參-37 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107.11.21)/參-40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

第750號 十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108.09.20)/參-44 十二、典試法(含修正總說明)(104.02.04)/參-50 十三、典試法施行細則(108.09.09)/參-57 十四、監試法(39.10.26)/參-61 ◎考試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參-62 肆、任用類(含陞遷)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108.04.03)/肆-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501、611號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109.07.31)/肆-27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611號 三、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105.03.28)/肆-33 四、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108.05.

02)/肆-36 五、職務歸系辦法(96.07.13)/肆-38 六、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108.01.16)/肆-41 七、職務說明書訂定辦法(89.08.05)/肆-49 八、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含修正總說明)(108.09.19)/肆-52 九、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99.08.31)/肆-56 十、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105.05.18)/肆-64 十一、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107.03.23)/肆-67 十二、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106.04.24)/肆-71 十三、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105.07.05)

/肆-75 十四、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100.08.09)/肆-78 十五、現職雇員管理要點(107.06.19)/肆-80 十六、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109.05.01)/肆-81 十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108.11.15)/肆-85 十八、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103.06.04)/肆-94 十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107.07.18)/肆-99 二十、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104.05.29)/肆-101 ◎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重要函釋內容彙整表(銓敘部101年6月7日函)/肆

-104 二一、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88.11.25)/肆-107 二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97.01.16)/肆-109 二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104.01.20)/肆-111 二四、派用人員派用條例(104.06.17廢止)/肆-113 二五、聘用人員聘用條例(61.02.03)/肆-115 二六、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108.10.01)/肆-116 二七、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109.06.05)/肆-118 二八、聘任人員人事條例草案(101.08.10)/肆-148 二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95

.05.17)/肆-185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68號 三十、警察人員人事條例(107.06.06)/肆-19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60號 三一、司法人員人事條例(109.06.10)/肆-205 三二、法官法(109.06.10)/肆-211 三三、法官法施行細則(109.07.10)/肆-241 三四、教育人員任用條例(103.01.22)/肆-251 三五、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108.08.01)/肆-259 三六、關務人員人事條例(99.05.26)/肆-263 ◎任用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肆-267 三七、公務人員陞遷法(98.04.22)/肆-284 三八、公務人員陞

遷法施行細則(104.09.21)/肆-289 三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101.03.05)/肆-294 四十、人事人員陞遷規定(101.03.23)/肆-302 ◎陞遷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肆-304 伍、俸給類 一、公務人員俸給法(97.01.16)/伍-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483號 二、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97.02.26)/伍-11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605號 三、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100.09.06)/伍-15 四、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100.06.20)/伍-17 五、銓審互核實施辦法(97.04.09)

/伍-20 六、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108.11.13)/伍-22 七、一百零八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108.12.04)/伍-36 八、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108.06.19)/伍-41 九、教師待遇條例(104.06.10)/伍-44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07號 ◎俸給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伍-52 陸、考績類 一、公務人員考績法(96.03.21)/陸-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243、298、491、583號、銓敘部109年6月18日令釋 二、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104.12.30)/陸-12 三、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10

7.09.25)/陸-20 四、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104.09.21)/陸-90 五、行政院與地方各級行政機關九十五年實施績效獎金及績效管理計畫(94.11.23)/陸-92 ◎考績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陸-96 柒、保險類 一、公教人員保險法(104.12.02)/柒-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434、466號、107年12月7日考試院函釋 二、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105.08.03)/柒-23 三、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98.11.18)/柒-41 ◎保險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柒-44 捌、退休撫卹類(含資遣) 一、公務人員退休法(107.11.21廢止)/捌-3 二

、現行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問題(91.08.26)/捌-20 三、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方案(102.04.11)/捌-27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17號 四、公務人員退撫制度改革方案簡表(106.03.30)/捌-33 五、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106.06.13)/捌-37 六、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92.12.31廢止)/捌-39 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104.12.02原條文)/捌-4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589號 八、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105.08.08原條文)/捌-49 九、政務人員法草案(101.06.25)/捌-54 十、政務人員俸給條例

