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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教育學系 蔡培村所指導 陳怡潔的 國民中學校長文化領導、教師心理契約、教師社群互動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研究 (2018),提出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解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校長文化領導、教師心理契約、教師社群互動、學校效能。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林水波所指導 邱靖鈜的 都市更新條例的政策轉型-從政策疏漏邁向政策承當 (2013),提出因為有 都市更新條例、政策世代、政策疏忽、政策疏漏、制度中斷、政策承當、文林苑案、焦點事件、釋字第709號的重點而找出了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解答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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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學校長文化領導、教師心理契約、教師社群互動與學校效能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解答的問題,作者陳怡潔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究臺灣地區國民中學校長文化領導、教師心理契約、教師社群互動與學校效能的因果徑路與關聯性,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國中教師,對四者之知覺情形。以問卷調查法進行實證資料之蒐集,自編「國民中學校長文化領導、教師心理契約、教師社群互動與學校效能調查問卷」,並以此為工具,依地理區域、學校規模,採分層隨機取樣方式,共計發出65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數為598分,有效回收率為92%。問卷回收後以描述性統計、平均數差異檢定、單因子變異數檢定、積差相關分析、逐步多元迴歸分析及結構方程模式(SEM),進行研究分析。本研究結論如下:一、 國民中學校長文化領導為中高程度,文化形塑優於文化創新

與文化維護。二、 國民中學教師心理契約為中高程度,以專業維護較高,興革參與較低。三、 國民中學教師社群互動為中高程度,以共享願景較高,行動研究較低。四、 國民中學學校效能為中高程度,教師專業和外界支援並列較高,行政績效較低。五、 年資6-10年、學校歷史未滿10年、北部學校、男性校長之教師對於校長文化領導感知較強。六、 學校歷史未滿10年、男性校長之教師對整體教師心理契約感知較強,學校規模為49班以上之教師在教師專業維護上的感知較強。七、 學校歷史未滿10年、男性校長之教師對整體教師社群互動感知較強。八、 年資6-10年、學校歷史未滿10年、北部學校之教師對整體學校效能感知較強;

學校規模48班以下和教師兼行政之教師在行政績效上的感知較強。九、 國民中學校長文化領導感知越佳、教師心理契約感受越深、教師社群互動越高,學校效能表現越好,彼此間均有顯著正向關聯。十、 行政績效、教師教學、學生表現、外界支援皆有最佳預測變項,而影響整體學校效能最重要者為學校興革參與。十一、 國民中學校長文化領導、教師心理契約、教師社群互動對學校效能有顯著影響效果,校長文化領導透過教師心理契約和社群互動對學校效能產生直接和間接的高度影響效果。 本研究依上述結果與發現提出具體建議,以供教育主管機關、國中校長、國中教師及未來研究者參考。

都市更新條例的政策轉型-從政策疏漏邁向政策承當

為了解決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解答的問題,作者邱靖鈜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一直以來被視為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每逢景氣低迷時,常被做為活絡產業、創造就業及提升產業動能的政策工具。不過,隨著政策內外在環境系絡變遷迅速,之前制定的都市更新政策逐漸出現問題,民眾對於都更政策產生疑惑、質疑與抗爭的事件時有所聞,突顯出都更條例的疏漏,亦反映出現今乃講究民主治理價值的世代。值此之際,應該全局檢視與思索都更政策的疏忽及缺漏之處,冀以提高都更政策的正當性。本研究採取政策敘事與文獻分析法以蒐集資料,研究內容主要在探討都市更新條例政策世代變遷及文林苑案焦點事件的歷程。於1998年都市更新條例合法化為第一個政策世代,在2000年至2010年期間是第二個政策世代,就在2012年文林

苑案發生後揭開第三個政策世代的序幕。本研究分從以下四個部分探討:第一,都市更新條例的發展歷程與所蘊存的政策中斷因素為何?第二,第一及第二世代政策疏漏的情形?第三,重大焦點事件-文林苑案對都更的意涵與效應,及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對於都更政策承當性的蘊意為何?第四,能否檢證都市更新政策世代變遷及文林苑焦點事件的相關命題?而為解答上述問題,本研究從政策變遷的視框,以政策疏忽、政策疏漏、制度中斷及政策承當等概念,檢視都市更新條例演化的過程;再以政策世代及焦點事件的命題為核心,進行學術及實務間的對話。研究發現可分為三大主軸論述:第一部分就都市更新條例的政策世代變遷特質而言,第一世代為問題解決及政治導

向,第二世代係效率(益)及行政導向,第三世代乃民主參與及政治導向。第二部分從文林苑案所引動的治理啟示,觀察到協力確已成為時代主流價值,彼此對立將違背此趨勢,必須針對癥結來解決問題,以誠摯溝通消除誤解歧見,降低高昂的情緒反應及鞏固協商平臺的權威。第三部分嗣經政策世代的命題及定理檢視及驗證個案後,可得知都更政策變遷與當時政策關注焦點的轉變有關,而後者又與先前政策長期所忽視的問題面向確具有關連性;在都更各政策世代的領域中,如有新世代產生,相關施為及工具每會出現與此世代價值趨同的現象;發展一項充分都更政策所要有的合宜工具,在現實中確實不易完整取得。當支配都更政策的行動者,在現行政策中發現一項重大的問題

存在時,如無法透過修正既有政策予以解決,就必須重新發展一套新的政策工具,新的政策變遷即告啟動。都更決策思考的面向中,若某一面向的問題被忽視越久,屆時得面對及處理的壓力愈大。就焦點事件命題檢視面向,包括在都更政策領域的所有參與者,所提出解決的政策方案,會隨著各參與者的利益與動機,而產生調和及順適外在都更政策情境的情況。此外,文林苑案原先係地方型不起眼的小事件卻獲得最廣泛的注意;而都更受害者聯盟及其他社會團體動員影響及時連結文林苑案的焦點事件,惟不如美國利益團體般深具強大的影響力。最後,都更政策理念與各政策世代變遷間具有關連度存在,而因文林苑案而生的政策學習確實會隨著時間拉長而逐漸衰減。研究建議可

分為六個部分,包括(一)由政策體制中的疏漏邁向承當而言,必須有都更領航的主導組織。(二)就政策目標疏漏邁向承當而言,應妥適結合都更與防災。(三)從政策工具疏漏邁向承當而論,必須建置優質聽證或民主參與的工具。(四)就行動者疏漏打算邁向承當而言,如何提升與養塑公民力量實為要務。(五)由政策衝突的疏漏邁向承當的提升,必須引領公辦都更事業特質。(六)由政策衝突而生的疏漏邁向承當的層面,亟需調整與正確面對不同意戶的態度與作法。