草案(101.06.25)/捌-75 十一、公務人員撫卹法(107.11.21廢止)/捌-81 十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83.12.28)/捌-87 十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8.06.09)/捌-90 十四、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104.04.27)/捌-93 ◎退休撫卹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捌-96 ◎最新公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法案類 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06.08.09)/捌-101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82號 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107.03.21)/捌-135 三、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7.03.2

1)/捌-168 四、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107.05.11)/捌-176 五、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106.08.09)/捌-181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81號 六、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106.08.09)/捌-214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83號 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107.03.21)/捌-231 ◎最新公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法案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捌-249 玖、獎懲類 一、勳章條例(70.12.07)/玖-3 二、勳章條例施行細則(70.09.23)/玖-5 三、褒揚條例(75.11.28)/玖-8 四、褒揚條例施行細則(105.04.25)/玖

-10 五、獎章條例(108.04.17)/玖-13 六、獎章條例施行細則(95.09.06)/玖-15 七、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104.03.25)/玖-17 八、公務員懲戒法(104.05.20原條文)/玖-21 九、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說明暨條文對照表(104.05.20原條文)/玖-33 十、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現行條文)/玖-96 十一、公務員懲戒法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109.06.10)/玖-110 十二、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109.08.24)/玖-167 十三、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109.08.24)/玖-169 十四、懲戒

法院組織法(109.06.10)/玖-176 十五、陸海空軍懲罰法(104.05.06)/玖-180 十六、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109.07.17)/玖-185 ◎獎懲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玖-187 拾、服務類(含行政中立、財產申報、利益迴避、廉政倫理規範、公務人員協會、交代) 一、公務員服務法(89.07.19)/拾-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42、305、308、601、637、785號;院解字第4017號 二、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8.05.31) /拾-15 三、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歷次修正沿革及歷年相關解釋彙整表(105.04.0

8)/拾-35 四、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司法解釋及違反者處理相關規定(104.08.06)/拾-65 五、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108.11.04)/拾-71 六、公務人員酒駕懲處函釋(108.02.26)/拾-74 七、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85.08.29)/拾-76 八、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101.03.05)/拾-78 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108.10.01)/拾-80 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108.10.05)/拾-85 十一、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107.08.31)/

拾-88 十二、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102.04.02)/拾-90 ◎公務員服務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93 十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含重要釋例)(103.11.26)/拾-102 十四、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107.05.07)/拾-111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113 十五、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08.05.22)/拾-118 十六、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97.07.30)/拾-123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127 十七、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07.06.13)/拾-128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16、

786號 十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108.08.01)/拾-133 十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重要釋例/拾-138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173 二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修正總說明(99.07.30)/拾-177 二一、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101.09.04)/拾-181 二二、公務人員服務守則(99.03.17)/拾-183 二三、法官倫理規範(101.01.05)/拾-188 二四、檢察官倫理規範(101.01.04)/拾-191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194 二五、公務人員協會法(95.05.

17)/拾-195 ◎公務人員協會法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203 二六、公務人員交代條例(42.12.29)/拾-204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207 二七、遊說法(96.08.08)/拾-208 二八、宣誓條例(109.06.10)/拾-212 二九、揭弊者保護法草案(108.05.03)/拾-214 拾壹、保障類 一、公務人員保障法(106.06.14)/拾壹-3 ◎請注意大法官解釋第785號 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107.06.27)/拾壹-29 三、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103.01.07)/拾壹-34 四、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

法(106.12.13)/拾壹-39 ◎保障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壹-43 拾貳、訓練進修類 一、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102.12.11)/拾貳-3 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103.05.20)/拾貳-7 三、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作業注意事項(106.08.18)/拾貳-11 四、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106.04.14)/拾貳-30 五、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99.02.05)/拾貳-34 六、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92.12.25)/拾貳-36 七、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107.03.31)/拾貳-38 八、強化

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101.05.10)/拾貳-40 九、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109年訓練計畫(109.01.03)/拾貳-81 ◎訓練進修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貳-106 拾參、交通事業人事專屬類 一、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109.04.20)/拾參-3 二、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107.09.17)/拾參-7 三、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92.05.28)/拾參-10 四、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94.06.14)/拾參-13 五、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86.04.02)/拾參-16 六、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91.06.26)/拾參-18 七、交通部郵電

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92.02.07)/拾參-22 ◎交通事業人事專屬類 國考命題焦點分析表/拾參-30 拾肆、大法官相關解釋 院解字第4017號解釋文/拾肆-3 釋字第42號/拾肆-3 釋字第66號/拾肆-3 釋字第187號/拾肆-3 釋字第201號/拾肆-4 釋字第243號/拾肆-4 釋字第250號/拾肆-4 釋字第262號/拾肆-4 釋字第266號/拾肆-5 釋字第268號/拾肆-5 釋字第270號/拾肆-5 釋字第274號/拾肆-5 釋字第278號/拾肆-6 釋字第280號/拾肆-6 釋字第285號/拾肆-6 釋字第298號/拾肆-6 釋字第301號/拾肆-7 釋字第303號/拾肆

-7 釋字第305號/拾肆-7 釋字第308號/拾肆-8 釋字第312號/拾肆-8 釋字第316號/拾肆-8 釋字第323號/拾肆-8 釋字第338號/拾肆-8 釋字第341號/拾肆-9 釋字第373號/拾肆-9 釋字第395號/拾肆-9 釋字第396號/拾肆-9 釋字第405號/拾肆-10 釋字第410號/拾肆-10 釋字第412號/拾肆-11 釋字第430號/拾肆-11 釋字第432號/拾肆-11 釋字第433號/拾肆-12 釋字第434號/拾肆-12 釋字第446號/拾肆-13 釋字第447號/拾肆-13 釋字第455號/拾肆-13 釋字第462號/拾肆-14 釋字第464號/拾肆-14

釋字第466號/拾肆-15 釋字第474號/拾肆-15 釋字第483號/拾肆-15 釋字第491號/拾肆-16 釋字第499號/拾肆-16 釋字第501號/拾肆-18 釋字第525號/拾肆-18 釋字第526號/拾肆-19 釋字第527號/拾肆-20 釋字第539號/拾肆-21 釋字第546號/拾肆-22 釋字第547號/拾肆-22 釋字第555號/拾肆-24 釋字第557號/拾肆-24 釋字第575號/拾肆-24 釋字第583號/拾肆-25 釋字第589號/拾肆-26 釋字第601號/拾肆-27 釋字第605號/拾肆-34 釋字第609號/拾肆-34 釋字第610號/拾肆-35 釋字第61

1號/拾肆-35 釋字第613號/拾肆-36 釋字第614號/拾肆-37 釋字第618號/拾肆-38 釋字第637號/拾肆-39 釋字第654號/拾肆-39 釋字第658號/拾肆-40 釋字第684號/拾肆-40 釋字第707號/拾肆-40 釋字第716號/拾肆-41 釋字第717號/拾肆-43 釋字第730號/拾肆-46 釋字第750號/拾肆-47 釋字第760號/拾肆-47 釋字第764號/拾肆-47 釋字第768號/拾肆-48 釋字第781號/拾肆-49 釋字第782號/拾肆-50 釋字第783號/拾肆-51 釋字第785號/拾肆-53 釋字第786號/拾肆-54 附錄、法規名稱索引表

法規名稱索引表/附錄-3

社區適老化建設評估指標系統的建構與運用之研究

為了解決111司律二試評分要點的問題,作者梅文兵 這樣論述:

面對全球老齡化所帶來持續性養老壓力,各國政府都開展了行之有效的辦法來應對本國人口老齡化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房地產行業的興起,社區居家養老已經成為中國的主體養老模式,据數據統計,中國90%的老年人選擇社區居家養老。但不能否認的是,社區建設之初,較少考慮到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因此如何構建符合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社區適老化建設便成為政府、養老產業界和學術界共同關心的問題。基於此,本論文借鑒國內外相關建設和發展經驗,通過質性研究和量化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構建出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社區適老化建設評估指標體系,並選取中國珠三角地區4個典型社區進行實證運用,以期提出適合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社區適老化建設的對策

建議和改善策略。具體內容如下:首先,透過文獻資料調研、政策文本分析和老年扎根訪談的方式,運用質性研究方法,初步選取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社區適老化建設的51項評估指標;其次,將上述51項指標編制成模糊德爾菲法專家問卷,運用模糊德爾菲法,邀請官、產、學界專家對51項指標的重要值進行評量,根據專家共識值和門檻值的設定,最終篩選出48項社區適老化建設指標;再次,將上述48項指標的重要度和表現度,編制成問卷針對社區居家老年人及其相關群體進行廣泛調研,透過576份有效調研數據,運用因素分析法,構建出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下社區適老化建設的4項準則、9項次準則和48項指標的評估指標系統;另外,將社區適老化建設評

估指標體系,編制成模糊層次專家問卷,邀請官、產、學界專家對各層級評估指標的相對重要值進行評量,運用模糊層次分析法,計算出社區適老化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各層級指標的權重值;最後,透過本研究構建的社區適老化建設評估指標體系,選擇中國珠三角地區城市、城郊、城鎮、農村等4個典型社區進行實例驗證,客觀科學評估該社區適老化建設的狀況並根據評估數據提出改善策略。社區適老化建設評估指標的研究,是可以涵蓋多面向的研究,這不只是針對現有社區的適老化建設狀況進行評估,從其中辨識適老化建設的不足之處並提出改善建議,也可以於社區規劃建設前段作業時,協助相關部門有效的篩選建設指標並進行決策,以尋得符合社區居家養老產業需求之切

實適老化表現。本研究最期待的是藉由社區適老化建設評估指標,提升社區適老化建設成效和社區居家養老品質,進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質和生活滿意度,幫助老年人成功老化。

就是這本憲法體系+解題書(2版)

為了解決111司律二試評分要點的問題,作者魯橋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一、體系完整:本書依照憲法教科書之慣例,從總綱、基本權利、權力分立到基本國策的體系順序逐一論述,幫助讀者從基礎開始建立概念,不怕見樹不見林。   二、內容實用:針對律師、司法官考試重點,整理歷來主要爭點,且避免過度原文引用實務見解或學者論著,力求提供整理過、好消化的資訊,幫助讀者迅速掌握問題緣由、理解各方觀點。   三、解題務實:本書收錄眾多歷年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重要考題予以解答,解題內容均以考場上能夠寫得出來為前提,以期使讀者建立迅速掌握問題重點、針對重點精要作答的能力,以避免讀了一堆看到題目卻不知所措、旁徵博引結果都非命題重點、

滿腹經綸但根本無法寫完……等考生不樂見的狀況發生。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幫助讀者建立憲法體系概念的書,也是一本幫助讀者建立答題能力的書。希望讀者看完這本書,就能夠具備上考場所需要的能力。  

永續制度量能: 以公共價值建構制度永續性評估指標

為了解決111司律二試評分要點的問題,作者陳宥睿 這樣論述:

「永續發展」科際整合經濟、環境、社會及制度四大範疇,於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應兼顧環境承載力與世代正義,並透過制度發展加以因應。惟我國針對永續發展「制度性」指標建構未臻完備,尚缺乏具理論基礎及價值規範意涵之評估系統,爰有必要聚焦永續發展的制度構面指標加以研究。本研究以與制度永續關聯之公共價值建構評估指標系統,包括效率、效能、參與、代表、課責、公平正義與公開透明暨相關評估面向及指標項目;再運用層級分析法整合學者、官僚、政界代表與公民團體四類領域專家意見,分析其評估意涵作為決策參考。研究結果顯示,「公平正義」為最優先實踐之價值,其中又以實質公平的衡平性至關重要。「公開透明」與「課責」相輔相成,在公

開透明下以政治透明的決策公開最受矚目;課責以政治課責的回應性與法律課責的依法行政受到關注。在「效能」與「效率」相較下,效能重要於效率,即作對的事應優先於把事作對。「參與」及「代表」受到官僚忽視,則有待後續積極提升以維繫制度永續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